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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聘3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邵阳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聘37人公告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成立于2017年3月,是由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省市共管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专科院校。现有教职工近五百人,全日制在校学生近万人。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为我校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调配工作的意见》(湘组发〔2015〕)、《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教育教学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37名。现将具体公开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公开招聘条件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对应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提出意见,报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

 (四)身心健康,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现役军人;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6.不接受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报名,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名,其他情形依次类推;

  7.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岗位以及要求(详见附件1)

  四、报名时间、方式、资格初审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2日上午9:00至2023月5月25 日下午17:00。

 (二)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邵阳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39.103.148.72:800/),按岗位要求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将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材料电子档上传。上传的电子档材料包括:①按岗位要求填写的《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②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不含电子身份证、过期身份证,下同);③学历学位证;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⑤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业成绩);⑥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党员身份证明、职称证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4月30日)等其他相关证明材料;⑦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片。应聘者用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只能注册一次。

 (三)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期间完成资格初审,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由学校组织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相关要求

  1.每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不得重复或多报岗位,多报岗位者取消报名资格且不另行通知。

  2.报名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行为负责。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学术硕士。

  4.2023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可提供就读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业成绩)报名,但在2023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应届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公开招聘每个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笔试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则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适当降低开考比例,并在原公告发布范围内进行公告。

    6.已有工作单位编制的公开招聘应聘人员需提供加盖现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报名者必须遵守《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和本公告等有关规定。

  五、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面试考务工作由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指导监督。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待定。具体考试时间段、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见附件1。报考人员须在笔试前3日登录邵阳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系统(http://39.103.148.72:800/)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以及实际参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的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或达到该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成绩平均分方可进入面试;若招聘岗位实际参考仅一人时,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60%。

  2.笔试成绩查询请登陆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查询服务—事业单位招考成绩查询”窗口。

 (二)现场资格审查 

  1.笔试后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资格审查对象。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如最后一名有多名笔试成绩相同者,则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

  3.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打印网络报名系统导出的《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两份,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片两张,在职在编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4.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5.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拟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未达到2∶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不得超过两次。

 (三)面试

  1.面试方式:见附件1。

  2.面试对象的确定: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2:1的比例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并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如最后一名面试入围人员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如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为1:1,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后续程序。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面试前2个工作日为面试通知单发放时间,接到电话通知后,报考人员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领取。参加面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原件及笔试准考证原件,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4.入围面试名单将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以及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网站(http://www.xzyesf.cn/)公布。

  六、体检

  1.体检由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

  2.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准,笔试成绩仍相同者,以学历高者为准,学历仍相同者,以其高校必修课目平均成绩高者为准,必修科目没有分数以等次确定的,必须是合格以上,该科目不计算平均分。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以及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xzyesf.cn/)网站公布。

  3.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4.体检时,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原件和面试通知单原件,缺少证件不得参加。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考察和聘用。因怀孕导致部分体检项目未完成者可先参加考察,待孕期结束完成未检项目并合格后方可聘用。

  七、考察 

  1.由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2.考察结果及拟聘人员名单经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审核后,与拟聘用人员相关材料一并报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定。

  八、公示

  经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aoyang.gov.cn/)以及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http://www.xzyesf.cn/)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九、聘用

  经考试、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学校组织人事处按有关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新进人员实行试用期,首次聘用期限为五年,原则上五年内不得调动。

  十、其他

  1.本次招聘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体检、考察自愿放弃等造成的岗位空缺,经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研究同意,同一岗位可按照综合成绩高低在体检、考察环节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

  2.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讯方式畅通,因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十一、纪律要求

  1.本次招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2.严格遵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3.本次公开招聘监督举报投诉及考试咨询电话:

  ①监督举报投诉电话: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纪检监察室:0739-5205186  

  邵阳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9-5026031

  ②报名及考试咨询电话: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0739-5205199

  十二、特别提示

 (一)实行诚信考试。考生应诚信参与公开招聘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处理办法》(人社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体检通过后放弃的人员,将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档案库。

 (二)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和检测。强化“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在考试的各环节做好个人监测和体温监测。

 

    附件1 2023年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2 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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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告

  涟源市第一中学渊源于1938年创建的国立师范学院,办学历史悠久,教学质量优秀,是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为充实涟源市第一中学教师队伍,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涟源市第一中学教师编制、岗位需求等实际情况,拟面向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高中教师18名。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招聘岗位计划

