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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2023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21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北海市2023市直教育系统教师招聘216人公告

  为满足我市市直中小学(含中职类学校和幼儿园)用人需要,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2023年度设区市以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桂人社发〔2023〕4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3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工作,计划使用实名编制、聘用教师控制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6.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3日至2005年5月3日期间出生)。

  报考乡村学校岗位的,年龄统一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

  个别急需招聘高层次人才的岗位,在符合岗位其他资格条件的前提下,年龄可适当放宽,其中硕士研究生或中级职称以上可放宽到40周岁(1982年5月3日及以后出生)。各岗位具体年龄要求详见《2023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没有明确放宽年龄要求的岗位,一律不作放宽。

  7.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报考人员面向全国;具有大专及以下学历的报考人员,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其生源地或户籍须为广西。

  8.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体岗位的相关资格条件详见《计划表》。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北海市机关事业单位(含市辖县区)在编人员(含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

  6.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10.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其他说明:

  1.学历说明

  (1)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包括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等)毕业生须在2023年5月3日前取得相应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2号),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4)国外学历学位经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认证证明的,可视为具有与国内普通高等教育同等学历学位资格条件,不出具认证证明的,一律不予以承认其具备任何合格学历学位。认证证明由考生在报考时提供。

  2.建议考生在报考前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如未经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由此造成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出现纠纷以及不能如期按招聘程序完成招聘或者聘用审批后无法按时到岗而取消聘用资格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3.本次招聘所涉及的户籍、工作经历、服务期限、现役、辞退、工作年限、处罚期限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5月3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4.本次招聘所涉及的资格证件,要求在2023年5月3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

  二、报考程序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可登录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http://xxgk.beihai.gov.cn/bhsjyj/)、北海人才网(https://www.bhrc.cn)、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网址:http://jszp-bhs.glrgds.com/)查阅《计划表》。

  报考人员对《计划表》中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计划表》所列招聘单位联系,招聘单位的咨询电话见《计划表》。

  (二)网上报名

  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报考人员通过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进行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可在2023年5月3日8:30至5月9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个人相关信息资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明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岗位资格条件,认真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2.资格审查。报名时在网上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因网上报名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而造成网上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整个招考过程中,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主管部门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处理。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5月3日8:30至5月10日17: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时间截止后1天内完成网上资格审查)。2023年5月3日8:30至5月9日17:00期间,报名确认前或者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直接在网上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者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资格审查单位负责解释。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资格审查单位须说明原因。

  凡因工作不认真,审查不严,造成失误或擅自提高(降低)条件,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考或符合条件的人员不能报考的,由资格审查单位和相关人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并按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其他责任。

  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报考人员咨询。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缴纳报名考试费(考试费50元/科,共100元)。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5月3日8:30至5月11日12:00。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政策,但需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缴费,并于5月18日至5月19日携带相关材料到北海市教育局(广东南路117号)504办理相关减免费用手续。

  缴费成功后,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开考岗位且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报考人员原支付账号通过后台系统退还报名考试费。

  (四)岗位改报

  计划聘用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人数原则上达到1:3的比例方可开考(《计划表》内注明“不受1:3开考比例限制”的岗位除外);因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且缴费人数达不到1:3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报考人员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录计划的,接到资格审查单位通知后,可于2023年5月13日8:30至17:00期间改报其他岗位,在2023年5月13日8:30至18:00期间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改报成功的考生无需重新缴费,改报未成功或自愿放弃改报的,将按照原支付渠道退还报名费)。

  (五)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3年5月17日8:30-5月20日10:00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遇到问题,请与北海市招生考试院联系(电话:0779-3200692)。

  《报名登记表》《准考证》是报考人员参加此次公开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环节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

  三、考试

  (一)笔试

  1.考试科目与分值:

  本次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包括《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两个科目,分值各为100分。

  笔试总成绩为《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的50%分值和《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的50%分值的总和,即:笔试总成绩=《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成绩×50%+《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成绩×50%。折算后笔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2.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3年5月20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08:30—10:00《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

10:00—12:00 《教育心理学与德育工作基础知识》

报考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不可。具体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计划表》中岗位标定的考试类别参加笔试。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第一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第一科考试的答题卡。第二科考试时间截止后,收回所有发放的资料。

  3.成绩查询和笔试合格分数线公布

笔试成绩公布:2023年5月下旬起,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可登录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查询。

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由北海市教育局党组划定,并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北海人才网、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公布。

