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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结合毕节市七星关区中小学校用人需求,经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编办核编,中共毕节市七星关区委、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七星关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30名中小学教师。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公开招聘的原则及程序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制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聘用审批的程序进行,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参照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上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设置。

  三、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四)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五)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六)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5年6月5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7年6月6日及以后出生)。

  (七)学历、学位、资格等要求详见《岗位表》(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9月1日前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八)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段、学科要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九)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十)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二)2023届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原则上不得报考,如委培或定向单位同意其报考的,须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后方可报考。

  (三)截至2023年6月5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未满的。

  (四)截至2023年6月5日仍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五)毕节市七星关区(含大方县托管乡镇(街道))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干部。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受处分期间或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未结案的人员。

  (七)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未满5年的。

  (八)在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九)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十一)其他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信息发布、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于2023年5月22日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或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二)报名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3年6月5日9:00至6月7日17:00期间通过笔记本电脑或者台式电脑进入“毕节市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系统”,通过“http://qxgq.xxwb.zfoline.net”链接登录报名系统,使用手机号进行报名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和《岗位表》中的各项要求,并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报考人员根据所报岗位要求,填写《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考试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等原因,导致网上资格审核不通过或后续考试过程中出现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等问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名表》原则上要求本人亲自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填写报名信息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应认真核对是否符合所选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有工作单位的必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00至6月8日17:00。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初审期间内进入“毕节市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系统”,通过“http://qxgq.xxwb.zfoline.net”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申请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3年6月7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确认。2023年6月7日17:00至6月8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资格初审环节中有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入缴费环节的,取消考试资格;进入考试环节的,该报考人员成绩无效并追究相关审核人员的责任。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确因信息有误须修改(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不得修改)的,须本人向招聘单位申请,经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修改。

  3.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人员于2023年6月5日9:00至6月9日17:00期间进入“毕节市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系统”,通过“http://qxgq.xxwb.zfoline.net”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费100元/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成功的人员,须打印两份《报名表》供资格复审等环节使用。

  网上缴费结束后,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岗位计划减少或取消的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岗位招聘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聘计划取消的,办理退费手续。

  4.网上打印笔试准考证。网上缴费结束后,报考人员应于2023年6月15日9:00至6月16日17:00期间进入“毕节市七星关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报名系统”,通过“http://qxgq.xxwb.zfoline.net”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

  5.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毕节市七星关区人社局:0857-8946678。

  五、笔试

  笔试工作统一在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领导下,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2023年6月18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2.笔试科目:《教育综合知识》

  3.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4.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考试(不指定考试范围和考试用书,也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5.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环节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考生须同时持本人《笔试准考证》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公布。笔试缺考、笔试成绩无效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六、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具体组织实施。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在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按照《招聘简章》、报考人员网上打印的《报名表》和考生提供的相关资料,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进行复审。经复审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经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招聘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或复审递补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递补复审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须关注复审相关公告,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贯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表》2份。

  2.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2023年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或学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含专业认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其他要求”栏的要求提供。

  4.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5.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时必须亲笔签署《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4: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上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工作在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组织下,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具体实施。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各岗位经资格复审合格进入面试的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面试人员,其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未参加面试、未完成面试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进入面试考生须持《面试准考证》原件及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方式及有关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具体详见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

  (二)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笔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占40%,面试成绩占60%,合并计算。

  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若面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对象。

  面试成绩、总成绩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

  八、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体检工作由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具体实施。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体检必须按照规定时间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体检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九、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由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在七星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实施。

  考察政审工作应成立考察政审组,由两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政审组应当广泛听取意见,认真查阅考生档案,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政审材料、做出政审结论、提出聘用建议意见。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政审对象。考察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政审时还须进一步核实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确定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至2023年9月1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七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备案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和备案手续。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作顺延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解除聘用。

  十一、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0857-8946678(七星关区人社局)

  0857-8221396(七星关区教科局)

  监督电话:0857-8222524(七星关区纪委监委)       

  (二)在招聘各环节中,国家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三)《招聘简章》解释权属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在招聘过程中,各项招聘信息(如资格审查、减少或取消岗位等内容)都将在毕节市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等网站上公布。

  (四)在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公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另行通知。

  附件:

  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1.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x

  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2.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考试报名信息表.doc

  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简章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4.诚信报考承诺书.doc

毕节市七星关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中小学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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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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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通知

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于4月12日发布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查询。

考生如对本人本次教师资格考试成绩有异议,可于4月12日10时至4月23日19时通过邮箱(hxh198000@163.com)提交成绩复核申请材料(见附件),按要求准确填报成绩复核申请信息。10个工作日后,宁夏教育考试院将通过电话或原邮箱号向考生反馈成绩复核结果。

宁夏教育考试院负责收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信息和反馈复核结果。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进行成绩复核工作,成绩复核范围包括是否为考生本人应试信息、有无漏评、分数合计是否有误,不包括试题评阅宽严。如果考生因笔试成绩复核结果反馈延误面试报名,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将为考生开放面试补报名通道。

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x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4年4月12日

福建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2日10:00起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需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方式以当地教育局公告为准,考生可电话咨询办理(联系电话见附件)。

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

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成绩使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具体有效日期公布在成绩单上,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只要有相应的笔试合格成绩处在有效期内,即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省份报考相应类别的面试。

