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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2023招聘中小学教师2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2023招聘中小学教师28人公告

  为不断调整教师结构,加快构建学历高、专业硬、能力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内教发〔2021〕1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结合石拐区教育系统实际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28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石拐区招聘中小学教师28名,其中高中教师15名,初中教师5名,小学教师8名。具体情况见附件《包头市石拐区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政治坚定,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热爱党的教育事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校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任何刑事处罚。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二)资格条件

  1.年龄条件: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所涉及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开始日。例如35周岁及以下应为

  1987年5月8日之后出生的。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

  2.报考中小学教师原则应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报考人员选报岗位须与所学专业一致,不得跨专业报考,第二学位不可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3.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并能够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4.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证书,报考语文学科应具有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证书。

  (三)定向岗位人员范围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

  1.“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组织的通过“包头大学生集聚计划”吸纳大学生到公共服务领域服务的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包头市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的通过“就业启航专项行动”招募的大学生社会服务岗位人员。

  2.“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包头市就业局牵头组织的,招募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和蒙古语授课高校毕业生,充实到城镇社区、苏木(乡镇),主要从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及社区管理与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3.“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报考者须为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以项目人员身份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5.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文件规定,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可报考的岗位,对符合岗位其他条件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也可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包头市内各地区公办学校、幼儿园正式在编在岗教职工或带编招考暂未入编人员以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2.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应届毕业生)。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及服务期内的“特岗教师”。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辞退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具有吸毒史的人员。

  6.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委托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均不列入招聘范围。

  9.现役军人。

  10.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11.曾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12.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实施步骤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简章、网络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简章

  制定《包头市石拐区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简章,公布时间2023年4月27日—5月6日。

  (二)组织报名

  1.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2343进行网上报名,按照报名系统要求如实填写信息。

  报名时间:从2023年5月8日9:00—5月12日17:00止;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5月13日17:00。

  为避免网络拥堵,请报考人员尽可能提早报名,避免审核不通过后因时间原因无法补充材料或改报其他岗位。

  (1)报名时,报考者须签署《2023年包头市石拐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诚信承诺书》,否则不接受报名。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本人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报考条件,选报符合岗位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并及时查阅报名情况,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相应的佐证材料。

  (2)报名序号是报考者确认是否成功报名、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牢记;报名与参与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招考期间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招聘的,责任自负。

  (3)报考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用居民二代身份证报名,同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方可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报考者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资格复审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专业目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要求专业(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教务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是否为相近专业最终由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作出裁决。请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主动与招考单位联系,咨询是否符合专业要求。(提示:考生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报名,考察环节还要作深入、具体资格复审,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未如实填写专业的,在考察环节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以研究生学历报考的,如所持研究生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为一级学科名称,且其研究方向与该岗位对应要求的二级学科一致,可按照符合报考条件对待。但在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相关专业方向证明。在考察阶段,用人单位将根据该考生人事档案中留存的研究生招生阶段材料和学习成绩单等信息进行甄别,对其中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学段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录用为公务员、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未列编签订聘用合同)、或被劳务派遣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要注明其工作性质(劳动合同制、未列编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工作经历的要注明属于何种类型项目人员、是否已取得服务期满合格证书。未就业时期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提交材料:考生报名期间须上传以下资料进行资格审查。

  本人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

  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

  近期更新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留学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

  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2.收费说明

  报考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审查结果,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应通过网上银行交费,报名费每人70元。交费截止时间:5月8日至5月13日中午12∶00。交费后,请考生自行下载《报名登记表》一式四份,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复审时,无《报名登记表》者,一律不接受资格复审。

  关于报考费退费问题。按照自治区现行有关规定,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可免交报考费,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报考费。

  符合减免条件的人员,采取先交后退的方式进行。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凭所在旗县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凭其毕业证及复印件;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凭其毕业院校出具的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以上三类人员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报名登记表》《减免报考费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笔试结束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费,费用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如笔试缺考将不再退费,逾期不再受理。报考岗位取消的人员报名费通过网银打入报考时使用的账户。具体受理时间通过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其他注意事项

  (1)未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要求上传照片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缴费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到1:3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并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三)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形式。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时未按规定语言文字作答按零分处理。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教学理论、教育政策法规及综合素质测试等满分为100分。

  2.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考生关注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相关通知。

  3.笔试成绩政策加分。根据自治区有关要求,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请报名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因个人错填或漏填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4.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笔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按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其中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在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由区人社局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或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公布。

  2.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毕业证和学位证书(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书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测试等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报名登记表》、学历电子备案注册表各2份以及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3.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岗位的应聘者,须提供项目服务期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服务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须提供自治区或盟市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报考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的,在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同意报考和不处于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内的材料;其他已签订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人员,应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材料,凡不能够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5.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及提供虚假证明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6.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面试名额空缺的,从笔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安排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

