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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00问-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自治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100问

一、考试类别、方式和报名考试时间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哪些类别?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7个类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

初级中学以下简称初中,高级中学以下简称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以下简称中职。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采用什么方式?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采用纸笔方式考试。笔试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考生通过抽题、备课、试讲、答辩等环节完成考试。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一般在什么时间报名、考试?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一年各分上、下半年组织2次。报名、考试时间一般安排为:

上半年:笔试1月中旬报名、3月中旬考试;面试4月中旬报名、5月中旬考试。

下半年:笔试6月底7月初报名、9月中旬考试;面试11月上旬报名、12月上旬考试。

具体报名和考试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当次笔试/面试公告为准。

二、报名条件

4.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需要什么学历?

答: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

5.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需要什么学历?

答: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大专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或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

6.报考初中教师资格考试,需要什么学历?

答:报考初中(包含普通初级中学、初级职业学校文化课、初级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7.报考高中教师资格考试,需要什么学历?

答:报考高中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8.报考中职教师资格考试,需要什么学历?

答:报考中职(包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报考中职(包含中等职业学校、中等技工学校、职业高中)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认定时应取得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9.幼师毕业学历,可以报考什么类别?

答:具备中等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历的人员,只可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

10.中师毕业学历,可以报考什么类别?

答: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的人员,可以报考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11.中职/中专毕业学历,可以报考什么类别?

答:只具备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学历的人员,只可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不能报考其他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12.非广西户籍/无广西居住证,可以在广西报名笔试/面试吗?

答:满足下列要求之一,可在广西区内任一考区报名:

(1)具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

(3)在广西区内普通高等学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生(指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学生)。

(4)持有广西壮族自治区有效期内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13.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可以报名笔试/面试吗?

答:只有符合以下情形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方可按就读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在校三年级及以上本科学生、大专(含五年一贯制、“3+2”、三年制)毕业班学生、专升本本科阶段学生。除此以外的其他年级学生不得报考。

由于下半年笔试报名和考试时间早,下半年即升入本科三年级、大专毕业班和专升本本科段的学生可报考下半年笔试。

14.研究生新生/本科第二学位新生/专升本本科段新生,尚未开学或开学刚报到,可以报名笔试/面试吗?

答:可以。

研究生新生/本科第二学位新生/专升本本科段新生,如在报名期间尚未建立学籍,报名时可以以非在校生身份,按已经取得的学历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也可以以在校生身份,按目前就读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15.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未毕业,可以报名笔试/面试吗?

答:不可以。

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如在读的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中职教育等,尚未取得过毕业学历的,没有资格报考。已经取得有其他学历的按已取得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16.非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可以报名笔试/面试吗?

答: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科/专科毕业人员,如取得了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中职教育等毕业学历的,可以按已取得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17.非师范专业在读/毕业生,可以报名笔试/面试吗?

答: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国家鼓励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目前为止没有不允许非师范生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政策规定。

18.超过35岁,可以报名笔试/面试吗?

答:可以。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无年龄限制,但教师招聘条件一般会设置年龄要求,请考生根据个人情况报考。

19.境外大学毕业的中国留学生,可以报名笔试/面试吗?

答:可以。

境外大学毕业的中国留学生为中国公民,可以按已取得的学历层次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

20.没有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可以报名笔试/面试吗?

答:可以。

报名笔试/面试不采集、不审核考生是否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考生尚未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或未取得等级证书均可报考。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为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必备条件。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安排和要求,请详询当地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部门。

21.外籍人员,可以报名笔试/面试吗?

答:不可以。

根据《教师法》相关规定,报名笔试/面试的人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须是中国公民。外籍教师另有聘任和管理办法。

22.师范生可以免考笔试/面试吗?

答:符合国家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师范生,参加学校根据培养目标分类开展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考核合格的可凭教育教学能力考核结果,免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师范生是否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可咨询所就读学校。

根据自愿原则,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师范生也可自行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

23.曾经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可以报考笔试/面试吗?

答:被依法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的、被给予不得报名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处理且期限未满的,均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已经报名交费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三、报名方法

24.笔试/面试如何报名?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实行网上报名,不安排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http://ntce.neea.edu.cn)。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后选择“报名系统→广西”(以下简称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和报名。

登录报名网站的路径还有:从“中国教育考试网”网站(https://www.neea.edu.cn)“考试项目→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登录,或者从“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系统导航→考试报名→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登录。

25.在浏览器输入报名网站网址后,提示“找不到此页面”等无法登录报名网站,怎么办?

