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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巩义市2023招才引智引进高中教师10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郑州巩义市2023招才引智引进高中教师108人公告

  为进一步扩充我市高中教师资源,满足我市高中阶段扩招所需教师,经研究,决定招聘高中教师108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高中教师108名,均为财政全供事业单位编制,岗位类别为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学科(岗位)如下:

学校

语文

数学

英语

政治

历史

地理

物理

化学

生物

体育

音乐

合计

市区高中

6

10

8

9

8

10

13

9

3

4

 

80

镇区高中

3

2

5

2

4

3

2

2

3

 

2

28

  二、招聘条件和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个人品德;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岗位要求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本次招聘范围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

  1.招聘院校范围及学历条件

  市区高中招聘教师的毕业院校及学历条件:

  (1)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见附件1)本科及以上学历;

  (3)河南师范大学、信阳师范学院及其它省属重点师范大学(见附件2)本科及以上学历;

  (4)其他院校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镇区高中招聘教师的毕业院校及学历条件为:

  除符合上述市区高中教师招聘条件外,报考镇区高中教师物理、数学、地理等学科的,毕业院校及学历条件可放宽为:省属师范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

  注:以上院校均不含网络学院、独立学院以及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的毕业生。上述学历要求均为普通高等教育学历,并取得相应层次的学位。

  2、专业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须与本次招聘学科专业目录中相应报考学科所含的专业一致或为其所含专业的相近专业(详见附件3《巩义市2023年招才引智引进高中教师学科专业目录》)。具体按以下原则把握:

  报考者毕业院校符合上述(1)-(3)条件之一的,其本科或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与专业目录中相应报考学科所包含的专业一致或为其所包含专业的相近专业;报考者毕业院校符合第(4)项的,要求其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应与专业目录中相应报考学科所包含的专业一致或为其所包含专业的相近专业。

  3、教师资格证:

  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且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一致(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认定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且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本次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其招聘或聘用资格)。

  4、年龄:

  30周岁以下(199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经受过刑事处罚、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察、纪律审查的人员;

  3.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不满5年的;

  4.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5.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招聘实施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考市区高中教师岗位的人员,报名时应明确是否同意调剂到镇区高中岗位(以报名表填写信息为准)。

  现场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巩义市2023年招才引智引进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4,请严格按表格下方填表说明规范填写,需贴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及学信网打印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2023年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模版见附件5)或就业协议书,或提供本人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及学位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符合认定要求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且应于2023年7月31日前提供符合本次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其招聘或聘用资格);

  (5)其他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或业绩证书。

  报名时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套,并按以上顺序摆放。

  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信息如实进行填报。招聘过程中,如发现考生虚构相关信息或瞒报可能影响资格审核的重大信息,由此对本人招聘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时间:2023年5月19日—5月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地点:中州颐和酒店(河南大学金明校区西门北侧)

  关于报名相关问题,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拨打咨询电话:(0371)64350712、69580071、13592695665、13849016000。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并向报考者现场反馈资格审查意见。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发现与招聘资格和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招聘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进行,成绩为百分制。

  本次招聘考试批次及时间安排将于报名结束后另行通知,凡未按通知要求执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考试主要考察应聘者学科知识、教师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语言表达、仪表举止、专业特长等综合素质。试讲教材为高一、高二年级巩义市现行教材,由考生按报考学科现场随机抽取试讲题目(可抽取2个,从中挑选一个进行试讲),准备时间15分钟,试讲答辩时间共10分钟(试讲8分钟,答辩2分钟)。评委将对考生进行现场打分。试讲答辩成绩即为考试成绩,并于考生试讲答辩后现场告知。考试成绩低于80分者,不能进入本次招聘下一环节。

  对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经教育部门申报,人社部门备案后,可将相应缺额调剂至急需紧缺的岗位。

  (三)体检

  1、根据各岗位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报考市区高中教师岗位且同意调剂的人员,同时参与市区高中、镇区高中两类岗位相应学科的排名,此类人员按先市区高中岗位、后镇区高中岗位进行排名)。

  如某岗位进入体检人数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以实际进入体检人员为准。

  2、体检按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的有关规定执行。未尽事宜,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要求处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察

  1.依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采取调查了解、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根据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豫检会〔2019〕5号)文件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查询。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考察资格等原因造成招聘计划空缺的,按相应岗位考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报考市区高中教师岗位且同意调剂的,可分别在市区及镇区两类岗位相应学科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成绩、体检、考察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本次招聘结束,拟聘用人员将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后由各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它事项

  (一)招聘公告、考试成绩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巩义市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二)在郑州市2023招才引智—教育系统赴东北师范大学引进高端人才招聘活动中,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招聘计划缺额,调剂至本次招聘中统筹使用。

  (三)新招聘人员由巩义市教育局统一分配,并集中办理入职手续,新招聘人员应服从工作分配,并按时到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新招聘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1年),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能向巩义教育系统以外的单位调动。

  (五)按照“郑州人才计划”,对新引进落户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毕业生,三年内分别按每人5.4万元、3.6万元、1.8万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博士、硕士和本科毕业生,在郑首次购房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购房补贴。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八)本次招聘工作政策解释权归巩义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九)为主动接受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本次招聘工作设立监督电话:0371-64583569、69580158。

  附件1:具有国家建设学科高等院校名单

  附件2:40所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名录

  附件3:巩义市2023年招才引智引进高中教师学科专业目录

  附件4:巩义市2023年招才引智引进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5:2023年毕业生证明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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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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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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