  (二)面试

  1.确定面试入围人选与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人选根据招聘单位计划聘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入围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合格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招聘岗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1:3面试比例或因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等原因造成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但对个别确需当年补缺的岗位,由用人单位申请,市教育局同意,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1:2及以上比例开考。两年内多次招聘并经降低资格条件后仍未招聘到人的岗位,或者入围面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达到本次考试全部实考两科的考生笔试总成绩平均分的岗位,确需当年补缺,经招聘单位申请,市教育局同意,市人社局核准后可按1:1比例开考。

  乡村学校招聘岗位达不到1:3面试开考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没有面试人选入围的招聘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有符合放宽开考比例情形,但招聘单位不提出申请的招聘岗位,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北海人才网、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公布。招聘单位通过电话、网上或书面、手机短信等形式,通知面试入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申请材料直接送达或传真、邮寄给资格审查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具体包括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证、报名登记表、户口簿(大专学历人员提供)以及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等。

  报考人员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凡涉及提交的报考资格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由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同意后,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出现面试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递补人选的资格审查同上。放弃面试资格(含放弃递补面试资格,下同)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或者由2名工作人员做好电话记录并签字确认。

  招聘单位进行面试资格审查必须认真负责,如因工作不严造成失误的,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并按规定对相关人员做出相应处理。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下旬-6月上旬。

  2.发布面试公告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后,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北海人才网、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发布面试公告。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凡未按时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放弃。

  发布面试公告的时间:面试前一个星期内。

  3.面试资格复查

  面试前,招聘单位要通知面试人员需通过现场验证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前述报名申请材料的原件。通过资格复审的,领取面试通知书,凭面试通知书和相关证件按规定参加面试。

  面试资格复审时间:原则上在面试前的3天内。

  4.面试方式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中职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水平、心理素质、举止仪表、语言表达、教材处理和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等综合素质能力。

  具体面试方案、命题及考试组织由北海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5.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统一在北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教育局专栏、北海人才网、北海市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报考系统公告。

  6.面试的组织管理

  面试严格实行招聘单位、考官、考生三抽签制度,即面试当天考官抽签确定考场,招聘单位考生代表抽签确定面试单位和岗位顺序,考生最后抽签确定参加该岗位面试的顺序。

  面试考官小组由7人组成。考官从考官库随机抽派。

  面试期间,对面试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和面试考场。招聘单位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的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考生面试时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贯、毕业院校、工作单位、父母情况等个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透露上述其他个人信息的,按扣5分处理。

  7.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值为100分,达到面试满分值60%以上为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或面试缺考的,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经市人社局核准开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试时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该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该考场面试满分值70%及以上的方可按招聘需求进入下一程序;面试考生成绩达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考生可当场抄录同一岗位全部考生面试成绩)。

  市教育局于面试结束后三天内,在北海人才网公布所有入围面试人员的综合成绩(即笔试+面试成绩)。

  8.总成绩

  本次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中职教师岗位总成绩为笔试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和,即: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折算后总成绩满分为200分。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与考察、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

  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总成绩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笔试总成绩也相同时,以《教育学与教学法基础知识》科目高分者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三者均相同可同时进入考察,根据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也可由招聘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前应成立考察小组,组织考察小组成员学习、熟悉考察规定和有关要求,掌握考察方法。考察组必须由2人以上构成。

  考察时着重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诚信记录、自律意识、岗位匹配度、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同时将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考察必须查阅档案,同时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同考察对象面谈,以及听取所在学校、工作单位、社区(村)情况介绍等形式进行,必要时可组织民主测评。

  考察结果必须明确“合格”或“不合格”。考察结果“不合格”的,招聘单位须将结果及相关材料依据书面告知考生。如考生对考察结果提出质疑,应由招考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人员重新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及相关情况书面向考生反馈,同时报市人社局备案。如考生仍然不服,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考察合格的,方可进入体检环节。如招聘单位不按规定程序进行考察与体检,由此引起相关纠纷的,后果由招聘单位及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承担,且该招聘单位在一个年度内不得再次进行公开招聘。

  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和所在单位不同意报考等原因,导致无法进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以及经有关主管部门确认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不予聘用。

  (二)体检

  经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按照1:1的比例进入体检程序。本次招聘体检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统一到指定的医院进行。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当日、当场复检项目,须当日或当场完成复检。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参加复检人员的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承担复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只对复检项目做出体检合格与否的结论;体检的最终结论由承担初次体检的医疗机构根据复检结论做出。

  考察和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体检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没有递补人选的,取消该岗位或相应指标招聘计划。