答:检查更换浏览器。考生报名应使用Chrome、IE11、搜狗、360、QQ等电脑版浏览器登录报名网站。

如多人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为避免信息错误,一次只登录一个人的账号,报名结束关闭浏览器后再登录下一个人的账号进行报名。

26.报名有哪些流程?

答:笔试和面试的报名流程相同,步骤如下:阅读笔试/面试公告→注册个人基本信息→阅读并同意诚信考试承诺→填报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照片→选择考区、报考类别、报考科目→提交报名→资格审核→网上交费→报名成功。

“提交报名”后,考生可在48小时内查看资格审核结果。如审核未通过,须回到步骤“填报个人信息”按审核提示正确填写信息后再次提交报名,直至报名信息被审核通过;如审核通过,须进行网上交费才能报名成功。

27.笔试/面试报名前,如何进行注册?

答:考生进入报名系统登录“点击注册”,输入本人手机号码,获取短信验证码后凭有效身份证的姓名和号码进行注册。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具有唯一性,每个手机号码和身份证号码只能注册1次。

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是考生身份的重要信息,考生须按照有效身份证上的正确填写。

28.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每次笔试/面试报名前均需重新注册吗?

答:分笔试/面试不同情况。

(1)笔试:所有考生(含已参加过考试的考生)须先注册才能报名。

(2)面试:半年内如已在广西注册或报名的考生不须重新注册,直接登录已注册的账号报名即可,其他考生须重新注册才能报名。

重新注册不影响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29.注册时未收到短信验证码,怎么办?

答:注册时,考生手机如果没有收到短信验证码,可通过报名系统的“在线客服”寻求帮助。

30.注册时提示身份证号码已被注册,怎么办?

答:如提示身份证号码已被注册,分2种情况处理:

(1)本次报名期间已经在广西注册。考生直接选择“广西”端登录报名。如忘记密码,使用手机号码或邮箱等方式自助找回。

(2)如身份证号码被他人注册且无法自助找回密码(有可能是考生的身份证号码被他人盗用注册,或者在同一台电脑与多名考生进行注册,造成信息混乱)。须联系考区主管单位解决。

31.登录后提示未注册,怎么办?

答:进入报名系统按要求输入“身份证号码、登录密码、验证码”,点击“登录”后提示未注册,常见3种情况和处理办法:

(1)考生输入的身份证号码有误。应对照本人身份证号码正确输入。

(2)考生注册时输入的身份证号码有误。须使用正确的身份证号码完成注册后再登录。

(3)考生在其他省份注册过,但未在广西注册。须选择“广西”端入口进行注册后再登录。

32.忘记登录密码,又更换了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无法重新获取登录密码,怎么办?

答:考生如忘记登录密码,请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忘记密码”,按流程操作通过手机短信重新获取密码。

考生如已更换手机号码,请登录报名系统点击“忘记密码”页面的“修改手机号”,填写手机号码提交审核。提交审核2个工作日后,可在修改手机号码申请页面查看处理结果。

考生注册和报名填写的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用途为找回密码、接收重要信息等,请考生慎重更换。

33.错过笔试/面试报名时间,有安排现场补报名吗?

答:没有。

笔试/面试只安排网上报名,所有考生须按当次考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逾期不安排补报名。

四、报考科目

34.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哪些科目?

答: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2个公共科目。科目一为《综合素质(幼儿园)》(代码101),科目二为《保教知识与能力》(代码102)。

35.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哪些科目?

答: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2个公共科目,公共科目多分1个专业方向。科目一分为《综合素质(小学)》(代码201)、《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代码201A),科目二分为《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代码202A)。

36.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哪些科目?

答:初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3个科目,分别为2个公共科目和1个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多分1个专业方向。科目一分为《综合素质(中学)》(代码301)、《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代码301A),科目二分为《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代码302A),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代码303-317)为专业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等15个学科,考生一次只可选报其中1个专业科目。

37.高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哪些科目?

答:高中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3个科目,分别为2个公共科目和1个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多分1个专业方向。科目一分为《综合素质(中学)》(代码301)、《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代码301A),科目二分为《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代码302A),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代码403-415、418)为专业科目,分别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等14个学科,考生一次只可选报其中1个专业科目。

38.中职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哪些科目?

