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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唐山学院2023年选聘硕士研究生1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唐山学院2023年选聘硕士研究生19人公告

  经相关部门批准,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中共唐山市委组织部 中共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申报的通知》(唐人社字〔2022〕138号)文件精神,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19名,均为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政策、方法、程序、时间安排、有关要求等内容,已在本公告详尽写明,请报名人员认真阅读。)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考察放在首位,严把政治关和师德关;坚持民主、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原则。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具有优良的思想政治素质;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立德树人;诚实守信,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沟通及团队协作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2年4月7日至2005年4月6日期间出生;

  7.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必须具备选聘岗位所要求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名、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所受高等教育各阶段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 现场确认时,因毕业时间(或学制)等原因未能拿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最晚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的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留学人员毕业时间以学历认证报告中写明的毕业时间为准。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本科、硕士研究生各阶段所学专业是否一致或对本科专业有特殊要求的依照招聘条件执行。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唐山学院2022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1、2022、2023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1、2022、2023年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及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3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信息、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现场确认、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信息

  2023年4月6日- 4月14日,在唐山学院官网(https://www.tsc.edu.cn)及“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s://rsj.tangshan.gov.cn/)”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栏目发布选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2023年4月7日-4月17日,应聘人员通过唐山学院人事处主页人才招聘系统报名(人才招聘系统网址:http://60.2.52.20:8002/)。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

  特别提示:鉴于以往报名情况,报名截止前2天报名人数比较集中,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强烈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

  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人才招聘系统中的《应聘须知》,按照规定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应聘人员报名后应随时关注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sc.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的各类关于本次选聘的相关信息。

  2.简历附件上传要求:

  (1)简历附件须包含以下内容:

  a 身份证

  b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毕业证书

  c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学位证书

  d有服务基层项目经历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

  e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

  f最高学历学位的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即《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g国外学历的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成绩报告单(成绩报告单如为外语,还需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

  (2)上传简历附件必须是一个文件,本系统不支持多个文件上传且只保留最后一次上传内容(简历附件需以Word文档或pdf格式上传,文件大小不超过20M,即将多个文件插入到一个word文档中或将多个文件组合成一个多页的pdf文件)。如有技术问题请通过报名系统《应聘须知》中的电话联系技术人员解决。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结果在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sc.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发布。

  (四)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2023年5月13日, 上午 8:00-11:30。

  确认地点:具体现场确认地点在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sc.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应聘人员本人持报名所需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不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毕业时间较晚等原因,现场确认时未能获到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交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最晚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交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现场确认须提交材料包括:

  1.报名系统打印出的简历原件(须本人签字,如长度为两页的,需正反面打印);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4.高等教育各阶段所取得的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5.有服务基层项目经历的,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6.退役士兵须提供退伍证原件、复印件。

  7.最高学历的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登录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截止报名还没毕业的,需提交学信网查询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

  8.国外学历的,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和成绩报告单原件、复印件(成绩报告单如为外语,还需提供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翻译件);

  9.学习和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及奖励原件、复印件(没有的可以忽略此项);

  以上材料按1-9项排好顺序,装订成册上交(均为A4纸),原件也按相同顺序单放,审核完当场退回。如论文、科研项目结项证书没有原件,可使用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考试

  时间:5月14日—5月21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在唐山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s://rsc.tsc.edu.cn/)通知公告专栏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

  各岗位具体考试内容见《唐山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考试内容》(附件2)。

  1.教学岗1-教学岗10、专技岗1

  教学岗1—教学岗10、专技岗1选聘考试采用面试(试讲加答辩)的方式。试讲采用板书授课方式,考核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和语言表达能力等。在三部分试讲内容中现场抽取一个试讲内容,所有应聘该岗位的人员试讲同一部分内容,试讲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答辩主要考核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师德师风、学术研究背景、人岗匹配度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

  如各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的比例超过5:1时,则先进行入围笔试,根据入围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5: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入围笔试成绩不计入综合成绩。入围笔试内容见《唐山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教学岗1-10、专技岗1入围笔试内容》(附件3)。

  2.教学岗11、教学岗12

  教学岗11、教学岗12选聘考试采用面试(技能展示加试讲)的方式。技能展示主要考核人岗匹配度和综合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等。在3套技能展示题目中现场抽取其中的1套作为所有应聘同一岗位人员的技能展示题目;试讲采用板书授课方式,主要考核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专业知识、教学思路、教学技能、语言表达能力及学术研究背景等。在三部分试讲内容中现场抽取一个试讲内容,所有应聘该岗位的人员试讲同一部分内容,试讲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教学岗11、教学岗12先进行技能展示,按照进入试讲环节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试讲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如果相应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时,则参加相应岗位技能展示环节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试讲环节。

  3.辅导员岗1、2

  辅导员岗选聘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专业知识,考查应聘人员组织管理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及调查研究能力。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及与人岗匹配度等。

  辅导员岗先进行笔试,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如果辅导员岗位的应聘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时,则参加辅导员笔试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4.专技岗2

  专技岗2选聘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协调沟通能力人岗匹配度等。

  专技岗2先进行笔试,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如果应聘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时,则参加笔试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专技岗3

  专技岗3选聘考试采用笔试加面试的方式。笔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面试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文化素质、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自学能力、职业道德修养、组织能力和研究能力及人岗匹配度等。

  专技岗3先进行笔试,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如果应聘人数与岗位选聘人数的比例低于5:1时,则参加笔试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

  (六)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各岗两分项成绩各占综合成绩的50%。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低于60分取消应聘资格。个人综合成绩可在报名时的招聘系统(http://60.2.52.20:8002/)中查询。

  (七)确定拟聘人选

  依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排名)和岗位需求数额确定拟聘人选。若拟聘人数临界值出现两名及以上综合成绩相同时,应聘教学岗1-12、专技岗1的入围人选,按试讲成绩进行排名,如果仍然相同,由考官投票表决;应聘辅导员岗、专技岗2、3岗位的入围人选,按面试答辩成绩进行排名,如果仍然相同,由考官投票表决。

  (八)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进入体检环节人员,由学校组织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有关询问,对于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九)综合考察

  对拟聘人选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对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十)学校审定

  学校对拟聘人选进行审定。

  (十一)公示

  在唐山学院官网(https://www.tsc.edu.cn//)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十二)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项

  1.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网络报名时,未按规定填写和提交报名材料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视为不通过;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现场确认、考试、体检、考察、报到、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选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因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及公示期间放弃等原因,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该岗位内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拟聘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3.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本方案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唐山学院人事处 孙老师  联系电话:0315-2792216

  报名期间涉及初步审核及技术问题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15—2792133

  电子邮箱:tscrsc@163.com

  附件1:唐山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岗位信息表

  附件2:唐山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考试内容

  附件3:唐山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教学岗1-10、专技岗1入围笔试内容

                             

 

                                               唐山学院

                        2023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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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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