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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信阳淮滨县2023教育系统招才引智招聘教师6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信阳淮滨县2023教育系统招才引智招聘教师6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结合我县教育系统编制空缺情况和急需紧缺岗位需求,经研究并报市人社局核准,2023年我县教育系统拟通过校园招聘的方式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教师64名。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淮滨县2023年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

  此次校园招聘对象为近三年内(2021年、2022年、2023年)的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良好品行,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4.年龄: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以本人有效身份证年龄为准(身份证年龄与档案年龄不符时以档案年龄记载为准),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5岁(1998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学历专业、资格条件: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教师资格证等要求,具体详见《职位表》;2023年毕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试用期内取得所报考专业岗位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试用期满未取得的,解除聘用合同。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具备招聘岗位的其他条件。

  本公告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中的“以上”或“以下”均含本级。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或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审查的;

  3.现役军人,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读的本科生和硕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4.按照政策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未满禁考期限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未经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同意的;

  7.不符合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2005〕6号令)中有关回避制度规定要求的;

  8.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办法

  本次校园招聘按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校园招聘信息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或相关高校的官网公开发布。

  (二)报名方式及要求

  1.本次校园招聘报名(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公告公布的报名(资格审查)日程安排,届时须本人持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审查),不允许委托他人代报,不接收电子邮件、电话等形式的报名。

  2.报考人员只限选择一个现场报名点,并参加该报名点组织的报名(资格审查)和考试,报名(资格审查)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3.报名(资格审查)日程安排

场 次

日 期

城 市

现场报名点

报名(资格审查)地点

现场报名与面试时间

第一场

4月22日

开 封

河南大学

金明校区物理与电子学院C座201教室

4月22日

8∶30-17∶30

第二场

4月23日

新 乡

河南师范大学

物理学院北楼C103教室

4月23日

8∶30-17∶30

第三场

4月24日

洛 阳

洛阳师范学院

G4公教楼112教室

4月24日

8∶30-17∶30

第四场

4月25日

信 阳

信阳师范学院

理科楼南楼501教室

4月25日

8∶30-17∶30

  本次校园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隐瞒、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参加或聘用资格。

  4.报考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联系方式变化、停机、关机等原因造成无法及时接收招聘通知信息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报名所需材料:

  (1)报名时现场填写《淮滨县2023年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1份,并在报名表粘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校或院系出具的应届毕业生准予毕业证明(加盖高校或院系公章)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的不需提供)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3)2021年、2022年往届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

  (4)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必须提供主管单位同意的报考证明原件一份;在职人员辞职或辞聘报考的,须提供有批准权限的单位办理的辞职或辞聘手续。

  (三)考试考核

  本次校园招聘,根据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情况,考试考核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为提高招聘效率,将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

  1.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和地点待报考人员通过报名(资格审查)后现场通知。同一报名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凡未能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方式: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试讲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试讲所用教材统一为普通高中新教材必修一,试讲课题从教材中抽签确定,试讲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成绩当场宣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3.拟聘用人员确定: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根据面试成绩分学科择优确定岗位初步人选。根据本次校园招聘日程安排,待所有场次现场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按现场面试成绩分学科加权平均后,择优确定各岗位拟聘用人员。在此期间如因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拟聘用资格,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本次校园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体检、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程序和要求进行。根据考试成绩,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同一个职位出现考试成绩相同的情况,则按学历层次高者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如学历层次也相同,则按具有淮滨县常住户口或系淮滨县籍生源、父母或配偶是淮滨县常住户口或在淮滨县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

  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体检合格的进行考察,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1.体检。体检的内容和办法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体检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和聘用岗位要求,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全面了解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考察工作由淮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淮滨县教体局共同组织,考察内容及程序按有关规定执行。

  (五)公示、聘用

  1.公示。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淮滨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影响聘用情况的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有影响聘用情况的,由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重新确定体检人员。新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书后,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2023年应届毕业生待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毕业资格证书后再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未能按时取得相关毕业资格证书的拟聘用人员取消聘用资格。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不低于三年。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核,合格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同意并向审核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本次教育系统招才引智校园招聘,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河南省淮滨高级中学、淮滨县二高、淮滨县中等职业学校共同成立淮滨县2023年招才引智校园招聘专班,负责校园招聘各项工作。如遇特殊情况,由校园招聘专班集体研判,并报请淮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纪律与回避。公开招聘教师,要坚持原则,规范程序,做好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考察、聘用等各环节的工作。要坚持公示制,实行阳光操作。要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要求,实行回避制度。要严格工作纪律,严肃考风考纪,无论是工作人员还是报考人员,在考试招聘过程中出现违纪行为,都要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有关规定处理,严格责任追究。

  六、信息发布与政策咨询

  淮滨县人民政府网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考试信息和相关事项均通过本网站进行发布,请注意查询。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淮滨县2023年招才引智校园招聘专班负责解释。

  附件:1.淮滨县2023年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教师职位表

  2.淮滨县2023年教育系统招才引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淮滨县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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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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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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