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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11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佛山市高明区2023年招聘中小学教师111人公告

  为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2009〕139号)《关于修订<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的通知》(明府字〔2011〕11号)等文件精神,佛山市高明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11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本次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共111名。详见《2023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三场)职位表》(附件1)。

  二、考试地点

  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内。

  三、招聘对象

  (一)2021、2022、2023年毕业生(非在职):国内高校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和国(境)外高校的2021、2022、2023年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社会人员:除2021、2022、2023年毕业生(非在职)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2.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专业对口,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报考者须按毕业证上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

  所学专业(含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也可以报考(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小学教育硕士、小学教育等专业,如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考生须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2)高明区内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民办学校)的非编在岗教师报考小学、初中招聘职位的,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或初级以上教师系列职称专业相符的招聘职位,但要求目前正从事所报考职位(学科)的教学工作(需出具证明)。

  4.具有教师资格证。须取得与招聘职位相应或以上学段的教师资格证。已通过教师资格面试且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可凭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进行报名,并承诺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5.具备报考职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各类对象具体条件

  1.2021、2022、2023年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报考者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年龄为18至30周岁(即1992年5月9日至2005年5月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7年5月9日以后出生)。

  (3)以本科学历报考者,要符合在大学期间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60%或者各学科平均分在75分及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及以上。以研究生、国(境)外学历报考者不受此成绩条件限制。

  2.社会人员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报考者须在网上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报考者须在现场资格审核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2)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5月9日至2005年5月9日期间出生)。

  (3)2021年9月1日至今连续在中小学校(含中职学校)任教。

  (4)还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②高明区户籍(或生源,指从高明区高中或中职学校毕业)。

  ③曾获县(区)级以上(不设区的地级市下辖镇)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认定)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名教师、名班主任、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教坛新秀(优秀青年教师)等荣誉称号。获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认定)以上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2年5月9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为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④近五年曾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或曾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各类比赛获地市级二等奖以上(若有具体排名的须获前三名)。

  ⑤省特级教师或具有学段及专业对口的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5月9日以后出生),学历可放宽为国家承认的本科以上学历。

  ⑥高明区内中、小学(含中职学校、民办学校)的非编在岗教师。其中,下列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5月9日以后出生):一是区沧江中学、区沧江中学附属小学的校聘教师;二是近五年曾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县(区)级一等奖以上,或近五年曾辅导学生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与任教学科对应的比赛获县(区)级一等奖以上。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近五年参加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但自行放弃资格,或违约不按期到岗的人员;

  5.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7.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流程

  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面谈(或专业试)、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

  所有职位要求录用后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

  (一)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报考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考生统一在“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关注“高明通”微信公众号——点击【进入高明】——【找工作】——【教师招聘报名】即可进入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建议采用安卓手机,按页面要求进行实名认证)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9日9:00至19日16:00(24小时开通报名)。

  1.报名流程

  (1)网上提交报考申请。考生应仔细阅读招考公告,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考生报名信息填写仅限在报名期间进行。报名开始前及结束后,考生不能进行填报或修改报考信息。

  (2)网上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网上报名结束后考生应于5月24日9:00至26日20:00期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和《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仔细阅读《考试须知》。逾期未完成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报名表,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准考证于面谈和面试等全过程使用,请考生自行妥善保管。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且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仔细核对电话号码、所学专业、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有效。考生须对自己填报的资料负责,因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2)考生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并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得用电子版代替)。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者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交承诺书(教师资格承诺书须提前准备,详见附件3)。

  (3)中小学校任教经历要求提供劳动合同(或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和对应的社会保险缴纳记录,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现场面谈或专业试

  1.对象:已进行网上报名且现场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 

  2.面谈时间及地点:具体以准考证上安排为准。

  3.方式:分学科进行线下面谈或专业试。

  4.提交纸质应聘材料。参加现场面谈或专业试时,须向工作人员提交齐全的纸质应聘材料(详见附件4),通过现场纸质应聘材料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谈或专业试。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当场提交纸质应聘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谈或专业试资格。

  语文、数学、英语、物理、生物、化学、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科学等学科进行面谈。

