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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楚雄州禄丰市2023上半年教育体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楚雄州禄丰市2023上半年教育体育局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禄丰市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省、州2023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幼儿园教师资格(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认定请咨询户籍地、居住地以及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州级教育体育局)。

  二、认定对象

  凡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属于以下情况的人员:

  (一)具有禄丰市户籍;

  (二)持有禄丰市有效期内居住证;

  (三)驻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四)持有禄丰市公安机构签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在有效期内,在楚雄州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明的,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上述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时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其他条件、程序和提交材料与本市申请人相同。

   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条件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国民教育系列相应学历,具体如下: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含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三)身体条件

  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和心理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及《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见附件1)要求,到禄丰市第二人民医院体检。体检表上的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或“不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半年),并加盖体检医院公章。

  (四)普通话水平

  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不低于二级甲等。

  (五)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教学能力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并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

  2.纳入中小学教师资格免试认定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学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3.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申请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四、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5月15日9:00至2023年6月21日18:00。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23年6月1日至6月28日工作日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五、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报名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根据网报系统提示如实完整填报申请信息,并上传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格式:JPG/JPEG,不大于190K,与粘贴在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上的照片同版)。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以已经取得的学历申请认定时,系统中的“是否在校生”栏需选择“否”,可根据申请认定学段在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对应的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2.认定机构

  申报时应按提示选择认定机构相应现场确认点(符合我市认定范围的,确认点须选择“禄丰市教育体育局”)。

  3.申请人应按照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应学历要求,确定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

  4.网报系统开通个人信息实名核验功能,请申请人准确填写本人信息,如果实名核验不能通过将无法进行认定申报(关于实名核验问题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中“常见问题”第4条)。

  (二)现场确认

  1.现场确认地点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地址:禄丰市金山镇金源街恐龙文化艺术中心310-2室。

  电话:0878—4121330

  2.现场确认需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明

  ①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和复印件。

  ②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驻禄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港澳台居民提供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和复印件。

  (2)学历证明

  ①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对于网上报名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现场确认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在线申请),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需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云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云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申请人未按要求提交的不予受理。

  ②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3)体检合格证明

  按《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附件1)和《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附件2),提供《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原件(附件3),体检报告仅限当次认定有效。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经系统比对核验通过的,可不提交;系统未核验到的,需提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语文学科需现场核验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原件。

  (5)证件照

  提交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网报上传相片同版,正规相纸证件照片,尺寸:25mm×35mm,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考试合格证明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系统比对核验,申请人现场需提交纸质版。

  云南省内2016年前(含2016年)或省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启动前已入学的全日制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全日制教育硕士,可以直接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对应的教师资格,此类人员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完整成绩单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复印件一份(需加盖学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三)认定完成时限及证书领取时间安排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将在现场确认时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依法作出是否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决定,并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在禄丰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169170949)内通知,请认定人员申请加入QQ群,并在60个工作日内自行到禄丰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证书。

  六、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程序,因错过申报时间、提交材料不全、申报信息有误、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等原因,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二)根据规定,申请人每个自然年只能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须如实填报《个人承诺书》,承诺事项如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由申请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七、咨询电话

  0878-4121330(禄丰市教育体育局人事股)

  联系人:赵老师

  禄丰市教师资格认定QQ群:169170949

  特此公告

  附件:1.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

  2.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

  3.云南省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体检表

禄丰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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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廊坊市测试站2024年第二季度社会人员测试计划
  2024年第二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于2024年4月1-14日报名,计划6月15-16日进行测试,填写报名信息之前请仔细阅读报考须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廊坊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2024-04-01
2024-04-14
3000人

廊坊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2024年4月普通话测试计划
  一、测试计划

  二、测试安排
  测试地点: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话测试站
  测试名额:计划开展两批次,共计200人次
  测试对象:仅限本校师生
  三、具体安排
  第一批次:测试时间:2024年4月18日-19日
             测试地点: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话测试站
             计划人数:100人
             报名时间:2024年4月8日
  第二批次:测试时间:2024年4月20日
             测试地点:拉萨市第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普通话测试站
             计划人数:100人
             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拉萨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普通话测试站
2024-04-18
2024-04-20
100人
2
拉萨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普通话测试站
2024-04-20
2024-04-20
100人

拉萨市第二职业技术学校普通话测试站

广东阳江阳春市2024年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6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阳春市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其中:

  (一)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 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本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广东省内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用但承诺服务期限未满人员、还在报考限制期内的违约人员;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资格条件

  1.执业资格证书要求:

  具有与报名岗位相应学段或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学历学位要求:

  中小学及幼儿园岗位要求为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非在职)、学士及以上学位。

  3.岗位的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口。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阳春市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

  4.年龄要求: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3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3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以最高学历报考的或教育类副高以上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8年4月3日后出生)。

  5.其他要求:2024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24年8月31日前提供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关资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招聘形式和程序

  (一)招聘形式

  经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我市教师招聘统一采取笔试+面试形式。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4月  3日8:30至4月10日17:30。

  报名网址: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考生按网上提示填写个人信息进行报名。

  (三)报名确认

  考生请于2024年4月13日至4月14日 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报名不成功。

  确认参加笔试的操作方式: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报名系统——查询统计——报考情况查询——报考地区选择“广东省阳江市”——确认参加笔试。

  (四)报名程序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相关附件,仔细对照所学专业及招考专业,准确把握有关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指定报名网址,在网上填写好相关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扫描件:

  1.2024年应届毕业生上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2024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的可暂缓提交),但需上传《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等级证书。

  2.社会人员上传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和其他相关证书、证明等材料。

  3.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100KB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资格。

  考生报名后,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初审(不再进行人工初审),通过报名系统初审的考生方可参加笔试。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岗位条件并对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现不真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初审结果将在报名系统直接反馈,不另行通知。

  报名系统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是否完全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以面试前的现场资格审核意见为准。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招聘单位根据用人需要,参照《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对各岗位进行了学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持毕业证的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对口。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学专业的考生,其专业研究方向如与报考岗位条件一致的,视为符合要求。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在考生提交材料后,最终由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符。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岗位组)报名,报考多个岗位(岗位组)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必须使用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不真实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须于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

  4.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对在阳江市参加“三支一扶” 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3年内)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报名时上传由广东省级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并注明服务的基层项目名称、合格证书编号,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带证书原件到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进行加分资格审核。报名时未上传证书或未进行加分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5.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如年龄、学历)。

  (六)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统一采用教师类综合卷《教育综合知识》进行考试,内容包括:时政知识、教育教学改革与理论、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相关法规与职业道德。

  2.笔试时间:笔试于2024年4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将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

  地    点:以准考证为准。

  3.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将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另行公告。

  (七)面试

  1.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按岗位(岗位组)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2.面试的方式为试讲,面试内容主要考查考生的教育教学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包括:板书、教学思路、教学设计、语言表达、仪表仪态等。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试成绩

  1.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总成绩合成方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3.考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4.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体检人选。

  (九)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考生须本人在面试前(具体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带齐资格审核资料到指定地点接受资格审核(面试名单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资格复审需提交如下材料:

  1.阳春市2024年教师招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中导出并用A4纸双面打印,需粘贴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片,并由本人用钢笔或签字笔签名)。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3.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

  4.完整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交)。

  5.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须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或学历认证原件和复印件。

  8.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下载打印)。

  9.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10.《广东省“三支一扶”合格证书》(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交)。

  11.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可选择与该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本人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在考生提交材料后,最终由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相符。

  以上资格审核资料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复印件各1份,查验原件后,证件原件交回本人,但证明材料需收原件。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在资格复审期间,若有考生没按时参加资格审核、自愿放弃、条件不符等情况,将取消该考生面试资格,按同岗位(岗位组)笔试合格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五、体检、考察、递补和择岗

  (一)体检。根据考生考试的总成绩按1:1从高到低排名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定。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己负责。

  (二)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和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三)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递补者总成绩须达60分以上,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四)择岗。报考中小学和幼儿园岗位组的,在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名次从高至低顺序(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分从高到低排先后),由考生自主选择具体的岗位。具体择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执行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可报考公务员,并可按有关规定在本市乡镇学校间交流。

  七、组织纪律

  招聘实施过程中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和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如有涉及与报考人员为亲属关系或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性情况的,应当回避。教师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八、注意事项

  (一)报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公示情况可登录阳春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二)笔试、面试必须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场。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考试培训机构。

  (四)咨询、监督、投诉电话: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662-7715699;

  阳春市教育局人事股:0662-7658312。

  九、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阳春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阳春市2024年教师招聘岗位表.xls

      2:阳春市2024年教师招聘学科人数明细表.xls

      3:广东省2024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春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9日

重庆市万州区2024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为切实解决广大考生的需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2024年普通话水平智能测试工作安排及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广大考生务必认真、完整阅读。