  五、公示、聘用审批

  (一)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者,由北海市教育局按有关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公示无异议后,经北海市教育局党组研究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拟聘用人员公示后,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对已办理了聘用手续后又查实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人社部门核准后,解除聘用,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聘用审批后,未经批准,因考生原因不能按期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限按照《计划表》公布的服务年限要求签订,没有明确服务期限的按有关规定执行。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或工作未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工作满一年的其他人员试用期统一为6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

  (三)招聘岗位已明确岗位类别及等级,招聘结束后按照《计划表》明确的岗位类别等级进行初次岗位聘用。

  (四)符合北海市高层次或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政策条件的人员,按相关规定聘用。

  (五)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受聘人员管理按照桂编办发〔2015〕85号文件规定执行。  

  六、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管理

  报考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的新招聘人员,按自治区编委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 85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岗位设置。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聘用教师控制数纳入单位岗位设置总量,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人发〔2008〕85号)等有关规定管理。

  (二)岗位聘任。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的岗位聘任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试行办法》(桂人社发〔2011〕18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聘期一般为3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由双方协商约定期限。用人单位与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可依法解除、续签或终止聘用合同。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用人单位与被解除、终止聘用合同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三)人员待遇。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依法按事业单位人员标准落实相关保险待遇。

  (四)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暂不办理入编手续,名单需报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备案。在有空编的情况下,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可通过考核直接办理入编手续,可按本单位原聘岗位等级聘用。

  七、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加强对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招聘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在本单位秘书、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体检医务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如遇与自己有上述亲属关系的,也应当回避。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等相关环节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八、其他

  (一)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岗位涉及到的专业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公共科目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如出现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权威专家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QQ群、微信群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四)报考人员应当诚信报考,签订诚信报考承诺书,对在面试资格审查、面试等后续环节随意放弃资格的,教育系统主管部门将依照规定进行诚信记录,同时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由北海市纪委监察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派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79-3200237。

  附件1.2023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2023年北海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大纲与说明.docx

  附件3.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xls

  咨询电话:如有问题,请拨打岗位计划表中相应招聘单位电话或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电话。

  市教育局:0779-3200219。

 

 

                                北海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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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第四实验学校招生公告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函〔2024〕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落细落实就业优先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现就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统筹高校毕业生就业与教师招聘

  各地要高度重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充分发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中的重要作用。要明确目标任务,主动对标对表,进一步挖掘岗位资源,提前部署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鼓励和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基层特别是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幼儿园任教。鼓励各地在省级或市级层面统一组织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

  二、科学设置岗位,重点补充紧缺学科和乡村教师

  各地要结合各学段学位需求、学校规划布局调整、城乡地区差异、适龄人口变化等情况,科学确定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有针对性地加强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科学、信息科技、艺术、劳动、心理健康、特殊教育等紧缺学科教师招聘补充。要拓宽乡村教师招聘补充来源,用好用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倾斜政策,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师资配备,适当放宽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乡村招聘条件。要落实《幼儿园教师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加强幼儿园教师配备补充和工资待遇保障,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要强化职教教师配备,在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招聘教师时,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适当降低或不设置学历要求;以技能操作或技能指导履行职责任务的岗位,突出职业技术技能考察;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可以按规定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综合考虑服役年限等因素对退役军人相应放宽年龄限制。

  三、规范招聘程序,营造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

  各地要坚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合理设置招聘资格条件,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不得设置歧视性、指向性以及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不得限制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要规范资格审查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明确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不得进行“简历筛选”。要提升招聘考试考务组织专业化、规范化水平,提高命题工作质量,加强考场管理,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保密、回避等纪律要求,切实防范化解招聘考试安全风险。要严格落实师德师风第一标准,把入职前准入查询工作作为必要环节。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四、压实工作责任,及时报送工作进展

  各地要在4月底前启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广泛推介招聘信息,提前安排招聘报名、考试、考察、体检等时间表,确保7月底前完成教师招聘工作。请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抓紧开展工作,定期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在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结束5个工作日内,报送《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毕业生情况统计表》。

  附件: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招聘毕业生情况统计表(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2024年4月23日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2024教育系统自主招聘教职工公告

  为及时补充中小学教职工,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24年我城区计划面向社会自主公开招聘一批教职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满18周岁。

  (三)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识和工作能力。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应聘实行执业(职业)资格制度岗位的须具有国家规定的执业(职业)资格证书。

