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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资面试35条结构化万能金句,考场上直接用!-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教资面试35条结构化万能金句,考场上直接用!

  结构化35条金句

  1、全面发展

  我们要转变传统的应试教育思想,改变课程评价中“以分数论英雄,以成绩定好坏”的思想,宣传素质教育理念,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不仅使学生学会知识,更要学会学习、学会生存、学会做人。

  2、因材施教

  正所谓一把钥匙开一把锁,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特点和差异,我们要充分了解每一位学生兴趣爱好,做到有的放矢的教育,使每位学生都能扬长避短,得到适合自己个性的发展(人像树木一样,要使他们尽量长上去,不能勉强都长得一样高,应当是:立脚点上求平等,于出头处谋自由。)

  3、关爱学生

  苏霍姆林斯基曾经说过:“如果你问我世界上什么东西最重要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那就是对于学生的爱。”(捧着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关爱学生,是师德的灵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关爱学生要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关心学生的生理和心理健康,并且把爱的种子洒向每一位学生,并且不会因为自己的情绪而改变,也不会因为学生变化而改变。

  4、尊重学生

  教育的艺术在于相信和尊重每一个学生,使他们的力量和可能性发挥出来,充分享受到成功的乐趣。尊重学生我们首先要做到尊重学生的人格,只有尊重学生的人格学生才会感到自信、自强不息,其次是尊重学生的个性。用宽容之心对待学生的每一次过失,用期待之心对待学生的每一点进步,用欣赏的目光关注学生的每一个闪光点,用喜悦的心情赞许学生的每一份成功。

  5、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

  作为教师,不能以成绩好坏来评定学生,教师心里决不能有坏学生、差学生,而只有先进生和后进生,教师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每一位学生。陶行知说过:“在教师手里操着幼年人的命运,便操着民族和人类的命运。”可见教师身上责任重大。每个学生的命运都与教师的教育息息相关。因此,教师更应公平地对待每一位学生。

  6、教书育人

  韩愈曾经说过:“师者所以传道受业解惑者也。”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天职,教书是传授知识和技能;而育人是指培养学生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导学生今后如何做人、做事。教书育人二者又是因果关系,又是互动关系,又各自独立。教书比较容易做到,育人难以实现。要想真正的实现育人首先要做到关心尊重每一位学生,从学生的角度出发,实现教学和德育的双重进步。

  7、为人师表

  要想学生好学,必须先生好学。惟有学而不厌的先生才能教出学而不厌的学生(身教胜于言传),学生具有向师性,教师的一言一行对于学生都起着潜移默化的作用,因此教师要教出好学生,首先自己每一方面都应该做的好,当教师提出要求来的时候,学生才会信服。

  8、终身学习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教师只有努力学习新知识,接受新思想,更新观念,才能与时俱进,紧跟时代的步伐。学而不厌,诲人不倦是为人师者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教师要提高自身己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必须不断进取,不断充实,不断创新。“学然后知不足,教然后知用。知不足,然后能自反也;知困,然后能自强也;故曰:教学相长也。“学”是“教”的前提,教师只有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实践,才能满足学生强烈的求知欲。这正是人们所说的“要给学生一杯水,教师应有一桶水。”

  9、奉献

  教师是良心的事业,职业的特殊性注定了教师必须淡泊名利,放弃一些世俗的追求,必须坚守高尚情操,乐于奉献。奉献是师德的灵魂,在这个相对浮躁和功利的社会中,教师应该学习陶行知先生的这种境界和追求,不为物质所累,保持心境的纯正与安宁。雨果曾说过“花的事业是尊贵的,果实的事业是甜美的,让我们做叶的事业吧,因为叶的事业是平凡而谦逊的”——这就是对教师奉献精神的最好注解! 