  计划招聘高中教师共18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计划与条件见附件1《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一)2024年应届研究生(硕士、博士)毕业生;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以及湖南师范大学、中南大学、湖南大学、湖南科技大学等其他同类型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物理实验员招收物理学专业的2024届本科毕业生。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3.五官端正,肢体健全,口齿清楚,且具有履行教师岗位职责的能力。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10日以后出生)。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2024年7月15日前获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2.2024年7月15日前获得普通高中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至少有一项与报考岗位相符;

  3.2024年7月15日前获得相应的普通话等级证;

  4.报考专业参考湖南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三)报名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2024年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采取到湖南师范大学校园招聘的方式进行,在湖南师范大学设置招聘点组织现场招聘与宣传活动。招聘工作采取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和资格初审、面试、体检、签订意向协议、考察和资格复审、公示、聘用等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湖南师范大学毕业生就业平台、涟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涟源市一中”微信公众号平台予以公布,公布时间至报名开始日止不少于7个工作日。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0日至4月24日,考生填写《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上传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学籍在线证明”。

  考生将报名所需资料电子档或扫描件放在同一个文件夹内,并以“岗位名称+姓名”方式(如语文教师 张三)命名报名文件夹,压缩打包后发送至指定邮箱4980319@163.com,进行网上报名。

  (2)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507室,现场报名须同时提供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详见现场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初审。现场资格初审时间:2024年4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现场资格初审地点为现场报名点,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均须进行现场资格初审。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现场资格审查。

  考生需提交本人签字的《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或学信网“学籍在线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彩色半身照片3张。经现场资格确认符合报考条件的,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

  3.每名报考人员在本公告公布的岗位中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同时报考两个或两个以上岗位的视为无效,取消报考资格。

  4.资格初审合格的列为面试对象。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逾期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5.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应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如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有关信息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一切后果自负。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及地点:2024年4月27日-28日,在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进行面试。

  2.面试形式:采取试讲的方式面试,给定一个教学片段,备课准备时间为4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面试内容为相应科目的高中二年级湖南省现行通用教材,如所报岗位湖南省无通用教材,试讲内容为该岗位对应学科专业知识。其中体育篮球专业采用技能测试的方式,分为助跑摸高,运球上篮,1分钟投篮,实战比赛四个项目测试。

  面试分值实行100分制,取平均分,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如果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比例低于2:1时,其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入体检对象。

  (四)体检

  1.根据各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进入体检的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如学历相同时,涟源籍考生优先;如仍相同,提交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2.体检名单在“涟源市一中”微信公众号平台、涟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予以公布。

  3.体检内容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同时根据国家关于遏制公职人员涉毒吸毒工作的统一部署,将吸毒检测纳入新进人员的体检范围。

  4.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

  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涟源市教育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生因怀孕原因暂不做出体检是否合格的结论,参照《关于对怀孕考生参加体检有关问题的复函》(国公考录函〔2009〕7号)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另行通知。

  6.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体检入围对象放弃体检而出现空缺的,可以从该岗位参加了面试的考生中按面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岗位只递补1次。

  (五)签订意向协议

  体检合格后,签订意向协议书,如考生擅自违约将做不诚信处理,存入考生个人诚信档案。

  (六)考察和资格复审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主要内容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心理素质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和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本人档案资料,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等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同时还需要提供带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凡未在规定时间提交上述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资格。

  如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及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岗位空缺时,按上述体检递补办法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后递补为考察对象。每个岗位递补总次数不得超过两次。

  (七)公示

  考生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对象,在“涟源市一中”微信公众号平台、涟源市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内对有实名举报且经查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该岗位不递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拟聘人员名单报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聘用后,在所聘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得少于5年。聘用人员试用期按相关规定确定,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聘用为正式工作人员,如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该岗位不递补。

  六、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教师工作在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程接受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涟源市教育局、涟源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涟源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组指导监督。

  七、其他事项

  (一)公开招聘过程中面试、体检、考察和资格复审等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一中”微信公众号平台、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网站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招聘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请报考人员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请主动告知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738-4980319),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三)拟聘人员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未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涟源市第一中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八、纪律要求

