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湖南张家界永定区2023年招聘教师2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张家界永定区2023年招聘教师2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永定区2023年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高中、初中、小学专业课教师及幼儿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相关规定,成立永定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计划

  永定区教育系统2023年22个事业单位27个岗位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中、初中、小学教师及幼儿园教师27名,其中,11个事业单位11个岗位计划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指2021、2022、2023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以下简称”高校毕业生”)。各单位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要求等详见《永定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附件1),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硕和学硕,报考岗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永定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jyd.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认证,必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的学历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我省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以分别按照中专、大专、本科学历,报考符合职位资格条件且不限专业的招录职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以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以市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技校学历,以市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6月18日至2005年6月18日期间出生);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

  报考人员的专业应当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专业审查参照《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执行。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但未列入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的,由区教育局审查认定;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报考岗位有地域要求的,报考人员的户口在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6月6日)前或高考时应当在所要求的行政区域。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3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3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录用、聘用后与服务单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报考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提交报名信息

  1.提交报名信息时间和网站

  时间:2023年6月18日9:00至6月20日17:00。

  网站:https://bm.dcpta.com.cn/?code=ydq34

  2.提交报名信息流程

  报考考生在招聘公告规定的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平台→准确、诚信填报本人报考信息(见附件4)→上传本人数码照片(蓝底)以及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下同)、毕业证、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等原件扫描件→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确认→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即报名成功。

  报考考生上传数码照片时,必须是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电子照片(35×45mm,蓝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上传前,请到https://bm.dcpta.com.cn/?code=ydq34网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

  报考考生必须按要求上传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学校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扫描件(暂未获得教师资格证的报名人员,可提交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相关证明材料。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下列一项上传即可: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2.教育类研究生《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3.笔试合格成绩网页截图(幼儿园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及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2023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不予聘用),以便于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3.提交报名信息要求及注意事项

  报名幼儿园教师考生只需填到岗位职位代码和招聘岗位,不需填报到具体招聘学校,待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束后,按照拟聘用对象的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在《永定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汇总表》(附件3)中选择招聘学校,选择具体招聘学校后如有放弃者,在本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该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凡重复或多报及报名与考试使用身份证不一致者,均予取消考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当认真阅读本次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的报考岗位要求,准确、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弃考。

  报考人员若对招聘岗位的报考岗位要求有疑问或网上报名未通过的,必须在网上资格初审结束之日(2023年6月21日上午12:00)前可直接咨询永定区教育局就业办,咨询电话:0744—8596889。否则逾期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

  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证明、材料及填写的信息等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报考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期间,报名网站即时公布各招聘岗位报考信息。

  (二)网上资格初审

  1.时间:2023年6月18日9:00至6月21日17:00。

  2.注意事项:

  网上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要及时查询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因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不完善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尚未通过报考的人员可以提供相关材料修正自己的报考信息,也可以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报考人员不能修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

  网上资格审查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应当成立3人以上的审查小组。审查时,要认真履职,严格把关,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进行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认真查验核实报考人员上传的有关证件、证明、材料等,确保真实、准确、有效,并出具明确的资格审查意见。未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或随意放宽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对资格审查工作,招聘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重视和加强与报考人员的沟通,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争议。

  (三)笔试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3∶1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四)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3年6月28日9:00至7月1日17:00。

  完成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通过网上报考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系统网站打印准考证,考生凭个人身份证、准考证按时按要求参加笔试考试。

  (五) 准考证打印特别提示

  1、考生务必牢记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

  2、考生不得采取手机、电脑截图保存后打印准考证;

  3、考生不得采取保存打印准考证页面链接进行准考证打印,在规定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进行准考证打印;

  4、凡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六、考试方式、内容、时间和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与分值:笔试主要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分值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3年7月2日上午9:00—11:00。(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需延期将另行发布公告,请及时关注永定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

  3.笔试地点:在永定区设置考场,考生应当按照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笔试成绩,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有多名相同成绩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招聘岗位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计划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经核减招聘计划后,仍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设置60分为笔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面试程序。

  2.面试方式与分值。面试采取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方式进行,高中、初中、小学教师测试招聘岗位的实际教学能力,幼儿园教师测试招聘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分值为100分。

  3.面试组织实施。面试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教育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

  4.面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jyd.gov.cn)另行公告。

  面试前,由区教育局组织资格复审。组织面试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当场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有户籍限制的)、教师资格证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凡有关报考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规定的招聘条件的,经报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批准,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

  报考人员因特殊原因明确放弃面试资格(以考生签字放弃面试资格的申请书为准)或资格复审未通过的,按照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面试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三)考试综合成绩合成和排名