  (五)面试

  1.面试分为综合素质水平测试、试讲两部分,面试成绩为百分制,面试总成绩=综合素质水平测试×40%+试讲×60%

  2.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石拐区人民政府官网、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教育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3.面试时,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1:1及以下的岗位,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参加面试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报考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4.总成绩计算为参加面试的考生,按笔试占总成绩的40%、面试占总成绩的60%的比例加权计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面试结束后,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同一岗位最后一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超出用人单位招聘计划指标,并列人员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则通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

  (六)体检

  1.按照每个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工作由区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项目或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进行。

  3.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按报考岗位总成绩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

  1.考察工作在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由区人社局与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注意事项,将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

  2.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工作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进行,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察对象的综合素质及是否符合工作岗位所要求的基本能力,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因考察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考察或自动放弃的考生,按照报考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并安排人员电话通知递补的报考人员参加体检、考察。

  4.报考人员应在接到通知15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特殊情况确实无法按时提交材料的,考生需书面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提交材料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30日。未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且未按时提交有关材料的,或经同意延时提交材料后仍无法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并依次递补。

  (八)公示

  1.根据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拟聘人员。并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专栏、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和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公示期满,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花名册》和《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区人社局备案。并依据区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介绍信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1.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凭区人社局下发的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通知办理有关聘用手续,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

  2.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3.岗前培训。由招聘单位隶属关系所属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新聘用人员岗前培训,以提高适应岗位工作的能力。

  4.拟聘或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1)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应聘岗位所需其他相关证书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5.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6.应聘人员以在职身份报考(有工作单位并签订劳动合同的),报名时应如实说明。对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劳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用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或与原所在单位存在劳动争议(含仲裁、诉讼或服务期协议)导致无法正常进行考察或到岗报到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教师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系统,享受事业单位工资待遇,最低服务期为5年(服务期从上岗之日算起),服务期内不准脱产考研、不得离开教育一线、辞职或调离石拐区教育系统以及参加公务员及事业单位等招考。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五、纪律监督

  (一)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制度。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由石拐区纪委监委和石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程监督指导教师公开招聘工作,招聘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7〕第35号令)执行。

  (二)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谁用人、谁审查、谁负责”的要求,招聘单位及区教育局要对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和面试资格复审高度负责,对因资格审查不严而发生问题,要严肃追责。

  (三)实行回避制度。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人员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四)建立考试诚信制度。为强化报考人员的诚信意识,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平等进行,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报考人员要慎重选择报考岗位,除笔试和资格复审的其他环节放弃的报考人员,记入诚信档案。杜绝考试替考、舞弊等违纪行为,对违反规定聘用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并记入诚信档案。记入诚信档案后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包头市石拐区组织的各类公开招聘考试。

  (五)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工作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公开招聘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石拐区人民政府网站、石拐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石拐区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或微信公众号查询。

  (三)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公开招聘全程将设置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1.咨询电话:

  石拐区人社局(工作日)    0472—8728182

  石拐区教育局(工作日)    0472—8728335

  2.监督电话:              0472-12388

  报考人员需咨询或举报的,请于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2:00,14:00—17:30)拨打相关电话。

  附件:内蒙古包头市石拐区2023招聘中小学教师28人公告石拐区教育系统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石拐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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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补充公告(一)

  《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已于2024年1月15日面向社会发布,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120人。现根据报名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原公告做出如下调整,具体为:

  1.岗位代码B20240120,原计划招聘1人,现调整为2人。

  2.岗位代码B20240131,原计划招聘1人,现调整为2人。

 3.增设教学科研岗位B20240201,招聘专业“会计学”,招聘人数1人,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10级。

  4.增设教学科研岗位B20240202,招聘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招聘人数1人,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10级。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2024年4月22日             

云南省玉溪市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于2023年1月13日揭牌,为红塔区人民政府与玉溪师范学院合作办学的公办全日制小学,双方本着“互助互惠、互为依托、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打造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的教育品牌,力争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三年达到全区示范,六年达到全市领先,九年达到全省前列,十二年达到西部一流,办成特色鲜明、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基础教育学校。为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快速发展,现面向红塔区区外公办学校引进8名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及条件

岗位

引进人数

学历要求

年龄

要求

专业

要求

其他要求

引进人才类别(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小学语文

4

本科及以上学历

A、B类人才不超过50周岁,C、D、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年龄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不限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近三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相符

A类:国家级名师、名校长。

B类:省级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名校长,正高级教师,省级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省级特殊津贴教育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省内外退休名校长、名教师,或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省内外教育行业人才。

C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省级名师工作室主要成员,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班主任,一级校长,或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教育行业人才。

D类:“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

E类:市级名师工作室主要成员,县(市、区)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或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教育行业人才。

小学数学

2

小学英语

 

1

小学美术

1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区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5.办理调动手续前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6.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引进程序

  整个引进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条件或放弃的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公示之日后不再递补。

  (一)报名

  采取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填报报名信息。同时,报名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yxsfxyfsxx@126.com邮箱(邮件标题设置为“岗位+姓名”)。报名材料包括:《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24年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最高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本年度岗位聘任书、公费师范生协议(公费师范生提供)、县区级以上荣誉证书、近五年州市级及以上获奖情况和荣誉证书(扫描件)、近三年教学情况(签字盖学校公章后发扫描件)、近三年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并以材料名称命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17:30止(以电子邮件到达报名邮箱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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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引进条件要求的人员,将取消引进资格。

