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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高新区2023招聘中小学在职教师9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郑州高新区2023招聘中小学在职教师93人公告

  为加快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建设,适应郑州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郑州高新区管委会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在职教师93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中小学在职教师。

  二、招聘学科及名额

  小学(50名):语文20名、数学20名、英语10名。

  初中(43名):语文5名、数学13名、英语10名、物理7名、道德与法治2名、历史2名、地理2名、生物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2.具备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学科须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试用期未满的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6)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二)资格条件

  在义务教育学校任教三年及以上,年龄45周岁以下(1977年5月1日后出生),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条件和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中小学二级教师及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与报考学科一致),报考岗位以教师资格证上认定的学科为准。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取得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均须于2020年(含)之前毕业。

  报考初中教师岗位:具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报考人员取得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学历均须于2020年(含)之前毕业。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免笔试条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取得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省级(含)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省级(含)以上骨干教师(不含农村骨干)。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招聘过程中的相关补充公告、通知及公示等仅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发布。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2023年5月18日9:00—5月20日17:00,考生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进行网上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295像素,高度为413像素,像素大小5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信息如实填写,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技术咨询电话:4001791796

  技术咨询时间:8:00—12:00  14:30—18:30

  2.资格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1日内提出审核意见,考生可在填报信息1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初审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1日17:00。

  3.网上缴费: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合格后登录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30元(支付宝或微信),缴费时间截止到2023年5月22日17: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在2023年5月31日9:00-6月2日17:00登录人事人才测评考试网(http://www.etaa.com.cn)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报考人员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考生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5.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郑州高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在职教师公告内容,确信本人符合本次考试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6.笔试人员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招聘教师领导小组批准,可适当降低招考比例至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

  (三)笔试

  1.时间、地点:笔试时间拟定为2023年6月3日,具体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生持准考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能力和公共基础知识等。

  3.笔试后务必妥善留存准考证,以备现场面试资格审核和面试时使用,因笔试准考证丢失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4.笔试成绩查询:考生及时关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郑州高新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在职教师笔试成绩查询通知》。

  (四)现场面试资格确认

  1.面试资格:

  根据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分学科按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现场面试资格确认;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现场面试资格确认。若进入现场面试资格确认人员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低于3∶1,经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2:1比例的,招聘名额递减直至取消该学科的招聘计划。

  2.进入现场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和地点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3.进入现场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面试资格审核。面试资格审核时携带:笔试准考证、网上下载填写《郑州高新区招聘在职教师面试资格审核登记表》(填写至“本人承诺”一栏,正反面打印,并粘贴好照片,另外需准备1张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近照)、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学历毕业证、相应学位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业绩证书(含相关登记表、表彰文件等材料)原件、在职教师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相关部门公章),以上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按照以上顺序装订。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照通知的时间和地点进行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2.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试讲和答辩共计15分钟(试讲10分钟,答辩5分钟),满分为100分。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所有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面试结束时现场宣布成绩。

  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与拟招聘岗位人数1.5: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末位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报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决定。

  (七)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因弃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岗,不再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员进行考察。在考察过程中,如果因考生本人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空岗,从体检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同等条件下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优先进入考察。

  (八)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察情况,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待遇

  新招聘人员入职后,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各项待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

  (一)报考人员未按照本招师公告及相关通知要求执行的,一律按自动放弃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报考人员在招教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

  (四)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郑州高新区管委会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八)咨询电话:0371—61516913  0371—61516911,监督电话:0371—6151691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附件:在职教师工作经历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模版

  2023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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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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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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