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青海省202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186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青海省2023年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教师1861人公告

  根据《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今年青海省中小学(含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师,下同)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已经确定,招聘岗位共1861个(具体招聘计划详见附件1-9)。此次公开招聘不包括各学校(幼儿园)引进高层次、紧缺人才、公费师范生的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全省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范围分别为面向全国、全省和本州。面向全省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省临聘教师、应由本省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本州范围招聘的岗位,报考人员包括本州户籍、本州生源、本州院校毕业生、在本州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本州临聘教师、应由本州安置的退役士兵(含在本州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此次招聘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三、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进入招考数字服务大厅“教师招聘考试”栏或点击下方链接报名,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完成注册、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http://8.136.229.193/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2日18时

  网上修改信息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3日12时

  网上审核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3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4月8日9时—4月13日23时30分

  网上调剂时间:2023年4月14日9时—18时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4月28日9时—5月4日

  (二)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报名审核通过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若取消招聘岗位的,须在4月14日9时—18时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若不按时改报按自动放弃处理,退还报名费。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保持预留电话畅通。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将公布取消(或核减)的招聘岗位信息。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

  四、笔试考试时间及内容

  1.考生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时间拟定于2023年5月4日(星期四),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三门科目,《教师综合素质》《学科专业素养》考试内容参考2023年2月27日在青海省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jyt.qinghai.gov.cn/gk/tzgg/idoc.cshtml?namepid=647)、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的考试大纲,《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为中学教师类和小学教师类,报考学前教育岗位的考生参加小学教师类考试),三科满分均为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30%、40%、30%。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笔试成绩拟于5月底公布,笔试成绩发布后请自行网上截图留存,笔试成绩复核结束后不提供成绩查询及证明服务。

  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笔试成绩=(《教师综合素质》×30% +《学科专业素养》×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30%)÷1.5+政策加分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学科专业素养》科目须使用英文答题,其余笔试科目均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现场资格审查

  笔试成绩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按照招聘岗位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可一并进入。

  市州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省直中小学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由各主管部门或用人单位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教师资格、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的证明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布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1.市州及所属县(市、区、行委)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省直中小学面试工作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试可采用说课或试讲的方式,也可采用“解题+讲解+答辩”的方式。体音美、信息技术等学科和幼儿园教师面试可采用“技能展示+讲解+答辩”的方式。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方案或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面试总分为100分。

  2.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3.报考英语教师岗位,在面试时须使用英语进行面试;报考其他学科教师岗位均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进行面试。

  4.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用人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再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素养》成绩高低排序,《学科专业素养》成绩相同的以《教师综合素质》成绩高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体检须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因个人原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考察工作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省直用人单位负责。除对考生基本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审查外,要突出考生在反分裂反渗透斗争中的政治态度、政治立场、政治表现的考察。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政审时要对考生的个人诚信情况按有关规定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开展准入查询,并进行相应处理。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资格,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也可同时在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有异议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程序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人员聘用备案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市州及省直单位的特别事项

  (一)西宁市、青海油田教育管理中心

  1.考生所学专业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报考岗位相应学科。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任教学科报考相应学科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立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二)海东市

  1.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市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海西州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不足1:3比例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科目中《教师综合素质》科目成绩为75分设定成笔试最低分数线。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海南州

  1.小学科学岗位考生所学专业要与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一致并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其它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及专业要求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海北州、黄南州 、果洛州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六)玉树州

  1.报考特殊教育教师、高中教师岗位,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报考其它中小学教师岗位的考生所学专业或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考生既可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报考相同学科的岗位,也可按所学专业报考一致学科的岗位。

  3.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本州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4.面试比例未达到1:3的要求。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面试成绩须在70分及以上的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七)青海师范大学附属实验中学、青海师范大学附属第二实验中学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及专业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3.设定面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数之比不足1:3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八)青海省六一幼儿园

  1.考生所学专业和所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要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

