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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张家口宣化区2023年招聘高中教师6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张家口宣化区2023年招聘高中教师67人公告

  为提升我区高中教育的核心竞争力,解决高中教师短缺问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规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教师6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

  二、招聘范围及方法

  1.招聘范围:高校毕业生。

  2.招聘方法: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zjk.gov.cn/)及宣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xuanhua.gov.cn/)发布招聘信息,按照报名、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等步骤进行。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对应的学历、专业和身体等条件,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全面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1.招聘高中教师67名。其中普通高中59名,职业技术教育中心8名。

  2.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5日至2005年5月25日期间出生),且毕业年限为2021年、2022年和2023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3.学历要求: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4.专业要求:本科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同,研究生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相近。

  5.教师资格要求:报考宣化高中(包括宣化第一中学、宣化第二中学、宣化第四中学、宣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报考宣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的考生,须具有高中或中职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6.本次招聘岗位仅限高校毕业生报名,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文件规定,《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持有《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2023年高校毕业生。

  (2)国家统一招生的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高校毕业生。

  (3)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以及2021年、2022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具体各学校需求人数和岗位、学历、教师资格要求详见《宣化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附件)。

  (三)应聘人员应履行好以下岗位职责: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执行各项法规文件,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2.工作上顾全大局,服从分配,勤奋工作,任劳任怨,认真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

  3.具备班级管理能力,热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能够做好学生思想工作,为人师表。

  4.具有合作精神和集体观念,能够与其他教师团结协作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5.能够胜任高中教学工作,不断提高教学水平,教学成绩优秀。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非应届普通高校学生(不含2023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现役军人。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6.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未经原单位同意或行业有规定不得应聘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8.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④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⑤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宣化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网上报名,报名与资格初审、缴费均在网上实现,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系统网址: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事业单位招聘2”专栏(http://rsj.zjk.gov.cn/)。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日上午9:00—6月5日下午17:00。

  3.缴费时间:2023年6月1日上午9:00—6月6日下午17:00。

  4.报名考务费:每人100元(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张家口市宣化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考生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复审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网上报名须用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并预选应聘岗位,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照《填表说明》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交费操作,交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进入交费程序。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应聘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交费截止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笔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笔试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计划。

  2.笔试考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将根据工作情况在张家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另行通知,具体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地点、考场及要求考试。

  3.笔试准考证打印。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根据网上通知的时间,登录原报名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没有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4.考试方式及内容。笔试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教育基础理论》(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三部分比例约为4:2:4,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分数线由宣化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生考试总体情况划定。

  5.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一周左右,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选和证件审核时间、地点会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rsj.zjk.gov.cn/)、宣化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kxuanhua.gov.cn/)发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为保护考生个人隐私并参照公务员招录做法,考生只能查询个人考生成绩。

  6.其他事项。笔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四)资格复审

  依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职位一般不高于3:1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环节,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均进入资格复审及面试。考生本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和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须提供的证件和材料是: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报到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报考宣化职业教育技术中心的考生不限)等相关证件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2022年毕业生报考“高校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需要提供由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存档证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

  在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面试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比例内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五)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一般不高于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都进入面试)。

  教师岗位面试内容:面试时间为15分钟,按要求进行相关教学内容的试讲,主要从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教学准备、教学内容、教学技能和教学效果七个方面对考生进行综合考量打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低于面试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后续资格。

  成绩公布: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公布面试成绩。

  (六)综合考试成绩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和面试有一项缺考或低于合格分数者,不计总成绩。

  (七)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到指定医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八)政审、公示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宣化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聘用

  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符合招聘条件者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宣化高中(包括宣化第一中学、宣化第二中学、宣化第四中学、宣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根据综合成绩按同一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选岗。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签订协议。在正式入编前如拟聘人员违约,将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支付招聘工作成本费用。正式入编后须在聘用单位工作满五年方可流动,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编制、聘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的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对在招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通过弄虚作假被聘用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以确保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六、其他相关事宜

  (一)考生必须履行《诚信承诺书》要求,对个人提交信息和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的联系方式,并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资格审查、体检、考察、递补的,后果自负。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未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审档,或因各种原因导致无法聘用或主动放弃聘用的,按照报考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学历高者优先;学历相同时,笔试高者优先。

  (四)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五)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特别提醒: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考生随时关注张家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和宣化区人民政府网。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宣化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本公告发布后,如突发重大变化,将按照上级指示精神,酌情调整变更相关工作安排。