  10、教师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培养学生的人文精神,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塑造学生的完美人格,为学生的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11、教育的过程不仅要重结论,更要重过程,通过积极的激发学生的兴趣,达到开发学生思维和培养学生能力的目的。

  12、教师要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集中学生的注意力,灵活调节教学过程,活跃课堂教学气氛,控制教学环境,引导学生积极思维,发展学生的创新能力。

  13、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当注意给学生创设民主、宽松的氛围,给学生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学生自主去探索或合作交流。

  14、教师要定期和家长交心、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共同教育学生,教师还要担当起教师教育顾问的职责,家校经常联系,使得学生可以愉快学习,健康成长。

  15、尊重每一个学生,从学术的全面发展出发,尊重学生的人格,尊重学生的个性,尊重学生的特长,尊重学生的情感。

  16、教师的工作内容不只是限于工作上的八小时,它充斥着教师的整个生活之中,如果教师没有奉献精神,是做不好这项工作的。

  17、教师的工作是精细的,它需要教师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它还需要教师要有无私奉献的爱心,要了解学生的爱好、才能、个性特点和他们的精神世界。

  18、教师应该公平、公正地对待所有学生,尊重他们的人格和创造精神,与他们平等相处,走进学生的内心世界,用自己的信任与关切,激发他们强烈的求知欲望和创造欲望。

  19、新课程标准的价值取向是要求教师成为决策者而不是执行者,要求教师创造出班级气氛、创造出某种学习环境、设计相应教学活动并表达自己的教育理念等。

  20、兴趣是最好的老师,但要有着足够的兴趣,以认真细心的态度去学习,不管现在的能力如何,都会有长足的进步和提升。

  21、一个好的老师不仅应该敬业、爱生、专业知识扎实,更重要的是还要乐业,要把自己的爱心和责任心融入到平常的工作中去,要用自己积极的态度去影响每一个学生。

  22、教师应该要冷静的看待问题,处理问题,稳定自己的情绪,不能被自己的情绪所支配,才能找到处理问题的正确方法。

  23、只有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和职业理解,才能认清各种教育现象的本质,才能分清自己的角色明确自己的责任。

  24、要以阳光的心态对待他人,不因一些矛盾而怨恨他人,首先从自身起查找原因,正视失误,努力改正。

  25、多向领导和其他老师学习请教,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水平和教学技术,让自己变成一个更加优秀的老师。

  26、要重视已经出现的问题,仔细思考问题出现的深层原因,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用更好的方法去解决问题。

  27、要树立正确的教师的行为观:在处理师生问题上,不能强调“师道尊严”,而要强调民主、平等、尊重和赞赏;在对待自我上,要常常反思,每日“三省吾身”。

  28、师德修养的核心就体现在一个“爱”字上,一个好的教师不在于他的教学时长,而在于他教学的时候是否用心和认真。

  29、科学的教学需要科学的理论指导,教师要较好地实施素质教育,就必须要掌握好教育学、心理学和学科教学法的理论基础知识,教师不仅要懂得教什么,还要知道怎么教,以及为什么这么教,用科学的理论去指导自己的教学实践,才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30、教师不能被动地等待运用别人的研究成果,或者生硬地照搬照学,而应该以研究者的心态,置身于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中去,认真分析教育教学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行为,对出现的问题进行探究,找出新的解决方法。

  31、把教学和教研结合起来,对自己积累的经验进行总结,使其理论升华,成为规律性的共识。

  32、作为一名合格的教师,还要做到很多很多,如:胸襟宽阔、为人真诚、乐于助人、具有合作精神、敢于挑战自我等等。只要我们能坚持不懈认真地完善自我,用我们一腔爱生、敬业的热血,去做好教育工作,就会成为家长欢迎、学生满意的合格的人民教师。

  33、教法是联系教师知识和学生头脑的桥梁,让学生学会是教师必须做到的事情,对于教师来讲教和教法尤其重要。

  34、态度决定一切,细节决定成败。是否能够成为一个好的教师,取决于教师对工作的态度,取决于教师是否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取决于教师对工作的激情。

  35、德是师之本,是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动力。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是教师的人格特征、教学观念、心理素质、创新精神和教学基本功的集中体现,它在教学过程中起着决定性的核心作用。

  这35条问答金句,背会了在考场就能用!一定要尽早复习!面试不同于笔试,没有讲课经验,没有充足的面试技巧,极容易在面试过程中被叫停,直接导致面试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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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2021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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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池州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编制周转池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批复》(皖编办〔2023〕137号)规定和要求,现就2024年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使用高校周转池编制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共30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主要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8年4月1日(含)及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专业须与招聘专业相符。涉及“学历”“专业”有关具体事宜,本公告未明确的,按照“安徽省2024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http://www.apta.gov.cn/Officer/FQnADetail/676)中报考条件的第20条,“2024年池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3(3月1日发布,可登录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看)相关条款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 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25日起同时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czsrsj.chizhou.gov.cn/home.html)、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rskszx.czsrsj.chizhou.gov.cn)、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https://www.czvtc.edu.cn)发布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报名时间为2024年5月6日9:00-5月10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按照要求填写《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职位要求相一致。

