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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外地院校招聘2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揭阳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外地院校招聘29人公告

  为满足市直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揭阳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定于2023年6月14日至20日在广州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人数和报考条件

  (一)招聘范围。本次招聘面向2023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境外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二)招聘人数。本次计划招聘教师29名。具体岗位见《2023年揭阳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紧缺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应聘的报考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3年应届毕业生(含境外院校2023年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境外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如不能按期提交则取消招聘资格。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

  2.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3.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广东省粤东西北公费定向生;

  7.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编在岗人员;

  8.与其他单位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注意事项。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一般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在报名填写专业时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如实填写。报考人员一般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旧专业后面注明“部分”的,所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均可报考。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专业大类”的(即《专业目录》中代码为2位数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专业大类”所含“学科”(即代码为4位数)或“具体专业”(即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的,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所含“具体专业”的,均符合报考条件。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一般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

  报考人员一般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与招考岗位专业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二、相关待遇

  被聘人员为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享受现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招聘单位相关福利待遇。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聘用人员可按《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揭市组通〔2021〕6号)享受生活补贴等待遇。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3年6月14日至16日(共三天,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桃李园。

  联系电话:0663-8724407;联系人:谢老师、李老师、杨老师。

  (二)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须到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每名应聘者只能报考1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招聘资格。应聘人员可自行到公告网站下载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双面打印),并由本人到场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相片,双面打印,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同时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等有关证明材料。2023年未毕业的应提供就业推荐表、学生成绩单、学生证和三方就业协议书,

  3.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有者提供);

  4.有效期内二代内地居民身份证。

  以上证件、证明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及复印件,待查验后原件退还应聘者。

  (三)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资格初审小组接受应聘人员报名,通过与应聘人员进行交流,了解有关情况、初步审查报名的有关材料后,报资格审查小组确定面试对象。有关报名工作咨询电话:0663-8724407。

  四、面试

  (一)面试方式。面试内容分二部分:一是考生自述其学习工作经历,介绍专业及专长,未来工作设想(时间3分钟)。二是考生自选报考岗位的学科教材内容进行试讲(时间7分钟),试讲过程中应体现板书。

  (二)面试时间和地点。

  面试时间:初定于2023年6月18-20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若时间不够则顺延),面试日期如有更改将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

  面试地点:华南师范大学。

  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等具体事项将以电话或短信等形式通知报考人员,报考人员务必保持手机等通讯方式畅通,因报考者通讯不畅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如不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面试成绩评定。面试评委小组成员独立评分。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70分为合格分数。面试结束后,现场向考生宣布面试成绩。

  (四)确定签约对象。各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签约对象,报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签订《就业协议书》。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揭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招聘。

  (五)其他要求。考生参加面试须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得穿(戴)制服或带有明显文字或图案标识的服装、口罩参加面试。考生要服从面试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对违反面试规定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严肃进行处理。建议考生在报名现场、面试考场时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

  五、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体验。体检标准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

  (二)考察。体检合格者为拟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补齐考察所需材料或经考察,有违法、严重违规或严重失信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的就业协议无效。

  六、公示

  揭阳市教育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在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揭阳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一)录取。揭阳市教育局确定拟聘人员,报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二)聘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应于聘用一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未能在限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予以解聘。

  (三)递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因公示有异议或在公示、聘用期间自愿放弃导致岗位拟聘人数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招聘咨询电话:0663-8724407(揭阳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附件:

  1.2023年揭阳市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赴外地院校公开招聘岗位表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揭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揭阳市教育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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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揭阳市普宁市2023年教育系统招聘668人公告

  为加强我市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有关规定,普宁市教育局决定组织2023年普宁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普宁开放大学、普宁市第一中学等194所学校计划招聘教师668名,卫生保健人员15名,财务人员2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国家承认学历和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留学的应往届大专以上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宪法和法律;

  3.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 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 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7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7. 户籍要求:报考001、002、003、004类别岗位的限广东省户籍;报考005、006类别岗位的限揭阳市户籍,或父母、配偶中一方户口在揭阳市;户籍取得时间的截止日期为报名首日(2023年10月31日);

  8. 报考002、003、004、005、006类别教师岗位须在报名首日(即2023年10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报考001类别教师岗位须于聘用两年内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如未能在限期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予以解聘;

  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

  2.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 因涉嫌违法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 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和国(境)外就读尚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在读人员;

  5.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人员(含试用期);

  6. 截止报名首日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过程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7. 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2023年10月31日上午8:30至2023年11月6日下午5:30。

  (二)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者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网址: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仔细查阅公告及报考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片(jpg格式,100kb以下),进行认真报名,报名平台将对考生报名资料与岗位资格条件的关联性进行资格初审。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者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400-838-9296(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三)报考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2.报考类别分为六类(代码分别为001至006),其中报考类别为002、003、004、005、006岗位的,需明确报考类别和招聘岗位,但不需明确报考具体招聘单位。各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