附件:《宣化区公开招聘高中教师职位表》

    咨询电话:0313-5970109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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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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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关通知精神,为做好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时间安排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7: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24:00。

  打印准考证时间:2026年3月2日至7日。

  考试时间:2026年3月7日。

  具体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学历要求: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专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4.考区选择:

  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以上(含三年级)在校学生报考本次笔试,可凭学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见附件1)或学信网上的学籍报告,选择就读院校所在考区报考,也可选择在户籍所在地考区或有效期内居住证所在地考区报考。

  社会考生:具有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可选择户籍所在地考区(神农架林区户籍的考生选择十堰考区)或居住证申领地考区报考。非我省户籍的社会考生,必须持有我省的居住证才能报考。居住证必须为原件,且在有效期以内。办理证明或办理回执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且在湖北省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各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可在我省居住所在地考区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可在我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

  现役军人:部队驻地在我省的现役军人,可在驻地考区报考。

  5.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可选择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6.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流程(见附件2)

  考生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报考考区、笔试类别、笔试科目,完成其他信息录入。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登录。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

  第二步:注册。注册时要求考生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在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此照片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慎重选用照片。如上传的照片不符合要求,将不能通过审核。(照片要求:考生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彩色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不得为大头照、半身照、生活照等;照片格式必须为jpg/jpeg,不大于200K,如照片过大,建议使用画图、 Photoshop、 ACDsee等工具,将照片进行剪裁压缩。)

  第三步:报名。考生须根据本人实际情况,慎重选择考区和考试科目,并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二)资格审核

   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的资格审核由各考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安排。请考生务必点击下表中所报考考区审核通知链接,并认真阅读考区的审核安排。报名提交后,须密切关注自己的审核状态,若“待审核”状态超过24小时,应及时自查是否未按考区审核通知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或未去现场审核。如有疑问,请拨打考区咨询电话。

市州名称
考区审核通知链接
(点击下方链接)
咨询电话
武汉市
027-85326802
黄石市
0714-6515109
十堰市
0719-8666511
襄阳市
0710-3617108
宜昌市
0717-6441534
荆州市
0716-8102517
荆门市
13308690215
鄂州市
027-60281922
孝感市
0712-2327290
黄冈市
0713-8877088
咸宁市
0715-8271716
随州市
0722-3590368
恩施州
0718-8222066
仙桃市
0728-3221038
天门市
0728-5342091
潜江市
0728-6230519

  (三)缴费

  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务必在网上缴费截止时间前通过规定支付方式(见附件3)进行网上缴费,并确认缴费成功。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复函》(鄂价费规〔2013〕28号)相关规定,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每科70元。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试资格。报名费一旦缴纳后不予退费。

  (四)打印准考证

  2026年3月2日至7日期间,考生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笔试。

  四、特别提示

  1.考生须本人通过中国教育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真实性负责,禁止委托培训机构、学校团体等第三方机构代替报名。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虚假或错误信息等原因造成面试、申请教师资格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2.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3.选择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考试,结合面试一并考核;选择小学类别中“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的考生,笔试科目为《综合素质》(代码:201)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4.此次报名注册核验考生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需要先接收短信验证。如考生手机收不到验证码,可以拨打短信服务热线寻求帮助(见中国教育考试网报名系统)。

  5.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核定为视力残疾或听力残疾的考生,需要提供合理便利需求的,请本人携带相关资料在报名期间到当地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办理。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六、成绩查询与复核

  考生可于2026年4月17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规定时间内登录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进行成绩复核申请与复核结果查询。

  七、其他事项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教材,各级教育考试机构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培训。《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ntce.neea.edu.cn)查询。

  2.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27-68880350。

  3.网上报名系统或支付相关问题请拨打报名咨询电话:010-82345677。

 
  附件:(点击此处下载附件
  1.  在校学籍证明  
  2.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流程图
  3.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在线支付方式
  4.  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与面试科目对应一览表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温馨提示:

1.《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2.报名系统资格审核不通过的考生,请注意查看个人邮箱收到的审核不通过原因,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填报报名信息或上传证明材料重新报名。

根据教育部和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报名对象

1.户籍在浙江省内或持有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的社会人员;

2.持有居住地在浙江省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3.在浙江省就读的或户籍(居住证)在浙江省的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中高职一体化高职阶段毕业年级学生、专科师范类专业毕业前第三个学期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在读学生、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注: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人员,如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境外教育等,须在毕业后报考。)

