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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嘉峪关市2023年引进和招聘急需紧缺人才9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嘉峪关市2023年引进和招聘急需紧缺人才92人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嘉峪关市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招聘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和招聘计划

  全市计划引进和招聘各类人才92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引进51名,企业招聘41名。具体岗位、条件及相关要求见附件1、附件2。

  二、引进和招聘对象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对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普通高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  

  企业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其他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和技能型人才。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199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级技师年龄可适当放宽,以“一事一议”方式引进。

  (三)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以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各岗位的(不含“市属中学教师岗”),全日制本科学历毕业院校须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就读院校须为2022年世界大学学术排名(ARWU)前500院校。

  (四)应聘人员因所在院校开设专业名称与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名称不一致,但经所在学校书面证明确属同一专业的可以报名。应聘人员留学期间所学专业未列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但与招聘专业学习内容(研究方向)一致的可以报名(应聘人员须提供就读高校开具的一致性证明,并经国内第三方机构公正翻译)。

  (五)应聘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如期毕业并取得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嘉峪关市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含项目人员)、市属企业合同期内在聘人员;现役军人;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有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治安刑事处罚记录,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引进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至5月25日。

  报名方式:本次人才引进和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文件夹压缩包形式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文件夹名称设置为“岗位代码+姓名”。无人报名的岗位,引进计划予以取消。本次人才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3)电子版和扫描件。

  (2)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就读高校盖章确认的学业课程成绩单、就业推荐证明或就业推荐表扫描件;往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在职人员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属机关事业单位的须由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

  (3)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

  (4)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电子版(JPG格式)。

  (5)其他相关证书或表彰奖励证明材料扫描件。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与网络报名同步开始,具体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对出现提供报名所需资料不全、与岗位要求条件不符等情形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已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合适岗位。

  (三)面试考核

  1.市直事业单位(不含教师岗位)

  面试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重点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专业知识、职业能力、分析能力、仪表仪态、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拟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超过1:5比例的岗位,视情况增加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环节,根据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考核人员。进入面试考核环节人员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与面试考核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总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市委党校和市属中学教师岗位

  面试考核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市委党校、市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采取“试讲+答辩”方式进行,重点考核应聘人员职业认知、专业知识、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表达能力、应急应变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等教学基本技能。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0分(不含80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定开考比例,对拟引进人数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或无竞争性的岗位,正常开展面试考核,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5分(不含8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资格复审

  各岗位按拟招聘人数,以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考官评分总和(笔试或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与面试考官评分的总和)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资格复审对象,总和仍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主要对应聘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学历学位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称或其他资格证书、业绩成果证明等材料进行复审,未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资格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取消拟引进或聘用资格。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等相关证件资料原件进行资格复审,无法提供的取消拟引进或聘用资格。

  (五)体检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组织体检,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开展,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1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六)考察

  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成考察组,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引进或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专业能力、在校(单位、社区)表现等情况,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的拟引进或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等网络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送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备案,按有关规定办理引进或聘用手续。

  五、市属企业招聘程序

  (一)市属国有企业

  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工作由市政府国资委牵头,会同招聘企业共同组织实施,其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参照市直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方式灵活进行,其中面试考核方案由市政府国资委会同招聘企业结合岗位实际制定,并在市政府国资委或招聘企业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招聘结果由市政府国资委汇总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

  (二)其他市属企业

  混合所有制企业、民营企业等其他市属企业实行自主招聘,其报名、资格审核、面试考核、体检、考察等程序由企业自行确定并灵活组织实施。招聘结果分别报送市工信局、嘉峪关工业园区管委会备案,汇总后报送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

  六、政策支持

  (一)市直事业单位

  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嘉峪关市事业编制管理,享受嘉峪关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待遇。符合相关条件的,按照《嘉峪关市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管理办法(试行)》(嘉发〔2020〕13号)等文件兑现安家补贴、职称评聘、家属和子女安置等优惠政策。

