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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市历下区2023年引进名校长、名优教师工作5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济南市历下区2023年引进名校长、名优教师工作50人公告

  为大力实施教育人才强区战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将济南市历下区公开引进名校长、名优教师有关事项面向社会公告:

  一、引进岗位计划

  引进计划50名。引进岗位分为名校长岗位、名教师岗位、优秀教师岗位。

  二、引进人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除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以外的人员。

  (四)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五)热爱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认真执行国家教育方针,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修养,为人师表、关爱学生。有敬业奉献、团结合作、开拓创新的精神和品质。

  (六)从教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无违反师德师风行为。

  (七)名校长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初中校长任职资格证书;

  2.现任学校正职校长,且任职满3年;不超过50周岁(1972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办学目标明确,办学思路清晰,有较强的名校创建意识、专业发展能力。曾任职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风格和育人文化,办学特色鲜明,在省级及以上有较大影响,并获得同行专家和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肯定性评价。任职期间,学校或个人曾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表彰;

  4.具有较强的行政管理和协调能力,治学严谨,具有较强的教学领导力,能够引领教师专业成长。廉政勤政,作风民主,办事公道,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望;

  5.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近5年内,任职学校有省级及以上科研立项课题和科研成果,或本人曾担任省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项目负责人;

  6.教育管理能力强,获得省级及以上教育系统名校长称号(含在培养期内的建设工程人选)。

  (八)名教师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中小学相应教师岗位,不超过50周岁(1972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具备高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思想、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业绩突出,在本学科教学领域处于领先地位,获得过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师(含在培养期内的建设工程人选)、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省学科带头人、省教学能手等称号之一者;

  3.近5年内承担过省级及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获得过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

  (九)优秀教师还须具备以下条件:

  1.现任中小学相应教师岗位,不超过45周岁(1977年5月8日以后出生),具备一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具有符合时代特点的教育思想、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对所教学科有系统、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教学成绩优秀,获得过地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名师(含在培养期内的建设工程人选)、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称号之一者。

  (十)引进名校长、名优教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2023年济南市历下区公开引进名校长、名优教师岗位表》(附件)。

  (十一)下列人员不得引进: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2.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及以下;

  3.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不适合引进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审核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8日8:00—5月11日17:00

  2.查询时间:2023年5月8日14:00—5月12日12:00

  报名、查询系统入口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ixia.gov.cn)进行公布。

  3.个人报名。引进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引进人员在资格审核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所填报信息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引进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引进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4.资格审核。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审核工作,在报名期间对引进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核,并反馈审核结果。引进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资格尚未审核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以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考试

  名校长岗位采取先面谈、后答辩的形式,名教师岗位采取先面谈、后试讲的形式,优秀教师岗位采取先笔试、后试讲的形式组织。面谈、答辩(试讲)成绩现场评判,现场公布。

  1.面谈(笔试)。面谈,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个人素养及教育教学理念。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主要考评引进人员的教育理论、教学理念、实践能力、教科研水平等。

  2.答辩(试讲)。答辩,主要考察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教育管理成效、个人专业优势等方面水平。试讲,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提炼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考试时间:优秀教师笔试时间初定在5月28日,名校长、名优教师的面谈、答辩(试讲)时间初定在6月3日,具体时间及有关安排将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发布,请引进人员及时关注网站公告。

  面谈、答辩(试讲)当天开考前,引进人员携带报名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现场,工作人员对审核合格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现场复审。提交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取消引进资格。

  复审材料包括:报名表、本人二代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相应教师资格证、校长任职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自荐信(1000字以内)、各类荣誉证书和业绩证明(不超过6件)、引进人员应提交所在单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权限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出具证明有困难的,经个人申请后,待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可在考察环节进行前提供。

  按照面谈(笔试)占40%、答辩(试讲)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答辩(试讲)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 按照引进计划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引进同一岗位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答辩(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引进回避和保密等相关纪律规定。

  1.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和要求,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拟引进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按照干部档案管理要求严格审核拟引进人员的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在规定时间内问题未查清、未处理到位的,视为不符合聘用条件,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2.体检。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除特殊情况经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外,引进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考核的,视为自愿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给予1次复检机会,最终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无法出具有效证明造成的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在选择聘用单位阶段造成的人员空缺,也按上述方法依次递补。

  六、选择聘用单位

  名校长根据学校编制、岗位空缺情况,经干部管理权限部门同意后,由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聘任。名优教师组织现场选岗,岗位按照学校实际需求和空编空岗情况确定,学校及岗位于组织选岗前发布。选岗分岗位进行,考察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员按照本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答辩(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拟引进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选择聘用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不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公示

  确定拟引进名校长、名优教师名单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引进人员,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签订聘用合同的聘期不低于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有关待遇

  (一)引进的名校长、名优教师工资待遇按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从市外引进的齐鲁名师、齐鲁名校长等,经认定为济南市D类人才及以上的,按有关政策享受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等相关人才待遇。

  (二)引进的名校长,根据人才引进政策精神,按照历下区中小学校长职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执行一级校长职级绩效工资。引进的名优教师按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进行聘任,兑现工资待遇。引进的名教师成立个人名师工作室,并拨付相应的教育科研工作经费。

  以上待遇在实施中若与相关部门新出台文件规定不一致,按照新文件执行。

  九、违约责任

  引进的名校长、名优教师在聘期内有下列行为: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弄虚作假骗取优惠政策、不能按合同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期不满5年离职的,终止享受后续待遇,返还除工作报酬以外的相关补贴,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应责任。

  十、特别提示

  请引进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网的公告。因不可抗力导致本次引进工作时间调整的,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

咨询电话:0531—86553608;监督电话:0531—86553611(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附件:山东济南市历下区2023年引进名校长、名优教师工作50人公告2023年济南市历下区公开引进名校长、名优教师岗位表.pdf

济南市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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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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