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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太原市小店区2023校园招聘教师10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西太原市小店区2023校园招聘教师100人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切实解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部分学校教师短缺及学科教师结构不合理问题,现决定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开招聘100名初中、小学教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100名)

  本次招聘依次在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进行,具体岗位计划为北京师范大学30名初中、小学教师;华东师范大学40名初中、小学教师;东北师范大学30名初中、小学教师(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1、2、3)。若上一所学校校园招聘岗位计划未完成的,纳入下一所学校校园招聘岗位计划。

  如上述三所学校招聘岗位计划未完成,剩余招聘岗位计划到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及西南大学进行招聘,具体公告另行发布。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品行端正, 热爱教育事业,身心健康,具备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四)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届毕业生(含2021、2022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2021年1月1日至报名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也可视同为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五)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相符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证考试通过,但未领取到证书者,必须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六)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公费师范生、定向生、委培生不在本次校园招聘范围内。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有作弊记录并受到禁考处罚的人员不得报考。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上述招聘条件贯穿招聘全过程,如有不符合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聘用人员待遇

  (一)全额事业单位人员待遇。

  (二)工资定级待遇。见习期工资可直接按见习期满后工资确定。

  (三)人才补贴待遇。符合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的人员,可以享受太原市相关的人才补贴待遇。

  (四)培养使用待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同时给予5万元引才奖励金(引才奖励金按6:2:2比例分3年发放),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报名办法

  本次校园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

  2.报名时间:

  北京师范大学:2023年5月6日至2023年5月8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的报名时间,请随时关注上述院校校园网官网和小店区人民政府官网(网址: http://www.tyxd.gov.cn/)。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校园招聘岗位中的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2个及2个以上岗位者视为报名无效。报考人员须认真填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4),报考者填写报考信息后,下载打印《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并不得改动,供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使用。

  此次校园招聘先后在选取的师范院校进行,已经确定为前一考点拟聘用人员的,不得重复在其他考点报名考试。

  4.资格审查:参加现场报名和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提供以下材料:有效居民身份证、《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提供毕业学校开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报到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提供就业协议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教师资格证(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出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5.现场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其中报考人员报名所填写的教师资格证学科应当与报考者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书上所载明的学科完全一致。

  (二)笔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超过5:1(含5:1)时,超过岗位增加笔试,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笔试地点等相关信息在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官网及其他方式通知。

  1.考试内容注重教学基本功、教学实践能力的综合考核,强化教师品行考察。

  2.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总分为100分,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面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不超过5:1的(不含5:1)直接参加面试。

  报考人数与各招聘岗位的招聘数之比超过5:1的(含5: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信息在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官网及其他方式通知。

  1.面试通过面对评委讲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教育教学技能、专业知识与能力等综合素质。

  2.面试采用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3.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未参加笔试的: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校园招聘岗位的计划招聘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并签订协议书。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增加一场面试,按照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如出现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计划录用人数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

  (四)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员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个人档案进行审核;二是对报考者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遵纪守法情况、现实表现以及所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等进行调查核实;三是对个人征信核查。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http://www.tyxd.gov.cn/)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毕业后具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的2023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按照规定先行签订三方协议,待毕业后办理聘用手续;其余人员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1年试用期),5年之内不得办理区外调动及辞职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直接解除聘用。

  六、监督、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0351—7176976

  咨询电话:

  0351—7174823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七、相关说明

  (一)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校园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原因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二)请考生随时关注小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 http://www.tyxd.gov.cn/)和现场报名的师范院校校园网官网通知,并且保持联系方式的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导致联系中断、影响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校园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笔试、面试辅导培训班。凡社会上举办的各类校园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附件1: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2023年度北京师范大学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2023年度华东师范大学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3: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2023年度东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4: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2023年度校园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xls             

                         太原市小店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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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通知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于4月12日发布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4月12日10时至4月23日19时通过邮箱(hxh198000@163.com)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材料(见附件),按要求准确填报成绩复核申请信息。10个工作日后,宁夏教育考试院将通过电话或原邮箱号向考生反馈成绩复核结果。

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收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信息和反馈复核结果。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成绩复核工作,成绩复核范围包括是否为考生本人应试信息、有无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包括试题评阅宽严。如果考生因笔试成绩复核结果反馈延误面试报名,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为考生开放面试补报名通道。

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x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4年4月12日

福建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2日10:00起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需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方式以当地教育局公告为准,考生可电话咨询办理(联系电话见附件)。

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

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成绩使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具体有效日期公布在成绩单上,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只要有相应的笔试合格成绩处在有效期内,即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省份报考相应类别的面试。