  (一)报考者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等要真实准确齐全,符合报考规定。凡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生违纪违规的,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二)回避制度按照《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九、本公告由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涟源市第一中学       (0738-4980319)

  举报电话:涟源市教育局         (0738-4430937)

 

  附件:1.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

        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与条件一览表

 

        2.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涟源市第一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7日

广东河源市连平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统一部署和市教育局安排,为做好我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连平县户籍人员;

  (二)持有连平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非连平县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连平县户籍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连平县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河源市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连平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三、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时间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

  第一阶段4129:0042217:30;

  第二阶段6219:0062517:30。

  (二)现场审核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完成现场审核确认。

  1.连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受理认定范围为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县认定办现场审核时间为:

  第一阶段 2024423日至425

  第二阶段 202471日至73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连平县元善镇合水桥北侧东江一号商铺连平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原连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事窗口;业务问题咨询电话:0762-4322869。

  2.河源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受理认定范围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指导教师资格。

  市认定办现场审核时间为:

  第一阶段2024422日至424

  第二阶段2024626日至628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服务窗口(地址:河源市源城区建设大道131-1号,与东华路北交汇处);咨询电话:0762-3889333。

  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现场审核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认定。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咨询服务”——“操作手册”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在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应先完善个人信息(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信息)。

  注意:“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方可通过核验。

  (二)网上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1.选择认定机构

  符合本通知认定范围的申请人员,“认定机构”选择为“连平县教育局”。

  2.网上报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按照要求将所需材料准备齐全。

  注意:网上报名时上传电子版照片与用于体检及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的照片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为同一底版简历须从初中连续填写至今,不得空断,无工作的写待业;在成功报名后,须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查看个人在线签名的整体效果发现位置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务重新签名并上传

  认定机构会对报名信息进行网上审核,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报名信息栏右侧是否有认定机构的留言信息或报名信息下方是否有“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并在现场审核前按照留言信息和材料确认情况进行修改及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三)现场审核

  本机构未开通全程网办服务。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现场审核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内地居民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内地居民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连平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网(网址:https://www.cltt.org/#/scoreQuery)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在网上报名成功后,在现场审核前自行到河源市人民医院或河源市中医院体检(体检费自付),在现场审核时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

  申请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员,在现场审核基本信息确认无误后,第2天自行到连平县人民医院新院体检。注意:新院位于元善镇南湖社区105国道黄麓坑地段;体检费自付;体检表由认定机构在现场确认时提供并由个人填写;体检完后,请把体检表留在体检中心前台,切勿带走;体检结果由医院统一报送给教育局;本体检为统一安排,集中体检,不按要求自行提前或推后体检的,均不予认可。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证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2张(须与报名上传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版,并用质量好的照片纸,以便长期保存),用于体检和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7.考试合格证明

  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及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或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的人员,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8.其他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领取有两种方式:

  1.快递邮寄 本认定机构提供邮寄服务,邮费到付。需要邮寄的申请人(未毕业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除外)须在现场确认时填写邮件并进行邮寄登记,证书办好即寄出。

  2.现场领取 在指定时间和指定地点领取。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在校生(仅限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最后一学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须在现场确认时签订承诺书,毕业后凭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码有效期须达到2024年8月1日)到认定机构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地址:连平县元善镇教育路23号连平县教育局人事股208室。

现场领证时间及地点安排:

序号

认定

机构

领取时间

领取地点

联系电话

1

河源市教育局

第一阶段5月22日至5月30日;第二阶段7月22日至31日。

河源市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出证窗口

0762-3887630

2

连平县教育局

第一阶段6月7日(仅此1日);

第二阶段8月2日(仅此1日)。

连平县元善镇合水桥北侧东江一号商铺连平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原连平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办事窗口

0762-4322869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及时将我县开展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具体时间、工作安排以及有关事项和要求向社会公布,做好我县今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宣传工作。

  (二)河源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简称市认定办)设在河源市教育局人事科(地址: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商务小区内),联系电话:0762-3389971。

  连平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简称县认定办)设在连平县教育局人事股208室,联系电话:0762-4322869。

  (三)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广东教育”、河源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部门集约-河源市教育局)和河源市教育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河源教育发布”、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www.lianping.gov.cn)。如有疑问可参考中国教师资格网导航栏中的“咨询服务”——“常见问题”对照处理,或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6761296。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连平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7日