  2.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省直单位同类岗位(同类是指所测试的《教师综合素质》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其它岗位需要递补的人员,未达到同类岗位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的不再递补。

  十、其它事项

  (一)户籍、年龄、身份等认定。一是按户籍条件报考的考生,在我省落户时间应当在2022年12月31日前。二是考生报考年龄的计算日期截止到网上报名第一日(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87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0周岁以下的,出生日期应在1992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临聘教师要求年龄为45周岁以下,出生日期应在1977年4月8日及以后出生)。三是定向招聘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是指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大学生村官等三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可以报考定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的岗位。四是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是指在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期间或毕业后入伍,服役期满正常退出现役并完成学业取得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五是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应于2023年4月12日前开具。

  (二)学历要求。考生须取得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学历,进入面试后所有考生的学历证书都要在教育部“学信网”进行验证。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符合报名条件,但仍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学习的考生,不得报考。

  (三)专业及教师资格证要求

  1.招聘岗位专业划分参照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执行,具体以各市州、省直单位计划表中招聘岗位学科专业要求为准。其中,“小学教育”专业和“初等教育”专业可报考小学学段的所有岗位。以上专业目录未列入的各类新专业符合招聘相关规定的,须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予以认可。本公告中所称招聘岗位的专业,是指通过考试取得专业学籍,并完成学业毕业的专业,招聘岗位专业以考生取得的学历证书中载明的专业为准。无法在教育部“学信网”统一验证的第二专业、辅修专业不视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

  2.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可报考高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初中及以下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小学教师资格的限报小学学段该学科岗位;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的限报幼儿园教师岗位。

  3.关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它”的问题:应由认定机构出具其它学科具体所指学科的证明,考生按证明对应学科进行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4.关于非英语专业(如俄语),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的问题:非英语专业的外语类专业毕业生,其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外语”者,应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外语”的语种证明,考生按证明进行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时应携带证明原件。

  5.符合2023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条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可按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学科报考相应岗位,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及相应等级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纸质证书遗失的,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并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四)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以参加招聘,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否则取消招聘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报考时可不填写毕业证书编号,但其所学专业要填写准确,要与毕业证上的填写专业完全一致,现场资格审核时须提供由所在学校(学院)开具的学历、专业和按期毕业证明。

  (五)临聘教师界定。本公告所指“临聘教师”是指2013年6月19日省委、省政府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青发〔2013〕12号)下发前已经被我省公办中小学校聘用,并且报名前还一直在岗的临聘教师(中间无间断,寒暑假除外)。临聘教师报考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可跨专业报考。临聘教师身份认定,由教育行政部门采取内部核查的方式进行认定。认定为临聘教师的,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公示,公示中有异议的,到学校查证核实,虚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按规定严肃处理。

  (六)笔试加分条件和审核登记

  1.根据《2023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对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包括六州和自治县)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中小学岗位的加3分;报考西宁市、海东市所属民族自治县,以及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加5分。父母有一方现在六州工作满3年(或现户籍在六州满3年)的汉族考生,报考六州中小学岗位的,在笔试成绩中给予加分。其中,报考六州州属中小学的,满3年不足10年的加1分,满10年不足20年的加2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3分;报考六州所属各县中小学岗位的,满3年不足5年的加1分,满5年不足10年的加2分,满10年不足15年的加3分,满15年不足20年的加4分,满20年及以上的加5分。报考定向考录岗位的考生,笔试总成绩的加分政策,按上述加分政策执行;退役士兵不报考定向岗位的,笔试总成绩加5分。临聘教师报考县(市、区、行委)及以下中小学校教师岗位的,笔试成绩加5分。以上各项加分累计不超过5分。机关事业单位已经纳入正式编制的工作人员,在参加公开招聘时不再享受定向招聘、笔试加分等政策。

  2.加分审核登记。报考我省民族自治地区中小学教师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不需要进行审核登记。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4月18日至19日将加分所需的本人身份证、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电子版上传至考生报名系统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享受父母一方在六州工作加分条件的考生,由考生提供本人及父母一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父母一方工作证或退休证件原件及诚信承诺书于4月18日至19日进行现场加分登记(现场加分地址另行通知)。逾期未按规定渠道进行加分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经审核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进行公示。