  1.考试综合成绩合成。

  高中、初中、小学学校教师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面试成绩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2.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笔试成绩仍相同的,按考生试卷客观题部分实际得分排名。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选。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的,设置60分为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体检程序。

  2.体检组织实施。体检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体检医院及标准。体检在县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医院应当出具体检结论。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有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二)考察

  1.考察人选。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

  2.考察组织实施。考察由区教育局负责组织实施。

  3.考察重点及方式。考察重点是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应当组成2人以上的考察组,采取查阅档案、实地调查等方式进行,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填写《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附件5)。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法发〔2022〕32号)及教育部《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要求,考察对象如存在以上文件规定情形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应聘人员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者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不予聘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对原已就业的应聘人员,在考察时本人应当提供原服务单位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关系的证明。否则,不予聘用。

  (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递补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区教育局集体研究决定,并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可以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两次。

  八、公示、聘用及聘后管理

  经区教育局集体研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提出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人员的学历证、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身份证等复印件以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

  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应当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或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确实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填写《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附件6)和《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附件7),经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自暂缓做出聘用结论之日起90日内,反映的问题仍未查实的,终止聘用程序。为保护个人权益,反映问题时须实名反映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

  招聘单位应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九、特别提示

  (一)符合报考本次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岗位计划条件的考生,也可报考本次专项招聘计划外符合条件的招聘岗位,但只能在两者中报考其中之一。

  (二)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相关证件(原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三)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报考人员严格履行防疫义务,按照各阶段考务工作通知要求,落实防疫措施,提供相关证明,配合做好防疫检查和处置等相关工作。

  (四)报考过程中有关本次公开招聘的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永定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jjyd.gov.cn)公告,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

  (五)报考人员报名时必须留下可靠的联系方式(手机和固定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报考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六)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报考服务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一)政策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就业办:0744-8596889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股:0744-8596683

  (二)监督举报电话

  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0744—8596730

  十一、本次公开招聘公告未尽事宜,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湘人社发〔2019〕1号等规定执行。

  十二、对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和《刑法》。对报名阶段恶意注册报名信息、考试阶段以各种形式作弊、阅卷阶段发现作答内容雷同、体检阶段隐瞒疾病病史或作弊、考察阶段弄虚作假等各种违纪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视具体情形给予其取消报考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五年或终身限制报考的处理。

  十三、教师招聘考试为依法考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经认定属于考试犯罪行为的,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考后阅卷时将组织雷同试卷甄别和相应的违纪违规认定工作,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抄袭者和被抄袭者都将取消考试成绩。

  十五、本次公开招聘政策由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永定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永定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2.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3.永定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汇总表

     4.永定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5.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

     6.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

     7.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张家界市永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家界市永定区教育局

                       2023年6月6日

                     

附件1 永定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表

附件2 湖南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 永定区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与岗位汇总表

附件4 永定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附件5 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表

附件6 永定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名册

附件7 张家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登记表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阳江开放大2024年5月普通话测试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阳江开放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05-06
2024-05-21
216人

阳江开放大学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陕西省宝鸡市2024年5月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9:00—5月10日17:00,报名人数:840人
测试时间:2024年5月23日—-26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宝鸡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24-05-07
2024-05-10
840人

宝鸡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广东广州松田职业学院2024年6月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

各位考生:

我站6月份普通话水平测试将于2024年5810:00开始报名。报名系统采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官网),网址为:http://bm.cltt.org/#/index。请在国家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官网)报名。

目前2024年6月份开设社会专场测试计划日期为6月1日、62日、6月15日、616日、6月22、6月23日欲报从速。(由于纸质版证书印制周期较长,预计9月份到达我站后寄出,考试成绩考后30个工作日内考生即可登录报名官网自行查询)

报考注意事项如下:

一、面向社会人员报名考试。考试费:50元/人。我站实行到场签到后缴费,如不方便参考,请勿报名,排考后不予更换日期,需要在测试成绩出来后方可报名下次测试。

二、报名成功的考生,考前3天查看准考证及报到时间。打印纸质版准考证,考试携带身份证和纸质版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成绩审核一般为30天,证书印制周期为1-3个月,到场签到后登记信息,我站会在寄出时与考生取得联系。

四、考试资源有限,请确认考试时间,多次参加普通话考试,成绩以历史最高分计。

考试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朱村大道东432号-广州松田职业学院西区6栋教学楼204普通话测试站

咨询电话:82858707(办公)丁老师

咨询邮箱:2639846591@qq.com

电话热线工作时间为:8:30-11:30,14:30-16:30

 

普通话测试常见问题请点击:https://www.wjx.cn/vm/ODIwrYO.aspx#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年5月6日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24-06-01

