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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三门峡市卢氏县2023招聘初中教师1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三门峡市卢氏县2023招聘初中教师17人公告

  为促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豫人社〔2017〕75号)和《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等规定,经卢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教师17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卢氏县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2023年卢氏县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公开招聘组织实施工作。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初中教师17名。具体招聘单位及条件见《2023年卢氏县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岗位明细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均可报名。

  (二)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的),研究生以上学历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24日及以后出生的);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针对2023年7月份毕业生所在学校没有办理毕业证的考生,可由考生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正常面试,在用人单位聘用前仍没有提供毕业证的考生将不予聘用);

  8.具备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学科)门类的,即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和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或一级学科的,即该专业类或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专业或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对于专业目录、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岗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9.招聘条件中年龄、相关证件等有时间要求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4日之前(包含4月24日)。

  (三)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6.近5年来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卢氏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正式工作人员,在卢氏县服务期内的特岗工作人员;

  9.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公告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shixian.gov.cn)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4月12日至4月20日,共7个工作日。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与资格审查由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考者按照以下要求报名:

  1.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24日8:00至4月26日17:30期间登录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shixian.gov.cn)点击“卢氏县2023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提交报名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上传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报名申请保存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并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初审结果、缴纳笔试考务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留存。

  网上报名要求及需上传材料:

  (1)报考者务必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填报报名信息。报名前,报考者须全面了解岗位要求,与自身情况一一对照,自行判断是否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理性、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因误报、错报、虚假填报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责任;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

  (3)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港澳台学历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

  2.报考资格初审。按照“谁用人、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用人单位在24小时内对报名申请和上传照片进行网上初审,提出初审意见。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24日8:00至  4月27日17:3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点击“卢氏县2023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报名”,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4月24日8:00至4月26日17:30期间,报考申请未进行初审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3年4月26日17:30后,报考申请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应按要求补充或更换,并及时提交,未及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4.网上缴费。根据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除经批准免缴笔试考务费的人员外,报考人员按每人每科30元缴纳笔试考务费。

  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2023年4月28日12:00前,通过报名网站,点击“卢氏县2023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报名”,按照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报考人员须准备银联卡,开通网上银行功能并存入足够缴费的金额)。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已脱贫)的报考人员,经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于2023年4月28日12:00前工作时间到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16室)办理免缴费用手续。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建档立卡明白卡,村委会、乡镇政府出具的建档立卡脱贫证明签字并加盖公章。报考人员如本人无法到现场办理,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代办人应同时出示委托人和代办人的身份证和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

  6.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9日至13日登录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点击“卢氏县2023年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报名”,按照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

  7.每名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在招聘工作中必须一致。

  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我省贫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经卢氏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研究,对报考人数形成差额即可招聘。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形不成差额的岗位,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

  核减及取消岗位信息于2023年5月4日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shixian.gov.cn)公布。属于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5月5日12:00前到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16室)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的,退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8.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笔试成绩加10分(同时符合的不再重复加分,已享受政策性安置或考试加分政策聘用到事业单位工作的,不再加分):

  (1)具有卢氏县户籍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具有卢氏县户籍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3)具有卢氏县户籍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村服务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4)参加卢氏县服务的“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

  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经过审核汇总后,将拟享受加分人员情况向社会公示,如发现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并在5年内不准参加我市公务员招录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凡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在网上报名时须注明加分类别。

  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4月24日至28日12:00前工作时间到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516室)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确认。加分资格审核确认时除提供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外,还须提供其他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具体为:

  (1)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入伍通知书、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相应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3)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的大学生须提供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

  (三)考试

  考试由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加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笔试采用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笔试科目共两科:《职业能力测验》《教育类专业知识》,每科考试时间100分钟,每科满分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笔试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测验》成绩×40%+《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60%+加分。

  2.面试

  面试由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有一科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未按要求参加面试资格确认和面试资格确认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确认采取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时间及地点另行公告。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的应聘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卢氏县公开招聘初中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笔试准考证;

  (3)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等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4)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有主管部门的须同时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面试资格确认合格人员即为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能力(知识)等,满分为100分。面试原始成绩当场公布。

  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低于75分者,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体检

  体检由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卢氏县教育体育局共同组织实施。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报考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出现末位应试者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按《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教育类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同时参加体检。

  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进行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由卢氏县教育体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并对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情况作为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实行责任制,严格程序、严肃纪律,确保考察工作公平、公正。

  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递补人员中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确定体检人员的办法进行递补。

  (六)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shixian.gov.cn)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办理相关手续。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3年。初次就业的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招聘岗位及计划、招聘条件、招聘工作程序和聘用结果均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同时邀请卢氏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违反招聘纪律一经查实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处理。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财会审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该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工作人员在组织实施公开招聘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戚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增强公开招聘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特设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卢氏县纪委监委驻卢氏县人民法院纪检组:0398—7858041

  六、特别提醒

  (一)卢氏县人民政府网站(www.lushixian.gov.cn)作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专用网站,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聘用等有关事宜均在该网站公布或公示,应试人员可登陆查询相关信息。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七、本招聘公告由卢氏县公开招聘初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卢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398-7878801

  卢氏县教育体育局0398-7886051

  附件1:

明细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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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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