  (七)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新录用公务员在机关服务年限未满5年的不能报考,服务年限已经满5年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及组织部门同意后方可报考;现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与聘用单位约定的合同期限,需报考的,在报考前应当征得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上述人员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在网上报名期间,须将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或单位及组织部门)在报名结束之日前开具的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以图片形式上传,未按要求上传证明及隐瞒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身份的将取消招聘资格。

  (八)递补要求。1.在现场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因考生放弃或者不符合招聘条件出现空缺名额时,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其中现场资格审查环节只递补一次。2.特岗教师招聘计划未完成的,经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可以组织二次递补招聘。二次递补招聘方式另行通知。

  (九)不予报考情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公职的;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公务员考录中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在有效记录期内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和我省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十)其它招聘政策及要求。详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附件10)、《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附件11),请考生务必详细查看。

  (十一)公开招聘期间,考生应当服从并配合做好组考单位防疫工作。有关招聘的通知、公示等重要信息将在青海省教育考试网(www.qhjyks.com)随时发布,请各位考生务必随时关注。

  (十二)本公告的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与青海省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相关的培训班或编印复习教材资料,请切勿上当受骗。

 

  招聘咨询电话(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政策咨询电话: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   0971-6310741

  考务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0971-6304309

  系统咨询电话: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0971-6366344

 

附件:1-9.2023年青海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点击链接查看)

      10.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点此链接查看)

      1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点此链接查看)

 

 

 

                              青海省教育厅

                                                                                   2023年4月7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补充公告(一)

  《西北师范大学2024年诚聘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公告》已于2024年1月15日面向社会发布,计划招聘博士研究生120人。现根据报名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对原公告做出如下调整,具体为:

  1.岗位代码B20240120,原计划招聘1人,现调整为2人。

  2.岗位代码B20240131,原计划招聘1人,现调整为2人。

 3.增设教学科研岗位B20240201,招聘专业“会计学”,招聘人数1人,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10级。

  4.增设教学科研岗位B20240202,招聘专业“材料科学与工程”,招聘人数1人,岗位等级为专业技术10级。

  原公告其他内容不变。

2024年4月22日             

云南省玉溪市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急需人才引进公告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于2023年1月13日揭牌,为红塔区人民政府与玉溪师范学院合作办学的公办全日制小学,双方本着“互助互惠、互为依托、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打造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高质量的教育品牌,力争办学水平、教育教学质量三年达到全区示范,六年达到全市领先,九年达到全省前列,十二年达到西部一流,办成特色鲜明、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基础教育学校。为充分发挥名优教师的引领作用,促进学校快速发展,现面向红塔区区外公办学校引进8名急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及条件

岗位

引进人数

学历要求

年龄

要求

专业

要求

其他要求

引进人才类别(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小学语文

4

本科及以上学历

A、B类人才不超过50周岁,C、D、E类人才不超过40周岁(年龄以发布公告之日起计算)

不限

具备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近三年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相符

A类:国家级名师、名校长。

B类:省级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名校长,正高级教师,省级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享受省级特殊津贴教育人才,获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省内外退休名校长、名教师,或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省内外教育行业人才。

C类: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省级名师工作室主要成员,市级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班主任,一级校长,或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教育行业人才。

D类:“双一流”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毕业的全日制本科公费师范生。

E类:市级名师工作室主要成员,县(市、区)名校长、名班主任、名教师,或与上述人员层次相当的教育行业人才。

小学数学

2

小学英语

 

1

小学美术

1

  三、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区外公办学校在职在编人员,近三年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和聘用: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2.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人员;

  5.办理调动手续前与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

  6.试用期未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四、引进程序

  整个引进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条件或放弃的人员,按成绩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公示之日后不再递补。

