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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3年招聘事业编人员3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3年招聘事业编人员35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规定,经报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甘肃警察职业学院面向2023年应届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部分岗位面向社会,详见《岗位列表》)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3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对党绝对忠诚,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人民公安事业。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遵纪守法,品行良好,身心健康。

  (三)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其中,考生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研究方向)应当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研究方向);国内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和专业硕士由学院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硕士研究生应在1992年5月2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应在1977年5月20日以后出生。

  (五)应当符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有关政策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列表》)。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情形的;

  2.具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所列情形的;

  3.父母、配偶或子女已移居国(境)外的,子女或兄弟姐妹等直系亲属与外国人结婚的;

  4.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5.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两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网上报名

  (一)岗位查询

  考生登录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网站,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及附件,查询《岗位列表》,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应聘岗位。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考生可登录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gsjcxy.com),查询下载岗位列表,根据条件填写《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表》。

  2.报名时间:2023年5月20日8:00至5月29日16:00(以网上邮箱接收时间为依据,逾期不予受理)。

  3.提交材料:报考人员需将①《报名表》;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③本人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扫描件。④本人近期免冠1寸蓝底高清电子版证件照(与报名表上照片相同);⑤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应为加盖党组织印章的党员证明信或介绍信。按以上顺序做成一个PDF文件,压缩打包(邮件主题和报名文件名均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后发送至报名邮箱,邮箱号为(gsjczyxyzzc@aliyun.com)。

  4.报名申请提交并通过审查后,不可更改,请考生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名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相关信息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专业(研究方向)信息,应为同一个毕业证上的信息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名资格。

  三、资格初审

  (一)初审时间:5月20日8:00至5月29日16:00。

  (二)初审形式:通过报名邮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在2日内反馈至报名考生邮箱,初审未通过者不再参加资格复审。

  四、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包括现场确认和体能测试,资格复审时间通过电话、短信及学院网站通知考生。

  (一)现场确认

  1.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确认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本人前往进行现场确认,并携带能反映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有效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套(报名表、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证明等)和3张近期正面免冠蓝底1寸证件照。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开具的证明原件,证明须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取得学历学位时间并按时毕业。有工作单位的考生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考生提交的报名申请材料要真实、准确。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能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相关材料信息不实并影响资格审查结果、未按期参加现场确认的考生,取消资格。

  (二)体能测试

  1.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2.测试要求: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招录条件和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精神,结合招聘工作实际,博士研究生不进行体能测试,硕士研究生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详见附件。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笔试。

  (三)缴费金额:考生现场确认和体能测试合格后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

  (四)准考证发放

  缴费完成后凭缴费收据在现场领取准考证,考生参加后续招聘程序均需提供准考证和身份证,请妥善保管。

  五、组织考试

  (一)笔试

  笔试时间: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笔试要求: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参加笔试考生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开考前,由学院划定最低分数控制线后书面通知考生。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方式: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答卷时长为150分钟,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岗位所需专业知识。

  笔试成绩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二)面试

  面试时间:通过电话、短信方式及学院网站通知考生。

  面试地点:甘肃警察职业学院。

  面试要求: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按面试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达不到3:1的,由学院划定面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后在面试前书面通知考生,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方式:采取试讲说课方式进行。

  面试成绩现场公布,考生当场签字确认。

  (三)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确定。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如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排序,因出现并列情况致使超过所招聘岗位数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次序确定总成绩名次;若笔试成绩相同,组织复试(以笔试方式)最终确定总成绩名次排序。

  六、体检环节

  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名单并指定省内三甲以上医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文件执行。

  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3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以一次为限,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体检、复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考生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发生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体检时间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考生。

  七、考察政审

  体检结束后,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察政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人民警察录用政审标准组织实施,同时对考生档案进行审核。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拟聘公示

  拟聘人员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人员基本信息、所学专业、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体检结论、考察结论等,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调查,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审批聘用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经省公安厅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审批聘用、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迁转各类档案。聘用人员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经审查,2023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及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无法查询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一)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二)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任何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工作在甘肃省公安厅机关纪委和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纪委的全程监督下开展。

  甘肃省公安厅机关纪委监督电话:0931-5156806;

  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纪委监督电话:0931-5683321。

  (五)甘肃警察职业学院招考工作组联系电话:0931-5683322,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网址详见《岗位列表》。

  (六)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如有变化,在甘肃警察职业学院网站发布补充公告。

 

附件:附件1: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岗位列表.xls

      附件2:甘肃警察职业学院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doc

      附件3:甘肃警察职业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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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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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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