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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市君山区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54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岳阳市君山区2023年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54人公告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湘教发〔2020〕41号)、《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8号)、《关于做好2023年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工作的通知》(湘教发〔2023〕19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23年我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以局长彭海泉同志为组长、其他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君山区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组建以副局长危涛同志为组长,各相关股室负责人、各生源学校校长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区教育局教师工作与政工股,股长徐满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君山区共计招录54名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以下简称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计划详见《2023年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君山区招生计划一览表》

  三、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高中起点本科层次初中、小学教师

  1.具有岳阳市范围内户籍(户籍认定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7日)。

  2.年龄未满22周岁(2001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3.2023年湖南省普通高考成绩达到招生学校相应类别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选考科目符合招生学校选科要求。

  4.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工作要求按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湘教考普字〔2023〕1号)执行。

  5.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君山区教育局安排,在君山区乡村初中、小学任教,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

  (二)初中起点普通计划

  1.年龄未满18周岁(2005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2.热爱祖国,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3.具备君山区户籍,且为2023年应届初中毕业生。

  4.具备君山区学籍,九年级在君山区就读,并在君山区参加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等8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考)。(详见2023年3月27日君山区政府门户网发布的《关于调整初中起点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考生学籍规定的公告》)

  5.10科学业水平考试(中考)总成绩不低于君山区前300名。未在君山区参加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的,应在报考前主动向现就读学校提交由原就读学校教育主管部门提供的生物、地理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6.身体健康,体检合格。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规定执行。

  7.热爱基础教育事业,自愿报考初中起点乡村小学、幼儿园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且保证毕业后服从君山区教育局安排,按培养类型分别在君山区乡村小学、幼儿园任教,本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6年,专科毕业生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

  四、招生录取程序

  (一)高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1.公布招生政策。区教育局通过君山区政府门户网、招生宣传栏等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高中学校还应向高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

  2.户籍信息确认。考生可登录“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考生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s://ks.hneao.cn)或“潇湘高考”APP查看考生本人报名信息,确认高考报名时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中的县(市、区)与考生户口簿上户籍信息中的县(市、区)一致,若有不一致的,考生须在6月16日前,考生须在6月16日前,前往高考报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办理户籍信息修改,逾期不予受理。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将作为报考公费定向师范生的考生录取及签订有关协议书的重要依据,凡因考生报名所填写的户籍地信息错误而导致考生不能正常填报志愿的,或因户籍造假或者2023年6月7日后将户籍从原县(市、区)迁出以及填报不符合户籍要求的志愿而影响投档录取以及录取后不能签订协议书的,其结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3. 填报志愿。考生根据本文件及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在本科提前批相应志愿中填报。填报普通高校招生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志愿的考生,应根据考生户籍所在地及相应招生计划对户籍的政策要求选择相应的院校专业组填报,最多可以填报30个院校专业组的平行志愿,凡填报志愿中的院校或专业不符合有关户籍政策要求的,一律视为无效志愿。填报对口招生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的考生只填报一个院校志愿。填报志愿(含征集志愿)的时间及要求等按省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执行。

  4. 投档录取。公费定向师范生安排在本科提前批录取。普通高校招生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按平行志愿投档。对于对口招生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计划,省教育考试院依据考生志愿将填报相关志愿的考生信息提供给招生学校,各招生学校依据有关招生政策和学校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省教育考试院按招生学校提交的拟录取名单投档。第一次投档录取结束后,若有招生学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由省教育考试院通过网络和媒体统一向社会公布院校招生缺额,并组织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招生学校将录取考生情况函告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再由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函告君山区教育局。

  5. 签订《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协议书》(以下统称《协议书》)。

  (1)签订协议书。君山区教育局依据《2023年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名单》,按省教育厅发布的协议书样式分培养类型制作《协议书》,统一组织录取考生与君山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

  (2)岳阳市教育体育局汇总市州本级和所辖县市区签订的《协议书》,于7月25日前分培养类型分招生学校分别寄送有关招生学校。

  (3)录取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应携带本人户口簿及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供君山区教育局审查考生的相关信息情况,凡经审查不符合有关招生政策的,不能签订《协议书》。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协议书》;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