  音乐、体育、美术、书法等学科进行专业试。专业考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专业技能。音乐学科专业考试范围为钢琴、声乐和自选项目(即第二器乐、合唱指挥或舞蹈)。美术学科专业考试范围为素描、色彩。书法学科专业考试范围为软笔书法、硬笔书法。体育学科专业考试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篮球、足球。考试时,音乐、体育学科考生要自带乐器、体育器材,美术、书法学科考生要自带绘画工具材料和书写工具材料,考场仅提供纸张及桌椅。如音乐、体育职位报考人数超过该职位招录人数10倍时,则该职位可加考专业试初试,并按招录人数8倍比例确定进入专业试复试人员名单。  

  (三)现场面试

  1.面试对象:根据面谈或专业试(复试)成绩高低排序,高中、初中职位按招录人数的5倍比例,小学职位按招录人数的3倍比例,在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面试,当面谈或专业试(复试)成绩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对象并通知人员面试。

  2.面试时间:具体另行通知(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3.面试地点:具体另行通知(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4.面试形式:采用授课(正常上课)的形式。

  (四)成绩计算方式

  1.面谈、面试成绩均采取100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谈成绩不计入最终总成绩,面试成绩即总成绩。

  2.专业试学科按专业考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3.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谈(或专业试)成绩、面试主评委(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以及网上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名次。若依然无法确定的,重新组织面试,采用强制选择方式予以确定。

  (五)根据总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从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为拟录用人员。

  (六)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同时收取进入体检环节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  

  1.签约时间:具体另行通知(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签约地点:待定。

  (七)招聘职位录用人数名额调剂

  招聘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教育局研究后,剩余的录用名额可调剂到同一学段和学科的其他职位:

  1.进入面试人数少于录用人数。调剂后,新增录用名额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面谈(专业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比例依次新增面试对象。

  2.录用环节出现名额空缺。从新增录用名额职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补录。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办理入编时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统筹安排学校职位)的,所缺职位人员可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高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九、聘用和待遇

  1.未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依次递补人选。

  2.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3年高明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拟录用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4.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职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符合我市、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相关政策的,按文件规定给予扶持。

  十、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所有考生参加面谈(专业试)、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谈、面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不得以电子版代替)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因招聘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请及时留意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官方平台和“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四)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五)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电话:0757–88282322、88282392、88282312。

  附件1:2023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三场)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教师资格承诺书.doc

  附件4:考生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清单.doc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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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佛山市高明区招聘中小学教师80人公告(第一场)

  为适应教育教学发展需要,我区定于2023年11月上旬赴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80名,属事业编制(公益一类)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职位

  本次招聘公办中小学教师共80名。详见《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一场)职位表》(附件1)。

  二、招聘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三、招聘对象

  国内高校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国(境)外高校的2023年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即1992年11月4日至2005年11月3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7年11月4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和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在现场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中,国(境)外报考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

  (五)专业对口,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专业相符。

  所学专业与招聘职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报考者在报名系统中填写专业须按所学的专业如实填写,辅修专业不作为报考依据。

  2.专业相近。

  所学专业(含国(境)外学历学位)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范围,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报考者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

  课程与教学论、学科教学硕士、小学教育硕士、小学教育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考生须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六)具有教师资格证。高中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初中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小学职位具备相应学科的小学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附件3),承诺在试用期结束前取得相应学段以及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七)以本科学历报考者,要符合在大学期间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50%或者各学科平均分在80分及以上,或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8及以上。以研究生、国(境)外学历报考者不受此成绩条件限制。

  (八)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在各级各类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7.近五年参加我区公办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但自行放弃资格,或违约不按期到岗的人员;

  8.高明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9.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11.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五、招聘流程

  所有职位实行公开招考,经综合素质评估、笔试、面试等环节并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择优录用。

  所有职位要求录用后在高明区教育系统工作满5年。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网上报考意向登记。

  考生统一在“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网址:fsgmjy2024.zhaopin.com)进行网上意向登记,凡网上登记后,须到设点招聘高校现场提交纸质材料确认方为有效。网上报考意向登记时间为2023年10月30日9:00至11月3日16:00(24小时开通)。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核。

  (1)时间:2023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本次招聘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现场报名及进行资格审核。在现场报名前,考生需提前如实填写好《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4),并按《考生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清单》(附件5)准备好纸质报名材料在现场提交。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合职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二)考试方式和内容

