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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儋州市第一中学赴重庆2023年招聘教师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儋州市第一中学赴重庆2023年招聘教师8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和中央12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事业单位人才延揽计划,进一步加大儋州洋浦一体化教育引才力度,儋州市第一中学将于2023年赴重庆公开招聘中学教师。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中学教师。

  二、招聘单位、职位、职数、资格条件及范围

  赴重庆面向全国公开招聘高中教师8名,具体岗位参见《儋州市第一中学2023年赴重庆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三、基本条件

  (一)应届毕业生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7日至2005年5月27日期间出生)。

  3.必须是全国高校普通招生计划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具备相应专业学科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其中报考语文学科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打印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可延长至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需求;

  6.高校公费师范生不列入本次招聘对象。

  (二)往届毕业生招聘条件:

  1.思想品德好,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职业,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5月27日至2005年5月27日期间出生)。

  3.应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基本功,无违法犯罪记录;

  5.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适应岗位需求;

  6.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时需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以及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

  6.失信惩戒对象;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 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

  本次现场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6月5日上午9:00-11:30,逾期不予报名。现场报名地址:重庆市渝中区北区路51号(重庆市巴蜀中学校)行政楼206室。

  本次网上报名时间为2023年6月4日9:00至6月10日17:00,报考人员应在此期间登录网站:

  https://ggfw.rlsbj.cq.gov.cn/wsbm/rccp/webregister/进行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的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时应提供材料原件供审查人员验证,并提供复印件供资格审查单位留存,递交材料时请按照顺序装订。

  (1)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2)学历证书,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供承诺书(附件3)。

  (3)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具有与报考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严格“持证上岗”,2023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在上岗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寸jpg格式,20KB以下)

  (6)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7)承诺书。

  (8)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材料。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如上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建议在30KB至200KB区间)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6月10日12时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6月10日17时准时关闭,2023年6月10日12时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且在2023年6月10日17时后提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4.按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岗位数。

  (二) 打印准考证

    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和儋州市第一中学校园网。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时间为7月1日上午9:00-11:30,笔试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山村钢花路250号重庆九十五中学校。

  1.笔试

  笔试科目包含教育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占10分,专业基础知识占90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1)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儋州市第一中学校园网公布。

  (2)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委托教师招聘考核小组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入围面试考生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达不到该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提供的有关证件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参加面试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间:具体时间、地点在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时公布。

  (3)资格复审时应提交如下材料:

  《儋州市第一中学2023年赴重庆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一式两份(其中的报考人承诺书栏必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

  ③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须出具原委培、定向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

  ④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原则上毕业学校出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

  ⑤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或材料。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保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如缺少相关材料或没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时间为7月5日上午8:00-12:00,7月5日下午13:30-17:30。面试地点:重庆市大渡口区新山村钢花路250号重庆九十五中学校。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教学基本功等方面。

  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录用。

  4.考试成绩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入围者参加面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成绩公布

  面试考试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考生面试结束离场后,到指定地点确认个人面试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儋州市第一中学校园网发布。

  (五)确定入围拟聘人选

  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拟聘人选,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是否在空缺岗位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入围拟聘人选提交本人已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或就业意向书。逾期没有提交的,均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招聘领导小组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报到

  入围人员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儋州市第一中学行政办305室报到,人事档案寄到儋州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由行政办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入围人员报到后,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以初检结果为准)。入围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体检合格的入围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核对象提交个人档案到儋州市教师信息管理中心审核。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由学校对其德、能、勤、绩、廉以及对所报考岗位的工作适应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3.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后,确定拟聘人选,拟聘人员名单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儋州市第一中学校园网公示7天。

  体检、考察及公示期间,如考生放弃,或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录用的,一律不予录用。空缺岗位招聘领导小组可结合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七、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的教师办理入编,工资待遇按国家及儋州市编制内教师现行工资规定执行。同时,可按有关规定享受儋州市人才优惠政策。

  (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三)被聘用的教师应在我市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才能申请流动。

  八、其他

  (一)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或指定任何考试用书。

  (二)本公告由儋州市第一中学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三)联系方式。

  举报电话:0898-23328166(市教育局信访办)、0898-23334285(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咨询电话:0898-36926680(市第一中学行政办)。

  (咨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注:节假日期间不予咨询,敬请谅解。)

  邮箱:dzyzdzb@163.com。

 

  附件:

  1.儋州市第一中学2023年赴重庆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儋州市第一中学2023年赴重庆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承诺书

  4.儋州市第一中学2023年赴重庆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儋州市第一中学

202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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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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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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