2024-06-23

2160人

广州松田职业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广东省肇庆市普通话水平测试开考计划
  测试日期:5月25日、5月26日、5月29日、5月30日、5月31日。
  报名系统开放时间:  5月6日上午10:00整 (记得调好闹钟哦)
  缴费:   报名系统上先进行报名后,再“肇庆开放大学”公众号缴费,缴费截止时间5月8日24:00前。逾期不缴费的考生系统将自动删除其本次报名记录,并释放名额。
  打印准考证时间:  5月20日10:00起可打印准考证。
  场地属性:  社会人士考场,不限考生类型,所有人均可报名,报名费用50元/人。
 
 
序号
测试站名称
报名时间
结束时间
报名人数
1
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2024-05-25
2024-05-31
1300人

肇庆市普通话培训测试站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2024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湖南省2024年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等文件精神,结合湘潭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部署,现将2024上半年湘潭县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

  湘潭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见附件。

  二、认定批次

  湘潭县教育局2024年上半年认定批次。

  网上申报:2024年5月8日8:00—2024年7月3日23:59

  材料审核:2024年5月9日8:00—2024年7月5日17:00

  注:

  1.仅受理已符合“六项条件”,不受理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

  2.在材料确认阶段截止时,仍不具备“六项条件”的申请,当批次不予受理。

  3.同一申请人不能在同一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程序安排

  湘潭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实行“全程网办”,从申报、确认到许可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一网通办”。本批次认定结果的公示和领取证书的通知,8月5日发布到湘潭县教育局官网“政务公开”栏。教师资格证书于8月20发放,可快递到付或自取。

  (一)前期准备

  1.预备材料

  申请人需预先备齐符合“六项条件”的材料(附件1),按要求制好个人白底电子证件照片和属地身份等材料PDF文件(大小限1MB);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准确完善个人信息(身份证件、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等信息)。注意下列细节:

  (1)点击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pdf,对照手册操作。

  (2)“民族”信息,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须认真核对,以免有误。

  (3)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写,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应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然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4)学历证书的核验,毕业生应在“学历校验类型”点选“核验学历”,输入学历证书编号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

  2.预约体检

  申请人到指定医院完成体检,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二)网上申报

  系统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

  申请人应在当批次网上申报阶段对照手册完成网上申报。注意下列细节:

  1.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没有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情形。

  2.选中作为申请信息的普通话证书、学历证书,请认真检查其核验状态。

  3.在“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处,本认定机构申请人选“非在校生”;如有选择“是在校生”,条件是在读研究生、在读专升本,如未取得毕业证书之前不得在网上申报,否则不予受理;申请人要尽可能选择在网报系统核验已取得的最高学历。

  4.在“请选择确认点”处,申请人应按本人具备湘潭县户籍或有效期内湘潭县居住证如实选择,本确认点:湘潭县教育局。

  5.在“证书领取方式”处,申请人统一选寄递(到付送达)。

  6.在“个人简历信息”处,应填写至今的不少于两条连续的简历。

  7.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提交。

  (三)材料确认

  网上申报提交成功,可立即在“申报提醒”页面点“上传材料”、“注意事项”直接进行材料确认。请特别注意下列规定:

  1.【学历/学籍证明】项,只受理已经取得具备的相应申报条件的学历证书(毕业证书)材料,不受理学籍材料。学历证书经系统核验通过的,不需上传;核验不通过的,此项仅限上传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四种材料之一。

  2.【居住地材料】项,“湘潭县户籍申请人”确认点的,此项应上传湘潭县户籍的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2页PDF;“湘潭居住证等证明持有者”确认点的,此项仅限上传①居住证双面PDF②驻潭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证明PDF③港澳台居民的相关通行证双面PDF(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三种材料之一。

  (四)审批发证

  1.本认定机构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核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信息),依照认定条件作出审查结论。

  2.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和右侧“有留言”动态,审核网报申请材料无问题是待认定审批状态。对核查出的申请材料问题,本认定机构通过系统“有留言”提醒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及时更改完善提交。

  3.湘潭县教育局官网“政务公开”栏发布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颁发教师资格证书,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并寄递送达,《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持证人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归档。

  四、其他事项

  1.申请人应仔细查阅本公告(含附件),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材料确认,错过时间、选错机构(本认定机构会不予受理)、填错信息或材料不全经提醒又不及时更改完善导致无法通过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严肃处理。

  3.特殊情况办理,对港澳台人员申请等情形,本认定机构将一一联系申请人进一步核实办理。

  4.联系方式

  工作电话:0731—57882069;联系地址:湘潭县易俗河镇杜鹃路38号(湘潭县教育局人事股313室)。

  附件:湘潭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doc

          体检安排及注意事项.doc

 

  湘潭县教育局

  2024年5月6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