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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招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招聘简章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针灸学校(四川省针灸学校)

    一、招聘要求一览表

岗位

招聘条件

人数

岗位职责

备注

1

实习实训基地(妇产康复中心/中医医疗技术中心)临床护士

1.学历

原则上本科及以上学历(确有优秀者,条件可放宽至大专)。

2.专业

护理专业、助产专业。

3.其它条件

(1)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具有妇产科或新生儿科、母婴保健工作经验及相关工作规培经历者优先。

(2) 35岁以下,身高158CM及以上(确有优秀者,条件可放宽),身体健康,形象气质佳,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1

1.从事学生见习、实习技术指导工作,主要包括母婴护理、产褥期护理、产后康复运动、新生儿护理、妈妈课堂、健康宣教等实践教学工作。

2从事实习实训基地的中医药文化宣传工作。

身心健康、勤奋踏实、吃苦耐劳,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无违法违纪情况。

    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管老师联系电话:028-67812899;

    请有意者于2023年4月21日中午12:00前将本人简历、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扫描件以及下载填写完整的个人信息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454219616@qq.com。逾期投递或未完整发送个人简历及个人信息表视为放弃本次招聘机会。

    三、学校高新校区地址:成都市高新西区新创路6号

    四、学校网址:http://www.scszjxx.com

    五、官方微信号:SCSZJXX51048

 

 

    附件【应聘人员个人信息登记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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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南宁市横州市2024“横纳英才”教师专场招聘355人公告

横州市享有“中国茉莉之乡”、“世界茉莉花都”的美誉,是世纪工程平陆运河的起点城市,距首府南宁市100公里。 横州市水陆交通方便,广西西津水利枢纽二线船闸建成通航,标志着南宁至粤港澳大湾区可全线通行3000吨级船舶,有横州港、六景港两个港口。南玉高铁即将建成通车,横州进入高铁时代。南玉高速、上横高速等高速公路将相继通车,全市基本镇镇有高速公路出入口。教育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现有国家重点中等职业学校1所,普通高中4所,其中示范性高中2所、星级特色高中1所,初中、小学238所。为加快实现教育强市目标,我市将举办2024年“横纳英才”教师专场招聘活动,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急需紧缺教师35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2024年我市计划招聘教师共196个岗位355人,招聘岗位均纳入《横州市2024年度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其中:

(一)中职教师51人;

(二)普通高中教师63人;

(三)初中教师228人;

(四)幼儿园教师13人。

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横州市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年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二)2022年、2023年毕业且尚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为18-30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招聘岗位有年龄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报名首日。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3.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结合南宁市近年来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实际,本次招聘中相应学科教师岗位除了岗位计划表规定的专业可以报考,该学科对应的教育学类专业也可以报考。例如,物理教师岗位,学科教学(物理)专业或物理教育专业且符合岗位要求也可报考。

4.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横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横州市教育局应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因审查不严造成失误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曾参加过2022年、2023年横州市教师公开招聘列入拟聘用人选后自愿放弃或违约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采用“双向选择”洽谈会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公开招聘。

五、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签约→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开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上午9:30-12:00,下午15:00-18:00),2024年5月22日(上午9:30-15:00)。

报名地点: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

2.报名材料。

(1)横州市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2024届毕业生提供);

(5)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非2024届毕业生提供);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非2024届毕业生提供)、普通话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当场验证审核后退回留复印件。

(二)资格审查。横州市教育局依据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条件,并现场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考;对不符合报考的,要简要说明理由,并及时反馈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因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造成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虚假信息资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考试成绩。

(三)开考比例。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资格审查通过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人社部门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该岗位在当次招聘中不予开考。

(四)增设筛选环节。

除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按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以外,其他同一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招聘岗位数1:10以上的,增设筛选环节,筛选方式为面谈。

面谈时间安排在2024年5月22-23日,地点设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具体时间、地点以横州市教育局的书面(短信)通知为准。

面谈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综合素质、求职动机、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和从教潜质等情况,面谈满分为100分。面谈成绩需经考生现场签字确认,面谈成绩仅作为是否进入面试环节的依据,不计入总成绩。

根据面谈成绩由高分至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谈入围面试最低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环节。面谈有缺考或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不能入围面试。面谈成绩未达到60分的,不得确定为面试人选。