  2、报名确认。报考人员报名后至5月11日16:00前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在5月11日16:00前可改报其他岗位。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应于5月13日18:00前登录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缴纳考试费用,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实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5月14日至5月15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材料到池州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东湖南路46号)现场办理退费手续。

  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的高层次岗位,可降低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14日12:00-17: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负责,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

  (三)笔试

  参加笔试的岗位代码为2024423、2024424、2024425、2024426、2024427。

  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经济、法律、管理、教育、时政、写作等知识,满分100分。笔试设立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上午09:00—11:00;笔试地点设在池州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于5月23日至24日从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报考者需持与报名时相同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超过15人的其他岗位需加试笔试(报考岗位资格审查合格缴费人数是否超过15人,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查看)。笔试科目、笔试时间和相关要求同上。

  笔试(加试)由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成绩将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市人事考试培训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布。

  (四)资格复审

  笔试岗位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1:5比例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按一定比例计入最终成绩;加试笔试的岗位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取前15名确定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笔试成绩不计入最终成绩。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进入资格复审。其他未参加笔试的岗位报考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或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笔试岗位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2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近期两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等材料。其中:

  1、2024年毕业,但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

  2、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社保证明)、职业等级证书、职称资格证书、职称聘任证书、学术及专业实践条件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证件)正在办理的,可凭发证单位出具的“已具备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的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至2024年7月31日仍不能提供资格证书(证件)的,或证书(证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以上材料均需复印件。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五)专业测试

  本次招聘专业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考查应聘人员授课能力和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专业测试成绩达到70分及以上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见《专业测试通知书》,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和《专业测试通知书》参加专业测试。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六)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确定后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1、笔试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专业测试成绩占60%合成确定。成绩合成时,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4+专业测试成绩×0.6。

  2、其他岗位报考人员最终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最终成绩如有同分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拟聘岗位需要,增加岗位适应性测评等方式,综合评价、择优聘用。

  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实施,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考察内容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组织考察时将采取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信用情况,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2次。

  (八)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网公示7天。

  2、办理手续。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工作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

  0566-2092446(池州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0566-2023221(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

  考务咨询电话:

  0566-2617353(市人事考试指导中心)

  监督举报电话:

  0566-2088620(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4年池州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池州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标准

 

 

 

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池州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4月25日

山东德州庆云县第一中学2024年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满足教学需求,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创建渤海教育名城,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庆云县第一中学2024年面向社会引进20名优秀青年人才(具体岗位见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及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须具有相应学科高中教师资格证;

  (六)具有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和庆云县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备案制管理人员)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国(境)外留学人员取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书后,可应聘有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要求的岗位。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于2024年9月30日以前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除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相应岗位要求的)应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引进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资质及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4年5月5日之前取得。

  三、信息发布

  庆云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相关信息在庆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qingyun.gov.cn)和庆云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发布。

  四、引进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形式,扫描二维码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同时按照以下材料序号顺序依次扫描报名材料,扫描为一个PDF格式文件,邮件名称为“姓名+身份证号+岗位”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专用邮箱qydyzx@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庆云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附件2,本人手写签名);

  2.《庆云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本人亲笔签名);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

  4.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含本科);应届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在职人员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附件4);

  6.教师资格证书。

  报名时间:2024年5月5日-2024年5月8日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工作人员依据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审核结果,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庆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庆云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复审

  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须参加现场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需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2张(与报名时使用照片一致)、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含本科阶段)、教师资格证书、《庆云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庆云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包括网签),需出具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者解约证明;定向、委培毕业生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在职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有效身份证件、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4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其他人员,提交有效身份证件、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5日之前取得)。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引进工作的全过程。

  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三)组织考试

  1.初试

  庆云一中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现场资格复审情况,对人数较多的岗位,经研究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形式另行通知。

  此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对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际审核通过人数相应核减或取消计划。

  具体时间、形式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请报名人员及时关注庆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庆云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

