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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医科大学幼儿园202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新疆医科大学幼儿园2023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6号)、《关于印发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3〕141号)要求,经学校党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前教育教师3名,现公告如下:

  一、幼儿园简介

  新疆医科大学幼儿园是由新疆医科大学办园,始建于1956年4月,2000年被乌鲁木齐市教育局审批为市一级幼儿园,2013年11月被高新区(新市区)教育局评定为区级示范园。

  幼儿园建筑面积约3754平方米,绿化面积400平方米,可容纳360名幼儿,开设小、中、大班共9个班级。教室空间宽敞明亮,结构设计科学合理,保教设施完善先进,园区设计、色彩选择突出绿化、美化、儿童化、教育化的内涵。在努力为幼儿创设良好的物质环境的同时,幼儿园也将心理环境的创设放在重要位置,努力构建健康、平等、和谐的师幼氛围,要求教师爱护、尊重、赏识每一个孩子,平等、宽容地对待每一个孩子,让孩子在一种被尊重、被关爱的环境中健康成长。

  幼儿园坚持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6岁儿童学习发展指南》,不断探索以游戏为主的教育活动经验,开展语言、健康、艺术领域的特色教学,积极促进幼儿体、智、德、美各方面发展,着力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服务质量,努力实现高质量内涵式发展。

  二、招聘范围及岗位条件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报名应聘。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1。

  三、发布招聘信息

  2023年6月8日至2023年6月26日,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xinjiang.gov.cn/,下同)、新疆医科大学大学官网(https://www.xjmu.edu.cn/,下同)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

  四、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六)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即1987年6月7日(含)后出生;

  (七)应聘人员应具备招聘岗位所公布的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

  (八)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和要求(详情见附件1);

  (九)往届和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未按期取得毕业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各岗位专业要求请参考《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5);

  (十一)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2.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单位不同意与应聘人员解除人事关系(聘用合同关系)的;

  3.本年度已考取国家统招研究生人员,正处在公务员统一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政审、录取环节的人员;

  4.“特岗教师”等招聘考试,已签订服务协议未满服务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形的。

  五、公开招聘原则及程序

  新疆医科大学幼儿园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确保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公开招聘程序主要有: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及试工、心理测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

  (一)报名

  1.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26日18:00,为体现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选拔优秀人员到园工作,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在网上进行报名。

  2.网络报名方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及报名资格现场审核两个环节,现场报名资格审核将在试工报到时进行。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职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考生须在2023年6月8日—2023年6月26日18:00内将报名材料相关要求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XJYKDYEY@qq.com)。

  3.应聘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选择多个岗位报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4.扫描版(PDF格式)、电子版报名材料(每项报名材料以“考生姓名-资料名称”重命名)打压缩包后以“报考医科大幼儿园-岗位编码-考生姓名”命名发送至报考单位指定邮箱(XJYKDYEY@qq.com)。纸质版报名材料在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时携带,请按顺序排列:

  5.扫描版(PDF格式)、纸质版《新疆医科大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附件2)。“应聘者所在单位意见”一栏,2023年应届毕业生由毕业学校提供该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学校公章;历届毕业生如已参加工作,由原工作单位或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暂无工作单位的由居住地所在社区出具思想表现材料。

  6.已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7.本科、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同时还需提供相应学历电子版、纸质版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查询打印)。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还需提供电子版、纸质版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国家教育部留学认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提供)。

  9.考生本人身份证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10.电子版《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附件3)。

  11.电子版蓝底免冠证件照。

  12.岗位要求的资格证等其他证明材料的扫描件(PDF格式)、原件及复印件。

  13.注意事项

  (1)报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详实,凡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及聘用资格。

  (2)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岗位,可按规定调整为2:1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3)专业参照目录: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岗位参照2013年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附件4),本科学历参照《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5)。

  (二)资格审查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幼儿园组织,资格审查中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的情况,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需按时提交各项材料,资格审查资料不全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上发布。

  请在网络报名结束后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的通知公告(官网下方“通知公告栏”页面)。

  (三)考试方式

  1.采取考试方式的岗位:B10101、B10102岗位。

  2.考试环节分为:笔试、面试及试工,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及试工成绩占60%。

  3.具体考试环节

  (1)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具体组织形式、时间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应聘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的人员。达不到规定入闱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笔试成绩相同者占面试入闱名额,笔试成绩相同且同为最后一名入闱面试者,一同入闱面试。

  笔试成绩及入闱下一环节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笔试结束后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布(http://www.xjmu.edu.cn)。

  (2)面试及试工

  面试及试工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及试工具体组织形式、时间、相关要求及成绩详见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公告。

  面试及试工结束后,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面试及试工通过人数与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结果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4)心理测试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需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测试,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性格特征和心理素质。心理测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作为对应聘人员综合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测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5)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40%+面试及试工×60%

  总成绩相同者,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总成绩最高者进入体检环节,加试采取面试的形式开展。

  (四)体检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工作由新疆医科大学组织实施。新疆医科大学将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提前公布体检人选、集中地点、体检时间及注意事项。

  新疆医科大学组织确定体检人选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相关文件执行,费用由受检者自理。未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体检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申请复查的,由新疆医科大学另选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查,有明确结论的只能进行一次复查,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体检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五)考察

  1.新疆医科大学幼儿园将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审查考核。着重考核应聘者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的情况,并将个人档案一并报考察部门审核。

  2.应聘者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凡2023年应届毕业生以录用时取得毕业证为准,或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有证书造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3.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4.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六)公示

  新疆医科大学幼儿园将按照岗位用人计划和要求,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推荐聘用人员进行审核,确定拟聘用人员。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新疆医科大学官网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公示有异议的,由公示组织实施部门调查核实情况,凡违反招聘政策规定、影响正常聘用结果的,取消拟聘人员聘用资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试用期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新疆医科大学人事处报到,逾期报到者,视为放弃。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原在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编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

  0991-4360085(王老师)

  邮箱:XJYKDYEY@qq.com

  七、招聘纪律与监督

  1.本次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凡与我校领导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我校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我校领导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2.新疆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此次招聘。

  监督电话:0991-2110029

  八、其他事项

  1.招聘过程中有关调整、补充、提示等事项,将及时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公告。

  2.报考人员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新疆医科大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

  3.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新疆医科大学幼儿园负责解释。

 

附件:1.新疆医科大学幼儿园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需求计划一览表(下载)

     2.新疆医科大学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考察表(下载)

     3.自治区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报考人员花名册(下载)

     4.2013年研究生招生专业、学科代码册(下载)

     5.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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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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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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