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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6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招聘60人公告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2000年,是隶属海南省人民政府的自筹经费事业单位,教育部备案公办性质的混合所有制高职院校,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连续三届荣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和连续三年荣登全国高职院校“国际影响力”50强榜单的院校,海南省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和高水平专业建设院校(双高院校)。

  为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结合学校岗位工作需求,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60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47人,管理人员13人(详见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符合此次公开招聘的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方案其他要求的人员。其中,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等证书,2023年的应届毕业生提供最高学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及相关成绩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或证明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6)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及工作单位同意。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其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

  (8)接受应聘成功后在我校工作8年的最低服务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6)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不得报考的。

  (9)有不适宜从事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的行为及经历表现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实践能力等其他条件见招聘计划表。

    四、报名时间和要求

 (一)公告时间

  2023年5月16日至5月22日(共7天)。

 (二)报名时间

  2023年5月23日至6月1日(共10天),逾期不再受理。

 (三)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招聘和报名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等。

  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前,请登录招聘平台(http://hr.hcvt.cn/zp.html#/):

 (1)注册并填写相关信息(应聘身份根据报考的岗位选择“专业技术岗”或“管理岗”);

 (2)完成注册后,点击页面一级菜单栏相应的岗位类型(选择“专业技术岗”或“管理岗”),在相应的界面选择相应岗位进行报名,并提交相关报名材料。

  2.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人社厅网站、海南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海南职业技术学院人才招聘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四)报名要求

  1.提供以下报名材料(证件可扫描或用相机、手机拍摄,但必须清晰完整,以图片JPG格式提交,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须本人手写签名并按指模后上传扫描件)。

  (2)本人近期蓝底正面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片。

  (3)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报名、考试和体检等所用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4)高等教育各学段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须带二维码标识);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4)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职称证书(根据岗位要求)。

  (5)委培、定向、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原委培、定向、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模板见附件)。

  (6)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7)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所报岗位年限要求的工作合同及本人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记录,以及岗位所需条件的证明材料(如职务任免文件)。

  (8)中共(预备)党员证明(有政治面貌要求的岗位),由所属党组织出具(模板见附件)。

  2.注意事项

  (1)每名考生限报1个岗位(“专业技术岗”或“管理岗”)。

  (2)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未在规定报名时间内按要求上传所报岗位需要材料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五、资格审查初审

  (一)本次招聘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报名截止后按各岗位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初审(有关专业要求对照附件3、4),初审通过的,视为报名有效,可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待笔试前另行通知。在报名截止前,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佐证材料的上传。超过报名截止时间,网上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届时报名资料将无法上传。因考生报名佐证资料上传不及时、不完整、不清晰或上传资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无法审核的,视为网上初审不通过,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岗位开考比例

  各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过初审符合报考条件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通过网上初审可正常开考的岗位及考生名单、未完全达到开考比例需相应核减的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需取消招聘的岗位将在笔试前以公告形式通过学校网站招聘专栏向社会公布。

    六、考试方式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考核招聘岗位不设笔试),各为100分制。考试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

  (一)笔试时间

  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二)笔试方式、科目及内容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不指定统一教材,内容以实际岗位所需的专业理论知识为主要测试科目,兼有职业教育教师职业综合素养、教师公共基础知识等公共基础科目的内容。

  笔试实行百分制,并由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各岗位的笔试情况分别划定各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本岗位的笔试成绩平均数。

  (四)笔试成绩及笔试合格分数线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七、资格复审

  (一)复审人选

  复审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于面试前3天公布,并公布拟面试人员名单。

  (二)复审时间地点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复审要求:拟面试人员本人须按有关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指定地点提交资格复审材料。证件原件核验后退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不能提供原件核验或原件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证件原件与报名材料复印件不一致的,视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将取消相应考生的面试资格。

  (五)提供资格复审材料信息不真实的,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面试

  面试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

  (一)教师岗位考核采用试讲和答辩(含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心理健康水平进行考核。

  其他专业技术岗和管理岗采用案例分析和现场答辩(含技能考核)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职业能力、综合素质、心理健康水平。

  (二)面试的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参加考试招聘岗位面试的考生,笔试成绩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具体比例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确定)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出现末位同分者同时入围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确定。

  (四)参加考核招聘岗位面试的考生,按《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组织实施。主要通过座谈、试讲、答辩或实操等方式,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适应岗位的能力。

  (五)面试成绩为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在学校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九、体检、考察

  (一)体检

  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出现总成绩平分的情况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

  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法律、法规和行业主管部门对身体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日内向学校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并在招聘学校纪检监察人员的全程参与下,到学校指定的同级别其他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学校承担。

  (二)考察

  学校招聘领导小组根据总成绩及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学校统一组织考察,考察方式主要是通过查阅档案、外调座谈等方式,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书面考察报告。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空缺的招聘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根据总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学校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学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的结果应及时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或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学校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花名册》等招聘中的主要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

  经核准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组织聘用合同签订。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最低服务期为8年(在最低服务期中,本人达到退休年龄,但服务年限未满,服务期可申请变更为办理完退休手续时止)。

  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试用期为3个月。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如受聘人员为在职人员,应先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关系,在提供原单位解除(或者终止)人事(劳动)关系证明后,办理聘用手续。

    十二、岗位待遇

  本次招聘的岗位均为自筹事业编制岗位,有关待遇按照学校薪酬方案执行。符合海南省人才相关政策条件的,享受海南省规定的相应待遇。

  十三、其他事项

  (一)考生交通、食宿等费用均由考生自己负责。

  (二)招聘工作各环节的进展情况,包括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相关人员名单(考试人员名单、考核人员名单、体检人员名单、考察人员名单和拟聘用人员名单)等相关招聘信息,将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http://www.hcvt.cn/)上发布。应聘人员请密切关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门户网站的招考动态,及时知晓和了解公告信息;因未及时关注导致错过相关时间点或考试环节,或者造成弃考的后果,责任自负。

  (三)关于专业目录问题。国内专业条件参照2022年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审核报考专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确定。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得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国(境)外专业为相关专业即可。

  (四)本方案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的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王梓凝(0898-31930808)

   电子邮箱:gkzp@hcvt.cn

  技术咨询:周运敬(13807680342)

  监督电话:0898-31930618

 

  附件1: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附件2-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附件3-国家教育部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4-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5-海南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报名证明性材料模板

                           

 

海南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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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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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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