  2.面试

  面试分为两个环节:试讲和答辩

  (1)试讲:采取现场讲课形式进行,时间不超过8分钟。由评委组现场打分,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2)答辩: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官根据考生试讲情况,现场提出专业问题,由考生思考后现场进行答辩。考官根据考生表现进行现场打分,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面试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成绩采取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试讲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70%,答辩成绩占面试总成绩的30%。面试成绩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根据面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同一引进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选,试讲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根据同一岗位考生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引进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根据排名依次递补。

  (五)考察和体检

  1.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选聘计划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由庆云县第一中学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予办理选聘手续。

  2.体检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选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根据同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六)公示聘用

  1.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庆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庆云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聘用公示后不再递补。

  2.公示期满,对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发放《事业单位引进人员备案通知书》,用人单位凭《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为严肃引进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引进信息将及时在庆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庆云县第一中学微信公众号公示,做到程序公开,信息公开。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和社会监督。

  六、其他

  考生在报名、面谈、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考生在整个选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化,应及时联系所报单位变更联系电话。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咨询电话:0534-3782637

  监督电话:0534-3321470

  附件:

1.2024年庆云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xls

2.2024年庆云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诚信承诺书.doc

3.庆云县第一中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庆云一中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

山东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编制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2024年度公开招聘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6日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8年5月6日以后出生);应聘高级岗位的人员,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3年5月6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相应学历要求的岗位);

  (四)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

  (五)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并提供同意应聘证明。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截至2024年5月6日在职在编的济南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应聘(含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人员)。

  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4年5月6日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5月6日以前取得。

  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可分别按照大专、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专业工作经历。专业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4年5月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计划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拟公开招聘114人(岗位计划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

  招聘岗位分为A、B、C、D四类,A类为教师初级岗位、B类为教师中级岗位、C类为教师高级或技能岗位、D类为综合岗位。

  三、报名、资格初审与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5月6日9:00-5月8日16:00

  查询和初审时间:5月6日11:00-5月9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济南市教育局网站(网址:http://jnedu.jinan.gov.cn)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此次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查,并及时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三)查询初审结果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在查询和初审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5月6日11:00-5月9日18: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缴费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A、D类岗位的人员,需缴纳笔试考务费;应聘B、C类岗位的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笔试每人40元,面试每人70元(确定进入笔试范围的B类岗位应聘人员,笔试费在面试结束后缴纳)。缴费成功的A、B、D类岗位人员可于5月15日9:00-5月19日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笔试准考证、《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拟享受减免考试费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务必于5月9日16:00前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电子版发送至引进单位邮箱(见附件1,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邮箱收件时间为准),邮件以“姓名+报考岗位+身份证号”命名。减免考务费所需材料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

  报名结束后,A、B、D类岗位招聘计划与审查通过人数之比应达到规定的开考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C类岗位按实际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确定考试人选。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经本人申请,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

  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办法。A、D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B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形式,A、B、D类岗位均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只进行面试,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所有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一)B、C类岗位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技能型岗位面试采取技能展示和试讲(或答辩)相结合的形式。

  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B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进入笔试范围人选、C类岗位人员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初定5月12日(具体事宜详见面试通知单),对资格初审合格且缴费成功的B、C类岗位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单(具体事宜联系引进单位)。

  (二)A、B、D类岗位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内容。根据不同岗位分为教师和综合两大类,不指定教材。教师类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综合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常识等内容)。

  2.笔试时间:初定于5月19日进行,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

  3.A、D类岗位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的开考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笔试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进入面试范围人选),达不到开考比例的,面试人选按实有人数确定。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笔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面试人选确定后,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逾期未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资格复审

  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A、D类应聘人员,被确定为考察体检人选的B、C类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和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复审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笔试准考证;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⑤教师资格证等岗位要求的证书原件、复印件;⑥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⑦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⑧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⑨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招聘单位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或提交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弃权造成的空缺,A、D类岗位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B、C类岗位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合格的A、D类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发放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缴纳面试费70元/人。

  (四)A、D类岗位面试

  A类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形式(幼儿教师岗位采取技能展示和试讲相结合的形式)。技能展示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解决实际教学问题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

  D类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专业知识和应用能力。

  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方可确定为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五)考察体检范围人选的确定

  A、B、D类岗位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C类岗位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A、B、C、D类岗位均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

  A、B、D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C类岗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严格落实公开招聘回避、保密等纪律规定。

  (一)考察。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再次复审。

  实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制度。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经查询发现有相关文件规定情形的,不得聘用。根据干部人事档案管理相关政策规定,引进单位应对应聘人员人事档案进行审查,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或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档案中存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应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每组应有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出具书面考察意见。

