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内蒙古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3招聘专业教师1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3招聘专业教师10人公告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关于印发<2023年呼伦贝尔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呼人社发〔2023〕2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学院简介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成立于2009年,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呼伦贝尔市属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开设有护理、学前教育、蒙医学、大数据与会计、计算机应用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旅游管理、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畜禽智能化养殖、音乐表演、应用化工技术、工程造价等专业。

  二、招聘计划和条件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0名专业教师。详情见《2023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2)。

  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简称“项目人员”,最低服务期2年)以及高校毕业生。

  1.“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2.“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3.“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和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1)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择业期内(择业期为2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未落实工作单位,且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2)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3)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人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以应聘高校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

  (二)报考条件     

  1.应聘考生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坚持党的民族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5月6日(不含)至2005年5月6日(含)期间出生的人员;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考生学历学位取得时间应为2023年12月31日前,其他资格条件取得时间要求一般应为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开始日前。

  2.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报考其他岗位。

  3.应聘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当年12月底前毕业的应届毕业 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发布公告

  《2023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简称《公告》)在呼伦贝尔人才网(www.hlbrrc.com.cn)、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hlbrzy.com)公布。其他相关招聘信息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

  1.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考生登录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下载《2023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详见附件3),认真填写并核对所填信息准确无误后,将下列材料扫描成电子版(PDF格式)打包传至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hzygkzp2023@163.com邮箱。

  (1)《报名表》,《报名表》中照片要求: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考生承诺处应聘考生须亲笔签名,书面承诺。

  (2)应聘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

  (3)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的扫描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同时还需提交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扫描件一份(详见附件4)。

  (4)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考生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5)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的扫描件。

  (6)应聘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的扫描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扫描件。

  (8)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

  应聘考生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招聘期间保持畅通,方便联系。

  报名咨询电话:18848103999 包老师

  报名分三个批次进行:

  第一批次:“项目人员岗”“高校毕业生岗”

  报名时间:2023年5月6日9:00—2023年5月7日17:00;

  初审时间:2023年5月6日9:00—2023年5月8日17:00。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或核减后将核减计划数调入普通岗位。被调整的岗位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应聘考生请于2023年5月8日下午17:00时后登录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报名审核结果。被调整岗位(不含核减计划岗位)的应聘考生可自行参加第二批次报名。

  第二批次:普通岗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2023年5月14日17:00;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0日9:00—2023年5月15日17:00。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相应减少招聘计划数或取消开考,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被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考生,可在“改报时间”段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或放弃报名。应聘考生请于2023年5月16日下午17:00时后登录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看报名审核结果。

  第三批次:改报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17:00;

  审核时间:2023年5月17日9:00–17:00。

  被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考生,在此期间未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2.应聘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报名,每位应聘考生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考生用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用的证件必须一致,否则责任自负。

  3.应聘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表》招聘专业岗位、资格和条件,仔细核对是否符合应聘条件和相关要求,如实填写《报名表》,并在承诺人签字处亲笔签名,书面承诺。

  (1)应聘考生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2)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3)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属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服务期。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编外人员须注明。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注明“待业”。

  应聘考生须对所提交个人信息或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否则,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4.应聘考生按规定时间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被退回的应聘考生,如报名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的,在资格审核期间按要求修改、提交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考生,在资格初审期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5.《招聘岗位信息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考生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考生也要如实填写(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审查,请应聘考生认真对待,慎重选择应聘岗位)。

  6.笔试拟于5月下旬组织实施。初审通过的应聘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考生请及时关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

  7.应聘考生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须当场确认《笔试准考证》信息是否无误,否则后果自负。

  8.应聘考生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招聘方式

  (一)笔试  

  1.笔试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2.笔试开考比例。初审通过的应聘考生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内容为考生应聘岗位须具备的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教育理论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4.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考生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专业教师3岗位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

  5.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应聘考生凭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6.笔试政策加分: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考生,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凡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7.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计算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8.笔试总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45分,未达到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9.笔试总成绩适时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适时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2.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应聘考生中,根据笔试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面试应聘考生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同一岗位因末位笔试总成绩并列而超过1:3比例的所有应聘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不足1:3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

  3.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须根据资格复审通知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4.应聘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须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笔试准考证》、应聘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报名表》和两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色照片。

  (2)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提交本人亲笔书写的承诺书原件一份(详见附件4)。

  (3)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者须持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特别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须提供《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应聘考生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列入编制人员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签有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须提交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应聘“项目人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旗市区及以上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

  5.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总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因末位并列超出1:3比例的,全部进入面试范围。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7.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考生进入面试环节,须领取《面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和领取地点另行通知。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岗位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进行。考核教师岗位应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师基本素养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3.专业教师8岗位面试采取专业能力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新闻摄制等方面实际操作能力和水平。

