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2023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3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来宾市兴宾区2023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38人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师补充配备需要,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桂人社发〔2011〕155号)、《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9〕19号)和《关于印发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修订)》(来人社规〔202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来宾市兴宾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共134个岗位238名教师,其中事业编制岗位204名,聘用教师控制数岗位34名。为确保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执(职)业资格和其他条件;

  (六)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9日至2005年5月19日期间出生)。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9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来宾市兴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计划表》);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3年应届毕业生(其中在读的非2023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曾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在规定期限内不得报考的人员;

  5.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职人员;

  6.参加兴宾区2022年公开招聘教师入围拟聘用人选,公示期结束后放弃录用或上岗后服务期内辞职的人员;

  7.兴宾区教育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含聘用教师控制数人员);

  8.兴宾区机关事业单位(非教育系统)未满最低服务年限规定的在职在编人员;

  9.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1.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说明

  1.使用聘用教师控制数招聘的岗位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总量管理。聘用期间在薪酬待遇、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竞争上岗、岗位交流等方面享受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2.本次招聘若无特别标注,则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均须在2023年5月19日前取得,年龄、工作年限、服务年限、处分年限等所涉及时间段的计算,均以2023年5月19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符合岗位条件的可以报名,但必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对应的毕业证和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全日制或脱产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须2023年7月31日之前提供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辞职)的证明,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具有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以报考,教师资格证

  须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逾期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二、报考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一)岗位查询。报考人员于2023年5月11日起,可登录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查阅各招聘单位的招聘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报考人员需要咨询的,请直接拨打《公告》下方联系电话或与《计划表》所列的资格审查员联系。

  (二)网上报名。2023年5月19日8:30至5月25日17:30。

  报考人员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且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和考试时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通过网络报名地址:https://gx.bmpta.com/lbxbjs登录报名平台进行报名。

  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理解岗位资格条件,填写信息必须齐全、真实、准确、有效。因个人填报的信息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上信息不完全一致,而造成报名、面试和考察等3个环节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一律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要符合岗位专业要求,具体可参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若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务员考试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3年版)》的也可报名)。

  (三)报名资格审查。2023年5月19日9:00至5月26日17:00。

  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审查的方式,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须在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当日起2日内,按照公告公布的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说明理由。

  2.审查结果查询。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报考人员可登录网上报名平台查询资格审查结果。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未确认提交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限内,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3.开考比例。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本次招聘不设置开考比例,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开考。无人报考的岗位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届时在来宾人才网上公布。

  三、考试

  本次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岗位。《计划表》中城区学校教师岗位需笔试,笔试方式为现场编写教案。

  2.免笔试岗位。乡镇学校招聘岗位原则上免笔试,如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3的岗位需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笔试方式为现场编写教案。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按学科从兴宾区学校现用教材中抽签确定。笔试时间为60分钟。笔试成绩共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笔试成绩未达60分的不能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4.笔试时间、地点。笔试公告另行在来宾人才网上发布,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上中旬。

  5.笔试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在笔试5个工作日后可登录网络报名地址:https://gx.bmpta.com/lbxbjs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二)面试

  6.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确定。

  笔试岗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笔试成绩无人合格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免笔试岗位原则上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即确定为面试资格审查人选。如因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比例超过1:3的岗位而增设笔试筛选程序的,按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从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面试资格审查人选。

  7.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以面试资格审查公告为准。面试资格审查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6月中下旬。

  面试资格审查方式为现场验证,由报考者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报名登记表、毕业证(2023年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加盖学校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教师资格证(或全国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签字确认后领取《面试确认书》。报考者(或被委托人)不按时参加现场验证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被委托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委托书的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以及报考者上述材料复印件1份。

  笔试岗位,出现未能通过资格审查或放弃面试资格的可从同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选的面试资格审查另行通知。

  主动放弃面试资格的考生应提供书面申请。

  8.面试人选确定。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即确定为面试人选,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在来宾人才网公布。

  面试公告发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的,不再递补面试人选,按实有人员进行面试。

  面试公告发布时间:2023年7月上中旬。

  9.面试内容形式。采用模拟课堂情景教学方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职业思想、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语言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方法运用等教学基本功,通过备课、试讲等环节开展,其中备课时间40分钟,试讲时间12分钟。

