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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许昌市2023市直学校招聘教师156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许昌市2023市直学校招聘教师156人公告

  根据市直学校用人需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56名。

  一、招聘对象及范围

  全国范围内招聘符合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条件,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同时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要求(见附件);研究生学历的报考人员同时具有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本科学历须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198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7.具有拟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刑事犯罪记录及其他不得应聘的违法记录,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且不满5年的人员;

  4.现役军人、不能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计划

  计划公开招聘教师156名(见附件)。

  四、报名及相关事项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和微信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8:30至5月27日17:00。

  1.提交报名申请

  网上报名:报考者于报名时间内登录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点击“许昌市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进入网上报名系统,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应聘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要求:1.单色背景,正面、免冠近期证件照;2.JPG格式;3.文件大小30KB以下;4.宽约114像素,高约156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

  微信报名:报考者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许昌市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按照微信小程序提示要求处理好后上传报名系统。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报考者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提供的身份证及相关报名信息与整个招聘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

  报名申请被受理后,将向报考者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者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等事项的重要依据,须妥善保管。

  2.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资格审查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9:00至28日17:00。

  资格审查组于报考者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1日内对报考者的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报名申请被受理的人员,可于提交报名申请1日后上网查看是否通过报考资格审查。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报考者填报资料不全或电子照片不符合要求的,报考者应及时补充或更新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改报岗位、补充资料、更换照片及修改信息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28日17:00。因未按时上传材料或材料上传不齐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个人自负。

  3.网上缴费  

  通过报考资格审查的人员,于2023年5月29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或应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报考人员每人缴纳笔试考务费60元(笔试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交费后,请及时查看缴费状态,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4.网上打印准考证

  网上缴费成功的报名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A4纸)。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在许昌市教育局网站发布。

  5.加分政策

  按照《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村干部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豫办〔2012〕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征集力度的意见》(豫政〔2016〕53号)规定要求,享受招聘笔试加分政策的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报名参加本次招聘,可在笔试总成绩上增加5分(符合多个加分条件的,最多加5分)。大学生村干部、退役大学生士兵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招录为公务员的,不再享受加分政策。拟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者,于5月31日17:00前将网上缴费成功后打印的报名表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到许昌市教育局2006房间(许昌市龙兴路创业中心B座20楼),逾期将不再受理。

  加分提供材料,大学生村官提供材料:⑴本人任职所在的县(市)组织部门证明,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在××县××乡××村任××职务,任职期限为××××年××月至××××年××月。⑵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⑶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供材料:⑴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⑵本人入伍通知书原件、复印件。⑶本人退伍证原件、复印件。⑷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毕业证及其他证件原件、复印件。

  6.其他事项

  各招聘岗位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需核减相应拟招聘人数,核减后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取消。报考该岗位的考生于6月5日17:00前到许昌市教育局2006房间(许昌市龙兴路创业中心B座20楼)重新选报其他岗位,不愿重新选报或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其他岗位的,退还所缴报名考务费。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报考,可免缴笔试考务费。办理免缴笔试考务费需提交以下材料: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相关部门发放的贫困户证明原件和贫困户明白卡(原件和复印件);城市低保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证明原件。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于5月29日17:00前提交到许昌市教育局2006房间(许昌市龙兴路创业中心B座20楼)核实确认。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虚假信息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科目为《教育基本理论》、《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分别为100分。

  《专业知识》内容为各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知识(见附件)。

  (2)笔试时间拟定于6月下旬,最终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教育基本理论成绩×50%+专业知识成绩×50%+政策加分。

  笔试成绩可通过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进行查询。

  2.面试资格确认

  根据笔试成绩,按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笔试有一门零分、缺考或违纪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总成绩低于4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

  参加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毕业证、笔试准考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面试资格确认,其中:研究生学历的人员需同时提供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需同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在职人员辞职报考的,需提供有批准权限的部门(单位)在面试资格确认截止日期前办理的辞职手续;按照报考岗位要求需提供的其他证明、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同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机构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将在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发布。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确认时,对报考者本人及有关证书、报考材料等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不全、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面试空缺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3.面试

  面试时间拟定于7月上旬,最终以《面试通知单》为准。

  面试采取试讲或说课的方式进行,试讲或说课内容为应聘学科相关内容,满分为100分。拟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相等时,参加该岗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低于本考场面试考生平均成绩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根据岗位需要,幼儿园岗位及体育、音乐、舞蹈、美术岗位面试增加专业技能展示环节(具体内容见《面试公告》),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或说课70分,专业技能展示3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同一个岗位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面试成绩也相同,按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如笔试专业知识成绩也相同,则现场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等额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面试加试成绩不影响其他人员原有排名。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六、体检和考察

  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怀孕考生需提供结婚证和妊娠医学证明)。体检项目和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拟于7月中旬完成。

  因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缺额的,可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拟于7月下旬完成。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资格复审,主要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与本人真实经历背景相一致。考察结论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主要依据,对考察过程中发现的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和弄虚作假等情形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考察环节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不再递补,因自愿放弃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递补。

  七、公示和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市人社局审核后,在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办理聘用、入编等相关手续。

  新聘用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对新聘用人员实行合同管理,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合格的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三年内不得参加许昌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八、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一)许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xuchang.gov.cn)为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专用网站,有关招聘的信息及相关事项,均通过上述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因考生未能及时关注网站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许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报名前咨询电话:0374-2699970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374-3366007

  监督、举报电话:0374-2699978

  (工作日8:00—12:00,15:00—18:00)

  (二)此方案未尽事宜,由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研究决定。

  附件:许昌市市直学校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doc

  中共许昌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许昌市教育局

                                 2023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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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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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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