  (一)报名

  采取线上报名,扫描二维码填报报名信息。同时,报名人员将报名相关材料发送电子邮件到yxsfxyfsxx@126.com邮箱(邮件标题设置为“岗位+姓名”)。报名材料包括:《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24年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见附件)、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最高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本年度岗位聘任书、公费师范生协议(公费师范生提供)、县区级以上荣誉证书、近五年州市级及以上获奖情况和荣誉证书(扫描件)、近三年教学情况(签字盖学校公章后发扫描件)、近三年工作总结(2000字以内)等,其他材料自行酌情添加。以上材料按上述顺序扫描成PDF文件并以材料名称命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17:30止(以电子邮件到达报名邮箱时间为准)。

1713261553269074548.png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全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查出不符合本次引进条件要求的人员,将取消引进资格。

  (三)初选

  引进人数与资格初审合格人数的比例超过相应比例(小学语文1﹕3,其它岗位1﹕5)的岗位,先进行初选,即根据应聘者所属人才类别、学习经历、县区级以上荣誉、近五年州市级及以上获奖情况和所获荣誉、近三年教育教学成效、教学管理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按该比例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未超过该比例的岗位,全部资格初审合格人员进入考核环节。

  (四)考核

  设定最低考核分数线为80分,达不到该分数线的,不再进入下一步选调程序。

  1.考核方式

  (1)A、B类人才

  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核,根据面谈结果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

  (2)C、D、E类人才

  考核以面谈、微课、答辩等多种方式相结合。

  考核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2.考核程序

  先按岗位对A、B类人才进行考核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仍有空额,则对C、D、E类人才进行考核并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如因成绩并列不能确定人选的,进行加试,根据加试成绩确定资格复审人员。

  (五)资格复审

  对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的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审验。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首次体检不合格,在3个工作日内由报名者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用自理。

  对进入体检考察程序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区教育体育局根据体检及考察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报区委人才办专题会议审核。

  (七)公示

  拟引进人员在玉溪人才网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引进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调动;公示期内有反映且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调动。调动手续办理完成后按照政策进行聘用。

  五、待遇及管理

  (一)在学校有空岗的情况下优先按原所在岗位办理聘任,享受红塔区教育系统同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及相应社会保障待遇。

  (二)符合《红塔区教育行业急需人才引育暂行办法》的,经评审择优确定给予生活补 助。

  (三)在红塔区教育体育系统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服务时长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需一次性全额退回已发放的生活补贴。

  六、纪律作风

  (一)报名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二)报名后,报名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玉溪人才网了解引进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名人员不及时上网查询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三)对违反人才引进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名人员,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禁考等相应处罚。

  (四)人才引进过程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五)在人才引进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本次引进工作全过程由红塔区纪委区监委驻区教育体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进行监督,并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0877-2015823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0877-6167981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2025135

  监督电话:0877-2015348、2011516

 

  附件: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急需人才引进报名表

 

  玉溪市红塔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玉溪市红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玉溪市红塔区教育体育局          

玉溪师范学院附属小学          

2024年4月16日       

河南南阳市社旗县2023-2024走进校园招聘教师公告(第202323号)

  根据社旗县2023-2024学年走进校园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方案“我县报名参加的高校双选会举办时间及我县特邀高校设置专场招聘会时间进行报名,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在招聘会开始至少前一天在社旗县教育体育局官网进行公布”的要求,经社旗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同意,定于2024年4月13日在“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南阳分市场暨南阳师范学院2024届毕业生春季大型双选会”活动现场报名。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符合报名条件考生请于2024年4月13日(9:00—12:00)到南阳师范学院-中区篮球场。

  2.本次县中职校的新能源、船舶机工、无人机、法律、幼儿心理学、幼儿营养学、健美操、中药材种植、戏剧戏曲、中文写作、畜牧兽医、金融12个专业学科岗位在双选会期间只接受现场报名,暂不举行笔试和面试,具体的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待确定后另行通知。