  10.面试时间和地点。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来宾人才网(http://lb.gxrc.com/)发布的面试公告为准。

  11.面试组织管理。由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会同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考官由本地考官和外来考官共7人组成。面试实行考官、考生双抽签制度。面试期间,对考官和考生实行封闭管理,严禁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候考室、备课室面试室和休息室,不得向面试考官提供考生个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试序号给予评分。在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个人姓名、所在学校或单位、籍贯、父母工作单位等信息,如考生透露的,扣减其面试成绩的5%-20%,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面试成绩。面试当天因个人原因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12.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面试成绩及排名在每个招聘岗位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为1:1比例的岗位,考生成绩须达到70分以上方为合格,考生成绩均达不到70分以上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得确定为考核、体检人选。

  1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14.面试现场录像。面试组织实施部门对面试考场的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1年以上,以备查看。

  四、考核和体检

  招聘单位按计划招聘人数与考核和体检人选1:1的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核、体检人选。相同笔试岗位出现两人以上总成绩并列时,则确定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同时并列时,则确定笔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相同免笔试岗位出现两人以上面试成绩并列时,则启用面试备用题本重新面试,面试成绩高分者为考核、体检人选。

  (一)体检。招聘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确定为体检、考核人选统一进行体检,应聘人员(原则上含怀孕缓检人员)不在规定时间报到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在县级以上具有规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人社规〔2019〕11号)执行。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体检费由考生本人自行负担。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有关文件规定,困难家庭毕业生免缴体检费,费用由招聘单位负责。

  按《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对有当日当场复检要求的体检项目,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报考者对其他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经批准后进行复检。体检实施机关和体检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对复检项目严格保密。原则上,非当日当场复检的项目,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怀孕缓检的考生一般应在分娩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体检工作。

  体检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怀孕缓检的考生补检项目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再顺延递补。

  (二)考核。根据工作需要考核和体检可以同步进行。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成立由2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按照《来宾市市直机关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聘用)考核办法(试行)》(来政人发〔2007〕40号)的有关规定,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考核着重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修养、业务能力、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考核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书面考核材料,同时查阅相关档案和证书对考核对象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核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可从同岗位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自接到考核通知之日起5日内(或可延期的时间内),考核对象必须提供教师资格证、毕业证、普通话等级证等原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还需提供原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辞职)的书面证明,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三)公示。教育主管部门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核情况和体检结果,经单位集体研究,将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来宾人才网、招聘单位工作区域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岗位资格条件、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所在工作单位或毕业院校、专业及监督电话等。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应及时进行复查。对反映的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难以查实的,暂缓审批,待查实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报考者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出现不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不再顺延递补。

  公示时间:2023年7月下旬。

  五、审批和聘用

  (一)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来宾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经兴宾区教育体育局和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报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书》,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签订聘用合同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受聘人员为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受聘人员为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提供同意报考(辞职)证明材料〕,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间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六、加强领导,严肃纪律

  (一)全面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要切实加强对招聘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密切配合,确保公开招聘工作有序开展。

  (二)实行回避制度。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遇与自己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三)严肃工作纪律。招聘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及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工作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四)报考人员有下列失信行为的记入诚信档案。

  1.发布面试资格审查通告后,报考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环节放弃面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2.报考人员进入面试、体检、考核环节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1年。

  3.报考人员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3年。

  4.报考人员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后无故逾期不报到的,以及

  试用期内放弃的,记入诚信档案库,保存期限为5年。

  七、其他事项

  (一)报考者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本次招聘在来宾人才网发布的最新情况,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

  (三)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内”“以后”等均含本级基数。

  (四)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2023年5月24日至5月25日)报名的人员,可能会面临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情况;也可能因为后期报名人数过于集中,报名系统网络拥堵导致无法报名的情况。因此,请报考人员自行评估风险,及时进行报名,以免延误报名或改报时机。在报名期限最后两天报名的报考人员,如因不能通过资格审查而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无法报名的,责任自负。

  本方案由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人事股:0772-4228091、4228092;

  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管理股:0772-4220086;

  监督电话:0772-4228081

  附件1: 来宾市兴宾区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计划表5.11.xls

  附件2:广西壮族自治区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2022年版)5.11.xls

  来宾市兴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来宾市兴宾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11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