(五)面试

1.面试安排。面试时间安排在2024年5月23-24日,地点设在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李园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横州市教育局的书面(短信)通知为准。

2.面试方式。为更好选拔人才,更好评价报考人员知识能力、知识素养,技能技巧等,本次教师招聘面试按学科不同设置为两种不同的方式。

(1)结构化面试方式。除体育、美术、音乐以外的岗位均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2)“实操”面试方式。体育、美术、音乐岗位均采用“实操”的面试方式。具体如下:

①体育岗位。实操项目为个人体育特长展示(相关器械报考人员自备)。实操时间8分钟,其中动作展示3分钟、讲解5分钟。考试分值满分为100分。

②音乐岗位。音乐学科专业技能测试项目为弹唱和个人音乐特长展示(相关器械报考人员自备)。报考人员按先后顺序逐一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面试弹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个人音乐特长展示不超过3分钟。考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其中弹唱50分、个人音乐特长展示50分。

③美术岗位。美术学科实操项目为素描,实行现场作画,所需画具报考人员自备。考试分值满分为100分。同一岗位所有报考人员同时进行考试,时间2个小时。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构图、线条、比例及形体结构、透视关系、主次关系处理等。

3.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经报考人员签字确认后在现场向考生公布。

(六)签约

1.确定签约人选。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签约人选。

2.签订就业协议。签约人选确定后,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为能够顺利签约,报考人员须提前准备好就业协议书。

(七)考察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签约人选被确定为考察人选,由考察组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经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体检

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由横州市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在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选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报经横州市人事调配领导小组审批后予以聘用,由横州市教育局、横州市人社局按规定和流程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违约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岗位按有关规定有最低服务年限要求的,应在聘用合同中明确相关要求及违责任。原则上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事业单位和聘用人员均不得随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聘用人员受聘后违反最低服务年限约定的,事业单位应将其违约行为记入人事档案。

六、待遇

所聘用的人员由横州市财政统一发放工资,依法享受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待遇。使用教职人员控制数的人员,在薪酬待遇、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自治区党委编委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桂编发〔2023〕2号)文件执行。

七、其他事项

(一)本简章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

(三)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横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区内有关高校网站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假借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五)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

(六)本次招聘具体事宜由横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教师招聘工作办公室设在横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七)招聘咨询电话:0771-7223518

监督电话:0771-7236229,0771-7223593

附件:1.横州市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2.横州市2024年面向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双选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

横州市教育局

2024年5月11日

相关附件下载:

浙江宁波高新区2024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38人公告

为推进宁波高新区教育人才建设,结合区域教育事业发展的需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38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对象

(一)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凭《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报名,但须于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属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4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应条件岗位,其中未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认定的学历(学位)证书。

(二)2022、2023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并已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4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三)在职人员。在浙江省内全日制学校任教满一年及以上(任教年限统一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取得相应学历学位,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①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②获县(市、区)级及以上教坛新秀称号或相当荣誉;③获得县(市、区)基本功比赛、单项教学业务类比赛二等奖及以上;④获县(市、区)级及以上名教师、学科骨干、名班主任、骨干班主任、新秀班主任及以上荣誉。⑤现在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下属公办中小学连续任教满1年及以上的编外教师(任教年限统一计算至2024年8月31日)。

三、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且无违法记录、无违纪处分。

2.具备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心理素质,身心健康。

3.应届生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在职人员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级职称的可以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或省特级教师的年龄可放宽到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13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或者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除2024年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等资格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指标数、专业及资格条件等要求(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5月22日9:00—至5月24日16:00

报考人员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选择进入“2024年宁波高新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网上报名”,按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严格按照招聘所设条件选择岗位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期间,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26日9:00—至5月27日16:00

在此期间,将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资格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经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指标为单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能低于3:1;同一招聘岗位指标为多个的,报考同一岗位的符合条件的人数与招聘指标数之比不能低于2:1。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招聘指标数未达到比例的,视情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及时予以公布。

(三)缴费确认

时间:2024年5月28日9:00—至5月29日16:00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查询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网上报名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入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进行缴费确认,并查询是否完成。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注:缴费确认完成才算报名成功)。笔试考务费标准:50元/科/人(浙价费[2018]21号)。

(四)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5月30日9:00—至6月1日9:30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s://bmxt.nbhr.org.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其中报考美术、体育、音乐的考生还须进行专业技能测试。

