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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2023年双鸭山市“市委书记进校园” 引才活动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黑龙江2023年双鸭山市“市委书记进校园” 引才活动市直属学校教师招聘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龙江人才振兴60条》文件精神,高质量开展好“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持续引进优秀教育人才,推动我市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市教体局继续开展市直属学校2023年春季招聘,公开招聘教师29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教师招聘计划29人,详见《双鸭山市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市直属学校岗位计划》(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行为端正。

  2.具有与招聘岗位职责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结构与水平、技能条件和良好的身体素质、心理素质,能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10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4.学历及学位:报考红兴隆第一高级中学、红兴隆第二高

  级中学岗位的,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程度和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报考其他学校岗位的,达到本科及以上学历程度。

  5.所学专业需与报考岗位一致或相近。专业范围参照“黑龙江省2022年度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中的相关专业目录”。

  6.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与岗位学科相一致或相近的教师资格证,报考红兴隆第一高级中学和第二高级中学岗位的需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其他学校岗位的需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2023年毕业生应在2023年8月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和学位证,未按期取得相关证书,不予聘用。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或受行政处罚拘留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类招考过程中被录用主管机关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双鸭山市教师招聘考试进入选岗(体检)环节放弃人员。

  4.双鸭山市内在编人员,其它地市报考需经所在单位同意。

  5.在读的全国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三、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uangyashan.gov.cn/) 、“双鸭山市教育”公众号等平台发布。

  (二)报名

  本次教师招聘采取网络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至5月13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方式:报考者登录本次招聘考试报名网站,(网址:https://sys2023xy.ibaoming.net/),完成注册、报名、打印准考证等操作。应聘人员只能选报1个职位,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三)报名时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

  2.教师资格证(尚未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提交与所报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应届师范类毕业生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提供高校出具的毕业前能够发放与所报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证明)。

  3.学历证明:往届毕业生提供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就业推荐表”或盖好学校院系公章的三方协议参加报名。

  4.学位证(报考红兴隆第一高级中学、红兴隆第二高级中学岗位需提供)。

  5.《双鸭山市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市直属学校报名登记表》(附件2)。

  6.《双鸭山市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3)。

  7.近期同版一寸蓝色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好姓名、所报岗位)。

  (四)面试资格审查

  1.考生在网络报名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于面试前携带所提交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进行面试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发布公告官方平台。

  2.报名相关材料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或出现放弃情况使面试人员比例低于3:1的岗位,将进行缩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资格审查由招聘工作组进行,资格、资历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五)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本次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面试后笔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聘教师教态、教学环节、知识传授与驾驭课堂、教学的组织与实施等方面的能力。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时间在10分钟之内,满分100分。按照报考岗位对应的学科模拟课堂教学内容,从高中现行阶段教材中由招聘专家组抽签确定题目。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考生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笔试。

  笔试人员以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岗位进入笔试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若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可视情况降低开考比例或缩减、取消岗位计划。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其中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题30分,学科专业知识70分。所有专业试卷相当于高考难度水平,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比例为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比例为40%。考试总成绩计算比例为总成绩=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均取小数点后2位数(四舍五入)。根据调整后的招聘岗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若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环节。有自动放弃的,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同一学科岗位且成绩在合格线上的考生中由高分到低分等额进行递补。

  (六)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标准和规程实施,体检费以医院实际发生费用为准,由考生自行承担,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自动放弃或不合格人员,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2.考核。考核主要是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进行复查。凡发现档案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要立即查核,未核准前暂缓聘用程序;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作为拟聘用人选,并书面通知本人。考核不合格者,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在双鸭山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有异议,经调查核实确实不适合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

  四、管理与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应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执行本地现行事业单位工资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12个月,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通过考试(遴选)、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本单位。

  对“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纳入市直事业单位、重点企业录用的符合条件人员(指与本地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合同并在我市缴纳社会保险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统招本科毕业生、统招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给予相关政策待遇。

  本公告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469-6165536,6165528,6165545

  监督举报电话:0469-6161160

  以上电话于正常工作时间使用。

  附件:

  1.双鸭山市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市直属学校岗位计划

  2.双鸭山市2023年度“市委书记进校园”引才活动市直属学校报名登记表

  3.双鸭山市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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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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