  (4)《协议书》签订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公布并及时通知有关考生。

  6. 发放录取通知书。各招生学校收到岳阳市教育体育局寄送达的《协议书》后,向已录取并签订《协议书》的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7.入学与复查。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招生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招生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招生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招生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个人档案。

  (二)初中起点公费定向培养计划

  1.公布招生政策

  区教育局通过君山区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本区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的招生政策与招生计划。初中学校还应向初三年级学生及家长进行宣传动员。中考结束后,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的中考招生情况,确定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等第),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2.个人自愿报名

  (1)符合报名条件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户口簿(含经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现场签名确认的户口簿复印件1份)、学生素质报告表(或学生手册)到所在毕业学校报名,同时按《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栏目及有关要求,客观准确地填写所有考生信息和报考志愿,并贴好相片。

  (2)考生在填写报考志愿时,应根据相关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结合自身情况在各项目计划来源、各培养类型、各培养层次、各培养学校、各招生计划种类、各招生专业中进行选择,最多只能在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层次、1个培养学校中,选择填报不同的招生计划种类、不同的招生专业志愿,且在填写具体培养学校的招生专业志愿时,应符合以下有关规定:

  ①在1个培养学校中,最多填报该培养学校的2个招生专业志愿,其中1个为直接志愿,1个为服从志愿。

  ②本科层次小学男教师及本科、专科层次幼儿园教师在1个培养学校中,只填报该培养学校的有且仅有的1个招生专业志愿(直接志愿)。

  3.毕业学校审核推荐

  考生报名登记表提交后,考生所在的初中毕业学校应依据其在校表现,对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将考生户口簿复印件交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现场签名确认,学校签章认可;开具考生在本校就读初三并在君山区参加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体育等8科学业水平考试的证明;然后将上述登记表、户口簿复印件、证明,连同加盖本校公章、有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监人员签名的本校《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见附件)纸质稿,于7月2日上午9:00-12:00报送区教育局教师工作与政工股。同时在区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工作人员监督下现场拷贝《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电子表格。并报区纪委驻教育局纪检组备份。延迟视为无效报名。初中毕业学校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4.区教育局审核

  (1)审核

  7月2日下午14:00-18:00,区教育局教师工作与政工股在纪检组工作人员监督下,依据初中毕业学校上报的材料,对所有报名考生的考生信息、报考资格和报考志愿进行审核,并在报名登记表上签署审核意见;未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2)报送考生信息

  区教育局汇总各培养类型所有报名且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考生的信息,填写《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按规定时限报送市教体局。市教体局审定后,区教育局通知考生所在学校。

  5.市教体局审定报名考生名单

  市教体局对报名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审定。未通过审定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市教体局审定无误后,将相关材料统一分别报送有关培养学校和省教育厅,并通知县市区教育(体)局。

  6.考生总成绩计算办法

  (1)考生总成绩为中考成绩总平均分{(考生中考总成绩÷所含科目的卷面总满分)×100,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当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情况时,按考生的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排序;当中考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中考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7.体检

  (1)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①数学与应用数学、英语、科学教育、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小学教师,幼儿园教师

  因专业招生来源计划数<3,按省文件规定,区教育局根据本区的普通计划,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学校分招生专业,首先在所有推荐并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直接志愿的考生中,按照省下达招生来源计划数,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如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少于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所有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直接志愿的考生全部列入体检考生名单,同时从尚未列入体检考生名单的所有推荐考生中,选择填报了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普通计划服从志愿的考生,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递补,直至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调剂递补后体检考生人数仍未达到该项目计划来源该培养类型该培养学校该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数的,按实际确定的体检考生人数确定。一名考生最多只能列入1个项目计划来源、1个培养类型、1个培养学校、1个招生专业的体检考生名单。

  ②小学男教师

  因无性别争议,直接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确定体检考生名单。

  ③汉语言文学专业小学教师

  因招生来源计划数>3,按省文件规定,适用男女招生比例相对均衡政策,先分别在男、女考生中择优确定40%比例的男生考生和女生考生,然后再在剩余相关考生中,根据有关政策择优确定剩余20%比例的相应考生;男生或女生生源条件不足时,相应的男生考生或女生考生的缺额应与剩余20%比例的考生名额统一根据相关政策择优选拔。

