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湖南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选调中小学教师2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选调中小学教师22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下属公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一、组织监督

  本次公开选调,由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岳阳市人力资源考试院牵头负责组织面试的考务工作,其他环节的工作由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工作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承办;由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组负责相关环节监督。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法律法规政策和纪律要求进行,对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二、选调原则

  此次公开选调,坚持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

  本次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22名。

  具体选调岗位、计划及要求详见《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 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符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4. 符合《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学历标准、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

  5. 必须为本区以外的在职在编教师,且具有与所报岗位学科、学段相适应的教学工作经历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年限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特级教师或正高级教师;

  ② 省、市、县(市区)级名师,或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首席名师(含省级名师网络工作室主持人),授予单位须为省、市、县(市区)级教育行政部门或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等;

  ③ 岳阳市“金鹗奖”教学竞赛金奖获得者;

  ④ 在教育行政部门(含教育科学研究院、所、室)组织的现场课堂教学(不含微课、说课、片段教学等)竞赛中获得市级或县(区)级一等奖及以上,或省级二等奖及以上。

  除特级教师外,①-④中的职称、名师和奖项的学科、学段须与报考岗位相适应。

  6. 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82年6月及以后出生)。

  7.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 具备岗位所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

  9. 干部人事档案中无影响流动调配的问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尚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7.在现单位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

  8.工勤人员;

  9.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的通知(人社部规〔2019〕1号)精神,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人员;

  10.法律、政策规定不得参加选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5、6、7项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选调程序和要求

  本公告通过岳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发布。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具体承办。

  1. 报名时间和网址

  报名时间:2023年6月30日上午8:00- 7月2日下午18:00,共3天,逾期不予补报。

  报名网址: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

  (http://www.yykfq.gov.cn/)

  2. 报名信息、材料的填报和上传

  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本公告和岗位表要求,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应聘人员除填写报名信息外,还须将本人近期同底免冠照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选调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的原件以拍照或扫描方式处理为jpg格式,上传到网络报名系统。

  3. 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多报视为无效。

  (2)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选调公告及附件,慎重、理性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确认后不得修改、更换报名信息、材料和报考岗位。

  应聘人员对选调条件要求不清楚的,应主动向选调单位的主管部门咨询。

  (3)应聘人员必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上传个人相关信息和材料,确保信息和材料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区组织工作局、区教育体育局共同负责承办。

  1. 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公告。

  2. 资格审查内容。主要查验考生的如下材料: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基本条件”第5条中①至④项中任意一项证书及相关文件(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发文单位公章)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带二维验证码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上述材料按诚信报考要求,其材料须合法合规、真实有效。

  3.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选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不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弄虚作假的,3年内不得参加我区公开招聘(选调)。

  4.资格审查合格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考生必须携带面试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参考,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1.面试对象的确定。面试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选调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最低不低于1:2)。岗位计划取消的,应聘人员可申请改报一次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相关事项在开考前另行公告。

  2. 面试时间与地点:见面试准考证。面试对象名单、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3. 面试形式、分值和内容。面试分值为100分。

  音乐、体育、美术教师岗位的面试为微课(分值占60%)+专业化面试(分值占20%)+专业技能测试(分值占20%)。

  其他教师岗位的面试为微课(分值占70%)+专业化面试(分值占30%)。

  微课内容为应聘岗位现行教材,主要测评考生驾驭教材和把握重点、难点的能力,以及学科专业素质、课堂(活动)组织能力和教学能力。专业化面试主要测评考生专业知识、理解和运用新课标的能力以及语言表达等能力。

  面试相关要求另行公告。

  4. 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适用于所有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当场(同一场次、同一个面试考官组)面试人员总成绩(有效成绩)的平均分数的95%。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 成绩公布

  (1)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同分处理办法。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学历层次高低排名;再相同的,按教师职称高低排名;再相同的,根据考察结果报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3)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公示3天。

  (四)体检

  体检由区组织工作局、区教育体育局共同负责承办。

  1. 体检对象的确定。根据选调岗位计划,按该岗位面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 体检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3.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相关规定实施。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工作局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考察

  考察由区组织工作局、区教育体育局共同负责承办。

  1. 体检合格人员才能进入考察环节。

  2. 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和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递补

  递补由区组织工作局、区教育体育局共同负责承办。

  在体检、考察环节,因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选调岗位计划出现空缺时,由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递补。若进行递补,按该岗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与选岗

  公示与选岗由区组织工作局、区教育体育局共同负责承办。

  1. 考察合格人员为拟聘对象,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公示7个工作日。一经公示,不再进行递补。

  2. 拟聘对象公示无异议的,或公示有异议但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聘用对象。

  3. 选岗。聘用对象的学校不确定的,组织集中选择选调岗位,时间和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选岗时,按照考生的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自主选择;面试成绩相同者,抽签确定选择顺序。选择过程公开,现场确认签字,不得更改。不按要求参加选岗的,视为放弃,且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我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开选调。

  (八)聘用手续办理

  聘用手续办理由区教育体育局负责。

  1. 按规定到人事、编制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和编制登记手续。聘用手续办理时间为2个月以内,因考生自身原因逾期的,取消聘用资格。

  2. 公开选调新进人员一律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原则上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聘用合同须明确最低服务年限、违约处理办法等事项。

  六、其他有关事项

  1. 应聘人员凡未按要求参加报名到聘用手续办理等任一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 公开选调期间,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门户网有关选调信息,因考生自身原因错过信息和时间节点影响选调的,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3. 本次公开选调不指定参考书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 严格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考生和工作人员各种形式、各个环节的违纪违规行为,按有关规定查处。

  5. 咨询电话:0730-8720786(区教育体育局)

  0730-8208802(区组织工作局)

  监督电话:0730-8720922(区教师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监督组)

  本公告由区组织工作局、区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岗位表.xlsx

  2.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2023年公开选调中小学教师报名表.xlsx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工作局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体育局

  2023年6月20 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