  3.本次招聘岗位设置情况见下表(专业等相关要求见202301号公告)。 

单位名称

岗位代码

招聘人数

岗位名称

县二高中

016

1

历史

012

6

物理

宛东高中

022

1

地理

019

7

物理

县中职校

030

1

地理

032

1

新能源专业

033

1

船舶机工

034

1

无人机专业

035

1

法律专业

037

1

幼儿营养学

039

1

健美操专业

043

1

中文写作

046

1

金融

026

2

物理

036

2

幼儿心理学

045

2

畜牧兽医

042

3

戏剧戏曲

041

4

中药材种植

社旗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12日

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局属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2024年李沧区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10人(详见附件《2024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并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4.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6日以后出生),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8.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其他情形:

  1.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列入《青岛市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等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实施细则》范围的人员,以及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4.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5.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人员应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放宽到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相应年龄、其他有关资格条件截止时间均为2024年5月6日。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二、网上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招生考试栏目(http://edu.qingdao.gov.cn/zsksy/)进入“便民服务系统—社会化考试管理平台—青岛市教师招聘统一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2024年5月6日9:00-5月10日16:00;

  网上审核:2024年5月6日14:00-5月11日12:00;

  查询及缴费:2024年5月6日14:00-5月11日14:00。

  2.网上报名

  (1)招聘的具体岗位、招聘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计划表》。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上传的个人免冠彩色照片须清晰,文件格式为jpg格式,文件大小30K以下,照片处理工具须从报名系统下载。

  (2)应聘人员应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

  (3)网上报名系统的填表项中未能涵盖报考职位所要求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

  (4)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应聘人员在网上审核前多次登录填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网上审核通过,不能更改个人信息。为避免网络堵塞,预留可能需要补充材料的时间,建议应聘人员尽早完成报名。

  (6)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网上审核

  招聘单位在报名期间按照本招聘简章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确定网上审核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审核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对经审核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填报信息存在问题以及弄虚作假的人员,一律不予通过审核。

  应聘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逾期不再补办。

  单位尚未审核或未通过网上审核的,在2024年5月1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职位。2024年5月1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

  4.网上缴费

  笔试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应聘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网上审核通过人员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其考试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若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2比例,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计划将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予以公告,请考生根据公告要求办理改报等事宜。

  5.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

  完成缴费手续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6.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2024年5月10日16:00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符合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须将相应材料拍照后,将照片以电子邮件附件形式,统一发送至邮箱:qdlcjtj@163.com,邮件主题应统一为:“笔试费用减免+考生姓名+身份证号”。发送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及联系电话。

  7.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发布时间为2024年5月7日-5月9日每天16:00后。

  三、笔试

  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参加2024年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笔试。

  笔试不指定教材。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常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时政方针、科技省情等)和教育基础理论及教育实践素养(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实践水平)两部分。

  笔试采取百分制计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经资格审查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5月23日12:00–5月26日8:00

  笔试时间:5月26日9:00–11:30

  笔试地点:以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四、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对进入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有关材料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进入面试范围。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提交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考试资格。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报名登记表》原件,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的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两张(照片反面写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

  3.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使用A4型纸复印清晰,下同);

  4.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7.无业人员须提交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8.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10.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及时关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发布的面试方案。

  五、面试

  面试考务费按每人70元收取。

  (一)面试方式及内容

  面试采用“说课、答辩、技能测试”的方式(见附件)。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能力、教学基本素养、教学思想和专业知识等方面。

  (二)面试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说课、答辩、技能测试”,三项满分均为100分,三项成绩分别按40%、20%、40%比例加权计算面试成绩。

  面试全部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于当天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

  面试设立最低分数线60分。

  六、考察、体检和聘用

  (一)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

  1.总成绩核算。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比例加权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考察体检范围确定。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布。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中,按招聘岗位计划人数1:1的比例进行考察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如招聘计划中出现两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中的说课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说课成绩相同,则按技能测试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若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增加加试环节,加试方式为答辩)。

