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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台州市2023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台州市2023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4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台政办发〔2008〕82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员流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台人社发〔2015〕107号)等有关规定,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4名。招聘对象范围为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对象包括2021年、2022年、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和普通中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本次招聘单位中的普通中学为全额补助事业单位,幼儿园为差额补助事业单位,校园均位于台州市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或登录下列网站查询:

  1.台州教育网(http://jyj.zjtz.gov.cn,“通知公告”栏目)及台州教育微信公众号;

  2.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j.zjtz.gov.cn/“事业单位招聘专栏 ”);

  3.浙里办APP(台州市→台州掌上教育→“教师招聘”)。

  其中,台州教育网为发布其他相关信息的唯一指定平台。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4日下午17:00。

  2.报名方式:邮件报名。应聘者在报名时间内发送报名材料至各用人单位指定邮箱(见附件1),邮件主题和pdf文件名称统一为:姓名+报考学校+岗位。请将下述材料按序整理成一个清晰的pdf扫描件作为报名材料:

  ①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需签字确认);

  ②身份证(正反面,一页);

  ③普通高校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在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④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笔试合格证明);

  ⑤报名所需荣誉证书(或有关证明);

  ⑥同意报考证明(附件4,台州市内正式在编教师需在资格复审前提供)

  ⑦报名信息汇总表(附件3,excel表另附,无需整成pdf)。

  已被市直公办中小学聘用的事业编制教师(含已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不得报考;其他台州市内正式在编教师须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每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应聘者报名后,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并以邮件、电话或短信方式告知其初审结果。初审时默认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真实有效。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数如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则取消或核减相应招聘计划;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核准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应聘比例。

  (三)笔试

  时间地点:5月20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镇海中学台州分校。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总分100分,主要由笔试(占40%)和试讲(占60%)两个环节组成,其中学前教育岗位由笔试(占40%)、试讲(占30%)和技能测试(占30%)三个环节组成。通过资格初审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笔试后按1:5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笔试结果将在台州教育网予以公布。

  (四)资格复审

  1.时间地点:5月27日(星期六)上午8:00-9:00,镇海中学台州分校

  2.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需现场提供邮件报名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材料按序整理成册)。报考人员提交材料与资格初审时所报信息不符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考试资格。资格复审合格者自动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五)试讲及技能测试

  资格复审结束后开始试讲及技能测试(仅学前教育岗位),试讲及技能测试环节最低合格分数均为75分(满分为100分),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六)体检与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从高到低按计划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并签订意向书。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台州教育网予以公布。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着重了解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教学能力、遵纪守法等情况。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七)公示与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市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于考察工作结束后在台州教育网、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需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荣誉(或成绩)等有关证书或证明,已就业过人员还需在2023年7月10日前提供解聘合同证明,逾期无法提交材料或所填报信息与实际不符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同时将户口迁至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变更户籍(如服务处所等)相关信息。

  三、相关事项说明

  1.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2.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3.若有岗位出现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违约的,经研究后可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递补,最多递补1次;若有个别岗位未能开考或已开考但未招足的,在符合该岗位报考条件情况下,可在已开考的同一学科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补录,最多补录1次。

  4.符合台州市相关人才政策的,按规定享受安家补贴等相关人才待遇。

  5.新录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6.本次招聘设最低服务年限,服务年限5年。服务期限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咨询和监督

  1.咨询联系

  具体岗位咨询详见附件1。

  2.监督

  台州市教育局人事处,0576-88582150;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576-88511069。

  本公告由台州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

  2.公开招聘报名表

  3.报名信息汇总表

  4.同意报考证明

  5.笔试考场守则

台州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7日

  浙江台州市2023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4人公告附件1  台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计划一览表20230427定.xlsx

  浙江台州市2023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4人公告附件2  公开招聘报名表 .docx

  浙江台州市2023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4人公告附件3 报名信息汇总表.xlsx

  浙江台州市2023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4人公告附件4  同意报考证明.doc