答:(1)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3个科目,与高中教师资格考试科目一致,分别为2个公共科目和1个专业科目,公共科目多分1个专业方向。科目一分为《综合素质(中学)》(代码301)、《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代码301A),科目二分为《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代码302A),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代码403-415、418)为专业科目,考生一次只可选报其中1个专业科目。

(2)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2个公共科目,分别为科目一《综合素质(中学)》(代码301)、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

39.笔试需要一次性报考所有科目吗?

答:不需要。

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科目可一次或者分多次报考,请考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报名时,考生须一次性选完想要报考的科目,完成交费后,不能再更改(增减)科目,也不能申请退费。

40.音、体、美专业,笔试报名的公共科目该怎么选?

答:报考音、体、美专业的考生,笔试科目可选报音体美专业的公共科目,即选报科目一《综合素质(小学/中学)》(音体美专业)(代码为201A/301A),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代码为202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已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但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文化艺术类(D14)和体育与健身类(D15)的考生,笔试科目应报考科目一《综合素质(中学)》(代码301)、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

41.“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特殊教育”科目,笔试报名时应选择哪些科目?

答:分不同类别选择。

(1)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选择报考科目一《综合素质(小学)》(代码201)、科目二《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代码202)。

(2)初中、高中和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选择报考科目一《综合素质(中学)》(代码301)、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即可,笔试阶段不需要报考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考生应具备的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42.笔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想再次报考教师资格考试,还需报考已经取得合格成绩的科目吗?

答: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无论考生是否已参加过面试或是否认定过教师资格并获得教师资格证,只要笔试合格成绩仍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原则如下:

(1)笔试科目代码不同的类别,成绩不能通用。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其公共科目不相同的,已取得的有效合格成绩不能跨类别使用,考生需按报考类别选择对应笔试科目进行报名。

(2)笔试科目代码相同的类别,成绩可通用。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其公共科目科目一《综合素质(中学)》(代码301或301A)、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或302A)均相同,已取得的有效合格成绩可跨这些类别使用,再次报考其他学科的笔试,无需报考有效合格成绩的科目一和科目二。

如考生再次报名有效合格成绩的笔试科目,取得的成绩对原有成绩没有影响。

43.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科目报名吗?

答: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不分科目。

44.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科目报名吗?

答:分。

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科目分为小学语文、小学英语、小学道德与法治、小学数学、小学科学、小学音乐、小学体育、小学美术、*小学信息技术、*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小学全科、*小学特殊教育等12个科目。带*号的科目为广西自行命题。

考生可任意选择1个科目进行报考。

45.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分科目报名吗?

答:分。

报考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科目,与各类别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的学科对应。另外,考生笔试科目一《综合素质(中学)》(代码301)、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成绩合格即可报考日语、俄语、心理健康教育、特殊教育等面试科目。

46.面试类别/科目的选择必须与笔试类别/科目一致吗?

答:面试报名时,考生需要重新选择考试类别/科目。只要考生在报名系统中能够成功选择的面试类别和科目都可以进行报考。

请考生慎重选报,交费后不能再更改报考类别和科目。

47.是否开设有书法、舞蹈专业?

答:目前,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未开设书法、舞蹈专业科目。

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报名中,D14文化艺术类中设有舞蹈表演专业,要报此专业的考生,须先取得笔试科目一《综合素质(中学)》(代码301)、科目二《教育知识与能力》(代码302)成绩合格。

五、资格审核

48.报名笔试/面试,如何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答:报名信息实行网上审核,审核结果不进行短信和电话告知。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自行关注,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

资格审核将根据考生填写的个人资料,结合我区政务大数据、学籍网、学信网的信息数据进行审查。审核结果有2种呈现方式,分别为:“审核通过,待支付”或“审核不通过”。

49.报名笔试/面试,多长时间可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答: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一般情况下48小时内给出审核结果。如提交报名信息时间距离审核截止时间不足48小时,会在审核截止时间之前给出审核结果。如考生修改信息重新报名,审核时间以考生重新提交报名信息之时起计算;如考生信息无修改请不要取消或反复提交报名信息。

50.报名笔试/面试,一直是“待审核”状态怎么办?

