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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2023年考核招聘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20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攀枝花市仁和区2023年考核招聘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20人公告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3〕44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19年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计划的通知》(川教函〔2019〕211号)及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研究,拟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集中开展2023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直接考核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攀枝花市仁和区公众信息网www.screnhe.gov.cn上发布):

  一、招聘范围及人数

  与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签订了培养协议,定向攀枝花市2023年省属师范院校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20名。具体岗位见《攀枝花市仁和区2023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情况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条件;

  (三)身心健康、热爱教育事业;

  (四)在省属师范院校就读并与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培养协议的2023年省属师范院校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在校期间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在2023年7月31日前不能取得相关证书的;

  3.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时间:2023年6月26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5:00—18:00。

  地点: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师培股(攀枝花大道南段1293号)。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四)提交资料:攀枝花市2023年省属公费师范生报考信息表(贴1寸免冠彩照,见附件2)1份;身份证、就业推荐表(或在校表现证明)、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英语等级证书、毕业证和学位证(或本人就读院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学生证、1寸免冠彩照1张、相关荣誉证书及《四川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以上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培养协议书收原件)。

  (五)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现场通知考核时间、地点及相关安排。现场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将取消考核资格。

  四、考核

  (一)与攀枝花市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培养协议的2023年应届公费师范毕业生,集中在同一天同一时段在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开展考核招聘,不另行在其他学校组织开展考核招聘活动。

  (二)考核时间为2023年6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采取讲微格课的方式进行。

  (四)公费师范生按所报岗位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到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招聘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组织并尽快安排进行。

  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或体检缺席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各种原因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六、考察

  考生体检合格后,通过查档、座谈、函询等方式,重点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教师准入的思想政治素养和师德考察,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招聘的教师要符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考察完成后形成考察报告,报相关部门备案。

  七、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均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在“攀西人才网(http://www.pxrc.com.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期间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被举报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八、聘用

  (一)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按规定程序报经审批后,由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按规定对签约公费师范毕业生所提供的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核实,要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并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核实无误后办理聘用手续。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2023年7月31日前到仁和区教体局报到,报到时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原件(须达到四川省从教学科普通话等级要求),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招聘的公费师范生按考核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后,用人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根据《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开展师范生公费定向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川教〔2018〕83号)文件规定,受聘人员在仁和区教体系统最低服务期为6年(其中在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或农村幼儿园工作时间不低于5年),服务期未满的,不得调离仁和区。在协议服务期内不能脱产提升学历。

  九、纪律监督与回避

  为保证直接考核招聘2023年省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毕业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招聘工作实行信息、程序、结果的全部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违反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条和考风考纪规定的,按照人事部令第6号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四川省人事考试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等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参与公开招聘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十、本公告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812—2900790(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812-2922860(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

 

  附件:1.攀枝花市仁和区2023年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招聘

  岗位情况表附件1:攀枝花市仁和区2023年省属免费师范毕业生招聘岗位情况表.xlsx

  2.攀枝花市2023年省属公费师范生报考信息表附件2:攀枝花市2023年省属免费师范生报考信息表.docx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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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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