  浙江台州市2023教育局直属学校教师招聘14人公告附件5  笔试考场守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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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江北新区2024招聘骨干教师30人公告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办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编制内骨干教师。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市教育局网(http://edu.nanjing.gov.cn)、南京江北新区网(http://njna.nanjing.gov.cn/index.html)、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发布。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素质;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一级教师职称的年龄为1984年3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的年龄为1979年3月31日以后出生,条件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报考岗位编号101至109岗位的,须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特级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称号;

  5.报考岗位编号201至221岗位的,须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区(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称号,或具有区(县)级及以上优秀青年教师称号,或在设区市及以上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学科教学竞赛中获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微课类竞赛除外);

  6.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距服务期满不足6个月除外);

  4.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 2024年3月28日9:00—2024年4月15日17:00。

  2.报名方式:登录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http://www.njnaedu.cn/)骨干教师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须用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

  报考者进入报名系统后,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按招聘学科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提交材料:

  (1)提交网上下载填写的《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最高)、教师资格证书;

  (5)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5件,重点应提交报考岗位要求骨干称号、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无效。

  (6)报考岗位编号101至109岗位的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其他岗位可不提交):能代表本人的本学科教科研最高成果的论文、论著,限5篇,其中发表的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原则上需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情况,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期刊信息查询并打印查询页面,通过“万方数据资源系统”、“清华同方”、“中国知网”、“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主流数据库进行本人论文信息的检索并打印检索页面,获奖论文须为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二等奖论文;本人本学科讲座、公开课材料,须为区(县)级及以上,限5件;课题材料,须为设区市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限5件;指导学生参加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竞赛材料(限5件)。

  以上材料除报名表外,其余均须提供原件扫描件。

  4.有关要求:

  (1)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

  (2)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3)现任教学段、学科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4)骨干教师学科类别及竞赛学科须和报考学段、学科一致。

  (5)骨干称号、获奖、职称等时间截止2024年3月31日。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3月28日10:00—4月16日12: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4年3月28日11:00—4月17日12:00(节假日除外);

  资格初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4年3月28日11:00—4月17日16:00。

  (三)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四)缴费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未按期进行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缴费确认时间:2024年3月28日10:00至4月17日12:00。

  (五)调整或核减计划

  《岗位信息表》岗位编号101至109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对部分学校专业紧缺、急需用人又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经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4月18日9:00-12: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六)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招聘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七)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编号101至109岗位的招聘考试采取教学实绩成果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编号201至221岗位的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教学实绩成果评分由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名提交的教学实绩成果(含骨干教师称号、综合表彰、论文、学科竞赛等)进行综合评分。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笔试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1)笔试内容和总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本次招聘骨干教师考试没有复习大纲、复习资料,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补习班。社会上任何声称针对本次考试的培训活动、培训资料与本次招聘的组织部门和招聘单位无关。

  3.成绩查询。应聘人员可于2024年4月30日下午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招聘平台查询笔试成绩或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并打印。

  4.面试。面试人选在教学实绩成果评分、笔试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岗位(学科)需求数的1:3比例确定,教学实绩成果评分、笔试合格人选不足3人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在上述范围内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负责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所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教学实绩成果评分、笔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2)面试。面试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监督下,由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理念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80分,低于合格线者不予聘用。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和综合答辩(课堂教学占90%,综合答辩占10%)。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按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笔试成绩占3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占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总成绩。

  (八)体检、考察

  1. 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 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教育局网、南京江北新区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十)相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特级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称号的,还可一次性享受30—70万元的科研和安置费用,或享受《南京市江北新区直管区人才安居办法(试行)》的相关政策。非南京市评选的骨干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除外)入职后需按相关要求转评,转评后享受江北新区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政策。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配偶工作等问题。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本公告由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六、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025-58155705、025-69761621

  招聘监督: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

  025-88029228

  附件:

  1.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7日

  附件: 1.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南京江北新区2024年公开招聘骨干教师报名表.doc  
江苏南京林业大学2024年教学科研岗招聘252人公告

