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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州市崇义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义中专专业教师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西赣州市崇义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义中专专业教师7人公告

  为切实加强崇义中专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升办学水平,促进崇义县中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名额

  大数据应用技术1名、UI(用户接口)设计1名、制冷和空调设备运行与维护1名、金属材料检测技术1名、新能源汽车制造与检测1名、中餐烹饪2名,共计7名,具体要求详见《崇义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义中专专业教师职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3.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赣州市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人员)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7.现役军人;

  8.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能以过去取得的学历报考;

  9.已经被赣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拟聘(录)用(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已完成体检考察进入公示期的;或尚在新录用试用期或任职试用期的;

  10.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

  11.崇义县在编在岗教师。

  此外,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

  1.学历要求

  (1)学历要求详见《崇义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义中专专业教师职位表》(附件1)。

  (2)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考生可根据《全省技工院校高级工专业与高职专业对照目录》报考对应专业岗位。

  2.专业要求

  (1)岗位要求的专业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见附件3)规定为准。专业要求为大类的,考生所学专业只要符合其中任何一个分类目录,即可报考;招聘岗位要求具体专业的,考生所学专业应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方可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应当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毕业院校专业设置情况说明等材料。

  (2)辅修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学历证书有关事项的通知》(教学厅函〔2014〕14号)规定:高等学校只能为取得本校学籍的学生颁发并注册一份学历证书。单独的辅修证明不能证明毕业院校、毕业时间、学历、学历性质等完整内容,不能作为“所学专业”的证明材料。

  (3)第二学士学位专业报考问题。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第二学士学位采取全日制学习,纳入高校学籍管理系统。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现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管理办法颁发,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第二学士学位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能在学信网核验的,可以按所学专业报考。

  3.年龄条件

  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即2005年5月25日以前出生),32周岁以下(即1990年5月25日以后出生)。(注:5月25日为报名第一天)

  4.其它条件

  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2021年、202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等正式编制,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2023年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可以报考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包括发布公告、网上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环节。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数各为100分,在总成绩中各占60%、4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网上报名

  1.采取网上报名,自公告之日起开始。请考生仔细对照所报岗位条件,诚信报考,不符合岗位条件者,请勿报名和参加考试,已参加考试的,成绩一律无效。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  6月4日,考生填写《崇义县2023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自行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附件2。填写相关内容,个人简历部分须完整记录从院校毕业后至报名截止时,所有工作经历,不得遗漏),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发至邮箱cyjyjrmg@163.com,每人限报一个学科岗位,报多个职位的,取消报名资格。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2.请考生于2023年6月20 日下午2:30-5:30到崇义县教科体局404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时间:2023年6月21日,具体时间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网站,如因提供不准确信息造成无法与报考人员联系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2.地点:见准考证。

  3.考试内容:主要考察岗位专业知识。评卷结束后,根据笔试情况设定合格线,达到合格线者方可入闱面试环节。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报考人数最终确定的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未达1:3的,高于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入闱下一环节。

  (三)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崇义县教科体局、县人社局、县委编办组织实施。入闱面试人员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1.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3年7月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现场资格审查地点:崇义县教科体局三楼会议室

  3.需提供以下材料:

  (1)《崇义县2023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请自行在发布公告网站下载附件2,填写相关内容,张贴好照片);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近期免冠1寸照片两张;

  (6)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1份(请注意有效期限应在2023年7月31日以后,以备核查有效性);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7)相关人员还需提供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下: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用人备案数等管理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证明;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当地人社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隐瞒其在编身份报考的,一经发现核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隐瞒身份报考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面试

  1.时间:2023年7月4日,如改期将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见面试准考证。

  2.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考查考生的素养以及语言表达、逻辑思维等方面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

  4.面试结束后,按照考生的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人员(如末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分者)。同一个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即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人数)的,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部发〔2016〕140号)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未在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一次。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规定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政审,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录用。因个人放弃或政审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成绩由高到低低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崇义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县教科体局报县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县人社局办理相关的聘用手续并报市人社局备案。

  2.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岗位一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5学年。未满最低服务期限辞聘、调动的将按规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3.聘用人员须具备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如暂未取得,聘用人员须承诺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否则,2025年9月1日解除聘用关系。

  五、其他

  (一)考生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聘工作由崇义县招聘崇义中专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拨打0797—3815580(崇义县教科体局);属招聘政策咨询,请拨打0797-3828116(崇义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797-3823881(崇义县纪委监委)

  0797-8992189(赣州市人社局事业科)

  附件:1.崇义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义中专专业教师职位表

  2.崇义县2023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学科专业目录

  崇义县招聘中专专业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5月25日

  附件1.崇义县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义中专专业教师职位表

  附件2.崇义县2023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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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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