  (2)体检。区教育局按确定后的体检考生名单,统一组织考生到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3)递补。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出现缺额时,应按照确定体检考生名单的办法等额确定递补体检考生。

  8.签订协议

  区教育局按省教育厅统一发布的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的协议书样式制作《协议书》,组织所有体检合格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与君山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签订《协议书》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进行。凡非考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招生录取资格,所涉及考生不得进入下一招生工作程序。

  《协议书》签订完成后,区教育局将相关招录资料统一报送市教体局。

  9.预录取

  市教体局依据本文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在对区教育局报送的有关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分项目计划来源分培养类型分培养层次分培养学校(含挂靠学校)分招生计划种类分招生专业进行预录取,并汇总有关材料,报送相关培养学校和省教育厅。

  10.录取

  培养学校根据本文规定的招生政策、程序和标准,对市教体局报送的有关材料及预录取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培养学校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录取;公示有异议的考生,由培养学校会同有关市州、县市区教育局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方可录取,调查核实情况不符合本文所规定招生政策的不能录取。公示与调查核实工作完成后,由培养学校将录取考生相关表册报送省教育厅,经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培养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公费定向师范生录取考生的个人报考材料由培养学校负责装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

  11.入学

  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到培养学校报到。新生入学后,培养学校在入学一个月内对公费定向师范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培养学校在其《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协议书》正式生效;复查不合格者,则不能取得公费定向师范生资格,并按国家有关招生和学生管理规定处理。培养学校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应负责将《协议书》寄送达各协议方,并存入公费定向师范生新生的个人档案。培养学校汇总本校未报到新生情况,报送省教育厅。

  五、工作要求

  (一)湖南省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工作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相关学校要从全面提升乡村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教育强区建设和教育现代化进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实施各类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的重大意义,精心谋划组织,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相应的工作人员与工作职责,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我区2023年公费定向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平稳顺利。学校应及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规定、计划以及工作安排,并为考生及家长做好服务工作。

  (二)相关工作人员,要严格按规定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做到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公开,招生录取程序规范,各环节工作严谨、细致、准确、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严禁以各种名义进行乱收费,同时加强纪监监督。对违规招生所预录取的考生,省里不予录取;已录取的公费定向师范生取消录取资格,并根据责任划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三)相关学校和考生必须保持电话畅通,随时听候通知参加招生后续工作。

  六、招生热线

  业务咨询电话:0730-8155012(区教育局)

  监督举报电话:0730-8155016(区纪委驻教育局纪律检查组)

  附件:

  1.2023年湖南省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君山区招生计划一览表.docx

  2.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docx

  3.2023年湖南省初中起点乡村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招生报名考生信息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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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漳州市2026年5月面向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国语函〔2023〕1号)和《省语委转发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闽语〔2023〕2号)《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等文件要求,为满足社会各界对普通话测试的需求,便于各行各业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进一步提高我市普通话推广普及和应用水平。经研究,定于2026年5月面向社会人员组织开展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各行各业社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测试,但报名对象不得在其他考点同时报名,或考生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未公布前测试系统不接受该考生继续报名。

二、培训、测试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测试时间  

 

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按照准考证要求的时间到达考点并参加测试。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如期参加测试的,本测试站不负责补考或退款等事宜。

(二)培训、测试地点

漳州城市职业学院怀仁楼梯教一(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

三、报名及培训、测试流程

报名及培训、测试流程按照网上报名、扫码缴费、打印准考证、培训、参加测试的顺序组织实施。

(一)网上报名

1.网报时间:2026年 5月 13日 9:00 – 5月15日9:00,报名网址:http://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

2.考生可按测试时间安排,自行选择参加考试时间,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接受网上补报,不接受现场单独报名。(港澳台考生请使用18位数字的长号进行报名)

3.考生进入网上在线报名系统后,按照提示的报名步骤操作。

(1)点击右上角“请登录”,考生自行注册、登录。(此步骤可提前操作)

(2)报名入口处选择“福建省”,再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及“测试时间”后,点击“下一步”。