  3.报考者应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普宁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考者所学专业为“学科教学硕士(专业硕士)(专业代码为A040113)”、“课程与教学论(专业代码为A040102)”的研究生,按其专业研究方向报考对应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为“小学教育(本科专业代码为B040107、大专专业代码为C040103)”、“小学教育硕士(专业硕士)(专业代码为A040115)”的,按其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报考招聘单位为小学的对应学科教师岗位,若其专业没有列出培养方向的,则以取得的教师资格证上的学科报考。除以上列明的专业及《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者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4.国有企业单位的在职正式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的同意,并出具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于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供。国(境)外留学博(硕)士研究生须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

  5.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报考者应按照规定流程和时限,尽早完成报名操作,不要错过报名时间,也不要等到最后才匆忙报名,以免因网络原因影响报名。

  7.加分规定:

  (1)根据《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社〔2007〕141号)规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广东省“三支一扶”大学生,自服务期满之日起,截至报名首日(即2023年10月31日)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2)根据《揭阳市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工作意见》(揭市组通〔2009〕31号)规定,在揭阳市任大学生村官满2周年以上,截至报名首日(即2023年10月31日)离开岗位3年以内的,笔试成绩加10分。

  符合加分规定且报名成功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11月7日至11月8日期间,向普宁市教育局提供有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进行审核,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其中符合加分规定第一项条件者,应提供广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符合加分规定第二项条件者,应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颁发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

  五、打印准考证

  报名成功的报考者须于2023年11月9日上午9时至11月12日下午4时登录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s://www.qgsydw.com)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聘用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

  六、笔试

  (一)笔试内容。

  教师岗位笔试主要考查教育基础知识,卫生保健人员、财务人员岗位笔试主要考查学科专业知识。     

  (二)笔试时间。

  2023年11月18日上午9:30-11:30。

  (三)笔试方式。

  本次笔试采取线上“云考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须在独立、安静的环境中通过自备的电脑下载并登录电脑端“智试云”,同时使用移动端设备下载并登录移动端“智试通”APP,通过电脑端答题、移动端拍摄佐证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参加考试(具体要求及操作流程见附件3)。

  笔试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在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依各报考类别同一招聘岗位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同一类别招聘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未达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入围考生名次并列且经面试资格审核合格的,则一并列为面试人员参加面试。

  笔试总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招聘系统统一公布,应聘人员自行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

  七、面试资格审核

  面试前,普宁市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将对入围面试人员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进行面试资格审核,资格审核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无论何时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招聘岗位具体条件,即取消其报名、考试、体检、考察或聘用资格。

  入围面试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用A4纸双面打印)、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有要求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书(岗位有要求的)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资格审核。所有证件证书均要求原件和复印件。入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入围面试人员面试资格被取消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空缺的,在同一类别招聘岗位笔试总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

  面试资格审核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等事项将在普宁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八、面试

  面试工作由普宁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会同考试机构实施。面试采用线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面试时间和具体事项将在普宁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发布公告,请考生密切关注。

  九、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若同一类别招聘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相同,则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笔试总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若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

  十、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各报考类别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工作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规定组织,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选聘人员。

  十一、选择聘用单位

  报考002、003、004、005、006类别岗位,选聘人员按其所报考类别招聘岗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在该报考类别招聘岗位中公开选择具体聘用单位。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选择聘用单位或参加而不选择聘用单位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经按选聘程序确定具体聘用单位的选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十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普宁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三、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普宁市教育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十四、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三份。

  受聘人员为我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符合《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普宁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相应人才生活补贴等待遇。

  受聘人员必须参加相关专业技术课程培训、进修,在所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五、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招聘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 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 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 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类别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十六、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三)本次招聘工作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普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普宁市教育局0663-224485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附件:

  1. 2023年普宁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

  2. 2023年普宁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人员岗位与专业要求对照表

  3. 线上笔试要求及操作流程

  4. 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普宁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26日   

相关附件:

广东揭阳市揭东区2023-2024年银龄讲学教师招募15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全面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有关部署,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根据《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实施方案》(粤教师〔2019〕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银龄讲学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2023—2024学年,区教育局将招募一批银龄教师到农村学校讲学支教。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人数和条件

  (一)招募对象。银龄讲学计划招募对象为我区退休的优秀中小学教师(校长、教研员)。

  (二)招募人数。我区2023—2024学年银龄教师招募计划15人。

  (三)具备条件。应募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具有先进教育教学理念;师德高尚,甘于奉献,志愿到农村讲学。

  2.应募时年龄不超过65周岁(按本人身份证1958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中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4.符合学校招募岗位的其他条件,详见《揭阳市揭东区2023-2024学年广东省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附件1)。

  原单位返聘退休教师工作不列入银龄讲学计划;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不接受其应募。   

  二、薪酬待遇

  (一)银龄教师服务期间人事关系、现享受的退休待遇不变。按月发放工作经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向银龄老师发放工作补助、交通差旅补助及购买意外保险费等补助。

  (二)银龄教师工作经费标准为3万元/学年·人,由省财政负担。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3年7月25-26日(上班时间)。

  (二)报名地点。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人事股(区教育局办公楼主楼3楼会议室)。

  (三)报名要求。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募者本人须按规定时间到现场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附件2)一式两份。

  2.最高学历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的内地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证书、证明材料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的,待查验后退回原件。

