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山东临沂平邑县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28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临沂平邑县2023年事业单位招聘教师28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规定,经研究确定,2023年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3名,幼儿园教师20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的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要求: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5日以后出生)。

  (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七)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八)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3年5月5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要求,“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8月1日前完成教师招聘任务”,所有应聘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

  (九)属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出具有用人管理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十一)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平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招聘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和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除乡镇(街道)普通教师、急需紧缺岗位,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未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不得变更。

  乡镇(街道)普通教师、急需紧缺岗位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达到或超过计划招聘人数的,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研究同意,可不再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全市同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名时,分市直和县区报名端口。全市范围内,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改报其他岗位,请慎重选择。

  1.网上报名时间:5月5日9:00—5月8日16:00。

  2.网上初审及报名查询时间:5月5日9:00—5月9日16:00。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简章,登录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应聘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应聘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5月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初审和解释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并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咨询电话见附件。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要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初审不合格的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截止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应聘信息。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各环节操作,因“压哨报名”而影响报名和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负。

  3.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5月5日11:00—5月10日16: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要登录报名网站打印《2023年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部分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5月25日—5月27日登录应聘网站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在缴费时间内将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和有关证明材料PDF扫描版发送到邮箱py4231602@163.com中办理减免手续,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发送邮件后请拨打19560809576确认)。其中,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缴费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的,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进入面试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2023年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聘部分事业单位教师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应聘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或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含学校盖章的学习成绩单);②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其他应聘人员提交:①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②在职人员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见附件2);③岗位要求提供的教师资格证等其他相关证书和材料。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面试审查资格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面试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含)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各类岗位均考一科,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1.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教育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等;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部分按专业类别分类命题。教育基础知识和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2.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9:00—11:30,与全市各县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同时进行。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计划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数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二)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等方式进行。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四舍五入后计算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分用人单位和岗位,按1:1的比例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用人单位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的,通过加试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结束以后,因放弃应聘资格或被取消应聘资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向社会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体检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体检。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1.考察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察工作小组,对考察体检人选进行考察,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形成书面考察意见。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有关规定,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涉嫌造假、本人重要学习经历与档案记载不一致等情形严重的,一律不作为聘用人选。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2.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选岗。应聘合并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按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岗位。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选岗,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先后次序。因放弃选岗产生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聘用单位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选岗后,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并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备案。

  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聘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应聘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最低服务年限协议。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平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pingyi.gov.cn)发布。

  八、其他

  1.对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依据《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令第18号)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从事命题、阅卷、面试等工作的专家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管理机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命题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临沂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无关。

  3.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全天24小时通讯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招聘的幼儿园岗位聘用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有关规定。

  本简章由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9-4211175 。

  报名系统维护电话:19560809576, 0539-4211571。

附件:1.2023年平邑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

      2.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平邑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4月24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