  南京林业大学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龙蟠路159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林业大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证书落款日期)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1.报名、照片上传:2024年3月29日9:00-2024年12月29日16:00;

  2.资格初审:2024年3月30日9:00-2024年12月30日16:00;

  3.陈述申辩:2024年3月30日9:00-2024年12月31日期间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024年3月30日9:00-2024年12月31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本公告为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启动考核程序,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复审,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通过复审的应聘人员,学校以电话或邮件等方式通知到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二)考试考核方式为:试讲。

  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的匹配程度,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试讲合格分数7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为最终成绩,低于70分不予聘用。试讲成绩当场告知。经校人才领导小组综合评议后确定拟录用人员。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聘用审批后,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南京林业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5427294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林业大学纪检监察机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5428753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林业大学

2024年3月27日

  南京林业大学2024年教学科研岗公开招聘公告 – 岗位表.xlsx

河北省廊坊市测试站2024年第二季度社会人员测试计划
  2024年第二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于2024年4月1-14日报名,计划6月15-16日进行测试,填写报名信息之前请仔细阅读报考须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廊坊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2024-04-01
2024-04-14
3000人

廊坊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4月普通话测试计划
  一、测试计划

  二、测试安排
  测试地点: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话测试站
  测试名额:计划开展两批次,共计200人次
  测试对象:仅限本校师生
  三、具体安排
  第一批次:测试时间:2024年4月18日-19日
             测试地点: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话测试站
             计划人数:100人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
  第二批次:测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
             测试地点: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话测试站
             计划人数:100人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拉萨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普通话测试站
2024-04-18
2024-04-20
100人
2
拉萨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普通话测试站
2024-04-20
2024-04-20
100人

拉萨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普通话测试站

广东阳江阳春市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阳春市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中:

  (一)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 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广东省内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资格条件

  1.执业资格证书要求:

  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学段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学历学位要求:

  中小学及幼儿园岗位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在职)、学士及以上学位。

  3.岗位的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口。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阳春市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4.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3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或教育类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3日后出生)。

  5.其他要求:202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形式和程序

  (一)招聘形式

  经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教师招聘统一采取笔试+面试形式。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  3日8:30至4月10日17:30。

  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考生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报名确认

  考生请于2024年4月13日至4月14日 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

  确认参加笔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阳江市”——确认参加笔试。

  (四)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所学专业及招考专业,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网址,在网上填写好相关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可暂缓提交),但需上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

  2.社会人员上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

  3.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考生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初审(不再进行人工初审),通过报名系统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真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报名系统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对各岗位进行了学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口。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在考生提交材料后,最终由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符。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组)报名,报考多个岗位(岗位组)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真实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对在阳江市参加“三支一扶” 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由广东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带证书原件到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上传证书或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5.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如年龄、学历)。

  (六)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统一采用教师类综合卷《教育综合知识》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时政知识、教育教学改革与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与职业道德。

  2.笔试时间:笔试于2024年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将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

  地    点:以准考证为准。

  3.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

  (七)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岗位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的方式为试讲,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包括:板书、教学思路、教学设计、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成绩

  1.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总成绩合成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

  (九)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本人在面试前(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带齐资格审核资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面试名单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1.阳春市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导出并用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

  4.完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

  5.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8.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

  9.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10.《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

  1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在考生提交材料后,最终由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符。

  以上资格审核资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后,证件原件交回本人,但证明材料需收原件。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在资格复审期间,若有考生没按时参加资格审核、自愿放弃、条件不符等情况,将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按同岗位(岗位组)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体检、考察、递补和择岗

  (一)体检。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按1:1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三)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递补者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四)择岗。报考中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组的,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名次从高至低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分从高到低排先后),由考生自主选择具体的岗位。具体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乡镇学校间交流。

  七、组织纪律

  招聘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有涉及与报考人员为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情况的,应当回避。教师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情况可登录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二)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培训机构。

  (四)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662-7715699;

  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0662-7658312。

  九、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阳春市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2:阳春市2024年教师招聘学科人数明细表.xls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春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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