  (二)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李沧政务网将及时发布考察、体检工作信息,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按时参加。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均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放弃拟聘用资格或者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可从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并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建立人事关系,根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管理。

  合同设立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对招聘工作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报考我市事业单位的资格。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保证联系方式畅通并及时了解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发布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准考证及相关打印材料请保存到办理聘用手续阶段。

  5.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6.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计划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政策咨询电话:0532-87614201

  监督电话:0532-87610785

  请在工作日9:00-11:30,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2024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幼儿教师计划表

青岛市李沧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4月23日

云南省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2024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第二批)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等法律法规,根据工作需要,经省教育厅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学科教师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招聘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学科教师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具体招聘范围和条件,详见《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附件1)。报名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4月1日。

  四、应聘人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 现役军人;

  2.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况的人员。

  3.对新招聘的教职人员应统一提交司法机关进行核查,凡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猥亵、吸毒及中小学准入查询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一律不予聘用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公开招聘报名系统(http://bm.ynsdfz.net)填写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不接受现场、短信或来电报名。

  (二)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29日18:00;

  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9:00至4月30日18:00;

  (三)报名材料

  应聘者根据所报岗位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扫描件须以图片形式JPG或JPEG上传,每张图片不得超过2M。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2.本、硕毕业证、学位证。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6.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负责,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选定的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报名资格。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在24小时之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可同步查询初审结果。

  (五)有关要求

  1.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名时,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报名时所填专业应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

  4.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负责。

  5.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六)缴费和准考证打印

  本此招聘不收取应聘人员报名费,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准考证领取及考试时间安排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

  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查询笔试成绩以及后续招聘程序身份验证的重要凭据,请应聘人员妥善保管。无准考证不得参加后续招聘程序。

  (七)招聘计划裁减

  每个岗位报名成功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方能开考,未达到3:1的,取消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4月30日前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六、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应具备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满分100分。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应聘人员免笔试。

  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上的要求为准,应聘人员须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公布。成绩公布后3日内接受应聘人员分数查疑申请(查疑类型: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应聘人员在符合查疑情形下,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到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申请查疑,逾期不再受理。

  七、资格复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当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当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免笔试的应聘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不占面试比例。在职在编人员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离职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后仍未达到比例的岗位,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保持电话畅通。

  八、面试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另行公告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保持电话畅通。

  (二)面试要求

  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所有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60分,等额面试的岗位设最低合格分数80分。面试当天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不再进行递补,降低比例或等额进行面试。所有岗位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和等额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均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技能及适应岗位要求的业务素质与工作能力等。

  九、心理测试

  测评时间于面试结束后,心理测评结果作为辨识报考者是否适合从事高中教学的重要参考,不计入考试成绩。

  十、综合成绩计算

  (一)综合成绩满分100分,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相加得出综合成绩,免笔试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

  (二)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后均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十一、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按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等额确定参加考察的应聘人员。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组织开展考察工作,采取信函考察的方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结果及中小学准入查询结果作为确定聘用的主要依据。

  十二、体检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体检。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组织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由参加体检人员自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一个月内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单位组织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聘用。

  十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面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四、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执行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工资有关政策规定。

  十五、招聘纪律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应遵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招聘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在开展公开招聘时,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本人应主动申请回避。

  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过程中,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工作人员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十六、重要提示

  (一)公开招聘公告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上(网址:http://hrss.yn.gov.cn/)和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面向社会发布,后续相关招聘信息请及时关注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门户网站。因查看其他渠道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专业目录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附件3),包括: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zyk/)。

  (三)本公告附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报考失误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不要相信任何有关的宣传推销材料,以免受骗上当。

  (五)未尽事宜由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负责解释。

  十七、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8312226;

  (二)监督电话:0871- 65911266;

  (三)招聘单位门户网站:(https://www.ynsdfz.net/index.html)。

 

  附件:1.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

        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1:2024年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pdf

 

                              云南师范大学附属中学

                                 2024年4月16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