  本次考试包括综合素质评估、笔试和面试(授课)。

  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笔试,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面试。考生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1.综合素质评估

  对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估。

  (1)时间:2023年11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00。

  (2)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3)综合素质评估主要由招聘单位对符合资格考生通过面谈,并结合考生学习成绩、思想表现、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

  (4)综合素质评估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结果不计入考生综合总成绩。根据考生综合素质评估成绩高低排序,高中、初中职位按招录人数的8倍比例,小学职位(含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按招录人数的5倍比例,在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入围笔试人员。招聘职位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合格的考生未达比例的,按综合素质评估成绩实际合格人数入围笔试人员。若同一职位综合素质评估成绩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笔试环节。招聘方将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进入笔试的考生,请保持通话畅通,若电话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2.笔试

  (1)笔试对象:经综合素质评估后确定进入笔试环节的考生。

  (2)笔试时间:2023年11月5日,下午15:00-16:30。

  (3)笔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大学城校区)。

  (4)笔试形式:采取线下闭卷形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学科专业基础知识及教学能力等。

  (5)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高中、初中职位按招录人数的5倍比例,小学职位(含初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职位)按招录人数的3倍比例,在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招聘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未达比例的,按笔试成绩实际合格人数入围面试人员。若同一职位笔试成绩中最后一名同分的,同分考生均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在“高明区中小学教师招聘服务平台”公布,进入面试的考生在招聘服务平台打印准考证,成绩查询时间请留意“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

  3.面试

  (1)面试对象:经笔试后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3)面试形式:采用授课(正常上课)的形式。

  (三)成绩计算方式

  1.笔试、面试成绩均采取100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计算综合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综合总成绩。综合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若同一职位报考者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学历层次、面试成绩、面试主评委(主考官)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依然无法确定的,重新组织面试,采用强制选择方式予以确定。

  (四)根据综合总成绩确定拟录用人员。考试结束后,按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为拟录用人员。

  (五)现场签订就业协议或意向书。同时收取进入体检考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1.签约时间:具体另行通知(以短信或电话通知为准)。

  2.签约地点:待定。

  (六)招聘职位录用人数名额调剂

  招聘职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教育局研究后,剩余的录用名额可调剂到同一学段和学科的其他职位:

  1.进入面试人数少于录用人数。调剂后,新增录用名额的职位,从报考该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比例依次新增面试对象。

  2.录用环节出现名额空缺。可从新增录用名额职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补录。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指定的医院统一进行。具体体检事项安排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体检和考察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要求执行。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录用考察人选,由区教育局统筹按照录用考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因拟录用人员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完成相关手续影响入职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体检、录用的,公示中发现问题的,办理入编时审查资料不合格的,自行放弃聘用(或不服从统筹安排学校岗位)的,所缺职位人员可从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人选。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高明区教育局研究决定。

  七、确定拟聘人员及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区教育局研究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选在高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八、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区教育局将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准。

  九、聘用和待遇

  1.未在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内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单位可依次递补人选。

  2.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拟录用人员,不能再参加2024年高明区公办学校其他批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4.经体检和考察合格后,择优聘用并按所聘岗位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办理脱编手续。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符合我市、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相关政策的,按文件规定给予扶持。

  十、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所有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和面试,逾期未到场或未带齐证件原件的(不得以电子版代替)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并且要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仔细核对电话号码、所学专业、考生类别等基本信息,确保真实有效。考生须对自己填报的资料负责,因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录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四)考生须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并按报考职位的要求递交所有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不得用电子版代替)。考生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或者就本人教师资格提交承诺书(教师资格承诺书须提前准备,详见附件3)。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六)因招聘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请及时留意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官方平台和“高明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八)本次招聘的报名、考试、体检和考察工作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负责统筹组织实施,本公告由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报考者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电话:0757–88282322、88282392、88282312。

  附件1:2024年佛山市高明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第一场)职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附件3:教师资格承诺书.doc

  附件4:佛山市高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5:考生提交纸质应聘材料清单.doc

  佛山市高明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24日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2024-2025学年教育系统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181人公告(第一场)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现将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场招聘在华中师范大学(主校区,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设点,共招聘公办教师181人。岗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表(第一场)》(附件1)。