  4.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言作答(应聘考生须在资格复审时确认),但只能选择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专业教师3岗位须用蒙古语言作答。

  5.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应聘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6.面试时,应聘考生备课40分钟后,再进行试讲,时间为20分钟(专业教师8岗位除外)。

  7.专业教师8岗位面试,应聘考生前期准备40分钟,后期制作40分钟,提交规定时间(3-5分钟)的作品。

  8.应聘考生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面试全程录像。

  9.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10.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11.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的,并列考生以面试成绩高低排序。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另行加试,通过加试成绩高低排序。按照每个岗位应聘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并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

  1.体检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在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考生自理。

  2.体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应聘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医务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体检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二)考察

  1.考察工作在体检完成后进行。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考察工作组,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应聘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或工作方面的现实表现、遵纪守法、个人诚信、廉洁自律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应聘考生弃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2.考察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1.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考生。拟聘用考生名单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有反映问题人员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考生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环节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

  (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实行备案制度。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办理新聘用人员相关人事手续,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呼伦贝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2.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考生在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入编制,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和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如遇特殊情况,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议定。

  4.在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所有环节中,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出现未能联系上考生的情况,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七、纪律和监督

  (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要求,招聘工作应实行回避制度。

  (二)招聘工作人员和应聘考生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应聘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者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考试无关。 

  (二)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考生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三)应聘考生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招聘岗位信息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考生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考生本人承担。

  (四)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严格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防控要求。建议考生考试期间全程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做好自我健康管理。

  (五)本《公告》由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有关规定执行。

  政策咨询电话:0470-2283014

  监督举报电话:0470-2283098

  地址:内蒙古呼伦贝尔市中心城新区规划三街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主楼815室

  附件:

  1.《2023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项目岗位);

  2.《2023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信息表》(普通岗位);

  3.《2023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

  4.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承诺书。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4月25日

  内蒙古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3招聘专业教师10人公告附件1:2023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项目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岗位信息表.xls

  内蒙古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3招聘专业教师10人公告附件2:2023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普通岗位信息表.xls

  内蒙古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3招聘专业教师10人公告附件3:2023年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doc

  内蒙古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2023招聘专业教师10人公告附件4:2023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承诺书.docx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补充公告(一)

  《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已于2024年1月15日面向社会发布,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120人。现根据报名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原公告做出如下调整,具体为:

  1.岗位代码B20240120,原计划招聘1人,现调整为2人。

  2.岗位代码B20240131,原计划招聘1人,现调整为2人。

 3.增设教学科研岗位B20240201,招聘专业“会计学”,招聘人数1人,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10级。

  4.增设教学科研岗位B20240202,招聘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招聘人数1人,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10级。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2024年4月22日             

云南省玉溪市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于2023年1月13日揭牌,为红塔区人民政府与玉溪师范学院合作办学的公办全日制小学,双方本着“互助互惠、互为依托、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打造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的教育品牌,力争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三年达到全区示范,六年达到全市领先,九年达到全省前列,十二年达到西部一流,办成特色鲜明、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基础教育学校。为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快速发展,现面向红塔区区外公办学校引进8名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及条件

岗位

引进人数

学历要求

年龄

要求

专业

要求

其他要求

引进人才类别(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小学语文

4

本科及以上学历

A、B类人才不超过50周岁,C、D、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年龄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不限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近三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相符

A类:国家级名师、名校长。

B类:省级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名校长,正高级教师,省级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省级特殊津贴教育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省内外退休名校长、名教师,或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省内外教育行业人才。

C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省级名师工作室主要成员,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班主任,一级校长,或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教育行业人才。

D类:“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

E类:市级名师工作室主要成员,县(市、区)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或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教育行业人才。

小学数学

2

小学英语

 

1

小学美术

1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区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5.办理调动手续前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6.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引进程序

  整个引进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条件或放弃的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公示之日后不再递补。

  (一)报名

  采取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填报报名信息。同时,报名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yxsfxyfsxx@126.com邮箱(邮件标题设置为“岗位+姓名”)。报名材料包括:《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24年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最高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本年度岗位聘任书、公费师范生协议(公费师范生提供)、县区级以上荣誉证书、近五年州市级及以上获奖情况和荣誉证书(扫描件)、近三年教学情况(签字盖学校公章后发扫描件)、近三年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并以材料名称命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17:30止(以电子邮件到达报名邮箱时间为准)。

1713261553269074548.png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引进条件要求的人员,将取消引进资格。