  (六)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分别按相当于大专、本科学历报考。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有年龄、工作经历以及相关资格要求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24年5月6日(如18—35周岁,为1988年5月7日至2006年5月6日出生)。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岗位所需要的执业(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5月6日(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的执业(职业)资格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毕业证、学位证等。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有相关工作经历。

  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承认学历的,2024年取得高等教育毕业证书的学生。国家统一招生的2022、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具有国家承认学历。须按岗位要求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属于学历对应毕业证书上的专业,辅修专业证书单独或配合使用不作为报考依据),专业、学历、学位相统一。专业目录参考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4年版)或教育部门的专业目录。

  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良庆区人社局和良庆区教育局负责解释。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拨打岗位表所列咨询电话联系。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或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按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8.现为事业单位使用编制或控制数的人员,不得报考本人现所在单位的相同用人方式(详见岗位表“用人方式”)的岗位。

  二、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符合岗位所需条件人员(详见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查询、网上缴费、网上打印报名登记表和准考证。

  后续招聘信息(岗位取消或核减情况、面试名单、面试成绩、拟聘人员公示等)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公布。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的报考人员,登录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专题”,按提示进行操作,如实填报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当年1寸正面免冠彩色标准证件照片,同时上传报考岗位所需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证(如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职称证等)及工作经历证明(单位证明或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清单)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的扫描件。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招聘单位为“良庆区各小学”“良庆区各幼儿园”的岗位,由城区人社局和教育局在拟聘人员公示前根据工作实际研究确定具体聘用单位,报考此类岗位即视为同意接受城区调配。

  报考人员所填写的报名信息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使用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聘用教师控制数、聘用人员控制数、非实名人员控制数、教职人员控制数)人员应在《报名登记表》如实填写在职工作情况。因网上报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错误填写报名信息,造成网上资格审查及后续资格审查、考察不通过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建议报考人员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选择报考岗位,及时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如在最后时间匆忙报名,恐因信息填写不完整、网络拥堵提交不成功、资格审查未通过等情况影响报名。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易出现拥堵占线,为避免影响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简章、岗位表等;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工作人员仅对简章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在咨询电话中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6日8:30至5月10日17:00。

  (二)资格审查方式及时间。

  良庆区教育局和良庆区人社局依据招聘简章规定的岗位招聘条件在网上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次日起2天内提出审查意见。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名确认后尚未进行资格审查或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资料或改报其他岗位。报名确认前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在报名时限内,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网上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最终依据,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网上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5月6日8:30 至5月12日17:00。

  (三)缴纳报名考试费及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按规定缴纳公共科目考试费。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合计100元。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报名系统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

  缴纳报名考试费时间:2024年5月6日8:30至5月14日16:00。

  (四)开考比例。

  招考岗位计划招聘人数与符合报考条件且已缴费的人数原则上要达到1:3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应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因达不到1:3开考比例但确急需招聘人员的,经批准后方能降低开考比例至1:2,仍达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五)不再进行改报岗位。

  报考者如遇已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但所报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不再进行改报岗位。待报名环节结束后,通过原缴费账户统一退费。

  (六)准考证和报名登记表打印方法及时间。

  已成功缴纳报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自行登录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专题”,打印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或考场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有效临时身份证明)和准考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打印时间:2024年5月20日15:00至5月25日10:00。

  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是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审查等环节的重要凭证,请报考人员务必自行妥善保管。

  四、考试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每科目分值满分均为150分。

  1.笔试时间:2024年5月25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考试类别:教师岗位为中小学教师类(D类);非教师岗位为综合管理类(A类)。

  3.考试方式:笔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题本考试开始前发放,各科答题卡分别发放,具体流程详见《准考证》。

  4.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查询:2024年6月上旬,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或向招聘单位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6.照顾加分:对少数民族报考人员采取照顾加分政策,分值为3分。照顾加分计入笔试总成绩。

  (二)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招聘的人数,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并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证件证书原件,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复审。若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参加面试的,则应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人员递补。面试资格复审结束不再进行递补。比例内末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并列报考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资格复审人选;笔试有任何一科成绩为0分或存在缺考、违纪情况的报考人员均不能入围面试资格复审人选。面试资格复审完成后,已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须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布。面试人员名单一经公布不得递补。

  面试实行严格验证制度。凡进入面试的人员须携带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及有关证件证书原件,经招聘单位验证无误后方能面试。验证时,招聘单位要认真核对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上提供的各项信息与证件证书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对符合照顾加分条件的要认真核验其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报考人员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真实有效证件的(如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专业技术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或《报名登记表》上填写信息为虚假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报考人员的面试资格,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提前两个工作日以上,以书面形式通知参加面试人员。