  (二)市属企业

  市属企业聘用人员与用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合同约定享受薪酬福利等相关待遇。

  七、其他事宜

  (一)资格初审结果及面试考核(含笔试、专业能力测试、试讲)、体检的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以公告形式另行通知。应聘人员报名后,请及时关注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门户网站,保持联系电话畅通。未按要求参加各环节程序的,取消引进或聘用资格,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二)如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出现空缺,按同一岗位面试考核成绩(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应聘人员,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无递补对象的岗位,引进或招聘计划予以取消。

  (三)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和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报名、资格初审、面试考核、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引进或聘用资格。

  (四)市直事业单位引进人员试用期1年,市属企业与招聘对象约定试用期限。所有引进或招聘人员在嘉峪关市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在5年内有辞职、调离等意愿的,由本人提前1个月申请,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缴纳违约金,收回发放的各类补助资金后,办理解聘手续。

  (五)在人才引进或招聘程序启动时,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应及时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人才引进或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峪关市委组织部、嘉峪关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937—6328706(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0937—6789787(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937—6225771(市政府国资委办公室)

  0937—6225625(市工信局办公室)

  0937—6222818(嘉峪关工业园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

附件1:嘉峪关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事业单位) .xlsx

附件2:嘉峪关市2023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简表(企业).xlsx

附件3:嘉峪关市2023年公开引进高层次及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xlsx

中共嘉峪关市委组织部      嘉峪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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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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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市龙川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为做好我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龙川县户籍人员;

  (二)持有龙川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龙川县居住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龙川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龙川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人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龙川县中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

  第二阶段: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

  (二)现场审核时间

  第一阶段:4月24日至4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第二阶段:6月26日至6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地点:龙川县老隆镇东风东路60号龙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老一中对面)。

  申请人未按规定时间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认定流程

  (一)注册

  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

  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

  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二)报名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具体操作请仔细阅读“网上办事”栏目下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1.选择认定机构

  (1)龙川县户籍、龙川县居住(须办理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的申请人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的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申请人在龙川县居住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申请人选择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3)驻龙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选择部队驻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2.网上报名

  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使用注册账号和密码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

  (三)材料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应在规定时间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龙川县老隆镇东风东路60号龙川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老一中对面)完成报名审核。现场审核时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

  (1)龙川县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在龙川县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4)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龙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2.学历证明

  (1)申请人的学历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学历证书原件。不能核验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特别提示:建议学历信息不能核验的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2)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3.普通话等级证明

  申请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信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时已核验的不需要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

  特别提示: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请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进行咨询。

  4. 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报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报名成功后,现场审核前自行到龙川县中医院体检(体检表上须有医院明确给出的合格结论),体检费用自付,于现场审核时提交医院出具的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特别提示:《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可在附件下载。

  5.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台湾地区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6.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特别提示: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

  7.免试认定

  参加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改革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四)领取教师资格证

  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教师资格证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第一阶段:5月22日至5月23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第二阶段:7月31日至8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地    点:龙川县教育局一楼大厅(老隆镇先烈路26号)

  联系电话:0762-6758335

  我县提供邮寄服务,申请人可以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违反规定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五)龙川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办公室设在龙川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龙川县老隆镇先烈路26号),联系电话:0762-6758335。

  (六)更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相关信息,敬请关注“中国教师资格网”,广东省教育厅官方网站和广东省教育厅官方微信(广东教育)、龙川县政府网(http://www.longchuan.gov.cn)。

 

附件1: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附件3: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龙川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7日

广东肇庆德庆县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的通知》精神,结合《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一)德庆县户籍人员;

  (二)持有德庆县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县户籍人员;

  (三)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四)驻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符合《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认定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一)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6.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以上学历均为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等)和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定的港澳台学历和国外同等学历。

  (三)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四)普通话水平

  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申请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关系所在地、毕业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等考取的普通话证须在认定机构提供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凡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取得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

  3.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通过其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请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三、认定时间及条件

  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分两个阶段。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参加第二阶段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一)第一阶段

  申请人在4月12日9:00至4月22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二)第二阶段

  申请人在6月21日9:00至6月25日17:30,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

  1.高中、中职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申请人网上申报时认定机构为“肇庆市教育局”,现场确认机构均选择为“德庆县教育局”