1.笔试

笔试初定于2024年6月1日举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科目一门,内容主要为所报岗位的专业知识、教材教法及相关教育学、心理学等教育基础理论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为100分。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美术、体育、音乐岗位按招聘指标数1∶6的比例进入专业技能测试。(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或者技能测试,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或者技能测试。)

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左右在宁波高新区网站(http://www.nbhtz.gov.cn/)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对入围对象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入围人员须按照资格复审材料清单(详见附件4),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要求按附件4清单顺序装订成册)。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空缺名额在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当场发放《面试通知书》或《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

3.专业技能测试

美术、体育、音乐专业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特长展示,满分100分,低于60分的直接予以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专业技能测试通知书》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技能测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视作放弃,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技能测试结束后,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分别折算后的成绩之和(以下简称笔技折算成绩和,笔技折算成绩和=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的高低依次排名(笔技折算成绩和相同的,以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排名在先),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4.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形式。面试总分为100分,不足70分者淘汰。考生凭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由此产生的空缺名额不递补。

面试结束后,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40%和面试成绩60%之和,满分100分;美术、体育、音乐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成绩3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40%及面试成绩3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其中美术、体育、音乐岗位以笔技折算成绩和排序;总成绩和面试(美术、体育、音乐岗位以笔技折算成绩和)成绩均相同,则加试一门,成绩高者排名在前。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名单于考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工作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或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考察工作主要对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察。考察不合格者淘汰。若有放弃的,须向区教育文体局提交书面申请。在查阅人事档案时,若发现人事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应届毕业生须在体检前提供就业协议书,如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则取消体检、考察资格。进入体检、考察环节的社会人员中如属于浙江省山区26县和海岛县及宁波大市范围内尚在合同期内的教师需要提供所在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七)公示与聘用

拟录用人员名单由高新区教育文体局报经高新区组织部核准后,在宁波高新区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前环节若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公示期满,对拟招聘录用人员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招聘录用的,按期取得学历学位后按规定办理招聘录用手续。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拟招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经公示的拟招聘录用人员无故放弃或逾期不报到被取消招聘录用资格的,将录入宁波市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诚信档案。

(八)其他事项

1.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招聘人员录用后须自愿服从组织统一分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1年,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工作满1年的按规定予以聘任;工作未满1年的,不定级,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规定予以聘任。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3.报考人员须在网上报名第一日(5月22日)前取得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其中2024年当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须在聘用1年内取得招聘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届时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4.生源地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户籍以网上报名第一日(5月22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5.招聘计划中所涉及的专业类别,参照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全国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目录》。

6.报考人员在招聘程序各环节中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本次公开招聘咨询电话:0574-89288845(工作时间开放: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监督电话:0574-89288844(工作时间开放,同上)。

本次招聘信息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宁波高新区管委会官网:  http://www.nbhtz.gov.cn/

附件:附件1:招聘岗位、指标、学历(学位)及资格条件等.xls

附件2:招聘岗位专业要求.xls

附件3:招聘报名表.doc

附件4:资格复审材料清单.doc

附件5: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宁波高新区教育文体局

2024年5月13日

山西临汾市尧都区2024教育科技局招聘教师88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结合2024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经尧都区委、区政府同意,尧都区教育科技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8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报考人员为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底前取得。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教育形式的报考人员,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5月至2006年5月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可适当放宽到40周岁(即1983年5月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规定的,以《岗位表》为准。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应届毕业生岗位报考对象包括: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 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岗位,如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专业要求、其他要求等相同的一般性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

所学专业必须符合报考岗位专业要求(应聘者报名表所填写的所学专业名称须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

《岗位表》资格条件中的专业要求,参考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及技工院校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相应《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可报考该岗位。

招聘岗位有从业资格要求的,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报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尧都区教育科技局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88名,其中硕士研究生14名,本科73名,专科1名;专业技术岗位88个。各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尧都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五、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在尧都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在尧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和监督下,由尧都区教育科技局统一组织实施,采取考试和考察的办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六、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尧都区教育科技局制定公开招聘实施方案,报区、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指定时间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网站为尧都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yaodu.gov.cn/)。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至2024年5月19日17: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依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尧都区教育科技局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清晰,JPG或JPEG格式)。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栏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