  应募者只能选择一个学校一个岗位报名,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募资格。应募者经区银龄讲学计划工作组资格审核合格后,进行面试。

  四、面试(7月31日)

  面试主要了解应募者的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应募动机等方面情况,按100分制计分,60分(含)以上为合格,不足60分的为不合格。面试实行现场评分、计分和公布分数。一个岗位上有多名应募者,按面试合格分数从高到低依次录用,额满为止。不按规定参加面试或面试不合格的,取消应募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8月1日)

  银龄教师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不按规定参加体检或体检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取消应募资格。

  六、公示(8月4-10日)

  区教育局根据面试成绩、体检情况确定拟招募人员,在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签订协议(8月25日)
  拟招募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于8月25日到区教育局与区教育局签订服务协议(附件3)。

  八、上岗任教。9月秋季学期开学前,区教育局安排签订协议书的银龄教师到对应岗位的农村学校上岗讲学。

  九、其他

  招募咨询电话:0663—3264640(区教育局人事股)

  附件:

  1.《揭阳市揭东区2023—2024学年广东省银龄教师需求计划表》

  2.《广东省银龄讲学计划申请表》

  3.《揭阳市揭东区银龄讲学计划服务协议书》

揭阳市揭东区教育局

2023年7月17日

相关附件:

广东揭阳市普宁市2023年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65人公告

  为优化我市教师队伍结构,补充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推动我市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9号)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普宁市教育局决定在华南师范大学设点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人数

  普宁市第三中学等5所学校计划招聘65名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具体招聘单位及人数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

  2023年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含2021-2022年毕业且未就业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符合《普宁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2023年度)》(附件5)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7.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26日以后出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在读人员(2023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和定向委托培养的毕业生;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以上所涉及的年限、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4月26日。

  四、报名方法

  本次报名采用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 网上预报名。

  报考者按照公告规定的招聘条件及要求,填写《2023年普宁市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3),并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11日发至报名电子邮箱:pnsjszp@163.com,邮件主题名和附件的文件名统一为“招聘单位+岗位名称+姓名”,请勿重复报名。为方便联络,请所有报考者准确填报手机号码,并在应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

  网上预报名为非正式报名,经网上预报名后的考生须到现场确认,未参加现场报名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未在网上预报名的报考者也可直接参加现场报名确认。

  2. 现场报名确认。

  现场报名确认时间:2023年5月12日至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现场报名确认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园西六宿舍南面就业广场。

  现场报名要求:报考者须按规定提交以下材料:

  (1)2023年普宁市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3,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学习成绩表和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2021-2022年毕业且未就业人员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

  (4)教师资格证书。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报考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并须承诺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其他报考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证件、证书材料均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一份,原件待现场审核后归还报考人员。

  3. 报考注意事项。

  (1)每位报考者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其报名资格。报考者必须诚信报名。

  (2)报考岗位各学科教师对应的专业要求详见附件2。报考者应按《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如所学专业为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照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报考。旧专业名称有注明“部分”两字的,须征询普宁市教育局同意后方可报考。报考者所学专业以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研究生专业为学科教学、课程与教学论的报考者,其专业和研究方向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方向一致的,也符合报考专业要求。

  (3)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 资格初审。

  普宁市教育局将对报考者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确定为面试对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或考试作弊等行为,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其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五、面试

  面试工作由普宁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面试采取说课形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表达能力、分析能力、言谈举止、岗位匹配度等方面情况。考生在所学专业的必修课中任选一节课内容进行说课,面试时间12分钟。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具体的面试时间、地点和须知等事项由考务人员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面试对象。面试对象未能按通知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六、确定就业协议书签订人选

  面试结束后,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报考同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若同一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以面试评分第一项要素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定名次;若第一项要素得分又相同的,则以第二项要素得分从高到低顺序排定名次,依此类推),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列为签约对象,由招聘单位与签约对象现场签订《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若有就业协议书签订人选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该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

  就业协议书签订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普宁市教育局人事股报到,逾期不报到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体检

  由普宁市教育局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工作。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的要求执行。经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有自愿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该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

  八、考察

  考察由普宁市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执行。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经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对象。若有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考察不合格的,可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该招聘岗位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名次,依次递补。

  九、公示

  拟聘用对象在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普宁市教育局网站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不递补拟聘用人选。

  十、聘用、待遇及要求

  拟聘用对象在公示期满后未出现异议的,由普宁市教育局报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受聘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式3份。

  受聘人员为普宁市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符合《揭阳市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普宁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的,可享受相应人才生活补贴等待遇。

  受聘人员在所聘单位工作满6年以上(含试用期)方可调动。

  十一、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之前”均包括本级基数。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不收取报名、考试费用。 

  (三)本次招聘工作如有涉嫌违纪违规的,严格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四)本公告由普宁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电话:普宁市教育局0663-2244850(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招聘监督电话: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663-2239147(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1.2023年普宁市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岗位表

     2.2023年普宁市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招聘岗位与专业要求对照表

     3.2023年普宁市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专业教师报名表

     4.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5.普宁市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2023年度)

  普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普宁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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