  本场招聘未完成岗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延续至后续招聘场次。

  二、招聘对象

  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毕业的,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非在职)以及教育部承认学历学位的国(境)外院校的毕业生(非在职)。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

  (四)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报考人员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及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还须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上毕业时间与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五)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附件1)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但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如国(境)外学历的专业名称与参考目录(附件2)不完全一致的,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学位证书(如有)及成绩单(附两者由有资质机构出具的中文翻译件),审核通过视为专业对口。

  报考人员需提供与招聘岗位专业对应的毕业证及学位证。所学专业无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不能以该专业报考相应岗位。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六)在校期间成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科平均分达到75分以上;

  2.学科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5以上。

  (七)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报名时未取得的,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到期未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九)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与时间

  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3日上午9:00-2023年10月28日上午11:30;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上午9:00-11:30,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门口大操场。

  2.报名要求

  考生只能报考1个招聘岗位。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佛山市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电子版报名资料。报名资料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3)。

  报名期间,考生可以登录招聘系统进行报名信息填写、报名材料上传及应聘岗位选择。报名结束后,考生不能变更或后补报名信息、材料、应聘岗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及上传报名材料,并对所填信息及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负责。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报考失败的,考生自负责任。

  3.报名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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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栏目登录。

  (三)现场资格审核  

  现场资格审核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上午9:00-12:30,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门口大操场。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否则视为放弃。

  现场资格审核时,考生需按《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上传清单及要求》(附件3)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还须登陆“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

  招聘单位根据纸质报名资料对报考人员资格现场进行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人员自负责任。

  (四)综合能力测评

  综合能力测评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上午,地点为华中师范大学就业处对面操场。由招聘单位对符合资格考生通过面谈,并结合考生学习成绩、思想表现、获奖荣誉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分。综合能力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70分。根据综合能力测评成绩由高到低,按1:3比例推荐进入专业技能测试和笔试人员。如符合条件人员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情况推荐。综合能力测评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五)笔试(占总成绩40%)

  笔试由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统一组织,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按4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考一科,为客观题。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时事政治等相关知识。

  (六)专业技能测试(占总成绩60%)

  专业技能测试由招聘单位组织,以试讲、说课、实操、解题等其中之一的形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技能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按60%折算计入考试总成绩。

  (七)确定体检人员与签约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按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60%、笔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按照同岗位合格线以上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按同岗位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

  招聘单位在考试结束后现场与进入体检考生签订临时合约,并同时收取其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如有)原件,身份证复印件。

  (八)体检

  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五、本次招聘教师的相关管理制度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试用考察制

  由区教育局和所属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计算截止时限为报名开始当天(不含当天)。

  (三)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四)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五)被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不能再参加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后续场次的公开招聘,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进入体检及之后环节的人员,如自行放弃或未按期到岗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南海区教育系统编制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六)因工作需要等原因需临时调整招聘时间和地点的,届时将另行补充公告。请有意者及时留意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和“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4。

  政策咨询电话:0757-86335435,0757-86232590

  投诉电话:0757-86237161

  监督电话:0757-8633915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1、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表(第一场).xlsx

  2、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3、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4-2025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清单及要求.xls

  4、招聘单位咨询电话.doc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7日

广东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教职工131人公告

  为促进佛山市三水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证公办学校教师满足教学需求,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1名教职工。本次招聘的教职工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一)普通高校毕业生

  1.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2022、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其中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非在职)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2021、2022、2023年国(境)外高校毕业生。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教育部认证。

  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落款日期为准。    

  (二)社会人员:除普通高校毕业生外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须于报名首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各类人员具体条件如下

  1.普通高校毕业生

  (1)年龄在3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

  (3)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报考);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在报名时如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则须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5)报考校医岗位的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2.社会人员

  (1)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至报名首日);

  (2)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三水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可不限学位);

  (3)报考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本科专业或研究生专业任一符合即可),三水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可报考与所学专业相符的岗位,亦可报考与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相符的岗位;

  (4)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学科教师资格证(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的可应聘低学段教师岗位);

  (5)报考校医岗位的人员须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6)社会人员报考教师岗位还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得过县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个人综合性荣誉称号,或参加教育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业务部门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比赛获地市级一等奖以上;

  ②研究生学历、硕士以上学位;