(3)考生阅读“报名须知”后,点击“下一步”。

(4)考生如实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点击“下一步”。

(5)核对报名信息(应试人个人信息不一致的,取消当次测试资格),点击“下一步”,完成预报名。

4.注意事项

(1)考生在注册时上传照片要求:近期免冠白底 2 寸照片,尺寸是3.5*5.3厘米,390*567像素,JPG/JPEG/PNG 格式,1M 以内。

(2)如考生需查询报名情况,可登录报名网站选择“报名查询”栏,输入姓名、证件号、省份后,点击确定即可。

(3)若培训测试场预报名人数未达到预期40%名额,则取消该场次测试。

(二)扫码缴费

1.缴费时间和缴费方式

5月15日12:00至5月18日9:00 期间,已经预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扫描下方二维码进行缴费:(缴费后请截图保存凭证),缴费流程详见附件。

 

2.收费标准

(1)测试专场收费:50 元/人。依据《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2004〕费 195 号)普通话水平测试社会生收费标准。

(2)培训+测试专场收费:培训费 112 元/人,测试费 50 元/人,合计 162 元/人。

为适应教育部新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测试要求,进一步提高考生普通话水平,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开设普通话水平线下培训专班,培训费收费按照《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关于确定普通话培训收费标准的通知》(漳城院综〔2022〕15号)执行。

3.注意事项

(1)报名系统为开放式,考生自愿登录报名。预报名并缴费成功后,才算报名成功。

(2)考生报名时需根据自身的时间安排谨慎选择测试场次,报名缴费成功后系统不支持更换场次、不支持退款。

(3)由于测试名额资源有限,预报名成功的考生请按规定时间及时缴费并参加测试。对于多次预报名成功但不缴费导致名额浪费的考生,本测试站将予以登记跟踪并限制后续报名。

(4)报名成功后请及时关注本网站了解相关公告,也可加入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社会考生QQ群(491318924)了解相关测试事宜。

(三)打印准考证

经报名缴费成功的考生,请自行于5月20日 9:00 至考前登录 http://bm.cltt.org/(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已缴费但信息查询不到,请在5月20日(9:30-11:30,14:30-17:00)至考前期间联系漳州普通话水平测试站(0596-2523373)反馈。

特别提示:请按准考证上的时间报到并参加测试,如未按规定时间到场,而错过考试安排,后果自负。

(四)培训安排

1.测试日期为5月31日的考生,培训时间为:5月23日—5月24日,8:30-11:30,14:30-17:30。培训形式为线下培训(16学时)。培训地点为漳州城市职业学院。请考生务必携带准考证参加培训,车辆一律不得入校。培训功课表如下:

 

 

2.自愿缴费参加培训班的考生,请加入QQ培训群(群号:491318924)了解培训事宜。

(五)参加测试

测试当天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因信息采集环节需读取身份证信息,必须带身份证原件)、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报到时间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地点备考。

测试现场进行信息采集环节需拍照,该照片用于制作证书,请考生着装整洁、大方,不要穿白色上衣、无袖上衣等,长头发考生请将头发扎起来,露出耳朵,刘海不遮住眉毛。

四、普通话等级测试成绩查询与证书领取

(一)普通话测试成绩查询

1.测试成绩: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 30个工作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内完成。一级甲等的成绩认定顺延15个工作日。

2.查询方式: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首页,点击“成绩查询”。

网址:http://bm.cltt.org/#/index

(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领取

1.电子版普通话证书: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管理办法》文件,等级证书分为纸质证书和电子证书,二者具有同等效力。领取流程详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电子证书申请流程”公告。

网址: https://pxc.zcvc.cn/info/1016/1392.htm

2.纸质普通话证书领取方式有以下3种方式

(1)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服务

证书直邮,是指证书印制完成后,证书印制机构直接将证书邮寄给考生本人,减少证书在省、市部门间的流转时间,方便考生更快地领取到证书。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在系统首页“证书邮寄”栏填完成个人相关信息的填写。申请时间:测试完成至成绩发布后48小时之内。此时间段以外,不接受申请。

(2)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邮寄服务

凡未选择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直邮服务的考生,其证书将由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分发至各测试站点。本站点在收到纸质证书后,会及时在本网站公布领取时间等相关信息。