  (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问题经查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其他

  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济南市教育局网站,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汇总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前”“以后”“以下”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咨询电话:

  1.济南西城实验中学  0531-81605112

  2.济南医学中心实验中学  0531-81606262

  3.济南大学城实验高级中学  0531-89616865

  4.山东省济南第一中学  0531-88635801

  5.山东省济南第二中学  0531-55532118

  6.山东省济南市南中学  0531-87083006

  7.山东省济南回民中学  0531-82035105

  8.山东省济南第七中学  0531-55564229

  9.山东省济南第九中学  0531-87196700

  10.山东省济南第十一中学  0531-81315161

  11.济南外国语学校  0531-81207731,81207732

  12.山东省济钢高级中学、济南实验高级中学0531-58629519

  13.山东省济南市莱芜第一中学  0531-76412979

  14.山东省济南第十五中学  0531-81772390

  15.山东省济南第十八中学  0531-68626057

  16.山东省济南第三十四中学  0531-88965373

  17.济南第五十中学  0531-59596572

  18.济南市莱芜高新区实验学校  0531-76412516

  19.济南师范学校附属小学  0531-82637908

  20.济南市皇亭体育小学  0531-86952573

  21.济南特殊教育中心  0531-82972347

  22.济南市莱芜特殊教育学校  0531-76113009

  23.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常春藤附属幼儿园  0531-87207571

  24.济南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0531-86126121

  25.济南市电化教育馆(济南教育电视台)0531-83187060

  26.济南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0531-86111559

  监督电话:济南市教育局教师工作处  0531-51708052

  附件:1.2024年济南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pdf

   2.同意报考证明.doc

            济南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2024年度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师队伍建设和教育教学工作需要,落实《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编办发〔2020〕1 号)文件精神,根据《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1〕3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2024年赫山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共计177名,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小学阶段教师30名,初中阶段教师110名,高中阶段教师37名(具体职位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户籍、年龄、学历、专业等资质条件(见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2022–2023年度赫山区人事考试失信人员;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赫山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年应届硕士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

  2.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三、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为发布公告➞网络报名➞笔试➞资格审查➞试教➞体检➞考察➞公示。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于2024年4月25日通过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网络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于2024年5月9日9:00至5月11日17:00登录http://www.yyhsrs.cn:8090报名,并打印报名表(以备资格审查用)。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职位报名,所填写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涉及应聘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应聘人员请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报考符合条件的职位。

  各职位招聘人数与该职位报名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3,否则调整相应职位的招聘人数。

  咨询电话:0737-4400562(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0737-4444915(赫山区教育局人事股)。

  (三)笔试

  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试教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计算办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试教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数)。

  1.笔试内容

  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占75%,党对教育的创新理论知识、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25%。

  2.笔试时间与地点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8日9:30-11:30,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5月15日9:00至5月17日24:00登录http://www.yyhsrs.cn:8090打印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笔试结束后,在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资格审查入围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各职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资格初审入围人员名单)并同时公布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如未按时到达视自动放弃。

  3.考生违纪违规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试教前进行资格初审,考察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初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网上报名后直接打印)。

  2.毕业证(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用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含学业成绩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代替,资格复审前提供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相应学历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2024年应届毕业生用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代替)1份。

  3.本人户口簿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在资格初审之前已取得教师资格还未发证的,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代替,资格复审前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在资格初审之前已通过普通话等级考试还未发证的用普通话测试点开具的成绩证明代替,资格复审前提供普通话水平等级证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6.从教经历证明(附件4,报考小学职位的相关应聘者需提供)。

  7.其余报名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8.诚信考试承诺书1份(附件5)。

  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审查与试教资格,造成相应职位拟试教人数达不到招聘人数1:2的比例时,在应聘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应聘同一职位出现最后一个入围资格审查名额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入围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参加试教。

  招聘职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达不到招录计划1∶2比例的,核减招录计划数。招聘职位只招1人且试教人数为1人的,不再核减招聘人数。

  资格审查地点设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三楼大会议室(益阳市体育路148号),时间另行通知。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发放《试教通知书》。

  (五)试教

  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方能参加试教,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试教通知书》参加试教。