  2.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类申请人认定机构和现场确认机构均为“德庆县教育局”。

  3.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或持有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可在居住证所在地或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县(市、区)教育局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三)现场审核 

  申请人完成网上报名后,在4月15日至4月26日,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德庆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综合服务窗口进行现场审核,逾期不予受理。(德庆县行政服务中心星期六、日早上9:00至12:00正常上班)

  申请人须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现场审核,未按规定时间现场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责任由申请人个人承担。(本人未能到现场进行确认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自拟一份代办委托书,附上本人与代办人的身份信息、委托原因。)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审核均由我县教育局安排和受理。

  四、材料审核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提供以下材料完成报名审核:

  现场审核申请人需携带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明

  1.德庆县户籍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本人户口簿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

  2.持有德庆县居住证申请认定的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港澳台人员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的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4.驻肇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已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的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证书

  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不能通过核验的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申请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证关系所在地、毕业学校所在地或工作单位所在地等考取普通话证的须在认定机构提供的承诺书上签字确认。

  (四)成绩单材料

  符合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需提供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实践课程成绩单材料(成绩单未显示上述学科成绩或无法辨析的需考生自行提供学校出具相关说明)。

  (五)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纳入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及师范生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由中国教师资格网在线验证,无需提供原件。

  (六)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粤教继函〔2013〕1号),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七)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通过发函等方式到当地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有关部门开具。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申请人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所需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附件1、2),由申请人填写后交给现场确认点,待省级机构填写盖章完毕后,通知申请人到认定机构领取。港澳申请人的有无犯罪情况经港澳相关部门核查后,核查结果会反馈到出具函件的省级机构,省级机构再将核查结论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八)信息系统上传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人粘贴照片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与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

  (九)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认定机构生成和下载,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加盖认定机构公章后一份存入申请人个人档案,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存。

  五、领取教师资格证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申请人凭本人身份证到受理点领取《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由申请人递交给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  

  特别提示: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必须确认取得《教师资格证》《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一份,遗失责任自负。

  领取方式有邮寄与自取两种。选择邮寄服务的申请人(应届毕业生除外)应在报名时选择邮费到付自取。选择自取的申请人,在收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的短信后,凭本人身份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领取提供。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须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确认,并对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及提供的现场审核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学校或任何机构替代报名,对由他人替代报名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对申请人的身份、学历、普通话、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信息进行自动核验,申请人只有填报真实个人信息方可通过上述信息的核验。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四)根据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促进优秀退役军人到中小学任教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2〕46号)规定,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可延长2年。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联系认定机构,咨询办理延长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事宜。

  (四)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白底彩色照,此照片应与体检、现场审核提交的照片一致,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教师资格证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咨询联系人:张老师;电话:0758-7788501。

  附件:1、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香港).doc

      2、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模板(澳门).doc

      3、普通话水平等级证承诺书.doc

      4、德庆县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材料表.doc

      5、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德庆县教育局

  2024年3月28日

 
河南南阳市唐河育才学校2024年招聘教师98名公告

  河南省南阳市唐河育才学校位于县城友兰湿地公园西侧,背靠万亩森林公园,校园占地200余亩,校内绿树成荫,景色宜人。学校创办于2011年,是一所集小学、初中、高中于一体的全日制、寄宿制学校,目前在校学生3000余人,教职工300余人。由省内外老中青三代优秀教师执教。教学设备先进、配套设施齐全,是求学、工作的理想之地。10余年来培养了一大批德才兼备的学生,为大批优秀教育工作者提供了发展平台。

  因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招收高中教师若干名,具体招聘条件如下:

  一、招聘范围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敬业奉献精神。

  2、具备应聘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双一流院校毕业生优先;省部级师范类院校毕业生优先;研究生学历优先;中共党员优先;

  4、2024年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在7.30号前取得毕业证。

  5、毕业生两年择业期内教师资格证不做硬性要求。

  二、招聘计划

  语文教师: 15名    数学教师:15名    英语教师:15名    

  生物教师:5名    历史教师:7名     地理教师:5名

  物理教师:7名    政治教师:7名     化学教师:7名

  日语教师:5名    舞蹈教师:2名      体育教师:3名(田径、篮球)