考生可委托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漳州市寄递事业部(EMS)办理证书邮寄服务。考生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邮寄服务流程。请注意,二维码内表格需填写证书编号,而非准考证号码。EMS客服联系电话:18649602468,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5:00-18:00。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自取

考生可在正常工作日的每周五下午3点至5点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漳州城市职业学院继续教育中心现场领取。(地址:漳州市芗城区西洋坪路27号怀仁楼二楼201。电话:0596-2523373。请注意,入校需由东大门进入,领取时请出示您的身份证及成绩查询截屏,不得委托领取。)

(三)根据国家语委关于印发《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的通知,应试人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自成绩发布之日起一年后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

五、其他

1.为确保培训、测试的顺利进行,请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认真阅读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

2.考生可访问漳州城市职业学院官网查阅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023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及答记者问。网址:http://pxc.zcvc.cn/info/1016/1367.htm

3.根据以往报名情况,报名开始约10分钟,名额全部告罄,考生可提前登录报名网站注册个人信息并按报名时间及时报名。

4.若其他特殊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开考或需要临时调整考试措施,本测试站会通过公告告知,请考生及时查看公告。

考试相关事宜以及报名咨询请联系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0596-252337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班时间。

漳州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7日

广东省佛山市2026年5月份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普通话测试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具体的情况,佛山市普通话测评工作已有新的变化,敬请各位考生认真阅读报考通知的内容。现将2026年5月份社会考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要求

按照广东省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工作办公室的通知,报考人员需要提交本人的真实资料,并接受新测试系统的验证审核。

二、测试安排

1.时间安排

测试日期:2026年5月17日(周日全天396人)。

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4月28日10:00开通报名系统,额满截止。

确认日期:不设现场确认。

2.测试方式

普通话水平测试是国家级考试,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的方式进行口试,考生将在独立的机房完成考试的全过程。普通话水平测试流程按新版《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执行。

3.测试内容

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内容包括四部分:

(1)单音节字词朗读;

(2)多音节词语朗读;

(3)(指定)作品朗读;

(4)(指定话题)说话。

4.关于普通话测试相关变化的提示

(1)正式测试前不再安排备考环节,试题由测试系统分配,请考生根据国家测试机构编制和公开出版的相关用书准备考试。

(2)考生必须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否则无法登录测试系统,不能通过考试验证。

(3)目前佛山站采用的是人脸识别的验证方式,需要现场拍照采集个人信息,敬请考生考试当天注意个人着装,免冠素颜拍照。

三、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时间及网址

2026年4月28日10:00开通网上报名系统,报名人数报满后系统自动关闭。

报名网址:http://bm.cltt.org/

咨询电话:0757-83966766

2.网上预报名操作方法

登录网址后,点击“在线报名”(如无账号请先注册,完善个人信息),选中“广东”,点击“我要报名”,选择测试考点,填写个人报名信息、手机号码、工作单位(只填所属区及具体的单位名称,尽量简化),按“确定”。因个人信息不准确所引发的后果由考生自负。网上预报名成功者,逾期不缴费确认,网上报名作废。

3.缴费方式

测试费:50元/人。通过银行转账,截止日期:2026年5月7日18:00,过时恕不候。

全称:佛山大学

账号:666557758273

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分行江湾支行

注:务必用本人账户汇款转账,转账时必须标注“普通话测试及考生姓名”,无标注者按缴费不成功处理。

4.参考资料

语文出版社《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纲要》(2021年版)、《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试指导》;安徽科大讯飞公司开发的《普通话测试学习卡》面值为15元,学习卡可以进行两次模拟测试,连续30天在线学习。所有学习资料考生自行购买。

四、准考证的领取

请考生自行于2026年5月14日15:00至考试前登录报考网站打印准考证。如果已缴费成功但没有打印记录的,请于测试日前电话联系:0757-83966766 (工作时间:8:30-11:30、14:00-16:30,周六、周日不办公)。

五、普通话测试地点

佛山大学(江湾校区)孔安道纪念堂一楼测试室。

定位如下:继续教育学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考试规定,测试者按照安排的报到时间到候测室报到、验证。测试者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现场核实身份,不带身份证者不能参加测试。

六、关于国家考试违纪、作弊者处理办法

从2015年11月1日起,国家考试凡有考试违纪、作弊行为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及有关法规进行处理。两年内不得参加全国考试的报名、测试。

