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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23年铁岭县教育局校园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2023年铁岭县教育局校园招聘公告

  为加大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力度,加强我县高中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经县委、县政府批准,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等院校和辽宁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进行专场招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铁岭县高级中学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6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和沈阳师范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且为2023年毕业生。本科毕业生报名要求师范类专业,30周岁以下,1993年4月26日(含)以后出生;研究生报名要求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26日(含)以后出生。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自愿履行人民教师的义务;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5.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并能够如期到铁岭县教育局报到;

  6.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并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一致的教师资格证;

  7.以研究生身份报考的,研究生阶段与本科阶段方向一致。

  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定向生(定向辽宁除外)、委培生;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26日—5月7日17:00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填写《铁岭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报名登记表excel电子版和资格审查材料PDF版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tlx8833215@163.com。发送文件以单位岗位+姓名+电话号码命名。

  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均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资格审查和考试时间、地点在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请关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二)资格审查

  初审在网上报名阶段进行,需将以下1—7项资格审查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件随报名登记表一同发送至报名邮箱;复审在现场进行,需提供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未按通知时间到达现场复审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考试):

  1.《铁岭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照片处插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本人签字处必须手写签字);

  2.本人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毕业时取得承诺书,模板见附件3);

  4.参加社会实践经验证明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定向辽宁就业的须提供入学时签订的协议书原件和复印件;

  5.2023年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加盖院系公章);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生携带:本科学历阶段毕业证、学位证,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证明材料(加盖院系公章);

  6.加盖院系公章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证明》一份;加盖院系公章的成绩单;

  7.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含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等各项荣誉证书、奖学金、能力等级证书、论文、课题、竞赛、其它获奖证书等),同一类型多个证书的,上传最高级别证书即可。

  现场审查时,以上材料除证件、证书和定向协议原件返还外,其余概不返还。

  (三)考试

  报名人数超过1:6比例的岗位,采用两轮考试;若不超过,直接进行面试(试讲和答辩)。

  第一轮考试通过现场考察和综合评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其中现场考察70分,综合评价30分。现场考察时间5分钟,回答规定问题,主要考察语言表达、应急应变等能力;综合评价对个人简历、所获荣誉等进行评价。根据两项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第二轮面试人选,入围面试的最后1名人选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

  第二轮为面试,以试讲和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育教学、专业知识、职业素养等综合素质。试讲知识范围为所报岗位现行通用必修教材其中内容(附件4,教材自行准备),面试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10分钟,其中试讲时间7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官分别依据试讲及答辩的赋分标准赋分,有效分数相加后除以评委人数所得出的平均分数,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无录取资格。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试讲成绩高者列前。

  (四)签约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签约,签约在面试成绩公布之后进行。放弃现场签约的,可按面试成绩依次进行递补,面试成绩并列者,按照试讲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签约时,报考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毕业证、《就业协议书》。

  (五)考察和体检

  结合招聘情况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考察和体检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个人能力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有关规定进行。

  考察和体检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五、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信息统一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异议的人员,将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业(2023年7月31日前),并取得报到证、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以后,由招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生体检、考察,填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表》,办理事业单位正式聘用手续。招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2.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3.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协议无效,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6.招考过程中出现未尽事宜,由铁岭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4-78833215,13841095320

   附件1:铁岭县教育局2023年招聘岗位计划表.xlsx

    附件2:铁岭县教师招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承诺书.doc

    附件4:铁岭县教育局2023年校园招聘教材使用范围.docx

 

  铁岭县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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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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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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