  音乐教师:2名    美术教师:3名    

  三、欢迎2024年师范类毕业生到我校带薪实习。

  四、报名方式

  应聘者请将个人相关报名资料的电子版以“姓名+学科”的形式命名,发送至唐河县育才学校邮箱:390615335@QQ.com。报名资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放宽要求)、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荣誉证书等扫描件各一份和个人简历。

  五、面试

  面试采取微课试讲形式,时间为20分钟左右,试讲内容为高中必修教材任一章节(试讲内容自选),试讲结束后评委老师进行提问                                 

  六、福利待遇

  1.缴纳五险;

  2.免费安排食宿;

  3.校内专业晋升机制;

  4.寒暑假带薪休息;

  5.节日福利;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13721821838(微信同号)

  面试地点:唐河县上海大道四桥西300米(科技馆西侧)

  简历邮箱:390615335@qq.com

河南濮阳范县2024年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50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豫人社〔2016〕4号)等规定,结合工作需要,现公开招聘教师5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招聘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单位、岗位、数量及条件

  根据人员编制、岗位空缺和工作需要,共招聘教师50名。具体招聘的单位、岗位以及条件和要求等详见附件1(《2024年范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7.全日制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参照相对应的同等本科学历报考。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被开除共青团团籍的人员,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5.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 

  6.范县县域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已按程序确定为纳编范围或已提出辞职申请但未在人社或编制部门办结审批手续的,视为在编)在职正式人员;    

  7.在范县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

  8.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报考岗位条件说明

  1.《2024年范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中“年龄”表述中的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表述的“及以上”包括“含”。

  四、信息发布 

  《2024年范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及相关信息在濮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pyrs.puyang.gov.cn)、濮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pysrsks.com)、范县网(http://www.fanxianw.com)、范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发布。范县网、范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指定媒体。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程序包括提交报名申请、资格初审、查询初审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5个环节。报考人员限报考一个事业单位的一个岗位。资格审查工作由范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

  (一)提交报名申请。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9日18:00期间,电脑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https://www.pysrsks.com)进入“2024年范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电子照片时,必须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专用照片处理工具(使用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最新动态的“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要求原照片必须为单色(红、蓝或白色)背景,近期正面免冠1寸或2寸证件照,jpg或jpeg格式,字节大于30kb,宽高像素大于220×300,照片清晰,禁止缩放后使用。上传的照片由系统自动审核,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报考岗位。

  网上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随机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下载打印准考证和查询成绩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务必妥善留存。  

  (二)资格初审。2024年4月7日9:00至4月10日12:00,范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人员对报考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网上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查询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期间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初审。对初审意见有异议的,应及时与范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联系。报考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应按要求及时提交补充。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进行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报名期间可以改报其他岗位。4月9日下午18:00后,报考申请未经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10日17:00之前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网上缴纳笔试考务费30元。未按要求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和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应先缴笔试考务费,报名结束一周内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及退缴笔试考务费材料到濮阳市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6665582)办理退缴笔试考务费手续;也可将退缴笔试考务费的材料(原件电子扫描件)发送到pysrsks02@163.com邮箱。  

  免缴笔试考务费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

  (五)打印准考证。已确认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登录濮阳市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打印或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六)相关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岗位招聘数比例不低于3:1,达到规定比例的参加笔试,达不到比例的,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为2:1,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招聘数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它相应岗位。因取消岗位不能参加笔试的,笔试考务费退还考生。取消、调整岗位情况及笔试岗位一并在招聘指定网站公布。

  因比例达不到要求,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另行电话通知,重新选报其他职位。重新选报岗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须提交缴费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拟重新选报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范县新区人防大楼10楼西1010室办理。不愿重新选报岗位的报考人员,退还缴纳的笔试考务费。未按要求重新选报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为教育类。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教育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

  2.时间安排。

  考试时间是120分钟(9:00–11:00)。笔试考试地点及要求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3.加分政策。