  ③三水区公办学校现任临聘教师(截止至2023年7月,至少具备一个以上连续完整学期的临聘教师任职经历);

  ④区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的在编在职教师,具有中级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称。

  (三)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三水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

  2.前期已参加佛山市三水区其他场次编制教师招聘考试且进入体检环节的;

  3.在我区以往教师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认定有违纪行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9:00时- 5月17日17:00时。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每位考生限报一个职位。考生须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图片。报名网址为:http://www.ssjyyun.cn/recruit/main/ConvergeIndex

  考生亦可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报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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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上报名要求如下:

  1.填写报名表;

  2.上传身份证和户口本(本人页)扫描件;

  3.上传毕业证、学位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可上传就业推荐表。如为研究生毕业,须同时上传本科和研究生的学历学位证书);

  4.上传报考专业对应成绩单(院系以上部门盖章确认);

  5.上传教师资格证(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如暂无教师资格证,可上传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6.上传其他材料,如荣誉证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2年以上的证明(校长签名盖章)、三水区公办学校临聘教师证明(合同、校长签名盖章)等。

  7.上传试讲视频:视频中需呈现报考者本人的全过程教态和语音表达等,试讲内容为报考对应学段岗位的学科课程,教材自选、章节自选;视频大小控制在100M以内,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格式为MP4。

  (二)网上资格审核

  招聘单位对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并对通过资格审核考生的试讲视频进行评审,视频评审成绩总分100分,合格线70分,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招聘单位根据视频评审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5比例推荐人员进入考试环节,视频评审合格考生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推荐进入面试环节。审核结果、视频评审成绩及推荐结果在系统公布,考生可于2023年5月24日12:00时后登陆系统查询。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

  在面试前,进入面试的考生须向招聘单位现场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接受资格复审,报名材料按“网上报名要求的1-6项上传材料”顺序装订。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没有提交纸质报名材料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统筹组织,根据报考实际情况设若干个考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将采取说课、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考生凭身份证参加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笔试人员。进入笔试人数与招聘岗位数比例为3:1,如面试合格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人员。

  (四)笔试

  笔试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基本文化素养、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相关教育法律法规等;校医岗位笔试内容为传染病学、诊断学、青少年儿童常见病、多发病诊疗知识、现场急救知识、儿童少年卫生学等。

  (五)体检、考察人选确定

  在笔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笔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对考试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考职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若同一职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总成绩在“三水区教师招聘信息管理系统——通知公告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执行,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

  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被考察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被考察人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予以处理。被考察人有性侵违反犯罪记录的,根据《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执行,不得聘用。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七)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中共佛山市三水区委组织部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不得迟于2023年8月31日)。

  (八)递补录用

  对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中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进入体检环节的拟聘用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三水区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考试,并记录在诚信档案。

  (三)报考镇(街道)所属学校岗位的,须服从安排,由各镇(街道)统筹安排到下属相关学校工作。拟聘人员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凡擅自违约的,按相关约定条款处理。

  (四)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考生须恪守诚信原则,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本公告由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附件1

  网络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8929903878

  政策咨询电话:0757-87701328

  监督投诉电话:0757-87706750

  附件:

  1: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社会招聘教职工岗位表.xls

  2:专业参考目录.xls

                                                                  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

广东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年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2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公益一类事业编制教师(第四场)。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场招聘设北京考点和武汉考点。其中,北京考点招聘教师24名,具体岗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第四场)——北京》(附件1);武汉考点招聘教师113名,具体岗位详见《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第四场)——武汉》(附件2)。

  本场招聘未招满岗位,可根据实际需求延续安排在下一场招聘。

  二、招聘对象

  国内高校纳入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计划和国(境)外高校2021、2022、2023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三)年龄35周岁以下。

  (四)本科以上学历,学士以上学位。其中,2023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同时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生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1、2022届毕业生须在报名时已取得与岗位相对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毕业生须同时已取得中国教育部留学生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提供相关证书。毕业时间和取得学位时间以毕业证和学位证落款时间为准。

  (五)专业对口,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符,具体参考《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招聘岗位专业相近但又未列入《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所学专业主要课程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的,须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院校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和认定为相近专业的说明。

