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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市龙川县2023年招聘教职员15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河源市龙川县2023年招聘教职员157人公告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文件精神,经龙川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青少年宫教职员。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公开招聘公办学校教职员共157名,其中中小学教职员151名、幼儿园教师4名、特殊教育学校教师1名、青少年宫教师1名(详见《2023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

  (二)报考人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5.龙川县教育系统在编在职(岗)(含试用期)人员;

  6.曾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三)资格条件

  1.报考者须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2.取得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

  3.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名时出具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的书面证明原件。

  三、招聘程序

  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

  考察——公示——聘用。

  (一)报名。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每位考生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岗位。考生请于2023年6月12日9:00至6月14日16:00登录“2023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lcjzyzp2023/)报名,按报名系统要求准确填写和上传资料。报名事宜详见《2023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员报考指南》(附件2)。

  (二)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请于2023年6月20日9:00起登录“2023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员报名系统”(https://www.sydwzl.com/gdlcjzyzp2023/),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

  (三)考试。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不指定用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时间为6月23日9:00-11:00,笔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中小学教师、青少年宫教师考试内容为《中小学教师通用能力》,幼儿教师考试内容为《幼儿园教师通用能力》,特殊教育学校教师考试内容为《特殊教育学校教师通用能力》,会计岗位考试内容为《中小学辅系列岗位通用能力》。

  (2)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网站公布,报考人员可自行登录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3)考生对自己的笔试分数有疑问的,可在分数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考生本人到龙川县教育局人事股填写《考生查分登记表》,每位考生只能申请查分一次。龙川县教育局将在收到查分申请3个工作日内向申请查分考生作出书面答复。经核查需要更改分数的,在3个工作日内更改网上公布的分数,并通知因更改分数受到影响的考生。

  2.资格审核

  (1)对笔试成绩合格的报考者,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岗位的拟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核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人选。并在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2)进入资格审核人选须在面试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

  (3)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依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排序,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依次递补资格审核人选。

  (4)资格审核有关事项按岗位所需条件要求审核,资格审核须提供以下材料:

  ①在报名系统打印的报名表(A4双面打印),一式二份;

  ②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③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者还需提供教育部认证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验原件收复印件;

  ④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承诺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将取消聘用资格)。验原件,收复印件;

  ⑤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提供本人工作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一份。

   3.面试

  (1)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课的形式,主要测试应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辅系列会计岗位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会计相关知识和必备的口头表达、举止仪表等。

  (2)面试人员凭资格审核合格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原件参加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结果实行合格制,评委组当场评定面试考生合格或不合格。如面试合格考生中,笔试成绩排名到岗位拟聘人数最后一位出现同分情况时,将组织第二次面试评分确定进入体检考生。

  (4)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四)体检

  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招聘人数和考生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等额的体检人选,由县教育局组织考生到县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五)考察

  根据考生的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的结果,在龙川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拟聘用人员进行7个工作日的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岗位采用选岗方式确定,县教育局根据实际,公布各学校学科需求情况,各学段学科拟聘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拟聘岗位,如出现同分,则抽签确定同分考生的选岗顺序。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编制,执行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制度。

  (七)递补与调剂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在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

  如出现岗位空缺无人选递补的情况下,可在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岗位面试合格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笔试成绩高的考生优先选择岗位,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县城学校报考岗位出现空缺时,不得从报考乡镇学校岗位考生中调剂;乡镇学校报考岗位出现空缺时,符合乡镇学校报考岗位条件的县城学校岗位考生纳入调剂范围。

  递补与调剂工作一般于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公示期结束后,如有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或调剂。

  四、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所涉招聘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除特殊说明外的均包含本级基数。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时,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龙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员实行诚信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岗位要求和报考指南,对所提供的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有效性负责。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岗位)服务不少于5年。期间,个人违约解除人事关系的,须承担违约责任,并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

  (五)本方案所涉招聘事项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本方案所涉招聘事项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七)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考生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岗位表及报考指南等;如仍有疑问,再致电咨询。

  (八)本方案所涉招聘公告由龙川县教育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62-6758335(县教育局人事股)。举报或投诉电话:0762-6752568(县人社局),0762-6883005(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

          1.2023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员岗位表.xls

 

          2.2023年龙川县公开招聘教职员报考指南.doc

          3.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龙川县教育局

2023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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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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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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