本次招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如对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存在疑问,应及时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产生的后果,责任自负。

报考人员填报信息应真实准确完整。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至2024年5月20日17:00

资格初审由尧都区教育科技局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如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它岗位。报名结束后,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资格审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5月17日9:00至2024年5月20日24:00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10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开考比例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低于3:1的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变更公告,同时告知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

5.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公告。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6.考试费减免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

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须先在网上缴费,随后到尧都区教育科技局现场提交减免申请。减免申请审核通过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办理减免手续时,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7.准考证下载打印

报考人员在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与尧都区教育科技局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本次招聘笔试及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工作在区人社局的指导监督下,由尧都区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的实施方案须报区人社局备案。

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笔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笔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2)命题和阅卷: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委托专业机构组织实施。

(3)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笔试时间120分钟。笔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

(4)笔试内容:

科目一:学段教育综合知识和教育法律法规;

科目二:申报学科专业知识。

(5)笔试结束后,将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雷同试卷甄别。

考生须按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尧都区教育科技局负责。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教师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2022年、2023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应提供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等的存放证明(主要是档案存放证明)和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的,还应提供个人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5)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见附件2)。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军人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政府购买服务基层岗位人员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和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政府购买服务劳动合同》及《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期间,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3.面试

面试由尧都区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1)面试对象的确定: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2)面试命题和评分由领导组委托有关专家组织进行。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工作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及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

(4)面试工作由尧都区教育科技局依据招聘岗位工作性质采取专业课试讲、理论解答、专业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

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及格线为60分。

(5)面试考官组成: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科学、严谨,按招聘岗位分别成立若干个面试考官小组,每组5至9人,由有关方面人员和专家组成,其中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考官人数只限1人。每个面试考官小组设主考官一人,由外聘考官担任,主持本组面试工作。

面试工作关键环节须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应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尧都区教育科技局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晋教字[2005]19号)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同时要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复审、审核,对考生的应聘资格进行再次确认。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尧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姓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尧都区教育科技局负责将本次拟聘人选报区人社局备案;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七、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

咨询电话:0357-3990028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

1.尧都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

尧都区教育科技局

2024年5月11日

广西南宁市兴宁区2024上半年做好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各位申报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4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4〕1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16号)《南宁市行政审批局 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南审批发〔2024〕4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城区实际开展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城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南宁市兴宁区户籍;

(二)持有南宁市兴宁区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南宁市兴宁区范围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

(四)持南宁市兴宁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五)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南宁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书;

(六)驻地在南宁市兴宁区辖区范围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权限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南宁市推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桂政函〔2017〕111号)精神,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曾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过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学历及技术资格要求

1.初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广西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广西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普通话等级要求

申请人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听障人员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时,应通过国家专门的听障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获得国家统一认定的普通话等级证书,普通话等级要求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四)身体条件和体检要求

1.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和精神疾病,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

体检标准和操作规程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执行。

2.体检指定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金浦路健康体检中心0771-5501351;南宁市第一人民医院民主路健康体检中心0771-2636285)、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南宁市第二人民医院健康管理中心: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东路7号环球国际大酒店3楼、6楼0771-4808177)、南宁市第八人民医院(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西路63号0771-3811838)、南宁市国际壮医医院(南宁市良庆区秋月路8号广西国际壮医医院住院楼4楼健康管理中心0771-3376603)。

申报人员请在上述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

3.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认定时间及流程

(一)网上申报

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星期五)9:00至7月5日(星期五)16:00。

1.注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2.网上申报:申请人在我城区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操作详见附件2,申请人也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彩色白底,不大于190K),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申请人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地点须根据实际情况从以下三项中选择:一是户籍所在地;二是居住地(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填报驻地);三是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应届毕业生只能参加上半年的教师资格认定,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只能按已经获取的学历参加认定)。申请人每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逾期申报,系统自动关闭,不予补报。网上申报所填手机号码为本人所有、核对真实、确保通信顺畅。

(二)现场确认时间和地点

1.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确认点:只受理广西体育高等专科学校2024届毕业生申请,确认材料由就读学校统一收取(个人向教育局提交不予受理),于2024年6月10日将审核通过的材料交到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社会人员确认点:受理南宁市兴宁区户籍或持有南宁市兴宁区居住证的社会人员,申请人请到现场确认点提交材料。