考区 单位 地址 电话 备注
福州 福州市自考办考生服务点 群众路164号(群众路小学隔壁) 0591-83332876 报考对象含平潭综合实验区
厦门 集美大学师范学院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集美大学(主校区)南门 0592-6181064,

 

5703121

 
莆田 莆田市教育考试院 莆田市城厢区建设路75号 0594-2633833  
三明 三明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三明市三元区沙洲路27号(南方大酒店旁) 0598-8033403  
三明学院(在校生) 三明市三元区沙洲路27号(南方大酒店旁) 0598-8033403 三明学院报考对象只限三明学院大三以上在校生
泉州 泉州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泉州市鲤城区崇福路225号 0595-22784647

 

0595-28388663

 
漳州 漳州市自考中心 漳州市芗城区胜利西路118号 0596-2046223  
南平 南平市自学考试中心 南平市武夷新区南林核心区广场西路49号南林商务楼4号楼 0599-8827529  
武夷学院(在校生) 武夷学院瑞樟1-307教务处五 0599-5137789 武夷学院报考对象只限武夷学院大三以上在校生
龙岩 龙岩市教育局招考办 龙岩市新罗区和平路25号龙岩市教育局办公楼五层 0597-2319003  
宁德 宁德市教育局考试办 蕉城南路55号宁德市教育局4楼考试办(三) 0593-2915691  
福安市教育局招生办 福安市阳头街道金沙岗64号 0593–6383573
安徽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2日10:00起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需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方式以当地教育局公告为准,考生可电话咨询办理(联系电话见附件)。

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

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成绩使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具体有效日期公布在成绩单上,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只要有相应的笔试合格成绩处在有效期内,即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省份报考相应类别的面试。

考 区

单位及地址

联系电话

合肥市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合肥市金寨路322号)

笔试咨询电话:0551-62323099
网站:合肥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
微信公众号: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微信号:hfsjyjfb)
芜湖市 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芜湖市中山北路28号)

0553-3868700
蚌埠市 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蚌埠市淮河路498号)

考试院(笔试):
0552-4041933、4041620、4041864

 

教师进修学校(面试) :0552-3127352、4952910

淮南市 淮南市教育局二楼

 

(田家庵区陈洞南路10-1)

招办(笔试): 0554-6651605

 

人事科(面试、认证):0554-6644784

马鞍山 马鞍山市教育考试院

 

(马鞍山市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新教育局大楼))

0555-2782263、0555-8324775
淮北市 淮北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

 

(淮北市烈山区沱河东路)

笔试咨询:0561-3880466

 

面试、认定咨询:0561-3880396

铜陵市 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铜陵市长江西路2936号(原市体育局二楼,铜陵市立医院对面))

笔试咨询:0562-2832672

 

面试咨询:0562-2601023

认定咨询:0562-5858203

安庆市 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安庆市宜秀区中兴大街107号)
笔试咨询:0556-5514757

 

面试、认定咨询:0556-5514557

黄山市 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市教育局二楼206室 教育考试院(笔试):0559-2525950

 

组织人事科(面试、认定、注册) :0559-2522753

滁州市 滁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滁州市教育局二楼)

0550-2177877
阜阳市 阜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阜阳市双清路8号市教育局三楼)

笔试咨询:0558-2197288、2197287

 

面试咨询:0558-2197162

宿州市 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宿州市淮海南路732号市教体局五楼)

笔试咨询:0557-3935029、3929682

 

面试咨询:0557-3929826

认定咨询;0557-3929059

六安市 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安市金安路六安一中东校区南门立德楼)

笔试、面试咨询0564-3341901

 

认定咨询:0564-3379809

亳州市 亳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亳州市药都大道1621号市教育局二楼)

笔试咨询:0558-5125217、5125181

 

面试咨询:0558-5725997

池州市 池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厦)
0566-2317808(笔试)

 

0566-2317841(面试)

宣城市 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宣城市昭亭中路177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

笔试咨询:0563-2518643,2518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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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2日10:00起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需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

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规定程序向考试所在考区教育考试机构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具体申请方式以当地教育局公告为准,考生可电话咨询办理(联系电话见附件)。

申请须注明申请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需复核科目代码、网上查询到的成绩、联系电话。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复核内容仅限于答题卡扫描是否准确,答卷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合成是否有误。

复核结果由考生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的教育考试机构告知考生。

三、成绩使用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具体有效日期公布在成绩单上,考生可在报名网站自行查询。笔试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只要有相应的笔试合格成绩处在有效期内,即可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省份报考相应类别的面试。

市州名称

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62545030

黄石市

0714-6515109

十堰市

0719-8666511

宜昌市

0717-6441534

襄阳市

0710-3617108

鄂州市

027-60281920

荆门市

13308690215

孝感市

0712-2327290

荆州市

0716-8102517

黄冈市

0713-8877088

咸宁市

0715-8271716

随州市

0722-3590368/3590998

恩施州

0718-8988085

仙桃市

0728-3239258
0728-3320621

潜江市

0728-6230519

天门市

0728-5342091

上海市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成绩查询及复核公告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将于4月12日10:00起公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绩查询

考生需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成绩复核

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复核工作采用网上复核登记方式。考生如对考试成绩有疑问,可于4月12日(星期五)至26日(星期五)登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shmeea.edu.cn)申请成绩复核。

三、成绩有效期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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