  3.面试方式: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上课的方式,非教师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分值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经考生签字确认后于面试结束当日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三)总成绩。

  总成绩:本次招聘总成绩计算方式为:笔试总成绩(含照顾加分)不计入招聘总成绩,面试成绩为招聘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

  (一)确定考察人选。

  面试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招聘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考察人选。

  总成绩并列的,采取加试方式并以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人选,加试应在面试工作完成后一周内完成。

  (二)招聘单位负责考察人选的考察工作。

  着重考察其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同时对其资格条件及相关情况进行复查,凡是因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等无法进行有效考察的,达不到招聘岗位条件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选。

  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同意,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招聘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

  六、体检

  考察工作结束后,经良庆区教育局和良庆区人社局集体研究,根据考试、考察结果择优按招聘岗位数1:1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人员由良庆区教育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有国家制定的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体检经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人员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

  体检不合格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如体检中出现不合格者或是报考人员自愿放弃的,可从面试合格人选中按总成绩由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七、公示和聘用

  良庆区教育局和良庆区人社局集体研究,从考试成绩、考察、体检结果都合格的人员中择优确定拟聘人员,确定招聘单位,分别在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和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内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公示期内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及时进行复查。

  公示期满,对无异议或者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经良庆区政府领导集体研究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使用事业编制招聘的,由良庆区人社局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其聘用手续由良庆区教育局按照程序办理。

  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的人员,不办理入编手续,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社会保险等方面按照《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有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5〕8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有关人员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问题的通知》(桂人社发〔2020〕9号)文执行。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应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后,报考人员自动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递补、公示拟聘人员。2024年12月31日后仍有放弃或者考察、体检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良庆区教育局通知聘用人员在聘用审核或备案完成之日起30天内报到,同时办理编制(控制数)使用相关手续。逾期不报到上班的,可按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处理,已办理聘用手续的不再递补聘用对象。请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妥善处理好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以免影响后期的聘用。

  八、相关事项提醒

  (一)严格资格审查验证。

  资格审查验证工作应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始终,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凡在招聘工作各个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二)严肃招聘纪律。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执行回避制度。报考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处理。

  (三)本方案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基数。

  (四)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从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angqing.gov.cn/进入“南宁市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专题”了解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特别提醒:本次考试范围可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4年版)》。此次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或授权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招聘无关。

  (六)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详见岗位表;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3008、0771-4501877;

  南宁市良庆区人社局电话:0771-4733913;

  网上报名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773-5896686;

  监督电话:0771-4508877。

  附件: 2024年南宁市良庆区教育系统自主公开招聘教职工岗位表.xlsx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南宁市良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6日

山东省菏泽市单县2024年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2024年编制使用计划,结合我县教体系统工作需要,经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决定公开面向社会招聘小学教师47名、定向1名,幼儿园教师50名(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制管理),现将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适应岗位的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

  (五)报考B组(单县公办小学)、G组(单县驻城公办幼儿园)教师限单县户籍;

  (六)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

  (七)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条件。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八)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2022年以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6年(含)以前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十)符合我县兵役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退役大学生士兵应聘的有关政策,由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十一)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4年5月13日及以前;    

  (十二)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办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成绩计算、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2024年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xian.gov.cn)

  应聘人员通过报名网站报名,如实填报个人报名信息资料,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色背景),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只能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的报名信息;报名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的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6日16:00

  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本系统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及时进行资格初审。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进行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2024年5月17日16:00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单县人民政府网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2024年5月17日16:00以前及时与单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30-4678314)。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缴费时间内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须于2024年5月17日(9:00至16:00)到单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单县滨河大厦702室)现场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审核成功后,考生确认完成。逾期者视为自动放弃。减免考务费的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笔试考务费,其面试费、体检费等其他相关费用由招聘主管部门承担。

  4.准考证打印

缴费成功后,请应聘人员下载打印《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供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并妥善保管),并于2024年5月23日9:00-5月26日9:30登录单县人民政府网站打印准考证。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县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招聘岗位或核减岗位的通知,将在公告发布网址上进行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调整岗位计划的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二)笔试

  本次教师招聘考试,实行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各占50%计入总成绩。总成绩折算后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小学、幼儿园岗位的人员笔试共两科,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按50%计入总成绩。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由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 www.shanxian.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三)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小学、幼儿园、定向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采取人脸识别的方式,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确认。

  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打印件;

  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如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需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其应聘资格;

