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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安阳滑县籍2023年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5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安阳滑县籍2023年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50名公告

  为满足我县教育教学工作实际需要,推动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2023年县委编委批复,决定启动2023年滑县籍在县域外工作的优秀中小学教师的公开回引工作。为保证回引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引范围、计划和条件

  (一)回引范围

  在滑县以外学校工作、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纳入事业编制的在岗正式教师。

  (二)回引计划

  2023年计划回引50名,其中高中学段10名、初中、小学学段各20名。

  (三)回引人员须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政治思想表现好、品行端正;

  2.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从事一线教育教学工作,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少于3年的只填写工作以来的);

  4.心理健康;

  5.身体健康;

  6.现所在单位同意调动工作;

  7.户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本人为滑县户籍;

  (2)配偶为滑县户籍;

  (3)父母(或配偶父母)为滑县户籍;

  (4)配偶为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列入回引范围

  1.近3年内教师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有不称职或未定等次的;

  2.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或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3.因病不能正常工作的;

  4.其他不宜调动情况的。

  二、回引程序

  回引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定岗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公告发布、报名和资格初审

  1.公告发布:2023年4月26日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hxrsj.hnhx.gov.cn)公开发布回引公告。本次回引工作有关信息和事项均通过该网站发布,请应聘人员在回引工作实施期间每天主动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2.报名和资格审查:2023年5月8日08:00—18日18:00止(法定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地点:滑县教育局人事股。每人限报一个学科。

  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2023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计划报名表》,同时提供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的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及认证报告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另外,提供以下其中任一项条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1)本人为滑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

  (2)配偶为滑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

  (3)父母(或配偶父母)为滑县户籍的,须提供本人和父母(或配偶父母)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未在同一户口本登记的,还须提供能证明双方关系的相关材料;

  (4)配偶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须提供本人和配偶的有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以及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配偶在编在岗工作证明。

  3.回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者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相关规定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参加回引资格,已调动的予以清退,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二)确定人选

  根据资格初审合格人数情况,统筹研究确定回引方式。如初审合格人数不超过相应学段的回引计划数,初审合格人员全部确定为考察对象。如初审合格人数超出该学段的回引计划数进行面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按与回引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以讲微型课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微型课内容按选报学段和学科分别采用滑县现行中小学教材随机抽取,满分共100分,成绩当场公布,低于60分者不予回引。

  未完成回引计划数的学段可调整到其他学段,调整方式以发布的通知为准。

  (三)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共同组织实施,对回引人选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等方面的情况,严把综合素质关。对其人事档案材料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是否依法合规进入事业单位等内容。在原单位工作不积极,领导同事评价不高的不予回引。

  因自愿放弃考察资格和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学段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四)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进行体检,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对象个人支付。

  因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和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学段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五)公示

  通过考察人员在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2023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核实处理。如有被取消回引资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递补。

  (六)定岗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根据学校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学科对口、就近户籍”的安置原则,由县教育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回引人员工作单位,报县委编委审核同意后,按有关规定办理工作调动手续。

  回引教师必须服从县教育局的工作安排和用人单位的岗位调整,否则视为自愿放弃,且今后不再纳入教师回引申请对象;回引的教师严格执行5年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内,不得申请调往外地工作,因服务期未满不能调动而辞职的,服务期内不准提取个人档案。

  温馨提示:回引期间,请保持预留的联系方式畅通。如有更改,请及时与咨询电话联系。

  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72-8668015(节假日除外)

  0372-8121778(节假日除外)

  附件:2023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回引计划报名表

  2023年滑县籍优秀中小学教师

  回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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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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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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