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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市新平县2023年教育体育系统选调县外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玉溪市新平县2023年教育体育系统选调县外教师公告

  为优化教师队伍结构,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素质,推进新平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将2023年新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按照新平县委编办核定的编制使用计划,2023年新平县教育体育系统计划从县外公开选调教师15人,设1:2开考比例,报名审查通过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选调人数。

  二、选调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人岗相宜、竞争择优原则。

  三、选调方式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四、选调对象和范围

  新平县外公办学校(园)符合选调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不受任教学科学段限制。

  五、选调条件

 (一)申请报名选调教师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夫妻一方户籍在新平县。

  2.本人或父母属新平县户籍。

  3.配偶属新平县驻地现役军人。

  4.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毕业的不受户籍限制,免试。

 (二)申请报名选调教师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未参与非法组织,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本科及以上学历。

  4.教龄3年及以上(2020年8月31日前参加工作),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3年8月31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语文教师二级甲等及以上)。

  6.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均在合格(称职)及以上等次。

  7.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

  8.同等条件具有研究生学历、特殊技能人才的可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聘期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受到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司法立案调查,未结案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6月10日18:00止(现场报名周末、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3.现场报名地点:新平县教育体育局201办公室(人事)(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桂山街道新奎阁1号)。

  4.网络报名:XXX(姓名)县外选调教师报名表(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716244938@qq.com。

  报名成功者,材料提交可通过投寄(或代交)至:云南省玉溪市新平县新奎阁1号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人事)201室,邮编653499。

  报名表盖章不完全或扫描、复印件不清晰的不予受理,所造成的后果自负。报名材料顺序如下:

 (1)2023年玉溪市新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原件)。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持有多个学历的均须提供(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证书(复印件)。

 (5)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书(复印件)。

 (6)本人、配偶或父母新平县户籍材料(复印件)。

 (7)近三年聘用合同(复印件)。

 (二)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或弄虚作假,一律取消报名、面试、选调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本人现任学段学科,面试前现场抽课题,准备40分钟后试讲15分钟(课堂教学无学生参与)。

 (四)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由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织考察。

 (五)调动和聘用

  1.根据选调教师名额,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因个人原因自动放弃或考察不合格,按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拟选调名额的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情况,依次按照教龄长者优先,近三年履职考核优秀等次多者优先,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先的原则来确定拟选调人员。参加选调的报考人员小于或等于选调教师名额,面试成绩得分低于70分者不予调动。

  2.公示。对考察通过的拟选调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3.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无不良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足以影响调动的,由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函办理调动手续,原则上在8月31日前办理完调动手续。

  4.面试成绩前三名教师根据任教学段、持有教师资格证情况安排在城区学校选岗;教育部直属六所师范类高等院校(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毕业的根据任教学段、持有教师资格证情况安排在城区相应学校;其余选调教师原则上安排到非城区学校工作,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且从事普通高中教学的,视当年县第一中学、县第三中学、县职业高级中学需求,可以调入高中工作;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且从事幼儿园教学,根据幼儿园需求,调入相应幼儿园工作。

  5.办理聘用。新平县教育体育局根据全县学校(园)教师岗位需求情况,统一安排选调教师岗位,同学科同学段按面试成绩高到低选岗。由安排岗位的所在单位(学校)办理聘用手续。因原工作单位及有关部门不同意报考或调动,报考人员自主解除聘用合同的,不予办理调动手续。

  七、其他相关要求

 (一)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调动后,本人须服从工作安排。

 (三)报名后,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四)如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不能提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而被取消报考、选调、聘用资格的,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五)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由本人向新平县教育体育局出具书面说明。

  八、报名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

  0877-7011259  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人事)

  监督电话:

  0877-7018529  县纪委驻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3年新平县教育体育系统公开选调县外教师报名表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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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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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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