  学科教学、小学教育、课程与教学论等专业,如就业推荐表或成绩单上的专业名称无培养方向,报考人员需提供院校出具的培养方向证明。

  (六)在校期间成绩,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科平均分在70分以上;

  2.各学科平均学分绩点达到2.0以上。

  (七)具备与教学岗位相应的学段和学科的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于进入体检环节前提交承诺书,承诺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并解除聘用合同。

  (八)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发布招聘公告。

  (二)网上预报名

  自2月28日起至各考点现场报名结束前,考生须登录“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网上预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网上预报名的考生须参加现场报名并提交资料,否则预报名视为无效。每位考生在每个考点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预报名。预报名系统登录方式如下:

  (1)扫描以下二维码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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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关注“南海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教师招聘”栏目登录。   

  (三)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

  各考点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核时间另行公告。现场报名时,考生需按《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面向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材料清单及提交要求》(附件4)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未进行预报名的考生还须登陆“南海区教师信息系统”进行报名。

  招聘单位根据考生现场报名材料对其报考资格进行现场审核。因提交材料不符、不齐或因资格不符岗位要求而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报考者责任自负。

  报考武汉考点且通过考试环节的,不能再报考北京考点的岗位,否则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四)考试: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

  1.初试(占总成绩40%)。由招聘单位以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招聘单位根据初试成绩在同岗位符合资格的考生中按1:3的比例择优推荐进入复试人员。如符合推荐条件人数比例不足1:3,但大于等于1:2的,可按实际情况推荐进入考试;如符合推荐条件人数比例小于1:2的,相应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进入复试人员名单现场公布。初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推荐进入复试。如有考生自愿放弃复试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进行递补。

  2.复试(占总成绩60%)。由招聘单位以试讲、说课、解题、无领导小组讨论等其中之一形式进行。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复试成绩总分100分。

  考试总成绩按照初试、复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总分100分,合格线为70分。考试当天公布。

  (五)确定体检人员与签约

  按照同岗位合格线以上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招聘单位在考试结束后现场收取进入体检考生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就业协议书(如有)、身份证复印件,双方签订临时合约。

  (六)体检

  以《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为标准,统一安排体检。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因体检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进行组织考察。因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名单在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组织部官方平台(中共佛山市南海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址如下:http://zuzhibu.nanhai.gov.cn/cms/html/nhzg/index.html)、南海区教育局官方平台(网址如下http://www.nanhai.gov.cn/fsnhq/bmdh/zfbm/qjyj/rszp/)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以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同岗位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九)聘用

  公示期内未接有效投诉的,按有关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五、本次招聘教师相关管理规定

  (一)聘用制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根据事业单位有关规定统一实行聘用制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并约定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满转正后,按我区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规定进行职称评审(或认定)。

  (二)试用考察制

  由区教育局和所属镇(街道)教育办公室、区直学校组成考察小组,对试用人员进行考察。试用期满符合考察要求的,予以继续聘用,不符合考察要求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年龄、学历、学位计算截止时限为报名开始当天。

  (三)凡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负责。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已通过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的人员,如自行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参加南海区公办中小学教师招聘考试,并按不诚信应聘记录在案。

  (七)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招聘单位联系电话,详见附件5。

  咨询电话:0757-86335435,86232590

  投诉电话:0757-86237161

  监督电话:0757-86339151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附件:1、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表(第四场)——北京.xls

  2、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面向毕业生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表(第四场)——武汉.xls

  3、 广东省2022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4、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教育系统2023-2024学年教师招聘考试报名材料清单及要求.xls

  5、招聘单位咨询电话.doc

  佛山市南海区教育局

  2023年2月24日

广东佛山市2020招聘幼儿园教师1名公告

  佛山市幼儿园位于禅城区中心地带,是禅城区教育局主办的全日制省一级公办幼儿园。现由于幼儿园的发展需要,需招聘幼儿园教师1名。

    要求:热爱幼教事业,有爱心和责任感,好学上进,有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学前教育全日制本科毕业,具有教师资格证。熟练掌握信息技术、能很好运作网站及微信公众号推送,具有教科研工作经验者优先录取。有意应聘者请把个人简历发到佛山市幼儿园邮箱。

  幼儿园地址:禅城区建设一街7号

  邮箱地址:ysy12005@163.com

  联系人:刘园长

  联系电话:82249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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