考区 单位 地址 电话 备注
福州 福州市自考办考生服务点 群众路164号(群众路小学隔壁) 0591-83332876 报考对象含平潭综合实验区
厦门 集美大学师范学院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主校区)南门 0592-6181064,

 

5703121

 
莆田 莆田市教育考试院 莆田市城厢区建设路75号 0594-2633833  
三明 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三明市三元区沙洲路27号(南方大酒店旁) 0598-8033403  
三明学院(在校生) 三明市三元区沙洲路27号(南方大酒店旁) 0598-8033403 三明学院报考对象只限三明学院大三以上在校生
泉州 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泉州市鲤城区崇福路225号 0595-22784647

 

0595-28388663

 
漳州 漳州市自考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 0596-2046223  
南平 南平市自学考试中心 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楼4号楼 0599-8827529  
武夷学院(在校生) 武夷学院瑞樟1-307教务处五 0599-5137789 武夷学院报考对象只限武夷学院大三以上在校生
龙岩 龙岩市教育局招考办 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25号龙岩市教育局办公楼五层 0597-2319003  
宁德 宁德市教育局考试办 蕉城南路55号宁德市教育局4楼考试办(三) 0593-2915691  
福安市教育局招生办 福安市阳头街道金沙岗64号 0593–6383573
安徽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2日10:00起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需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方式以当地教育局公告为准,考生可电话咨询办理(联系电话见附件)。

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

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成绩使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具体有效日期公布在成绩单上,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只要有相应的笔试合格成绩处在有效期内,即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省份报考相应类别的面试。

考 区

单位及地址

联系电话

合肥市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合肥市金寨路322号)

笔试咨询电话:0551-62323099
网站:合肥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
微信公众号: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微信号:hfsjyjfb)
芜湖市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芜湖市中山北路28号)

0553-3868700
蚌埠市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蚌埠市淮河路498号)

考试院(笔试):
0552-4041933、4041620、4041864

 

教师进修学校(面试) :0552-3127352、4952910

淮南市 淮南市教育局二楼

 

(田家庵区陈洞南路10-1)

招办(笔试): 0554-6651605

 

人事科(面试、认证):0554-6644784

马鞍山 马鞍山市教育考试院

 

(马鞍山市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新教育局大楼))

0555-2782263、0555-8324775
淮北市 淮北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

 

(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

笔试咨询:0561-3880466

 

面试、认定咨询:0561-3880396

铜陵市 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铜陵市长江西路2936号(原市体育局二楼,铜陵市立医院对面))

笔试咨询:0562-2832672

 

面试咨询:0562-2601023

认定咨询:0562-5858203

安庆市 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安庆市宜秀区中兴大街107号)
笔试咨询:0556-5514757

 

面试、认定咨询:0556-5514557

黄山市 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市教育局二楼206室 教育考试院(笔试):0559-2525950

 

组织人事科(面试、认定、注册) :0559-2522753

滁州市 滁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滁州市教育局二楼)

0550-2177877
阜阳市 阜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阜阳市双清路8号市教育局三楼)

笔试咨询:0558-2197288、2197287

 

面试咨询:0558-2197162

宿州市 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宿州市淮海南路732号市教体局五楼)

笔试咨询:0557-3935029、3929682

 

面试咨询:0557-3929826

认定咨询;0557-3929059

六安市 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安市金安路六安一中东校区南门立德楼)

笔试、面试咨询0564-3341901

 

认定咨询:0564-3379809

亳州市 亳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亳州市药都大道1621号市教育局二楼)

笔试咨询:0558-5125217、5125181

 

面试咨询:0558-5725997

池州市 池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厦)
0566-2317808(笔试)

 

0566-2317841(面试)

宣城市 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宣城市昭亭中路177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

笔试咨询:0563-2518643,2518647

 

面试咨询:0563-3033021

湖北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2日10:00起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需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方式以当地教育局公告为准,考生可电话咨询办理(联系电话见附件)。

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

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成绩使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具体有效日期公布在成绩单上,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只要有相应的笔试合格成绩处在有效期内,即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省份报考相应类别的面试。

市州名称

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62545030

黄石市

0714-6515109

十堰市

0719-8666511

宜昌市

0717-6441534

襄阳市

0710-3617108

鄂州市

027-60281920

荆门市

13308690215

孝感市

0712-2327290

荆州市

0716-8102517

黄冈市

0713-8877088

咸宁市

0715-8271716

随州市

0722-3590368/3590998

恩施州

0718-8988085

仙桃市

0728-3239258
0728-3320621

潜江市

0728-6230519

天门市

0728-5342091

上海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2日10:00起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需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4月12日(星期五)至26日(星期五)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

三、成绩有效期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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