4.在浙江省服役的现役军人。

(二)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2011年及以前入学并取得毕业证书的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幼师班)学生,也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此类考生需根据审核提示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和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5.满足“报名对象”第3条的高校在校生可报考对应学历层次的教师资格考试。

(三)从2024年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人员,3年内不得再次报名参加考试;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只是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一个必要环节,学历层次、所学专业、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专业技术资格、技术等级等都是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条件。报考人员在报考前须详细了解本人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所在地的认定条件,谨慎报考。考试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二、考试科目及时间

本次笔试考试日期为2026年3月7日,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采用纸笔考试形式。

时  间

类  别

2026年3月7日(星期六)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 儿 园

综合素质(101)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小     学

综合素质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  中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  中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中职

文化课

专业课

 

实习指导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审核及缴费时间

1.网上报名:2026年1月9日10时—12日16时

2.网上审核:2026年1月9日10时—13日16时

注:2026年1月12日16时前提交过报名信息的考生,如审核不通过最迟可于1月13日16时前修改并重新报名,等待审核。1月13日16时之后,所有考生均无法提交报名、审核信息。邮件提示需提交证明材料进行人工审核的考生,可根据提示在1月12日16时—1月13日16时通过指定链接上传资料。请考生合理安排,预留充足的审核及修改提交重报的时间。

3.网上缴费:审核通过(系统显示为“待缴费”)即可缴费,时间截至2026年1月14日24时,逾期不能缴费。缴费完成的状态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请考生在缴费截止前关注确认。系统显示“报名成功(已缴费)”时,表示缴费已完成。如重复缴费,后期系统会自动退费。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次70元(浙价费〔2016〕176号)。

4.请考生严格遵照各时间节点进行报名,逾期未完成报名的各项信息无效。

(二)报名须知

1.所有考生均须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注册,填写真实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及手机号等信息,注册信息必须与证件信息一致。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并接收短信验证。

2.报名资格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以报名系统反馈为准。审核过程无短信提示,请考生在时间节点内关注报名系统和本人提交真实、有效的电子邮箱提示说明信息。为更好地服务考生,审核未通过的具体意见将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考生,请留意报名时所留电子邮箱。电子邮件提示仅供参考,不作为审核工作的提示依据。请考生务必在审核期间及时关注报名系统的审核状态。

注:

①如信息有误且暂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请在2026年1月13日16时前及时更改并重新提交报名;如认为自己符合报考要求但审核未通过,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重新提交报名信息等待人工审核。

②因核验身份信息的需要,港澳台考生身份核验审核不通过后,请按电子邮件的提示信息于2026年1月13日16时前提供身份证件审核材料,并重新报名等待人工审核。

③报名人数较多时,审核状态可能会一直显示“待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

3.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填写信息错误等原因造成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考生报名各项信息、科目及考区,一经审核通过,均不能更改。

4.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请参照报名系统内的要求及照片样张,请勿过度美颜,否则易造成系统身份核验比对不通过,不能通过审核。

上传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为方便考生上传符合要求的报名照片,今年我省免费向考生提供考试照片拍摄辅助服务,考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教你拍”小程序进行拍摄。

5.考生在考试期间个人信息(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须本人携带书面申请、身份证件及户口簿原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到所在设区市教育考试机构登记,经省教育考试院汇总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变更。考生未及时申请信息变更,造成不能考试、认定的,责任自负。

注:

①面试报名开始前5个工作日至面试报名结束期间,不再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请。

②面试报名结束后,姓名、身份证件号码有变更的,上半年受理截止时间为5月31日,下半年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③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后,考生个人信息有变更的,不再向教育考试机构申请,应由申请人按各省级认定机构要求在认定环节办理信息更正。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如与考生的其他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发生冲突,请考生自主选择,审慎报考,责任自负。

四、部分专业和科目的说明

(一)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 “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专业,笔试科目为初、高中《综合素质》(代码:301)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以上科目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暂不进行笔试,在面试时一并考核。

(二)音、体、美专业的笔试科目一(中小学《综合素质》)和科目二(小学《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或中学《教育知识与能力》)实行单独编码,小学类别的代码为201A、202A,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的代码为301A、302A。取得201A、2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小学音、体、美专业的面试,取得301A、302A合格成绩的人员,只能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音、体、美专业的面试。201、202、301、302科目成绩,可相应替代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但 201A、202A、301A、302A科目成绩不能替代201、202、301、302科目成绩。

