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河南郑州市上街区2023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3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南郑州市上街区2023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38人公告

  为适应上街区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38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38名,其中:

  (一)初中教师11名:语文3名、数学1名、英语2名、物理1名、化学1名、音乐1名、美术1名、体育1名。

  (二)小学教师23名:语文12名、数学7名、英语1名、音乐1名、美术1名、体育1名。

  (三)幼儿园教师4名。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二)具备报考岗位所必需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符合相应的学历、学位等其他要求,聘用后能按要求及时到岗工作。

  (三)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1日以后出生),符合免笔试条件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3年5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普通话二级乙等及以上资格(语文需二级甲等及以上资格)。

  (五)报考初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士学位及以上;报考小学、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及以上。

  (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需具备小学、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需具备初中或高中教师资格证书。

  (七)报考岗位以教师资格证上认定的学科为准。

  (八)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6.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职位;

  8.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在郑州市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二)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注册、报名、缴费、打印的,届时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

  报名网址:http://sjrcw.zgrccp.com(推荐使用谷歌浏览器)

  2.网上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9:00—2023年6月2日17:00

  报考者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先进行考生注册,注册成功后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传本人照片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符合免笔试条件的考生还需上传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证书、审批表、文件等)。上传本人照片的要求: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清晰、无变形,一寸或二寸,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格式,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200kb以内。上传学历认证材料和免笔试业绩证明材料的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300kb以内,扫描件和照片均可。

  考生必须按照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相关证件上显示的个人情况、所学专业、教师资格、任教学科填写报名信息,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填写完报名信息后务必先预览,确认无误再提交。如果出现考生重复报名、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3.资格初审时间:2023年5月31日9:00—2023年6月3日17:00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条件的要求对报考者填报的个人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1日内给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的报考者不能修改任何报考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审核未通过的,将给出未通过的原因,报考者须按要求进行修改并于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之前再次提交审核,逾期未再次提交审核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

  4.网上缴费时间:2023年5月31日9:00—2023年6月4日17:00

  报考者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报名费,每人30元(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愿放弃报名。缴费成功后,请自行打印《郑州市上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系统自动生成A4纸格式),以备后续使用。

  5.打印准考证将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报考者网上缴费成功的,请留意网站通知并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自行打印本人准考证(A4纸格式,准考证上的照片须打印清晰、手贴无效)。准考证是报考者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及入职等环节必须要出示的凭据,请务必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如因报考者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个人承担。

  6.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设定为5:1。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达不到5:1的,经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3:1;如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取消的,退还该岗位报考人员所缴的笔试考务费。

  7.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核实,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8.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岗位报名条件。如果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网上报名咨询电话:0371-68921562

  网上报名技术服务电话:13598617596

  (三)考试

  1. 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打印为准。考生本人持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两证不齐全者不允许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教育理论知识与教育教学技能等综合素质,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学生与团队管理、新课程理念等知识。

  (3)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其笔试成绩按照相同专业岗位进入面试人员的笔试平均成绩计算;也可选择参加笔试,按照实际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免笔试条件: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中小学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省级(含)以上学术技术带头人或骨干教师(不含农村骨干)、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或名师。

  (4)笔试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2.面试

  (1)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资格确认的时间、地点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免笔试人员直接进入面试资格确认。笔试有缺考、作弊或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面试资格确认。

  考生根据面试资格确认的要求,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师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符合免笔试条件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含证书、审批表、文件等)等资格证件、在职教师工作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加盖相关部门公章)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郑州市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1份、《郑州市上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与准考证同底版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留学回国人员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面试资格确认时,若发现应试者未能按时提供材料或《郑州市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确认情况登记表》、《郑州市上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报名登记表》信息不实的,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同一招聘岗位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或被取消面试资格而造成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从该岗位参加笔试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经过递补以后仍然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经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比例,如降低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核减直至取消。

  (2)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要求参加面试的、逾期不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不再递补。

  (3)面试内容。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体育、音乐、美术教师除试讲答辩外加试专业特长测试(试讲、答辩占面试成绩的60%,专业特长测试占面试成绩的40%)。

  面试中有缺考、作弊或一项成绩为零分的,均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4)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时当场宣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考试总成绩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1.依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且超出该岗位招聘计划的,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2.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体检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结论,按拟招聘岗位名额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4.因考生本人自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出现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报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从报考同一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聘用

  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上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自报到之日起开始计算,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与新聘用人员签订服务协议,新聘用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上街区人民政府网是上街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在职教师发布公告及招聘有关事宜的唯一官方网站,请考生关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及时了解招聘有关事宜及进展情况,以免延误招聘考试。

  (二)根据《郑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郑州市行政区域内获得道德模范、文明市民、优秀志愿者等先进人物表彰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聘用。

  (三)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均在上街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凡各个环节未按有关通知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生登记的电话号码必须真实,且保持电话畅通,凡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招聘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规定的应考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上街区不组织(不委托)开设任何与考试有关的培训班和辅导班,不印制任何与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七)本公告由上街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371-68923061

  附件:在职教师工作证明和同意报考证明模版

2023年5月20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