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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二批)8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二批)88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招聘88名编制外聘用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是自治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创建于1965年,属广西首批独立改制的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国家优质高职院校,入选“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专业建设计划”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校地处南宁市空港经济区,校园风景秀丽、文化氛围浓厚。现有在校生人数21000余人,有来自泰国、越南、老挝、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度尼西亚等多国留学生。学校依托农垦系统资源优势,坚持以农为特色、一二三产类专业协调发展的办学方向,主动对接区域经济支柱产业与战略新兴产业调整优化专业结构。设有农业工程学院、康养学院、智能制造学院、大数据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传媒学院、物流学院、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识教育学院等10个教学机构,招生专业47个。先后被评为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建设优秀单位(广西唯一),国家发改委、教育部产教融合发展工程项目单位,全国首批百所高职现代学徒制试点单位,中国-东盟教育开放合作试验区来桂留学基地培育学校。

  学校致力于打造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职业院校,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和国际产能服务,牵头成立中国-东盟边境职业教育联盟,每年举办中国-东盟边境职业教育论坛,吸纳东盟国家10所职业院校、国内6省区50多个职业院校和企业,与近七十所东盟国家高校和“走出去”企业合作。学校依托“丝路智造学院”、“丝路茶学院”、东盟技术服务与培训中心等跨国合作平台开展实体化运作项目,开发被东盟国家院校认可的教学标准、共享课程,有力辐射带动东盟国家职业院校的发展,连续2年荣获“广西来华留学教育优秀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人员88名,具体岗位要求附后(详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无影响聘用的违法违纪档案记录;

  3.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能力和素质,并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学位、政治面貌及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二)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应聘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可凭就业推荐表报考。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请应聘人员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三)工作经历

  本公告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按照“足年足月”计算。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招聘考试任一环节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不符合所报考岗位要求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7.其他不符合招聘单位有关要求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要求

  1.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5日止。

  2.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方式。邮件主题及应聘文档按“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2023年编制外聘用(第二批)”格式命名。报名材料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gzrsc@188.com(其他邮箱不予受理),报名材料与要求不符的,不予受理。不接受现场报名、电话或邮寄材料等其他形式报名。

  3.应聘材料要求

  (1)应聘人员须填写《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二批)基本信息表》(附件3)。附件2填写后用WORD文档发送、附件3填写后用Excel文档发送,不能用扫描件,命名规则:原文档名+姓名;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明(带二维码的)。国(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及成绩单扫描件;

  (4)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及工作经历(可为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等)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5)近期蓝底免冠1寸电子照片(命名规则:岗位序号+姓名)。

  报名材料文件夹压缩后按“岗位序号+岗位名称+姓名+2023年编制外聘用(第二批)”格式命名,以附件方式发送,附件总大小勿超过12M。

  4.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每名应聘人员仅限报考本招聘公告的一个岗位。出现同一人报考多个岗位,或所报考岗位序号和岗位名称不对应的,可视为报名无效,不进入资格审查程序。

  (2)应聘人员须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及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请务必仔细核查填报信息是否准确,邮件是否发送成功,邮件内是否已含有报名附件材料等,请勿多次发送邮件。

  (二)资格审查及简历筛选

  1.组织开展资格审查。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审查应聘人员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职称及工作经历等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资格);

  2.组织开展简历筛选。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对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进行简历筛选,择优确定面试对象。

  3.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结束后,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中公布开考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且进入面试范围的名单,不进行个别通知,由应聘者自行查阅。资格审查和简历筛选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1.面试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及潜在能力,包括应聘人员的言语表达、应变能力、专业技术水平以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2.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方式等考试安排将提前3个工作日在广西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人才招聘栏公布,不进行个别通知,请应聘者自行查阅)。

  (四)聘用及待遇

  1.结合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考核、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签订《劳动合同》,聘期3年,聘用后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执行。

  3.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工资绩效待遇按学校同类人员同工同酬原则确定。

  六、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与学院在职教工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含中层领导)的岗位或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凡与学院校级领导有下列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分管部门岗位,也不得应聘学院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岗位。

  亲属关系包括下列情形: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4.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5.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在参与招聘工作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信息公开与监督

  招聘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设立监督小组监督招聘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三)违纪处理

  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调离工作岗位或相应的处分;对违反招聘纪律或不具备招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考核或聘用资格。对造成恶劣影响且触犯刑律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其他

  本公告由学院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人:广西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蒙老师  李老师

  咨询电话:0771—4213055(工作日,上午8:40-11:40;下午14:00-17:00)

  附件:1.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二批)岗位需求信息表

  2.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二批)报名登记表

  3.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二批)基本信息表

  4.广西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编制外聘用人员(第二批)报名材料目录 

广西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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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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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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