  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加10分。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笔试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范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范县新区人防大楼10楼西1010室)审核,逾期未参加审核的视为放弃加分。

  退役大学生士兵加分提供材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2)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3)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4)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学历认证报告及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5)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复印件。

  4.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及笔试成绩加分情况在范县网、范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布。

  (二)资格复审

  1.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进入面试人数和岗位数量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进行资格复审。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按照最低不低于2: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为0分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及相应核减、取消的招聘岗位在指定媒体公布。

  2.资格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采取现场审查的方式进行。资格复审须报考人员本人参加,并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

  (2)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贴在报名表上);

  (3)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笔试准考证、教师资格证、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交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

  (5)范县以外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6)有户籍要求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报名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经资格复审不合格、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提交复审材料或复审材料不完整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取消面试资格。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后出现的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始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招聘资格。 

  七、面试

  面试由范县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和资格复审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的方式及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面试地点等相关事项在指定媒体公布。

  (一)按照面试人数与岗位数量3:1的比例,在资格复审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比例内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参加面试。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按照最低不低于2:1的比例参加面试。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数量按比例递减直到取消。

  (二)面试以试讲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并及时在指定媒体公布成绩。

  (三)面试时,如有缺考人员造成该岗位形不成竞争的,组织现有应试人员面试,应试者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环节。

  (四)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单和有效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二代临时身份证)。

  (五)个人总成绩。个人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经研究确定。确因单位编制和岗位情况不能同时进入下一环节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个人总成绩在范县网、范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及面试考点公布。

  八、体检、考察   

  (一)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对象。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自费。

  2.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有关要求,在面试结束后公布。

  3.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7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二)考察

  1.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主要是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作风以及违法违纪、廉洁自律等情况。考察方式主要是个别谈话、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包括本人档案)、与考察对象面谈等。 

  3.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

  4.考察阶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可以递补。 

  九、公示、聘用

  (一)公示

  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指定媒体公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不予聘用形成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被聘用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形成的缺额不再递补。

  (二)聘用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试用期满后由聘用单位对新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它事项  

  (一)本次招聘在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

  (二)范县网、范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为本次公开招聘的指定媒体,有关招聘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平台进行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要在报名后密切关注上述网站,以免错过笔试、面试等有关事项。

  (三)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按照公告的内容、规定和程序报考。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电话必须准确无误,保持通讯畅通。如遇到有关事项需通知本人,因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通讯不畅致使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的,如果本科为非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第一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

  (七)范县户籍要求,指的是发布公告时间前考生户籍是范县户籍。

  (八)本次招聘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十三级,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5年(含试用期),未满最低服务期限不办理调动手续。

  (九)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相关人员要严格执行保密、回避等纪律,整个招聘工作主动邀请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

  技术咨询电话:0393–6665582

  政策咨询电话:0393–8503282

  监 督 电 话 :0393–8635825

  附件:

  1.2024年范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2.2024年范县教育系统部分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范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

河南驻马店正阳第一实验高中2024年招聘优秀教师64名公告

  因学校发展的需要,2024年正阳县第一实验高级中学现面向社会招聘高中教师64名。

  一、招聘对象

  成熟骨干教师+应往届优秀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语文(12人)、数学(12人)、英语\俄语(12人)、政治(4人)、历史(4人)、地理(4人)、物理(6人)、化学(6人)、生物(4人)

  三、招聘条件

  1.招聘的毕业生具有师范类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与应聘学科一致(双一流高校毕业生不限专业类别)。

  2.具有相应学段、专业的教师资格证。

  3.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优先聘用:

  (1)有高中班主任工作经历或者有一定的教学经验且获得过相关教学荣誉者优先考虑;

  (2)研究生学历优先考虑。

  (3)“双一流”高校或学科、原“985”高校及部属师范类院校应届毕业生优先考虑。

  四、薪资待遇

  1.合格教师满工作量,基础工资加津贴、奖金、福利等,年收入15万元至30万元。

  2.国家、省、市级名师、骨干教师,省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工资面议,一人一案。

  五、福利待遇

  1.签定正式合同,按规定甲方每年给乙方交“四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校方责任险)。

