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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滨州阳信县2023职业中专招聘教师2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滨州阳信县2023职业中专招聘教师21人公告

   为促进阳信县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人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优化职业院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80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等文件规定,阳信县职业中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共计划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21人(见附件1:《2023年阳信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应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其毕业证、学位证须在2023年5月29日前取得。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毕业人员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五)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因犯罪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3.现役军人;

  4.逃避服兵役人员;

  5.阳信县内机关事业单位事业编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

  报名网站: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

  报名时间:2023年5月29日9:00—2023年5月31日18: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29日11:00—2023年6月1日12:00。

  2.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填报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报名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有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提供的报考申请材料信息不实、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且对报名审核结果造成影响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间段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和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个人报名信息都不能更改。

  报考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毕业证所列专业必须与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中“招聘专业”一栏中所列出的专业一致。如果毕业证所列专业不止一个或有括号注明,则不论括号内外,只要其中有一个专业与《岗位表》所列专业一致就允许报考。

  报名人员在招聘期间的表现情况,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环节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29日11:00—2023年6月1日12:00;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电子信息资料,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考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在报名结束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结果。因本人未在报名结束前补充或更改报名信息而导致未能通过资格初审的,责任自负。报名时间截止和初审通过后,考生报名信息只能查看,不能更改。

  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

  (三)网上缴费

  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2023年5月29日11:00—2023年6月1日17:30。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并打印附件2:《2023年阳信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特困家庭毕业生和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可免除笔试报名费。由本人于2023年5月31日17:30前将有关证明材料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到邮箱yxrsk007@163.com进行审核确认。证明材料包括:《报名信息表》;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或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市低保家庭报考人员须提交家庭所在地县级(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或2023年领取低保金的银行记录。

  (四)岗位调整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l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被取消招聘计划的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本简章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逾期不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四、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发布的公告。

  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时间90分钟。

  考生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与考试人数1:3的比例分岗位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即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为保证招聘人员质量,笔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的笔试成绩,必须达到同试卷类别所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平均成绩的60%,否则不能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

  五、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按岗位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提交如下材料,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见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公告。

  (一)《2023年阳信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附件2)。

  (二)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原件、复印件均须提交),同时提交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02年及以后毕业生)1份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001年及以前毕业生提供)1份。报考学历为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需同时提交报考此学历时符合报名条件的前置学历证书。

  (三)事业编在编人员、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在编人员应聘时须提交当地县级或以上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所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样式见附件3)。

  (四)尚未领取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交毕业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报名依据学历、专业证明材料原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招聘简章》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

  (五)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先参加公开招聘考试。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考生须在办理入职手续前提供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面试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因放弃或取消面试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名单将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六、面试

(一)面试方式:公共基础课(ZZ001-ZZ004)面试采用“试讲”;专业课(ZZ005-ZZ010)面试采用“试讲+技能测试”的方式进行。

  (二)面试费用及时间地点:面试考务费70元。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在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三)试讲教材:将在面试前一周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网站信息。

  (四)成绩计算:公共基础课试讲满分为100分;专业课试讲及技能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面试结束后,公共基础课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专业课按笔试成绩成绩占40%,试讲成绩占30%,技能测试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并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angxin.gov.cn/)公布。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其他说明:面试设立最低合格分数线,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考察范围资格。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出现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确定的,则公共基础课按照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选,专业课按照报考人员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考察人选;若总成绩仍相同,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同分者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总成绩排序最终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七、考察

  按照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等额组织,由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因考察体检不合格和弃权造成空缺的岗位,可从应聘同一岗位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如有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根据岗位条件要求,考察采取查阅档案、查验证明、实地考察和谈话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对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的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将认真进行调查处理,问题未查清,处理不到位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其在报考期间的表现,也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

  八、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的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文件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天内申请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逾期不申请复检者,则视为认同不合格结论,不再受理复检申请。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且只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聘用资格。未经同意,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九、公示聘用

  根据招聘岗位数的多少,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分岗位依次从考察、体检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阳信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因弄虚作假或舞弊被举报查实并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为保持事业单位队伍的相对稳定,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纳入规定的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并实行实名制管理,管理办法依据《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和阳信县有关规定执行。

  十、其他

  (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招聘规定以及被实名举报查实的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有关招聘事项信息将通过阳信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angxin.gov.cn/)及时予以公布,不再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报名、笔试、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及聘用的,后果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的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阳信县职业中专:0543-8212407

  阳信县教育和体育局:0543-8223907

  监督电话: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43-8260597

 

 

  附件:山东滨州阳信县2023职业中专招聘教师21人公告附件1:2023年阳信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山东滨州阳信县2023职业中专招聘教师21人公告附件2:2023年阳信县职业中专公开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doc

  山东滨州阳信县2023职业中专招聘教师21人公告附件3:在职人员任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xls

 

中共阳信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阳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阳信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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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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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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