(1)现场确认地点:南宁市兴宁区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10号窗(地址: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4号门)。

(2)现场确认时间:2024年7月2日(星期二)至2024年7月8日(星期一)。

现场确认点上班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联系人及咨询电话:陈老师0771-3290742。

(3)预约方式:申请人通过“南宁兴宁发布”微信公众号预约成功后到现场自助取号机取号办理,逾期不取,视为爽约。(关注“南宁兴宁发布”公众号——互动服务——政务中心——预约办事——社会事务——教育)。

(三)现场确认提交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现场确认点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须提交的材料如下:

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

2.证件照。申请人近期免冠正面l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照片应与本次认定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和报名系统分配的报名号,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户籍信息或居住证等(申请人视情况提供)。

(1)南宁市兴宁区户籍的申请人,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包括户主页和本人页)原件;集体户口的,需提供集体户口簿本人户籍页原件;

(2)居住地是南宁市兴宁区的申请人,需提供南宁市兴宁区辖区内的居住证原件(居住证一年一签,请申请人注意签发日期,需提交未过期的居住证);

(3)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专升本或在读研究生提供有效学生证原件;

(4)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南宁市兴宁区)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原件,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原件,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居住地(南宁市兴宁区)申请的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南宁市)申请认定的港澳台居民需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结论合格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一年内有效)。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的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申请认定特殊教育教师资格,免予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一致。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已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6.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经“中国教师资格网”已核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如学历证书无法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申请人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并同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员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申请人取得港澳台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取得国外学历的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建议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7.考试合格证明等(申请人视情况提供)。

(1)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科和学段应与考试合格证明标注的学科和学段一致(认定系统已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2)参与免试认定改革高校毕业生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已校验通过的不需提供)。

8.委托提交现场确认材料的,提供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特别说明:所有无法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的证件,申请人需提供证件原件到确认点进行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于认定机构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终止前补齐。

五、颁发证书

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经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的通知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本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邮费到付),申请人需在现场确认时填写相关信息。

六、其他

(一)申请人有关违法犯罪信息核查要求。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在认定教师资格前,认定机构应当对申请人及时进行有关违法犯罪信息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做出认定结论。按照公安部等12部门出台的《关于印发〈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公通字〔2016〕21号),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作出认定结论前到公安机关核查,无需个人提交。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向相关部门申请开具。

(二)以上安排未尽事宜详见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按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听障人员在我城区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要求按照自治区教育厅有关听障人员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试点工作的相关文件执行。

(四)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无误的承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均属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一经查实,认定机构和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相应处理。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3.授权委托书

南宁市兴宁区教育局

2023年4月30日

表格名称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wps下载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下载

附件3:授权委托书.wps下载

 
广西桂林市七星区2024年上半年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为做好七星区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范围

在七星区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七星区户籍;

(二)持有七星区有效期内居住证(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七星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4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七星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七星区范围内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咨询电话:18178356333,咨询答疑QQ群:634244198(请网上报名后实名入群)。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根据我区实际,2024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继续放宽到我区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在自治区教育厅或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学前教育(幼儿教育)专业毕业生,未备案的不予认定。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需的知识以及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在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参加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四)普通话条件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教学科目教师资格者,其普通话水平不得低于二级甲等。

(五)身体条件

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精神疾病,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在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四、认定时间及流程

(一)教师资格体检

1.体检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28日

2.体检指定医院:桂林医学院附属医院健康体检中心五楼。地址:桂林市七星路环城北2路109号,联系电话:0773-8288316。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医院体检须知详见附件1)

3.体检标准:教师资格体检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桂教人〔2002〕154号)、《关于取消〈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关于身高要求的通知》(桂教师范〔2016〕38号)和《关于取消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桂教师范〔2010〕34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4.注意事项:体检需空腹;申请人请携带身份证、《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及2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证件照片(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背面写明姓名,用于贴在体检表和教师资格证书上)进行体检。纸质体检表由申请人自带,医院补充,申请人现场填写。体检完成后将纸质《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及照片留在医院,由医院统一移交认定机构。

对于怀孕的申请人,可免除胸透项目的检查,但需医生在体检结论中注明“因怀孕未进行胸透检查,其他项目均合格”,此类申请人需在认定结束后的一年内补检胸透项目,重新提交一份完整的体检报告,以替换认定机构存档的原始体检报告。对于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种类为听障的人员,可免除听力检测项目,其他体检项目的要求和标准与普通申请人保持一致。

