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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廊坊香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廊坊香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廊坊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廊人社发﹝2015﹞37号),经研究决定,香河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基础上择优聘用。

  本次招聘工作采取统一招聘方式,由香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二、招聘岗位和名额

  香河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200名,具体招聘岗位及名额详见《香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考生可通过本次招聘报名网站https://s.nuoyoukao.com/s/23140(后统一称“招聘报名网站”)查询本次相关招聘信息。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条件和身体条件。

  6.具有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具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按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区分可以报考低学段岗位。

  7.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8.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29日至2005年5月29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9.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10.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工作经历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3年5月29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方法是:从2023年5月29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记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二)相关岗位资格条件说明

  1.岗位信息表中“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内)”,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3)2023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4)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5)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2.岗位信息表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参加廊坊市“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医”服务期满(含2023年)且考核合格人员;服务期满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3.岗位信息表中“退役大学生士兵”是指以下两类人员:一是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出现役,入伍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二是大学期间从廊坊市应征入伍,服役期满后退出现役复学,取得普通高等教育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

  4.岗位信息表中“服务北京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是指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

  5.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考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6.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人员。

  3.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学生。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6.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的方法和步骤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公示及聘用等步骤实施。

  (一)发布公告

  5月27日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anghe.gov.cn )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同时,在相关媒体网站予以转发。

  (二)报名

  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并在网上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1.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网站:https://s.nuoyoukao.com/s/23140。

  报名时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7:00

  审查时间:5月29日9:00至6月2日19:30

  交费时间:5月29日9:00至6月2日23:59

  开考比例: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时间等与报考岗位规定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1)报名注册登录。报考人员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进行注册报名,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考的政策和拟报考岗位条件,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网上报名须用本人手机号申请注册,注册成功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

  (2)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后,要审慎选择报考岗位,按照表格内容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无法审核通过。考生须同意《诚信承诺书》后方能“提交审核”。“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并进入交费程序。

  (3)网上交费。考生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报名交费支持微信、支付宝扫码支付,每人报名考务费100元,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由于考生本人原因未参加笔试,不退报名考务费。

  2.打印《笔试准考证》

  交费成功的考生,务必于6月12日至16日期间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A4纸张黑白、彩色均可),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特别提示:

  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等时间信息。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内容、时间、地点

  1.笔试

  (1)笔试科目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笔试科目包括《教育专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两科。《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6月17日上午7:50-9:20为《教育专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10:00-12:00为《公共基础知识》考试时间。

  考生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座位号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笔试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可于6月20日登陆本次招聘报名网站查询。

  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2比例依次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环节,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参加笔试人数不足1:2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岗位笔试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规定取消成绩的考生、按规定成绩被记为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面试

  (1)面试前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的人选于6月21日至23日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香河县人力资源市场﹝新开街20号﹞一层大厅。需提前准备的复审材料包括:

  a.按照报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符合条件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学信网打印的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提供与招聘岗位条件相匹配的学信网关于学籍、学历、学位的查询信息(自行打印)。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先提供本人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

  b.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c.报考“定向招聘服务基层项目期满及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岗位的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服务基层项目期满人员”提供服务期满合格证书及复印件和服务所在县(市、区)相关部门提供的在岗服务证明原件,证明中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是否续聘及历年考核情况。“应届毕业生中服务冬奥、冬残奥会的大学生志愿者”提供北京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参与证书,或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奥林匹克身份注册卡。“退役大学生士兵和驻廊部队随军家属”提供《退役证》和家属随军相关佐证材料。

  d.本人为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有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以上证件和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份。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复审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按同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其他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的要追究责任。

  (2)打印《面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6月28日至30日登录本次招聘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的具体地点、时间要求等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时间

  面试时间:7月1日。

  (4)面试的方法

  面试主要采取试讲方式,时间每人不超过10分钟,考生提前10分钟备考。考生根据试讲题目讲授一节微型课,主要考察考生的设计教学和实际授课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允许考生携带相关备考资料进入备考室。

  (5)面试成绩

  试讲实行百分制,试讲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的平均分为试讲成绩。试讲合格分数均为60分,试讲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作为考察、体检人选。

  (6)面试评委会组成

  面试评委全部聘请域外评委担任,每个面试评委组由7名评委组成,其中主评委1名,评委6名。

  (7)面试有关要求

  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一般分在同组、同场。面试前,考生抽签决定面试顺序。面试时考生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否则取消面试资格。考生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考生抽签时仍未到候考室者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及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名单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2)×40%+面试成绩(试讲)×60%。

  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分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入围考察人员名单。报考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考察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少数民族考生、面试成绩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加试决定进入考察人选。

  (四)考察

  7月4日,在本次招聘报名网站公布考生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考生名单。考察时间为7月5日至11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织考察,考察的内容主要包括:

  1.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2.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入职前违法犯罪信息查询,发现有犯罪记录的人员,取消拟聘用资格。

  (五)体检

  7月13日,在本次招聘报名网站公布进入体检考生名单及注意事项。

  7月15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对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集中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等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信息在香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报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由于各种原因,在考察、体检、公示过程中形成的缺额,分别在各相关环节后,分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的不能递补。

  特别提示: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考察、体检、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选择学校

  公示期满的考生选择学校时间为暑假开学前教师集体备课周的第一天(8月28日),选择学校地点:香河城内四小三层会议室。

  (一)8月28日上午9:00,考生到香河城内四小三层会议室集合,进入选择学校环节。

  (二)在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根据考试总成绩,报考同一学段同一学科的考生,按照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逐一选择学校,总成绩相同者,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学校。

  (三)每名考生只限选定一所学校,选择确认后不再更改。

  (四)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进入会议室集合。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时刻关注香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考试信息会及时通过香河政府网或报名网站发布。因考生个人原因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按时参加的,由考生个人负责。

  (二)坚持诚信原则,对在招聘考试中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考生,经查实后,取消本次考试成绩和聘用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活动全过程,在任意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招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的考生,于7月20日前,将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送至香河县人社局事业股(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4层B区414室)。资格复审时未提供教师资格证原件的考生,在办理聘用手续前(8月20日前),须提供本人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送至香河县人社局事业股(香河县便民服务中心4层B区414室)。若在规定时限内,拟聘用人员不能提供本人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和学历、学位证,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对于在招聘中遇到的具体问题,请与香河县人社局进行联系咨询。

  (咨询电话:人社局0316-8322073)

  附件:1.香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香河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分配表

 

  香河县政府系统事业单位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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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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