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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常德汉寿县2023年龙池实验中学招聘教师22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常德汉寿县2023年龙池实验中学招聘教师222人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15号)、《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办〔2021〕34号)等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为公办学校后教职工配备工作,确保学校教师队伍稳定,促进学校持续稳定发展,经研究,汉寿县龙池实验中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22名中小学教师。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将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教师222名,列入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录取聘用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在用人单位竞聘确定。具体招聘岗位名称、各岗位招聘计划数及资格条件等内容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及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见附件1。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的人员;

  2.尚未过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2023年8月31日前仍在合同期内的特岗教师;

  7.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发布信息。( 6 月 16 日— 6 月 27 日)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公开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3年6 月25日至6 月 2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汉寿县人社局大厅人事考试窗口。

  3.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个人从网上下载并填好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一式两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相应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本人相应任教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5)与工作经历匹配的任教学校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6)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资格审查

  1.报名时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2.报考人员提交的各种资料和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确保诚信参考。因考生填写信息不真实和提交资料不齐备等影响资格审核结果或不及时查询初审结果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本人承担后果。

  3.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

  (四)确定开考比例

  原则上按照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不低于3:1的比例确定。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县人社局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相应核减招聘岗位计划。

  (五)笔试

  1.现场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于 7月2日到    汉寿县人社局大厅人事考试窗口现场领取《准考证》,并在笔试当天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准时参考。未领取《准考证》视为放弃此次教师招聘考试,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2.笔试时间、地点和范围

  时间: 7月3 日上午9:00-11:30。

  地点:具体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范围: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心理学、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时事政治等内容,占笔试成绩的35%)和相应岗位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65%),笔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委托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笔试成绩将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六)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面试定于7月11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考生须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准时参考。

  2.面试对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入面试对象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面试人员名单将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3.面试方式: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和专业技能测试。音乐、体育教师专业技能测试分必考项目和特长展示,其中音乐必考项目为视唱、钢琴弹奏,体育必考项目为小、初教材所涉及内容,美术教师专业技能测试为静物素描。其他学科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教学试讲。面试时长均为10分钟。

  (七)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面试成绩=备课成绩×30%+试讲成绩×70%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面试成绩=教学试讲×40%(备课成绩×30%+试讲成绩×70%)+专业技能测试×60%

  综合成绩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者为先。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者,以面试成绩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的总分进行排名。如再相同者,则另行加试。

  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八)体检。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文等执行,并增加毛发检测项目。

  (九)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

  (十)递补。如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在体检、考察环节主动放弃者,或公示期间存在异议经查实应该取消聘用资格者,不予聘用。由此而出现岗位空缺的,用人单位根据空缺名额,经主管部门审查并报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可按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依次等额递补。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共同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将拟聘人员名单按要求提交县人社局进行审查。审查合格拟聘人员名单在汉寿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十二)聘用审批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名册》和《湖南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连同“拟聘人员公示情况报告”和本人档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县人社局审批,报市人社局备案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根据拟聘人员职称、学历等结合单位岗位设置情况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

  五、组织、纪律与监督

  (一)加强领导。成立汉寿县龙池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君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平,副县长肖亦文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委编办、县财政局、县教育局、县人大社会建设委为成员单位,办公室设县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

  (二)加强监督。必须严格按本方案规定的程序和有关文件要求执行。在实施过程中有异常情况和问题及时报告市人社局。整个招聘工作在县纪检监察部门、县人大社会建设委等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的监督,确保本次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三)严肃纪律。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纪律规定,认真落实公开招聘工作中的公开制度、回避制度、申报核准制度和考试制度。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程序和纪律规定的工作人员,视情结予以批评教育,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的严肃处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依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考生请及时在指定官方网站查看招考各环节相关信息,整个招聘工作期间电话应注意保持畅通。

  (二)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参加笔试、面试时,必须携带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缺少相关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

  (三)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报考者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考试资格。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县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由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36-2858181(人社局)  

  0736-2862300(教育局)

  考务咨询电话:0736-2858606

  监督电话:0736-2132033

  附件:

  1.2023年汉寿县龙池实验中学“民转公”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设置条件及数量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汉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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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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