  一、报名对象

  1.根据我站现有测试能力和就近就便原则,本站仅面向万州区户籍人员及目前在万州区工作、求学、生活的外地户籍人员。

  2.考生前次测试成绩公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且不能在两个或以上测试站同时报名,否则报名无效。

  二、报名时间和渠道

  1.报名渠道:“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建议您将网站添加到浏览器收藏夹方便今后访问。我站面向社会报名仅此一个渠道,未授权其他任何个人、机构组织报名工作,请考生注意个人信息和财产安全,切勿相信任何“代报”“包过”等宣传,谨防上当,诚信应试。

  请使用电脑操作,推荐使用360浏览器、QQ浏览器、搜狗浏览器等浏览器极速模式访问网站。

  2.报名时间:双月第一个工作日(如2024年4月1日、2024年6月3日)9:00-17:00,若名额报满将提前结束,请尽早报名。若错过时间或名额已满请继续关注“万州教育”微信公众号或“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帮助中心”—“测试站公告”页面后续公告。我站继续在双月的第一个工作日(2月除外)面向社会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

  3.特别提醒:请考生本人提前进入“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栏目,使用本人手机号完成注册和完善个人信息。务必准确填写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若填写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一致将无法参加测试;如实选择“目前职业”,在校学生务必选择“学生”;如实填写“所在单位”,在校学生填写所在学校并填写所在院系、班级和学号信息,暂无单位的填写户籍或居住地址。

  考生在注册、登录过程若遇问题可致电客服(电话:4000199199)咨询。

  三、测试时间及流程

  测试时间以报名页面显示为准,考生根据页面显示和个人情况选择,报名信息经测试站确认后无法删除,请慎重选择并珍惜测试机会,认真准备,切勿缺考。测试流程:万州区教委514室缴费—515室采集信息(指纹录入、拍照)、候考—测试室考试。

  四、测试费

  按重庆市物价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费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渝价〔2005〕413号)规定的标准收费,每人每次50元。考试当日现场缴费(微信支付)。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缴费凭证参加测试。准考证将在测试前5天公布,请考生务必在测试前3天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准考证打印”栏目查询、打印,查看具体报到时间和考生须知。

  2.自觉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进入测试室时,不得携带手机等各类具有无线通讯、拍摄、录音、查询等功能的设备,不得携带任何参考资料。测试现场发现考生有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

  六、成绩及证书

  1.测试成绩将于测试完成后一个月左右公布,考生可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成绩查询”栏目输入姓名、身份证号码查询。

  2.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51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

  3.参加测试后1个月左右,我站将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帮助中心”—“测试站公告”栏目发布纸质证书领证通知。请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纸质证书,逾期1年未领的作无主证书处理,我站将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纸质证书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若不慎遗失,考生可使用电子证书。

  4.电子证书由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发布。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或支付宝小程序“我的证照”中申请添加。

  七、友情提醒

  《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已于2023年8月发布、出版,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同步启用依此命制的试卷库。

  八、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万州区白岩路256号

  咨询电话:023-58232656;023-58245284  

 

 

                              重庆市万州区教育委员会

                                                             2024年2月20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重庆市万州区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04-01

2024-04-01

800人

重庆市万州区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广东茂名市化州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我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一)化州市户籍人员(含在化州市外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化州户籍应届毕业生);

  (二)持有化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化州市居住或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广东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化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以上人员符合直接或免试申请认定条件的有以下两种情况:

  1.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2.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除此之外,其余人员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国(境)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网报时间安排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分两个阶段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和国考合格人员,可选择以上任意一阶段网上报名。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只能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

  四、认定流程

  (一)网上注册账号和报名

  申请人必须在网报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具体操作详见《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操作手册》(附件1)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附件2)。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网报时需注意以下方面:

  1.选择认定机构和现场审核点

  根据国家《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教师资格认定属地原则和认定权限,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局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县级教育局审查后报地市级教育局认定。

  ①申请认定幼儿园或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请选择“化州市教育局”,确认点请选择“化州市教育局”。

  ②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网报时认定机构请选择“茂名市教育局”,确认点请选择“化州市教育局”。

  特别提示:凡选择“化州市教育局”作为现场审核点的申请人,都必须按照我局有关要求按时到指定地点进行体检和现场提交材料。

  2.《个人承诺书》在线签名

  《个人承诺书》“承诺人”处,申请人务必正楷签署姓名并写上日期。如预览时发现《个人承诺书》的签名不清晰、不完整或笔画潦草,必须重签。

  3.网上报名需上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按系统格式要求上传)。所上传的照片必须与《体检表》、办教师资格证书用的照片一致。