五、准考证打印

考生在完成报名后,可于2026年3月2日至7日期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

六、违规处理

考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违规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作弊考生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七、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八、其他事项

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其他信息,如《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了解。

网上报名相关问题咨询方式:

①报名系统内“在线客服”。

②咨询电话:010-82345677。

工作时间为:工作日8:30-12:00;13:00-16:30。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571-96399,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附件:2026年上半年浙江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各考区咨询电话及公告网站.docx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西藏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现将我区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报名

(一)报考时间

1.注册报名:1月9日10:00–1月12日16:00

2.网上审核:1月9日10:00–1月14日18:00

3.网上缴费:1月9日10:00–1月14日24:00

报名期间考生务必时刻关注审核情况,审核未通过的可在审核时间内如实修正信息后提交,请务必为后续的审核和缴费留足时间(14日18:00后提交的信息将不再予以审核;未完成缴费的,报考不成功)。

(二)报考方式

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报考(科目填报)和缴费,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流程为:①考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照片→选择考区→选择类别→选择科目→提交审核→②等待审核→审核通过→③缴费完成(报名成功)。 

考生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缴费后所填信息不允许更改。因不符合报考条件、信息填报错误等原因参加不了考试或资格证书认定的,责任由考生承担。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时间和科目

(二)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及代码表

序号 名称 代码 备注
(一) 幼儿园    
1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2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二) 小  学    
1 综合素质(小学) 201  
2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201A  
3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  
4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202A  
(三) 初  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8  
11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5  
18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6  
19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7  
(四) 高  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8  
1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5  
18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8  

(三)申请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各科笔试。 

(四)申请中职专业课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参加高级中学教师的“综合素质”和“教育知识与能力”两科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纳入面试环节考查。

(五)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已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以上三个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学科。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可凭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

5.具有西藏高校学籍或户籍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或四年级学生(含专升本)、在读研究生;户籍在藏或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的人员;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在藏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驻藏部队现役军人、武警战士;

6.西藏民族大学考区只允许本校在校生及附属学校、幼儿园在职人员报考。

(二)学历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2.报考幼儿园和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国民教育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三)报考限制

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考;

2.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考;

3.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考提示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名前登录教资网注册和填报个人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二)本次报名注册须核验考生本人手机号,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报名成功后,该号码将用于接收考试相关信息,建议考试结束前不停机、不换号。

(三)照片要求

西藏自治区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公告

(四)考生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合理选择报考考区,建议及早报名,留足资格审核和缴费时间。

(五)审核通过的考生请及时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才真正完成。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根据《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全区教育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藏发改价格〔2021〕380号)规定,笔试报名费40元/人,考试费100元/人·科。

(六)我区已安排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文〉专业的教师资格考试,仅限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藏语文〉专业已毕业或区属高校大三大四在校生报考。笔试均为全国统考科目,面试为省级自命题科目,主要考察藏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五、准考证下载打印

3月2日至3月7日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A4幅面)。

六、考试证件

考生须持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纸质准考证参加考试。用居住证报名的考生还须携带有效期内居住证参加考试;用港澳台居民、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考生还须携带有效期内居住证或通行证参加考试;驻藏部队现役军人和武警考生还须携带军官证或士兵证参加考试;在校生须携带学生证参加考试。

考生须根据上述要求带齐证件,否则禁止参加考试。

七、违规处理

考生违规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进行认定与处理。考生违纪、作弊事实将记入考试诚信档案,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责。

八、成绩发布

预计4月17日发布成绩,登录报名网站查询。

九、其他事项

(一)严禁代替报名。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考生本人并对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如出现报名信息错误、照片不符合要求等情况,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资格证书不能认定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密码重置。如考生忘记网报登录密码,可通过报名网站的系统提示进行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所填手机号码,考生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切勿更换手机号码并保持畅通。

(三)无指定教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无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网上报名页面阅读、下载《考试标准》及《考试大纲》。

(四)成绩有效期。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为笔试、面试均合格的考生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成绩;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上的“证书查询”项目下载、打印合格证明,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五)资格认定。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阅知西藏认定教师资格公告(认定条件以当次认定为准,https://www.jszg.edu.cn)。

(六)政策咨询。中小学教师资格报考条件和认定相关政策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91-6599504。

(七)权威标识。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 

(八)咨询电话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 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现将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安排