  (三)初选

  引进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超过相应比例(小学语文1﹕3,其它岗位1﹕5)的岗位,先进行初选,即根据应聘者所属人才类别、学习经历、县区级以上荣誉、近五年州市级及以上获奖情况和所获荣誉、近三年教育教学成效、教学管理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该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未超过该比例的岗位,全部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

  设定最低考核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该分数线的,不再进入下一步选调程序。

  1.考核方式

  (1)A、B类人才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根据面谈结果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

  (2)C、D、E类人才

  考核以面谈、微课、答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考核程序

  先按岗位对A、B类人才进行考核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仍有空额,则对C、D、E类人才进行考核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因成绩并列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

  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验。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报名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用自理。

  对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区教育体育局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报区委人才办专题会议审核。

  (七)公示

  拟引进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引进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调动手续办理完成后按照政策进行聘用。

  五、待遇及管理

  (一)在学校有空岗的情况下优先按原所在岗位办理聘任,享受红塔区教育系统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相应社会保障待遇。

  (二)符合《红塔区教育行业急需人才引育暂行办法》的,经评审择优确定给予生活补 助。

  (三)在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服务时长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需一次性全额退回已发放的生活补贴。

  六、纪律作风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名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人才引进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五)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由红塔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0877-2015823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0877-6167981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监督电话:0877-2015348、2011516

 

  附件: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

 

  玉溪市红塔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24年4月16日       

河南南阳市社旗县2023-2024走进校园招聘教师公告(第202323号)

  根据社旗县2023-2024学年走进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我县报名参加的高校双选会举办时间及我县特邀高校设置专场招聘会时间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在招聘会开始至少前一天在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官网进行公布”的要求,经社旗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定于2024年4月13日在“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南阳分市场暨南阳师范学院2024届毕业生春季大型双选会”活动现场报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符合报名条件考生请于2024年4月13日(9:00—12:00)到南阳师范学院-中区篮球场。

  2.本次县中职校的新能源、船舶机工、无人机、法律、幼儿心理学、幼儿营养学、健美操、中药材种植、戏剧戏曲、中文写作、畜牧兽医、金融12个专业学科岗位在双选会期间只接受现场报名,暂不举行笔试和面试,具体的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岗位设置情况见下表(专业等相关要求见202301号公告)。 

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岗位名称

县二高中

016

1

历史

012

6

物理

宛东高中

022

1

地理

019

7

物理

县中职校

030

1

地理

032

1

新能源专业

033

1

船舶机工

034

1

无人机专业

035

1

法律专业

037

1

幼儿营养学

039

1

健美操专业

043

1

中文写作

046

1

金融

026

2

物理

036

2

幼儿心理学

045

2

畜牧兽医

042

3

戏剧戏曲

041

4

中药材种植

社旗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局属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李沧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10人(详见附件《2024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4.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zsksy/)进入“便民服务系统—社会化考试管理平台—青岛市教师招聘统一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4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网上审核:2024年5月6日14:00-5月11日12:00;

  查询及缴费:2024年5月6日14:00-5月11日14:00。

  2.网上报名

  (1)招聘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为避免网络堵塞,预留可能需要补充材料的时间,建议应聘人员尽早完成报名。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4年5月1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5月1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4.网上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其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若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5.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6.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4年5月10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qdlcjtj@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

  7.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7日-5月9日每天16:00后。

  三、笔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参加2024年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笔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常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时政方针、科技省情等)和教育基础理论及教育实践素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两部分。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经资格审查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3日12:00–5月26日8:00

  笔试时间:5月26日9:00–11:30

  笔试地点: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反面写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无业人员须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8.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10.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及时关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发布的面试方案。

  五、面试

  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用“说课、答辩、技能测试”的方式(见附件)。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二)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答辩、技能测试”,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40%、20%、4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

  面试设立最低分数线60分。

  六、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布。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如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说课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说课成绩相同,则按技能测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增加加试环节,加试方式为答辩)。

  (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李沧政务网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用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管理。

  合同设立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准考证及相关打印材料请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5.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6.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计划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政策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监督电话:0532-87610785

  请在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024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计划表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3日

云南省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学科教师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4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对新招聘的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及中小学准入查询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bm.ynsdfz.net)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29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30日18:00;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或JPEG上传,每张图片不得超过2M。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硕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负责,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在24小时之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本此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时间安排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

  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七)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4月30日前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当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当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占面试比例。在职在编人员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离职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岗位,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保持电话畅通。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九、心理测试

  测评时间于面试结束后,心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报考者是否适合从事高中教学的重要参考,不计入考试成绩。

  十、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及中小学准入查询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十二、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四、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五、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六、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3),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zyk/)。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

  十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8312226;

  (二)监督电话:0871- 65911266;

  (三)招聘单位门户网站:(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

 

  附件:1.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1: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4年4月16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