  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还需提交成绩表(单)复印件(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7.2024年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8.限单县户籍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单县户籍的登记薄等相关证明材料(2024年5月13日以前落户);

  1. 定向、委培毕业生、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以及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11.具备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4至11均须提交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至3原件按顺序装订。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对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面试

  面试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按50%折算计入总成绩。面试重点考察专业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及教学组织能力,小学、幼儿园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现行教材,定向岗位考生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内容以教育理论、教育教学技能为主。

  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五)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由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个招聘岗位出现2名及以上总成绩并列的,依次按①笔试成绩高;②学历层次高;③年龄小者优先的办法确定人选。考试总成绩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六)考察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有关规定进行,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条件和人事档案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等进行复审。

  (七)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健康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心理健康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应聘人员空缺,从应聘同一岗位的其他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nxian.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招聘学校和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聘用人员在单县服务年限不低于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

  严肃招聘工作纪律,严格按程序进行,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特别提示:

  1.此次招聘教师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均在单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nxian.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时刻关注相关信息,届时不再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单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4.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统计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本次招聘,由2024年单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0-4678314(单县教育和体育局)

  监督电话:0530-4680029(单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附件:

  1.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

  2.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

                                                                                                     单县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6日

附件1: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附件4:2024年单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须知.doc

山东菏泽市定陶区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 2024 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 号)要求,现将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13日以后出生,以身份证年龄为准)。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

  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在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

  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

  5.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2022年以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限2016年以前招募人员报考的,可应聘定向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符合我区兵役安置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实行定向招聘。具体包括: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取得学历后入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新生入伍,退役后复学取得学历的。已政策性安置到机关企事业单位或享受定向考录招聘政策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人员,非正常原因未服满现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军纪记过以上处分的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上述证明材料的落款日期均为2024年5月13日以前。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详见《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5月13日9:00—5月15日16:00

  查询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7日16:00

  报名网站: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tao.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上传照片必须为近一个月二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不得佩戴眼镜,无美颜,浅色背景),且能够清晰反映本人面部特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使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填写的报名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主要信息(如所学专业等)填报不实或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应聘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4年5月13日11:00—5月16日16:00

  本次招聘指定专人负责网上资格初审工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初审通过;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进行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4年5月13日—5月17日16:00

  缴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放弃考试或经查实提供虚假信息等原因取消考试资格的应聘人员,不退还考务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进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缴费后要立即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缴费情况。如考生已完成网上缴费但从报名网站查询的缴费状态仍为“未缴费”的,考生应在5月17日16:00以前及时与定陶区教体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30-3626013)。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5月23日9:00—5月26日9:30登录网站打印准考证。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通过初审后,于5月17日9:00至16:00携带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到定陶区教体局人事科办理减免考务费审核确认手续。

  报名结束后,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岗位,经区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在本次招聘岗位中调整或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核减、调整招聘岗位的通知,将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办理改报手续的,视为放弃。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时间:2024年5月2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分为《教育公共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教育公共知识(一)》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考试内容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其中,报考“03-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100%。

  (二)资格审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岗位按照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笔试成绩、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面试通知等有关事项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tao.gov.cn/)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者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本人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5)学历学位证书:

  应聘人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的打印件;

  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件和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4年5月13日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需同时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暂无教师资格证书的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交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

  (7)定向、委培毕业生、其他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还需提交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8)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以及县级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9)具备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中(4)至(9)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至(3)原件按顺序装订。

  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相关材料的,视为弃权。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请随时关注网站通知。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三)面试

  面试人员凭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及事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为本学段本学科相应教材,报考音体美岗位和幼儿园教师岗位的还须进行技能展示。面试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定向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采取全封闭形式,面试教材统一安排。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四)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和招聘计划从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学历层次高、年龄小的顺序依次确定人选。拟确定为考察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

  考察参照公务员考察标准,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和人事档案等,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和应回避情况等进行复审。

  (二)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做好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4〕11号)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心理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心理测试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

  按照考试、考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聘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备案后,聘用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受聘人员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有关保险待遇等。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的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受聘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不得应聘其他企事业单位、不得办理调动手续。

  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拟聘用人员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应聘单位。

  七、其他

  本简章由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1.招聘教师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菏泽市定陶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ingtao.gov.cn/)发布,请报考人员务必登录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应聘期间应保持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岗位一览表、应聘须知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4.咨询电话:0530—3626013

  5.监督电话:0530—3626022,0530—2223693

附件:1. 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pdf

2. 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4. 2024年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

菏泽市定陶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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