  (三)初选

  引进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超过相应比例(小学语文1﹕3,其它岗位1﹕5)的岗位,先进行初选,即根据应聘者所属人才类别、学习经历、县区级以上荣誉、近五年州市级及以上获奖情况和所获荣誉、近三年教育教学成效、教学管理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该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未超过该比例的岗位,全部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

  设定最低考核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该分数线的,不再进入下一步选调程序。

  1.考核方式

  (1)A、B类人才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根据面谈结果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

  (2)C、D、E类人才

  考核以面谈、微课、答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考核程序

  先按岗位对A、B类人才进行考核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仍有空额,则对C、D、E类人才进行考核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因成绩并列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

  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验。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报名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用自理。

  对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区教育体育局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报区委人才办专题会议审核。

  (七)公示

  拟引进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引进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调动手续办理完成后按照政策进行聘用。

  五、待遇及管理

  (一)在学校有空岗的情况下优先按原所在岗位办理聘任,享受红塔区教育系统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相应社会保障待遇。

  (二)符合《红塔区教育行业急需人才引育暂行办法》的,经评审择优确定给予生活补 助。

  (三)在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服务时长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需一次性全额退回已发放的生活补贴。

  六、纪律作风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名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人才引进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五)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由红塔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0877-2015823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0877-6167981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监督电话:0877-2015348、2011516

 

  附件: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

 

  玉溪市红塔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24年4月16日       

河南南阳市社旗县2023-2024走进校园招聘教师公告(第202323号)

  根据社旗县2023-2024学年走进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我县报名参加的高校双选会举办时间及我县特邀高校设置专场招聘会时间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在招聘会开始至少前一天在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官网进行公布”的要求,经社旗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定于2024年4月13日在“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南阳分市场暨南阳师范学院2024届毕业生春季大型双选会”活动现场报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符合报名条件考生请于2024年4月13日(9:00—12:00)到南阳师范学院-中区篮球场。

  2.本次县中职校的新能源、船舶机工、无人机、法律、幼儿心理学、幼儿营养学、健美操、中药材种植、戏剧戏曲、中文写作、畜牧兽医、金融12个专业学科岗位在双选会期间只接受现场报名,暂不举行笔试和面试,具体的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岗位设置情况见下表(专业等相关要求见202301号公告)。 

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岗位名称

县二高中

016

1

历史

012

6

物理

宛东高中

022

1

地理

019

7

物理

县中职校

030

1

地理

032

1

新能源专业

033

1

船舶机工

034

1

无人机专业

035

1

法律专业

037

1

幼儿营养学

039

1

健美操专业

043

1

中文写作

046

1

金融

026

2

物理

036

2

幼儿心理学

045

2

畜牧兽医

042

3

戏剧戏曲

041

4

中药材种植

社旗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局属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李沧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10人(详见附件《2024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4.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zsksy/)进入“便民服务系统—社会化考试管理平台—青岛市教师招聘统一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4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网上审核:2024年5月6日14:00-5月11日12:00;

  查询及缴费:2024年5月6日14:00-5月11日14:00。

  2.网上报名

  (1)招聘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为避免网络堵塞,预留可能需要补充材料的时间,建议应聘人员尽早完成报名。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4年5月1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5月1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4.网上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其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若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5.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6.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4年5月10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qdlcjtj@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

  7.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7日-5月9日每天16:00后。

  三、笔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参加2024年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笔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常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时政方针、科技省情等)和教育基础理论及教育实践素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两部分。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经资格审查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3日12:00–5月26日8:00

  笔试时间:5月26日9:00–11:30

  笔试地点: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反面写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无业人员须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8.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10.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及时关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发布的面试方案。

  五、面试

  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用“说课、答辩、技能测试”的方式(见附件)。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二)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答辩、技能测试”,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40%、20%、4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

  面试设立最低分数线60分。

  六、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布。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如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说课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说课成绩相同,则按技能测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增加加试环节,加试方式为答辩)。

  (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李沧政务网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用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管理。

  合同设立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准考证及相关打印材料请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5.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6.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计划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政策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监督电话:0532-87610785

  请在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024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计划表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3日

云南省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学科教师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4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对新招聘的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及中小学准入查询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bm.ynsdfz.net)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29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30日18:00;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或JPEG上传,每张图片不得超过2M。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硕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负责,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在24小时之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本此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时间安排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

  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七)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4月30日前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当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当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占面试比例。在职在编人员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离职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岗位,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保持电话畅通。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九、心理测试

  测评时间于面试结束后,心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报考者是否适合从事高中教学的重要参考,不计入考试成绩。

  十、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及中小学准入查询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十二、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四、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五、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六、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3),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zyk/)。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

  十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8312226;

  (二)监督电话:0871- 65911266;

  (三)招聘单位门户网站:(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

 

  附件:1.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1: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4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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