  2.凡被正式录用的教师,签订聘用合同后,享受每年工资增补等待遇。

  3.本校区教师子女就读正阳县第一实验学校(幼儿园、小学、初中),学费优惠至三分之一;就读本校高中,学费按学校相关奖励政策执行。

  4.工作期间,学校免费提供三餐和住宿。

  六、投递方式

  1.简历邮箱:492800547@qq.com。标注邮件主题为:“姓名+学历”示例:张XX-高中-语文,请附上个人照片。

  2.电话咨询:

  15893812731(刘老师)

  15938018269(王校长)

  15978881681(冯校长)

  3.学校地址:驻马店市正阳县建设路与北护城河路交叉口

  正阳县智勇高级中学招聘教师46名公告

  河南省正阳县智勇高级中学是由智勇教育集团投资2亿多元创办的一所高起点特色高中。位于正阳县新城区,占地面积145亩,新建6万多平方米的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公寓、教师公寓、游泳馆、体育馆等主体建筑将于2024年6月底竣工,可容纳60个教学班3300名学生 ,2024年8月底高中学生正式开学。学校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京港澳高速、大广高速、沪陕高速、新阳高速环顾四周,学校35分钟车程左右有明港东高铁站和信阳明港机场,学校1小时车程左右有信阳东高铁站、驻马店西高铁站等八大火车站。

  一、招聘岗位

  高中各学科专任特别优秀教师(46名)

  语文9人、数学9人、英语6人、日语1人、物理3人、

  化学4人、生物3人、政治5人、历史3人、地理3人。

  二、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

  2.认同智勇教育办学理念,顾全大局,注重团队协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相应学科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中教一级及以上职称。

  4.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突出,有班主任工作成功经历,有毕业班教学成绩优秀经验,获得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荣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5.年龄45周岁及以下。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或省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优秀教师、市级(地区市)及以上名师或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三、薪资福利

  1.高中各学科特别优秀专任教师综合薪资20—100万/年;

  2.缴纳五险一金;

  3.教职工子女可优惠入学,同时欢迎向我校推荐优秀学子,对于家庭贫困的优秀学生我校可提供全额助学金;

  4.学校提供免费教师公寓,工作期间提供免费工作餐;

  5.为教师提供办公电脑、免费发放工作服装2套;

  6.学校在国家法定节日为教师发放福利;

  7.学校出资组织教师每年进行一次体检。

  四、应聘方式

  (一)网络报名

  1.通过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登录微信公众号(正阳县育英学校)下载并填写《2024年智勇高级中学教师招聘报名表》,填写完毕后(贴照片处要有未经美颜处理的电子照片)将电子文档发送至hnzygjzx@qq.com(邮件主题名必须为:工作学校+最终学历+学科(或行政职位)+姓名。含个人简历、专业成绩单、教育教学突出成绩证明、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英语等级证、荣誉证书、身份证扫描件等个人电子资料发送至此邮箱)。

  扫描下方二维码,将链接转发至电脑端后填写完整报名信息:

  2.学校查阅简历,电话或邮件联系,约定教师来学校面试。

  (二)校内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开始投递 (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正常休息。)

  2.报名地点:正阳县江国大道与花都大道交叉口东50米正阳县智勇高级中学。

  3.报名要求:携带报名材料(包含:个人简历、专业成绩单、教育教学突出成绩证明、高中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英语等级证、荣誉证书、身份证扫描件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校报名。

  4.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果违背诚信准则,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核

  根据个人提交的资料,结合学校对教师岗位的具体要求,筛选符合学校需求的相应学科教师参加考核。

  (四)考核

  1. 考核时间

  分期进行(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

  2. 考核方式

  以笔试、面试、试讲为主。

  笔试和试讲范围为该科目新高考范围。

  (五)录用

  学校将通知其在相应时间到指定医院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正式签订劳动合同。

  (六)地址:正阳县江国大道与花都大道交叉口东50米

  (七)联系方式

  郑老师:0396-2359679

  杨老师:13839648109

  马老师:18115649556

  杨老师:13806602778

  邮箱:33087565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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