七、测试成绩、证书查询网址及证书领取

测试成绩与证书查询网址:http://bm.cltt.org/。普通话测试成绩查询系统已升级,现查分需输入准考证号,请知悉。按照规定,测试成绩在30个工作日内由国家考试中心认定公布。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分为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两种。纸质证书领取时间及有关事项将在“佛山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微信公众号公布;电子证书的查询与下载渠道:“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

本次测试的证书领取通知公布后,凭本人身份证及准考证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证地点:禅城区五峰四路(北门)/禅城区江湾一路18号(南门)佛山大学江湾校区孔安道纪念堂116室。

请考生及时领取测试证书,本测试站只负责保管证书6个月,逾期将不再保管,后果自负。

八、交通提示

具体参照佛山公交网,下面线路仅供参考,建议考生从北门进出。

佛山大学报名点及测试站可乘公交车:121、158、173佛山大学北门站。

考生须知的要求:

1.请考生自行于2026年5月14日15:00至测试日前自行登录报考网站打印准考证,按照考试时间有序进入考场。

2.考生在考前要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必要时,考试当天考生需要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符合要求方能参加测试。

3.考生进入校园时请出示准考证,自觉接受门卫的所有检查。

4.测试者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需要现场采集考生信息审核身份),按照安排的报到时间到候测室报到、验证。不带身份证者无法通过考试系统的人脸识别验证,不能参加测试。现场拍照按标准照要求着装,免冠,素颜。

5.进入抽签、考试阶段,按照指引认真做好各个阶段的个人消毒工作。

6.考试前领取一次性麦克风套,进入测试室时自行替换麦克风套,离开时摘下已使用过的麦克风套,并放到指定的垃圾桶里。

7.按照要求进入、离开考场,尽量不前往考场外校园的其他区域。

8.考试前及考试当天,请保持电话畅通。

9.考生须在考试当天按照准考证安排的时间抵达测试地点,逾期将取消考试资格,不得进入考场。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联系0757-83966766。

10.普通话测试成绩查询系统已升级,现查分需输入准考证号,请知悉。

河北省石家庄市2026年第二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通知

广大社会考生:

为全面做好石家庄市2026年第二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最大限度满足测试需求,不断提高测试工作服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10:00—5月10日24:00,报满为止。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点。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s://bm.cltt.org),点击“在线报名→石家庄市”,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进入报名页面,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电子照片。信息填写完成后请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三)有关要求:1.照片要求。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照片,底色不限(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2.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面向社会人员举办,考生职业请选择为“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在校生建议参加本院校组织的普通话水平测试。3.非首次报名参加测试人员,须在最近一次测试成绩发布之后方可再次报名。

二、缴费、证书邮寄及准考证打印流程

(一)缴费流程:报名信息提交后请在“报名系统”规定的时间内缴纳测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到期未缴费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

费用缴纳完成后不予退费,请考生仔细核对个人信息是否正确确认是否决定参加测试后再进行缴费。

(二)证书邮寄:如需邮寄证书,请于成绩发布后48小时内在“报名系统”中完成个人信息的填报。考试结束后至收到证书期间,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咨询相关邮寄业务可拨打4007-111-866转122(物流咨询)、0591-88610279(印制咨询),工作时间:8:30-17:00(工作日)。

(三)准考证打印:5月11日10:00至5月29日12:00,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时间及地点

测试时间为2026年5月30日—31日。具体测试地点、考场安排、时间等请查看准考证。

四、测试流程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首先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抽签完毕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参加测试。(注:信息采集中“照片采集”环节采集的照片将作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的照片使用)。

身份信息验证环节中将采用身份证识别器核验考生身份信息,若设备无法读取证件信息导致身份核验失败,将无法安排参加测试。请考生提前检查身份证有效期及证件完整性(含芯片功能是否正常),如存在过期、损坏或消磁情况,请及时至公安机关办理换证手续。

考生可登录“报名系统”,点击“测前须知”→“机辅测试”查看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指南及视频了解详细测试流程。

五、成绩查询

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规程》相关规定,一级乙等及以下的成绩认定原则上在当次测试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各参测考生可于2026年7月13日起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六、线下领取证书流程