(二)账号注册与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5月10日9:00至7月5日16:00

1.账号注册:申请人访问“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在“网上办事”栏目下找到“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实名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中心,完善个人身份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学历学籍信息以及其他必要信息。其中,在读专升本、研究生还需录入已取得的学历信息。

2.网上申报: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在选择认定机构时,请选择“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在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相关须知和注意事项,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应的材料和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背景为彩色白底),完成所有网上申报环节后,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成功生成报名号,即表示报名成功。

3.注意事项:

账号注册及网上申报操作方法,申请人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的“操作手册”。

在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时,申请人应根据实际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需持有有效居住证或现役证明)或就读学校所在地(限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

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学籍、学历时,均需要下载安装学信网APP进行授权,否则无法核验。

网上申报时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证书领取方式”只能选择自取,不可选择邮寄;其余申请人可在报名时勾选邮寄选项并准确填写收件信息。

(三)教师资格确认

网上审核时间:2024年5月20日至7月10日

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申请人完成网报后,认定机构将在网上进行资料审核。网上确认通过后无须再前往确认点现场确认(确认前的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确认通过后的状态为:待审核)。

网上申报时需上传材料如下:

1.普通话证明材料:《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

2.学历/学籍证明材料:学历/学籍信息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上传;系统比对核验不成功的,申请人除上传学历证书原件外,还须上传《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相关认证(备案)材料请提前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申请。

3.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①我区户籍的申请人,需上传《居民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正反面);集体户口的,需上传集体户口簿本人户籍页。

②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申请人,需上传居住证正反面(居住证一年一签,请申请人注意签发日期,需提交未过期的居住证)。

③驻我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需上传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④应届毕业生需上传《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读专升本学生和在读研究生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

⑤港澳台居民需上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4.体检证明材料:需上传体检最后结果的电子体检表截图,纸质体检表由医院统一移交。

5.其他材料(申请人根据不同情况上传相应材料):

①无犯罪记录证明:内地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核查,无需上传。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上传无犯罪记录证明,并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澳门申请人需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提供函件的,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联系出具。

②特殊情况上传的其他材料,如:申请人因更改姓名,导致其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不能在系统核验通过的,需上传相应证明(证书)和公安部门姓名变更的证明材料等。

如有特殊情况,认定机构需进一步线下核查材料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和认定材料(即全程网办需上传的材料原件),按系统留言或我局电话短信要求进行确认。委托提交认定材料的,另需提供《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特别提醒:申请人完成报名后,应定期登录系统,通过“查询报名信息”功能了解资格认定的审核进度,同时查阅“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和留意认定机构发布的留言信息。若需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申请人应按要求及时完成,以确保认定流程顺利进行。同时,认定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及时接听认定机构的通知电话或短信。

(四)资格认定

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将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作出资格认定的结论,并以适当方式将认定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领取证书

颁发证书时间:2024年7月15日至7月20日上午9:00——12:00,下午15:30——16:30。

颁发证书地点: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码坪街15号),联系方式:18178356333。

桂林市七星区教育局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网上申报时选择现场领取的,申请人在指定时间内凭身份证原件(2024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核验毕业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若有遗失,责任自负。

代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持有委托人签字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身份证复印件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网上申报时选择邮寄证书的,认定机构将统一邮寄。邮寄时间与现场领取时间一致,我局将根据申请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收件地址信息通过邮政EMS寄送(邮寄费自理,货到付款方式支付)。

五、其他

(一)若申请人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申请。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学校毕业时间,合理规划并选择认定机构。

每位申请人每年仅可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一旦认定通过,当年在全国范围内将不再受理其申请认定第二种教师资格。

(二)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个人承诺书中作出真实承诺。若提交虚假材料或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认定机构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的5年内将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人员,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三)如需获取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的相关信息,请查阅各级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发布的通知公告,桂林各认定机构的联系方式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各省份认定工作联系方式”-“广西壮族自治区认定机构联系方式”中查找。

附件:1.桂林市七星区幼儿园中小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须知

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3.授权委托书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docx
附件1:七星区体检须知.docx
附件3:授权委托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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