广东河源市龙川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龙川县户籍人员;

  (二)持有龙川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龙川县居住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龙川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龙川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龙川县中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第二阶段: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二)现场审核时间

  第一阶段:4月24日至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第二阶段:6月26日至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地点:龙川县老隆镇东风东路60号龙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老一中对面)。

  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选择认定机构

  (1)龙川县户籍、龙川县居住(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人在龙川县居住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选择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驻龙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部队驻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龙川县老隆镇东风东路60号龙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老一中对面)完成报名审核。现场审核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龙川县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在龙川县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龙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 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报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现场审核前自行到龙川县中医院体检(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体检费用自付,于现场审核时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附件下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7.免试认定

  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5月22日至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第二阶段:7月31日至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地    点:龙川县教育局一楼大厅(老隆镇先烈路26号)

  联系电话:0762-6758335

  我县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五)龙川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龙川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龙川县老隆镇先烈路26号),联系电话:0762-6758335。

  (六)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龙川县政府网(http://www.longchuan.gov.cn)。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龙川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7日

广东肇庆德庆县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德庆县户籍人员;

  (二)持有德庆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县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关系所在地、毕业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等考取的普通话证须在认定机构提供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时间及条件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

  申请人在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二)第二阶段

  申请人在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1.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肇庆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机构均选择为“德庆县教育局”

  2.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德庆县教育局”。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或持有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居住证所在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4月15日至4月26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德庆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窗口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德庆县行政服务中心星期六、日早上9:00至12:00正常上班)

  申请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现场审核,未按规定时间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责任由申请人个人承担。(本人未能到现场进行确认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自拟一份代办委托书,附上本人与代办人的身份信息、委托原因。)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审核均由我县教育局安排和受理。

  四、材料审核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提供以下材料完成报名审核: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

  1.德庆县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持有德庆县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的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驻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关系所在地、毕业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等考取普通话证的须在认定机构提供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

  (四)成绩单材料

  符合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单材料(成绩单未显示上述学科成绩或无法辨析的需考生自行提供学校出具相关说明)。

  (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及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六)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发函等方式到当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八)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

  (九)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个人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特别提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确认取得《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方式有邮寄与自取两种。选择邮寄服务的申请人(应届毕业生除外)应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自取。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在收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短信后,凭本人身份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领取提供。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咨询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758-7788501。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承诺书.doc

      4、德庆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表.doc

      5、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德庆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8日

 
河南南阳市唐河育才学校2024年招聘教师98名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唐河育才学校位于县城友兰湿地公园西侧,背靠万亩森林公园,校园占地200余亩,校内绿树成荫,景色宜人。学校创办于2011年,是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于一体的全日制、寄宿制学校,目前在校学生3000余人,教职工300余人。由省内外老中青三代优秀教师执教。教学设备先进、配套设施齐全,是求学、工作的理想之地。10余年来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学生,为大批优秀教育工作者提供了发展平台。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收高中教师若干名,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具备应聘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双一流院校毕业生优先;省部级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优先;研究生学历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4、2024年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7.30号前取得毕业证。

  5、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教师资格证不做硬性要求。

  二、招聘计划

  语文教师: 15名    数学教师:15名    英语教师:15名    

  生物教师:5名    历史教师:7名     地理教师:5名

  物理教师:7名    政治教师:7名     化学教师:7名

  日语教师:5名    舞蹈教师:2名      体育教师:3名(田径、篮球)

  音乐教师:2名    美术教师:3名    

  三、欢迎2024年师范类毕业生到我校带薪实习。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个人相关报名资料的电子版以“姓名+学科”的形式命名,发送至唐河县育才学校邮箱:390615335@QQ.com。报名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要求)、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各一份和个人简历。

  五、面试

  面试采取微课试讲形式,时间为20分钟左右,试讲内容为高中必修教材任一章节(试讲内容自选),试讲结束后评委老师进行提问                                 

  六、福利待遇

  1.缴纳五险;

  2.免费安排食宿;

  3.校内专业晋升机制;

  4.寒暑假带薪休息;

  5.节日福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13721821838(微信同号)

  面试地点:唐河县上海大道四桥西300米(科技馆西侧)

  简历邮箱:39061533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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