   (二)体检

  体检当天早上需空腹(即不喝水、不吃早餐),凭身份证参加体检。第一阶段申请认定人员的体检日期为2024年4月12日至4月23日,第二阶段申请认定人员的体检日期为2024年6月17日至6月26日。

  (1)体检具体时间:规定日期内的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0:30,下午不进行体检,节假日和周六、日不上班。

  (2)体检地点: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楼体检科。

  (3)体检前须填好《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表中个人相关资料,并贴上与网报所上传相片同底的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

  (4)体检费用:由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科核定并收缴。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体检费为189元/人,其他申请人体检费为157元/人。先缴费,后体检。

  (5)体检结果:体检结果由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科统一送到市教育局人事股。

   (三)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确认点现场确认。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师资格申请。申请人不能亲自提交材料现场审核的,须先填写《委托书》(附件4)并按要求整理好材料,再交由他人代办。

  现场确认时间:

  第一阶段提交材料、现场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24日至4月26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第二阶段提交材料、现场审核时间为2024年6月26日至6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

  现场确认地点:化州市教育局一楼(学生服务大厅)。申请人所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化州户籍申请人提供身份证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非化州户籍、但在化州居住的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3)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和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5)驻化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通过的,不用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rz/rhsq 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特别提示: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的申请人,请务必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学位认证。

  (3)2016年5月31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申请认定与学段、所学专业对应的教师资格证,需提供当年的《学籍表》或《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籍表》或《学业成绩表》上要体现“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实习)”这三科合格成绩。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等级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用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以上所提到的需提交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情况,申请人须在复印件的空白处签名并写上日期,原件在审核后当场退还给申请人。

  4.体检合格证明(即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出具的体检结论为“合格”或“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附件3),申请人的体检结果,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化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核查。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5、附件6),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审核确认点,再由地级市认定机构统一将函件寄到省级有关机构,待函件办理完毕后,再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请将证件照粘贴在《教师资格认定相片粘贴页》(附件7)内,并填写好相关信息。特别提示:网报上传照片、《体检表》上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照片必须一致。

  7.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申请人要在复印件的空白处签名及写上日期,原件在审核后当场退回给申请人)。

  8.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9.《委托书》(仅限不能亲自到现场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的申请人提供)。

  10.《<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登记表》(附件9,此表仅限需邮寄送达《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申请人填写)。

  11.材料档案袋及粘贴封面

  每名申请人的纸质材料需装入一个竖式牛皮纸文件袋内(文件袋需自行购买),并在文件袋的封面贴上《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附件8),所提交的材料必须按档案袋封面的目录顺序排放,申请人原则上要按规定时间提交材料到现场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以下几种情况不受理申请和不接收材料:

  (1)不在认定范围内的;

  (2)不符合认定条件的;

  (3)证件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若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按我国《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处理: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4)不按要求上传材料的(重点查看《承诺书》签名、整体清晰度和相片等)。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1.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届时,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认定的机构(其中: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及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受理认定机构为茂名市教育局)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1 份。特别提示:(1)全日制应届毕业生申请人须凭毕业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到现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2.若申请人不能亲自到场领取证书和《申请表》的,还须附上委托书(附件4),由代理人代为领取;若需邮寄送达证书和《申请表》的,需提前填写好《〈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登记表》,在现场审核时提交,届时邮费到付,本人签收。

  3.领取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时间请留意茂名市教育局官网(http://mmjyj.maoming.gov.cn/gkmlpt/index)。领取地点:茂名市官山五路6号大院茂名市教育局副楼一楼。咨询电话:0668-2278744。选择邮寄送达证书方式的申请人请在此时间段保持电话畅通并留意快递电话。

  4.领取初级中学、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在化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窗口进行公布(化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信息公开目录——“化州市教育局”, http://www.huazhou.gov.cn/mmhzjyj/gkmlpt/index),请密切留意。

  五、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须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网报时上传的《个人承诺书》必须做到位置正确、图片清晰和签名完整,否则重新上传。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

  (五)本通知未详列的相关内容,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和茂名市教育局的有关通知要求执行。化州市教育局人事股咨询电话0668-7228618。

  附件

  附件1:中国教师资格网账号注册操作手册.docx

  附件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

  附件3: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4:委托书.doc

  附件5: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x

  附件6: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x

  附件7:教师资格认定相片粘贴页.doc

  附件8:教师资格认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目录.doc

  附件9: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邮寄登记表.doc

  化州市教育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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