  1.试教内容及要求

  中小学教师试教内容为对应学科的湖南省现行中小学教材内容,试教时量为每人备课20分钟、上课12分钟。

  2.试教时间和地点(见试教通知书)

  试教结束后,在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笔试、试教综合成绩。

  招聘职位实际参加试教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应聘人员试教成绩必须不低于70分最低试教分数线,否则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试教结束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考分高者优先。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上述人员须将考察所需人事档案等资料在规定时间内交至规定地点,资料要求、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察内容主要审查人事档案,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并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等情况,是否具有报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考察所需人事档案等资料的应聘人员,将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八)公示

  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同时一并公示各学校岗位需求设置表。

  在体检环节前因各种原因(本人放弃需出具书面说明)导致招聘职位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职位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且递补不超过2个批次。体检结束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四、自主选岗与聘用管理

  报考小学职位的拟聘用人员全部分配至乡镇学校;报考初中职位和高中职位的拟聘用人员10%分配至城区学校。

  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同学科职位拟聘用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如综合成绩相同,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的,相应学科专业知识考分高者优先)依次自主选择工作岗位。

  自主选岗结束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办理相关手续。被聘人员须在赫山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方可申请调出至其它部门或地区工作。

  五、招聘纪律与监督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客观性,招聘工作由区纪委监察委全程监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赫山区纪委监察委信访室监督举报电话:0737-2935510。

  六、特别提示

  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5)的要求,诚信参加考试录用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进入面试环节后,在面试、体检、考察、拟聘用人员公示、分配等环节放弃或在试用期内放弃的人员,记入赫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2年内不得报考赫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位。

  附件:1.2024年赫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一).docx

  2.2024年赫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二).docx

  3.2024年赫山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职位表(三).docx

  4.从教经历证明.docx

  5.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组织部      

益阳市赫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益阳市赫山区教育局         

中共益阳市赫山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5日           

山东淄博市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淄博市教育系统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4年度淄博市教育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公告共包含市直及10个区县(含功能区)的招聘岗位,具体岗位情况详见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1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应聘初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应聘中级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以后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能够适应岗位需要,具备履职所需要的专业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服从组织安排;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研厅〔2016〕2号和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学历学位认证,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其他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其他条件中要求的相关证书须在2024年5月6日以前取得。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下同)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下同)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7.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可放宽到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聘用手续一般在7月);

  8.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考生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

  9.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均计算截至到2024年5月6日。

  (三)有关说明

  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专业、方向等条件有对应关系。

  岗位一览表中“专业要求”栏所列专业,如无特殊说明均指具体专业,不含同名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专业,仅限该专业人员应聘。

  招聘专业的审核一般以考生所获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暂按就业推荐表或相关材料上注明的专业进行审核。考生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毕业证或学历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其中,招聘岗位对具体专业或研究方向有要求,但学历证书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的,则应当补充填写,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证明。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应聘同等学历层次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招聘单位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请考生及时查阅教育部制定的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核实是否属于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对于专业目录中没有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国(境)外专业,考生在报名时需在备注栏中注明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和学习内容等情况,必要时可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介绍有关情况,招聘单位(区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资格审核。

  二、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报名方式

  报名工作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09:00-5月9日12:00。

  初审时间:2024年5月6日09:00-5月9日16:00。

  (二)报名要求

  考生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内容,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淄博市教育局官网(http://edu.zibo.gov.cn/)进入“2024年淄博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报名入口”报名。

  登录报名系统后,要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诚信承诺书,确认承诺事项后方可报名。

  考生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必须真实一致;提交的应聘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报名系统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的,须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考生的信息、材料不实或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考生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考生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区县与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联系(联系电话附后)。

  考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有关要求,报名过程中遇到技术问题请查看网站报名入口处的考生操作说明文档。

  (三)网上初审

  招聘单位(区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在报名期间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同时做好相关咨询工作。对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通过并说明原因。

  网上初审,是根据考生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四)查询初审结果

  考生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考生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对要求补充、完善信息的,应当及时按要求补充完善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完善信息并提交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但可在初审时间截止2小时前(即5月9日14:00前)再次上传修改完善后的原岗位报名信息。

  (五)网上缴费

  通过初审的考生(除符合享受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人员外)须于规定时间内(具体时间见“三、考试与资格审查”)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标准为40元/人,面试考务费标准为70元/人。考务费缴纳成功后,不再退费。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应聘的,可免考务费。符合免考务费条件的考生在报名系统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并通过资格初审后,点击“网上缴费”中的“减免费用申请”,并于缴费时间截至前前按照系统提示上传减免材料。