  1.考区设置

  继续在原有行政区考区的基础上设置天津师范大学和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两个高校考区。其中

  天津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师范大学考区报考且该考区仅接收本校在籍考生报考;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在籍考生须在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考区报考且该考区仅接收本校在籍考生报考;

  其他符合报考条件拟在津报考的考生,根据自身情况在全市行政区考区选择报考。

  2.时间安排

  考生网上报名时间:1月9日10:00—12日16:00;

  网上审核截止时间:1月12日16:00;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1月14日24:00。

  3.笔试考试日期:3月7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3.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4.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规定的相应学历。

  5.拥有天津市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天津市居住证》(注:《天津市居住证》为卡片式居住证或电子居住证,其他任何回执或凭证均无效)。

  6. 报名时,只能选填天津市户籍或天津市居住证其中之一。

  7.坐落我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含)以上学生(含在读研究生和专升本学生),可凭《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或学校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报考。其他年级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同时还应具备相当于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中级以上技术工人等级。

  8.凡使用国外学历学位证书报考的,考生须持有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自行打印的带有电子签章的电子版认证书。

  9.根据《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文件精神,港澳台居民可持港澳台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10.按照教育部的规定,未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并报教育部备案的中等职业学校学前教育、小学教育等教育类专业的毕业学历,不能作为申报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合格学历。

  11.被撤销教师资格的人员,5年内不得报名;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四、报名方式及步骤

  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

  2.注册。笔试报名,必须先注册。每个手机号只能注册一次,且注册前必须通过短信验证。

  注册时考生需正确填写姓名、选择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考生用户必须阅读考试承诺,并点击同意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3.报名。

  考生必须在报名时先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然后再填报个人信息,包括本人姓名、证件号码、性别、民族、政治面貌、出生日期、户籍所在地、报考类别、学习形式、是否师范生、学校名称、是否大学在读、院系班级、最高学历、最高学位、电子邮箱、手机号码等。最后选择考试类别和考试科目并上传照片。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慎重选用。照片不合格的考生审核将不能通过。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照片上应该看到人的额头及两耳轮廓,不允许戴墨镜;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彩色标准证件照,白色背景。照片上传格式为jpg/jpeg,文件不大于200K;照片示范图如下:

  4.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需等待区考试机构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在审核时段内随时登录网报系统查验审核状态。审核未通过的考生请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逾期仍未提交修改信息的将不再被审核通过。

  考生如对审核不通过结果有异议,须在2026年1月12日16:00审核截止前向考区电话提请核实。未及时提请核实的,视为认同审核结果。

  信息审核咨询电话及接听时间见《考生咨询电话》(见附件)。

  5.缴费。采用网上缴费方式,考生须等待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为:1月14日24:00,逾期不缴费的报名无效。根据津发改价费〔2016〕712号文件规定,我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费每科65元。报名一经审核确认并完成缴费,概不退费。

  五、打印准考证

  考生按要求完成报名审核和缴费手续后,可在网上查报名是否成功,发现报名未成功的请及时与考区考试机构联系。报名成功的考生于3月2日—7日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考试。

  六、成绩查询和确认

  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5月11日后,考生可登录查询复核结果。手机或电脑均可登录进行在线申请及查询,如果在电脑上打开链接无法访问,建议更换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

  凡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其笔试、面试成绩,在全国所有省(区、市)均有效。

  七、违规处理

  考试违规按照《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88号)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自2020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其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

  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考生已获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合格成绩。

  2.考生须本人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对本人填报的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学历、照片等)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由于本人填报虚假信息,导致无法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或教师资格认定的,责任将由本人自负。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没有天津户籍且未获得《天津市居住证》、不符合在校生报考条件以及成人高校、网络教育等在读生,不得在津报名参加考试。凡利用提供虚假信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及考试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4.考生在报名待审核阶段可对本人的报名信息进行修改,后台审核一经通过,考生信息不得更改。如因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变更,需要修改相关信息,考生须出具公安机关证明,向所属考试承办机构提出申请。

  5.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报名时填报的手机上。手机短信为考生获取考试相关信息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报名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6.有关《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等相关信息,请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

  附件:考生咨询电话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5年12月31日

  附件

  考生咨询电话

  注:咨询电话接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

  工作日下午14:00—16:30。

广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1月9日10:00至12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1月14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3月2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且具有报名资格。不符合报名条件或信息填写错误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考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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