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山东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创办于1975年,隶属山东省交通运输厅,占地面积600余亩,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现有教职员工340余人,在校生一万四千余人。

  学院分为南校区、北校区、北城校区三个校区,设汽车学院(含汽车应用系、汽车服务系、汽车制配系)、智能制造学院(含机械工程系、电气工程系、电力系)、商学院(含商务系、计算机应用系)、交通工程学院(含轨道交通系、航空系、学前教育系)、基础部等教学部门,开设汽车维修、数控加工、无人机、现代物流、幼儿教育、公路施工与养护、航空服务、铁路客运服务等近40个专业。每年为社会培训各类技术人才和机动车驾驶员万余人。

  学院坚持“立足交通、特色办学、适应市场、服务就业”办学理念。被评为全国文明单位、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国家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世界技能大赛中国集训基地、全国技工院校汽车专业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单位、全国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机电设备安装与维修”专业牵头院校、山东省教学质量优秀单位、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山东省技工教育先进集体等,获得“富民兴鲁劳动奖状”。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应聘初级专业技术岗位和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5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5日以后出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应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须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23号)有关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7名,其中,初级专业技术岗位15名,中级专业技术岗位7名,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5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报名、初审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5月19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20日16:00

  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登录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sdjtc.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3年5月19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山东交通技师学院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5日11:00—5月20日16:00

  学院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根据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内通知,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打印准考证和《山东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附件4)(后三项参加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予以公布。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附件5)。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所需携带材料及其他注意事项根据工作进程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教育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育教学基础知识。综合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和《笔试准考证》打印事宜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应聘人员应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依次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并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截至面试之日前第3天的17时,面试人选仍未向山东交通技师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考场安排和《面试通知单》领取事宜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教育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教学仪态、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效果以及与教师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素养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试讲的形式和内容根据岗位情况确定,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综合类岗位面试主要采用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逻辑思维、创新能力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面试结束后3天内,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

  六、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学院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体检事宜在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t.shandong.gov.cn)和山东交通技师学院网站(http://www.sdjtc.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上报备案,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山东交通技师学院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八、待遇

  聘用人员执行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相关规定,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九、联系人及咨询方式

  联系人:吴老师

  咨询电话:0539-7162726

  监督举报电话:0539-7162979

  电子邮箱:sdjtzzrsc@163.com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罗庄区滨河西路与临工大桥交汇北600米路西,山东交通技师学院综合办公楼504室。

  十、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和本招聘简章规定执行。如发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招聘工作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附件:

  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5.本人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山东交通技师学院

                                2023年5月8日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交通技师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附件4:中国共产党党员组织关系证明

  附件5:本人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