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山东开放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开放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单位简介

  山东开放大学是由山东省人民政府主办、省教育厅主管,以促进终身学习为使命,以“互联网+终身教育”为特征,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以体系办学为载体,开展学历和非学历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学校前身是创办于1979年1月的山东广播电视大学,2020年12月正式更名为山东开放大学。

  学校实行体系办学、分级管理的办学体制,已建成由省开大、市(直管县)电大、县(市、区)电大组成的覆盖全省城乡的教学管理系统。全省办学系统共有教职工4900余人,其中专兼职教师3500余人,具有高级职称的1000余人,形成了一支适应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发展需要的专兼职教师队伍。学校现有一校三区。千佛山校区位于历下区经十一路21号,舜耕校区位于历下区舜耕路10号,高新校区位于高新技术开发区新泺大街201号。

  学校践行“为了一切学习者 一切为了学习者”的办学理念,秉承“崇学尚德 开放致远”的校训,举办了开放教育、成人教育、基层干部学历教育、社区教育、老年教育、“三二连读”教育等多种教育,形成了本科、专科、中专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自1979年1月建校以来,先后共开设了230余个专业,培养了88.2万“学得会、留得住、用得上”的本专科毕业生,开展各类非学历教育500多万人次,为山东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持,为提高公民科学文化素质,普及高等教育作出了重要贡献。目前,各类学历教育在校生20万余人,“山东终身学习在线”注册人数61万余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山东开放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应聘人员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规定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山东省教育厅(省委教育工委)(http://edu.shandong.gov.cn/)和山东开放大学网站( http://www.sdo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9日9:00—5月22日16:00

  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山东开放大学人事招聘系统”(以下简称“招聘系统”,网址http://39.104.22.138:8000/)进行报名。首次使用招聘系统需注册新用户,填写注册信息时要真实、完整、准确。注册成功后可在系统中查看招聘岗位并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名时间截止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过期不再受理。

  本次招聘各类通知均通过招聘系统或学校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自行关注查询,因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通知消息而影响考试,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的结果通过“招聘系统”通知。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在“招聘系统”上传以下材料的扫描件:①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并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③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拟录取的毕业生须在规定时间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登录“招聘系统”进行缴费,逾期未缴,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费用减免手续。

  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3)打印准考证

  缴费成功人员,请在“招聘系统”通知的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山东开放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于参加面试前打印填写。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约占笔试20%分值,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教学基础知识约占笔试80%分值,包括教育学、高等教育学、远程教育学等。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学校根据应聘人数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结束后及时在学校网站和“招聘系统”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排名,以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2.面试

  (1)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2)具体面试时间、地点通过“招聘系统”另行通知。

  (3)教师11至教师23岗位的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面试时间20分钟以内。试讲主要通过专业知识、教学能力、表达能力、教学方法、教学组织等方面测评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答辩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以及相应岗位职业能力等。试讲和答辩满分各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4比例计算,按百分制汇总出最后得分。

  (4)教师24至教师28岗位的面试方式:

  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技能测试按照岗位分别设定合格分数线。

  ②无领导小组讨论。无领导小组讨论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面试结束后,技能测试成绩和无领导小组讨论成绩按照6:4比例计算面试总成绩,总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3.成绩核算与公示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 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对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缪老师、李老师

  联系方式:0531-82626726  

   0531-82628671  

  监督电话:0531-82626975

  电子信箱:sdtvurs@163.com

  通讯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经十一路21号

  山东开放大学人事处

  邮政编码:250014

  七、其他

  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2〕2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开放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开放大学

                   2023年5月8日

                                

  附件1: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附件2:山东开放大学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