  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缴费的,视为弃权。

  (六)取消、核减计划

  报名、缴费截止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照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结果的公告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可在5月13日14:00-16:00登录报名系统补报其他岗位。

  三、考试与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不同的考试方式。A类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B类岗位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C类岗位采取仅面试的方式。

  (一)A类岗位考试方式

  1.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通过网上初审的人员须于2024年5月6日09:00-5月10日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4年5月29日14:00起,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6月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2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各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以取消、核减后为准),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并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2.现场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区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时间、地点及要求须关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4年6月17日09:00-6月18日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7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以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排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照加试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排名。

  (二)B类岗位考试方式

  1.初试

  报名、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可视情况增加初试。初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信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初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初试情况确定。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须于2024年5月14日09:00-5月15日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7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4年5月17日10:00起,至面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须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根据面试成绩排名顺序,按照1:5的比例进入现场资格审查。最后一名出现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不满上述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

  3.现场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区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时间、地点及要求须关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4.笔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4年5月23日09:00-5月24日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笔试费4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4年5月29日14:00起,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定于2024年6月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考生须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时间、统一试卷、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考试内容为学科知识和教育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80%、20%。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笔试结束后,各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排名。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岗位,按照加试的方式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总成绩排名。

  (三)C类岗位考试方式

  1.初试

  报名、初审结束后,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较多的可视情况增加初试。初试由各招聘单位自行组织,具体方式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网站发布的信息。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初试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招聘人数和初试情况确定。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现场资格审查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单位(区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时间、地点及要求须关注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信息。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初试成绩在初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3.面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须于2024年5月14日09:00-5月15日11:00,登录报名网站缴纳面试费70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人员,须于2024年5月17日10:00起,至面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面试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时间定于2024年5月18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详见《面试通知单》。考生须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面试。

  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由评委当场评判,在面试结束后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面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 1:2 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面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面试成绩相同的,安排初试的则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初试成绩仍相同或未组织初试的,通过加试的方式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体检

  (一)人员范围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招聘单位可结合实际,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自主确定考察、体检先后顺序。

  考察体检由各招聘单位(区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考察体检先按1:1的比例进行,对放弃考察体检、考察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二)考察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走访、考察谈话等多种形式,对考察人选进行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考察,并对人选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复查。政治素质考察要突出政治标准,注重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履职回避等。业务能力考察要突出工作能力,注重考察专业水平、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心理素质等。同时,要按照干部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人选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撰写考察材料。

  (三)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

  (四)公示、聘用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继续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不指定辅导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因受各种客观因素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做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向社会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淄博市教育局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官网发布的信息和有关通知,并在整个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淄博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各区县岗位一览表由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各区县招聘岗位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将根据考试总成绩进行选岗。

  考生在整个应聘过程中需咨询报名审核、考试安排、资格审查等工作时请直接与各区县教育和体育局、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联系。

  咨询电话:

  1.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0533-2861659

  2.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0533-5180349

  3.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0533-4297085

  4.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 0533-7875121

  5.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0533-7866526

  6.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 0533-8260285

  7.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0533-6973640

  8.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0533-3227230

  9.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 0533-2341906

  10.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  0533-2389837

  11.淄博第四中学       0533-5138877

  12.淄博第五中学       0533-7990290

  13.淄博第七中学       0533-7871761

  14.淄博齐盛高级中学   0533-3180566

  15.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 0533-7868339

  16.淄博市实验幼儿园   0533-2181969

  17.淄博市齐盛幼儿园   0533-3182248

  18.淄博市柳泉幼儿园   0533-2270900

  19.淄博市汇英幼儿园   0533-3158095

  20.淄博市齐星幼儿园   0533-2186389

  21.淄博市齐丰幼儿园   0533-2188430

  22.淄博市齐文幼儿园   0533-2772081

  23.淄博市博文幼儿园   0533-2078158

  (工作日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0-5:30)

 

  附件:1.2024年淄博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2.2024年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3.2024年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4.2024年博山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5.2024年周村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6.2024年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7.2024年桓台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8.2024年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9.2024年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10.2024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11.2024年南部生态产业新城发展中心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淄博市教育局

                              202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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