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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建德市2023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5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杭州建德市2023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59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杭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操作程序(试行)》(杭人社发〔2014〕380号)等文件规定,现就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此次公开招聘的59名教师身份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

  (二)具体的招聘职位、职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3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表》(附件)。

  (三)建德市事业编制人员不得报考。

  (四)职位缴费人数不足招聘职位人数2倍的,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职位。

  (五)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对象范围外,报考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职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体年龄要求以各招聘职位的年龄条件为准;

  5.生源地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籍所在地。招聘职位要求的学历、户籍及有关资格条件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3年5月10日;

  6.本次招聘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体包含以下对象:①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②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

  7.具备职位所需的任职资格,具体要求如下:

  (1)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报考教师职位的,要求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普通高校2021届、2022届及社会人员报考教师职位的,报名时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8.具有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

  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应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及网上缴费确认方式进行。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3年5月10日上午9时—2023年5月12日下午16时

  报考人员登录建德市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http://125.124.24.208:8003/),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完成诚信报考承诺,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上传使用“网上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处理本人近期证件照片(保存后的照片10K左右、长宽为295×413像素),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只能用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本阶段内报考人员可更改个人报考信息,招聘单位暂不做初审,报考岗位以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为准。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23年5月15日上午9时—2023年5月16日下午17时

  对报考人员选定的职位进行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网上反馈并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查询并再次报名

  时间:2023年5月17日上午9时—下午16时

  已报名人员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核,改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下午16时。未及时改报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考。改报的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8日17时。

  (四)缴费确认

  时间:2023年5月19日9时—2023年5月21日下午16时

  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考务费50元每人每科(浙价费〔2018〕21号),报考人员需确认是否完成缴费。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对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的职位,已完成缴费确认的报名人员,另行通知改报。

  (五)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5月25日9时—2023年5月27日上午9时

  已报名并缴费确认的人员,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报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与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笔试科目一门,教师职位的考试内容为招聘职位相关学科专业知识及教材教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周六)上午9:00—11:00。

  考生必须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按准考证上规定的考点、时间参加笔试。

  2.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规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其中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职位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招聘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按该职位笔试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对象;按规定比例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均进入面试。

  面试前对入围教师职位面试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普通高校2023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身份证、户口簿和应届毕业生证明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已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证书的也同时提供。普通高校2021届、2022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笔试存在违纪情况的或缺考的,不得入围面试。

  考生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或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或资格复审被取消面试资格的,在该招聘职位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后领取面试通知书和面试须知。

  面试主要根据学科要求采用模拟上课、技能测试等形式。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当天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面试不再递补。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面试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若综合成绩相等,以笔试分数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按加试成绩排位),按各招聘职位人数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执行。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资格,当天不再递补。体检合格人数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该招聘职位人数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若有考生自愿放弃考察的,或在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可在该招聘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对象。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德人事人才网中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到的,或未能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遍话等级证书的,或发现有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它事项

  (一)对报考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考生提供的报考信息、材料应当真实、有效、准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凡提供不符公告要求或虚假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规定进行处理。

  (三)各招聘职位要求学历均为国家承认学历。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五)招聘岗位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发布:

  建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jiande.gov.cn/)“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招聘招录”;

  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s://www.jdrsrc.cn/)。

  (六)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包括笔试成绩查询,入围面试、体检、考察及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的公告)均在建德教育微信公众号、建德人事人才网(https://www.jdrsrc.cn/)公布。

  (七)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就业协议者,聘用前由考生本人负责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本公告由建德市教育局、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建德市教育局(0571)64735807;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1)64720676。

  附件:2023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表   

建德市教育局

  建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

  附件:2023年杭州建德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位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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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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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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