需线下领取证书的考生请于2026年8月19日—21日携带准考证集中到石家庄市教育局735房间领取(石家庄市高营大街23-1号,领取时间9:00-11:30,14:00-17:00)。

七、注意事项

(一)如因信息填报错误、证件携带不全、缺考等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二)考生请持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考点报到,网上填报信息应与证件信息一致,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不一致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准考证上显示时间为报到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三)考生要提前了解考点地址、熟悉考点环境,安排好行程,避免因天气、道路交通维修或其他不可预测的原因影响正常考试。

(四)测试现场发现替考、违规携带设备、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的,取消应试人当次测试资格。公布成绩后被认定为替考的,取消其当次测试成绩,已发放的证书予以作废,并记入全国普通话水平测试违纪人员档案,视情况通报考生就读学校或所在单位。请考生进入考场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

(五)考生应及时领取纸质证书并妥善保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自成绩发布之日起1年后仍未领取的纸质证书,由测试机构按照内部资料予以清理销毁。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六)石家庄市教育局未与任何机构或个人合作,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开展代报名、测试、培训等相关业务,所有机构或个人的代报名、测试、培训行为,均与石家庄市教育局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石家庄市教育局语言文字工作科咨询电话:0311-86036690(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14:00-17:00)。

广东省中山市2026年5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公告

关于开展2026年5月份

中山市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告

一、测试对象  

1.户籍不限,均可报名。

2.港澳台及外籍人士:须在境内生活、工作或学习满3个月方可报考。

3.重要提醒:考生不得在一个或多个测试站重复报名,须完成本次测试后,才能报考下一次测试。

二、测试安排  

注:普通话水平测试新纲要(2024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三、网上预报名  

(一)网上预报名操作流程

1.账号注册:考生须提前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网址:http://bm.cltt.org/),点击页面右上角“请登录”按钮完成账号注册。建议使用谷歌浏览器进行操作;若使用360浏览器,须将浏览模式切换为“极速模式”,避免系统兼容问题。

2.预报名提交:登录已注册账号后,按以下路径操作:选择“广东”→点击“我要报名”→进入“报名中”栏目→选择“中山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选定具体“测试日期”。按系统提示准确、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其中“工作单位”栏填写需简洁规范;“证件类型”统一选择“身份证”。

3.照片上传要求:须上传近期免冠2寸白底照片,照片尺寸为3.5×5.3厘米(对应像素390×567),支持JPG/JPEG/PNG格式,文件大小控制在1M以内。该照片仅用于报名审核,测试当天将重新采集证件照(用于证书制作),建议考生测试当日穿着深色有领衣物。

(二)网上预报名其他注意事项

1.“从事职业” 栏填写要求:在校学生须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在校学生”选项;社会人员须结合自身职业状况,选择对应职业类别选项,确保填写信息真实准确。

2.报名查询功能说明:考生可通过报名网站“报名查询”栏目,查询本人报名成功状态及相关报名信息;同时,该栏目支持报名信息删除操作,考生需谨慎操作,删除后相关报名记录将按系统规则处理。

四、测试和缴费  

测试当天,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和所需审核材料先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缴费,再参加测试。现场不收取现金,请按准考证报到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现场

(一)现场审核材料要求

1.社会人员

现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审核人员核验。

2.在校学生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有效在校凭证原件(以下三项条件任选其一提交):

①普通在校学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件应明确载明就读学校全称、完整注册信息,并加盖学校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②大一在校新生:可提交录取通知书原件,作为学生证的替代凭证;

③大一在校新生或学生证原件遗失的在校学生:须提交《在读证明》(格式详见附件)原件,该证明需由就读学校相关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

3.贫困学生(申请免测试费)

除按本条第 2 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外,须另行提供由民政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贫困认定佐证材料,材料有效期自出具之日起不得超过一年。

4.在境内工作、学习3个月以上的港澳人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工作证明。

(二)收费标准

依据广东省物价局和广东省财政厅发布的《关于调整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592号):

