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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洛阳瀍河回族区2023选调教师46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洛阳瀍河回族区2023选调教师46名公告

  为满足瀍河回族区教育工作需要,经瀍河回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为区属中小学公开选调教师46名。

  一、组织领导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区纪委监委监督下,成立瀍河回族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实施。

  二、选调名额

  选调46名中小学教师。其中,初中教师34人。学科需求:语文教师11人、数学教师8人、英语教师4人、政治教师2人、历史教师2人、地理教师1人、物理教师1人、化学教师1人、生物教师2人、体育教师2人;小学教师12人。学科需求:语文教师4人、数学教师3人、英语教师1人、体育教师2人、音乐教师1人,科学教师1人。

  三、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试讲、加分审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四、选调范围和报名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

  服务期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且有3年以上(含3年)中小学教学工作经历的目前在编在岗教师。

  (二)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品德高尚,身心健康,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持有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任职资格证(与所报考专业一致)、聘任证;

  5.获得所报考专业县(区)级优质课一等奖及以上(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常规优质课);

  6.年龄要求:

  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对于特别优秀(博士研究生、中原名师、省市级名师、省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省级教研室组织的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的,年龄可放宽到48周岁(1975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取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或者具有吸毒史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近3年内年度考核有合格以下等次的;

  6.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

  五、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分为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试讲、加分审核、体检和聘用等几个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

  报考人员采取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报名网址:http://chgkxd.zgrccp.com(本系统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2.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2023年5月24日17:00。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考试报名系统,按要求注册后如实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修改,逾期不再接受报名。请妥善保管注册密码,用于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等事项。考生请注意上传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蓝、白底均可),jpg格式,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图片大小200kb以内。

  考生提交报名信息时先预览检查,如发现问题,点击“取消”返回进行修改;预览后确认无误,点击“确定”正式提交报考信息。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个人信息进行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3.报考资格审查

  报考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2023年5月25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考生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考生报名后1日内给出审查意见。审查通过的考生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也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审查未通过的,招聘单位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考生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并于2023年5月25日17:00前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查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报名前,报考者要仔细阅读相关公告,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全面、真实、准确、有效。面试前将对参加面试确认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报考者误报、错报职位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考试聘用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的,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4.网上缴费

  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5月22日9:00 — 2023年5月26日17:00。

  考生资格审查通过之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每人60元(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2023年瀍河回族区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

  5.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关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 “公示公告”专栏)。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准考证上的照片须打印清晰、手贴无效)。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必须要出示的凭据,请务必妥善保管,备份留存,遗失不补。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6.各岗位报名人数与聘用计划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该职位招聘计划,报考该职位人员,退还已交考务费。

  (二)组织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内容为准。考生持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综合知识和教育教学知识与技能。综合知识主要内容包括思政理论、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等;教育教学知识与技能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理念、教学实践、教学基本能力等。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辅导班。报考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笔试作弊者,卷面成绩视为零分。

  3.笔试成绩的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知识×50%+教育教学知识与技能×50%。

  4.笔试成绩的查询

  笔试成绩在原报名网站进行公布,请考生注意登录查询。

  (三)面试试讲

  1.确定面试试讲人员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学科选调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面试试讲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 “公示公告”专栏)进行公布。

  2.领取面试试讲通知单

  考生本人按照指定的时间、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领取面试试讲通知单,同时提交加分审核材料。

  3.参加面试试讲

  参加面试试讲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当学科人员比例不足1∶3时,面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聘用。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均进入面试试讲。当进入面试人员弃权,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试讲采取讲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试讲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讲课占70分、答辩占30分。

  面试试讲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四)加分审核

  参加面试考生需在面试前提交加分材料。加分条件共有4项,该4项可同时加分,具体分值如下:

  1.学历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取最高学历加分,不累计加分,分别加2分、1分(全日制师范类专业的再加0.5分,不累计加分)。

  2.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   

  国家、省、市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分别加4分、2分、1分(特别说明: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须持证书原件、评价表、表彰文件或简报,并且与所报专业一致方可计入考核)。

  3.综合奖

  国家、省、市模范教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分别加3分、2分、1分(需提供证书及表彰文件)。

  4.业务单项奖

  国家、省、市名师、学术技术带头人取最高级别加分,不累计加分,分别加3分、2分、1分(中原名师按省级名师对待,各种单项表彰需提供证书及表彰文件)。

  (五)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试讲成绩×60%+加分审核成绩。

  总成绩并列时,按照面试试讲成绩、学历层次高低,确定排名次序。总成绩的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考生的总成绩,将在瀍河回族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anhe.gov.cn/ “公示公告”专栏)予以公示,请考生关注查看。

  (六)体检和聘用

  按照选调指标1∶1.5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进行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不予录取,名额依次递补。

  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教资办〔2017〕4号)的规定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资格复查,考生需按照本方案规定的选调资格和条件提交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有效期内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资格证书、近3年年度考核表等报名材料原件,同时需提交密封完整的个人人事档案,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上述材料的,取消聘用资格。

  因自愿放弃或资格复查不合格形成的职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资格复查合格者,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调动手续办理后,选调人员须与聘用学校签署5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合同签署后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凡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

  1.本次选调所有环节的通知、公告均在瀍河回族区政府官网“公示公告”栏进行公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请考生务必及时登陆查看。

  2.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要求参加报名、笔试、资格确认、面试、体检、资格复查、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3.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保证电话畅通(6:00-22:00),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本方案由瀍河回族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9-65235736 (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监督电话:0379-63994866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3598617596、17613076956

瀍河回族区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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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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