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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湛江市赤坎区2023年赴广西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2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湛江市赤坎区2023年赴广西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2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定于2023年6月赴广西师范大学设点现场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本次招聘中小学教师21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3年湛江市赤坎区赴广西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且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毕业生。其中:

  1.国内普通高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本科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年龄在18至40周岁(年龄条件的计算截止时间为本次招聘报名首日);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4.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5.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事业单位编制,薪酬待遇执行国家政策规定。

  五、报名办法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0日8:30-16:30。

  (二)报名地点

  广西师范大学(雁山校区)容园社区研究生活动中心。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四)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由湛江市赤坎区人社局组织用人单位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现场审核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须提供资料

  (1)2023年湛江市赤坎区赴广西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

  (2)2023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校学习成绩单(须盖教务处章)、有效二代身份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2021、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至报名首日期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考生凭身份证自行到当地社保或社保服务中心打印)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在国(境)内就读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人员,须取得由教育部所属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函。

  (5)2023年应届毕业生中的委培生及定向生须提供委培或定向单位和所在院校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证件所属人须在复印件正面空白处签名确认有效)以供现场报名审核使用。

  2.考生报名提供的教师资格证就高不就低,如: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报考岗位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或小学教师资格证的岗位,但具有小学教师资格证的考生不可报考岗位要求初中教师资格证或高中教师资格证的岗位。

  3.专业名称及代码参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执行(附件3,以下简称《参考目录》)。考生所学专业已列入《参考目录》列表的,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参考目录》(查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参考目录》所列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考生,选择与岗位表上专业名称相近的岗位报考,由招聘单位参照国内相应专业标准,结合实际判定是否可以报考。

  4. 考生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核过程中,考生不按要求提供报考申请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考试资格。

  5. 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写的联系电话必须保持通畅。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通畅,造成无法联系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6.本次招聘的相关公告均在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网官网(http://www.chikan.gov.cn/)发布,请考生主动关注和查询。

  六、考试方式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综合能力测试

  本次招聘采取综合能力测试形式确定面试对象(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测试结果情况,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招聘岗位资格审核合格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资格审核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对象。综合能力测试采取闭卷答题方式进行,测试结果仅作为确定面试资格的考量因素,不计入最终考试成绩。综合能力测试当天23:30前未接到入围面试通知的考生,视为不入围面试资格。

  (二)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由招聘单位工作人员通知考生。

  (三)面试形式

  本次招聘面试采取“说课”的形式,每名面试考生备课15分钟,说课8分钟。说课用语为普通话(报考外语学科的用语为相应外语)。

  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个人信息,如有违规将取消面试成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面试通知信息到指定的试室进行面试。

  (四)合格分数线

  面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列为签约对象。

  (五)面试测评内容

  主要测评考生的教学基本功、课堂教学能力、专业素养、从教潜能等。

  七、签约

  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依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拟签约人选,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则按主评委评分确定名次顺序;如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则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组织面试。确定拟签约人选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即签订有关协议书(签约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视为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本次招聘的教师在赤坎区属学校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放弃或不履行最低服务年限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八、递补

  现场签约时若有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同一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人选,递补时间为签约当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逾期将不再递补。

  九、体检和考察

  成功签约对象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实施。

  十、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名单在湛江市赤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hikan.gov.cn/)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本公告的最终解释权归湛江市赤坎区教育局、人社局所有。

  联系电话:湛江市赤坎区教育局(0759-8208518);湛江市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59-8208193)。

  附件:1.2023年湛江市赤坎区赴广西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岗位表.xls

      2.2023年湛江市赤坎区赴广西师范大学现场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湛江市赤坎区教育局    湛江市赤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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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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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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