1.非在校生:50元/人

2.在校生:25元/人

3.贫困生:免费

说明:在校生指在读全日制未毕业学生,报名表“从事职业”须选“在校学生”,填写错误或无法提供学生证原件按50元收费。

五、咨询电话  

冯老师:0760-89989329

咨询时间(节假日及寒暑假除外):周一至周五 8:30-12:00,14:30-17:30

六、打印准考证和成绩查询 

(一)打印准考证

1.打印及查询入口:考生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完成准考证打印,该网址也可用于后续成绩查询。

2.打印时间:考试当周的周五,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二)成绩查询

1.查询时间:当天测试结束后的一个月可查询成绩。

2.证书获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APP或微信小程序下载,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七、测试对象  

(一)考试要求

1.考生车辆禁止进入校园,仅可步行入校;

2.步行入校时需出示准考证、身份证;

3.入校后按测试站点安排执行闭环管理,不得前往校园其他区域;

4.考试结束后需立即离开校园,禁止在校园内逗留。

(二)信息关注

请考生关注“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微信公众号,及时查看报名、考试及领证的最新通知。

(三)缺考处理

报考成功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半年内将不安排其参加现场考试,需等待6个月后才可再次报考参加。

附件:在读证明

中山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6年4月22日

河北省保定市2026年第二季度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相关事项公告

为进一步满足社会人员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需求,顺利完成保定市2026年第二季度社会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线上报名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测试对象

社会人员(不含高校及中职学校在校学生,在校生请参加所在学校组织的学生专场测试,具体请咨询学校教务处)。

二、报名时间

2026年5月5日9:00-5月10日,报满为止。请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报名程序完成报名。逾期不予办理

、报名方式

本次测试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注册并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bm.cltt.org/)。点击“在线报名-保定市”,选择521考试任务,按要求认真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按提示完成网上缴费,测试费50元。缴费成功即报名完成,到期未缴费系统将自动删除报名信息。缴费报名成功之后不予退款。

、报名要求

(一)本次普通话水平测试仅面向社会人员(在校生请在本校报名参加考试),考生职业请选择为“社会其他人员-其他类”。

(二)请上传本人近6个月内正面免冠白底彩色照片(像素390*567,格式为jpg/jpeg)。

(三)请认真选择考点,核准报名信息。报名完成后不可修改或删除个人信息。

、准考证打印

2026年5月12日后,可在报名系统中打印准考证,点击“打印准考证→输入身份证号和姓名”打印准考证。

、测试时间、地点

(一)测试时间:2026年5月21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测试地点:保定市七一中路45号保定市教师进修学校

、测试流程

考生进入候考室后,观看测试流程视频;按顺序号进行信息采集,包括身份信息验证、照片采集、系统抽签三个环节;抽签完毕后,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考场参加测试。

八、成绩查询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自参加考试之日起30个工作日登录“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系统”(https://www.cltt.org)查询成绩。

(二)证书领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以选择邮寄或者现场领取。关注“保定市教育局官网–语言文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领取通知”,按通知要求领取证书。如需邮寄证书,请于考试当天扫描邮政二维码填写证书邮寄信息。

(三)证书领取时限。考生领取纸质证书的时限为自测试日期起的一年内,过期不再受理。纸质证书遗失的,不予补发,可通过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网查询测试成绩,查询结果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注意事项

(一)请在支付时限内完成支付,若在规定时间内不缴费视为放弃,本次报名无效,系统自动删除考生信息;缴费报名成功之后不予退款。

(二)因个人原因导致网上填报信息与有效证件信息不一致的,取消测试资格。

(三)缴费完成后,测试费直接进入对公账户。如因个人原因未能进行测试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报名费不予退还。

(四)考生应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准考证等按准考证上给定的时间到考点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者,取消当次测试资格。未携带准考证或准考证无照片者不予安排测试。准考证上给定的时间为考生报到时间非测试时间,测试时间以现场安排为准。

重要提醒:考生务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否则无法进行测试。

(五)请考生进入测试室前主动配合工作人员进行检查,将除准考证、身份证以外的电子设备等个人物品放置在考点指定位置。测试现场发现违规携带电子设备、替考、扰乱测试秩序等行为的,取消考生当次测试资格。

(六)本次测试不指定考试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请广大考生知悉,谨防上当受骗。

保定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电话:5061336(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保定市语言文字培训测试站

2026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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