答:考生查看报名信息的状态为“待审核”,即未进行审核,请考生耐心等待。正常情况下,考生提交报名信息后的48小时内给出审核结果。临近审核截止时间仍为“待审核”状态的,建议考生更换其他电脑或者选择符合要求的浏览器查看审核结果,如仍是“待审核”状态的,请联系考区主管单位咨询。

51.提示“照片不合格”,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答:考生须另上传符合要求的合格照片,再次提交报名信息。合格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面部尽量较少使用软件修饰。如考生已上传合格照片,但仍多次审核不合格的,应及时联系考区主管单位进行人工审核。

照片不合格的原因有:照片非白底(或者背景为白墙,但亮度不够,显示为灰色)、头部(包括头发)因剪裁比例不合适占画面比例过大或过小、面部不正(如俯拍、仰拍、侧脸)、使用修图软件修饰过多等。

52.提示“学历不符合”或“学信网无信息”,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答:常见4种情况和处理办法。

(1)考生为军校毕业、境外大学毕业、毕业后更改了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取得毕业证时间较早等情况,在学信网无法直接查到学历信息造成审核不通过的,请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须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2)考生的“学习形式”或“最高学历层次”选择“其他”,造成审核不通过的,请按实际情况正确填写后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①全日制在校生,在“是否在校生”选择“是”,“学习形式”选择“普通全日制”,并按照就读的学历层次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如:本科在读选择“本科”)。“最高学历层次”及“当前年级”按当前就读的学历层次和年级如实填写。②非全日制在校生在“是否在校生”选择“否”,“学习形式”按实际情况选择,并按照已经取得的学历层次选择报考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考试。学校名称填写规范全称。

(3)考生姓名或身份证号码填写有误造成审核不通过的,请按正确信息填写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4)考生填写的学历层次与报考类别不符造成审核不通过的,须正确选择本人学历可报考的考试类别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如:只具备专科学历不能报考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考试类别,或者只具备中职学历报考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以外的类别。

53.提示“非全日制在校生”,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答:全日制在校生仅限于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就读的在校学生。如考生为全日制在校生,但因填写“学习形式”时未选择“普通全日制”,造成审核不通过的,请选择“普通全日制”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其他如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中职教育等在读学生(且未取得符合条件的学历),均不符合报考条件,不接受报名。

54.提示“非本省在校生或学校名称有误,且无本省户籍或居住证”,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答:常见2种情况和处理办法。

(1)外省籍(含户口已迁出广西)且无广西居住证的非广西高校在校生,考生不具备广西的报名条件,不接受报名。

(2)外省籍(含户口已迁出广西)且无广西居住证的广西高校在校生,可以在广西报名。如因考生填写的姓名、学校名称错误,在学籍网、学信网中查询不到,造成审核不通过的,请考生核对姓名、学校名称,填写正确后再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55.提示“年级不符合”“学籍网无信息”,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答:常见4种情况和处理办法。

(1)考生填写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制(如四年写成五年)有误,或者考生在校就读期间修改了姓名,导致本人信息与学籍网信息不一致造成审核不通过的。请考生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须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2)广西区内高校的研究生新生/本科第二学位新生/专升本本科段新生,可能因学校尚未建立学籍,在学籍网无信息造成审核不通过的。请考生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须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3)已毕业取得学历的考生或成人高考、自学考试、国家开放大学、网络教育、境外教育、中职教育等在读学生,填写“是否在校生”选择“是”造成审核不通过的(因这些人员并非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在学籍网中无学籍信息)。请在“是否在校生”选择“否”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4)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年级,不具备报名条件,不接受报名。

56.提示“政务大数据未查到考生户籍或居住证信息”,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答:常见2种情况和处理办法。

(1)无广西户籍或居住证,或正在办理广西户籍、居住证但未取得相应证件,或仅取得《流动人口临时居住证明》的,考生不具备报名条件,不接受报名。

(2)已经办理并取得广西户籍或居住证的考生,但系统审核不通过的,可能是审核使用的相关数据未及时更新所致。请考生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上传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照片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须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57.提示“考区选择错误”,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答:笔试/面试在全区14个设区市设置考区,考区即考试所在地。一般情况下,符合在广西报考的考生,可选择任一考区报考,但个别考区/科目有特别限制,请考生按要求选择,否则审核不通过(每次报考可能要求不一样,考生须以当次笔试/面试公告为准)。

(1)笔试:百色平果考区仅接受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报考。

(2)面试:小学特殊教育、日语(初级中学)、俄语(初级中学)、特殊教育(初级中学)、日语(高级中学)、俄语(高级中学)、特殊教育(高级中学)等7个面试科目,只安排在南宁考区报考。

58.提示“其他”,审核不通过,怎么办?

答:报名系统备注有审核不通过的详细信息,请考生分不同情况处理。

(1)考生应结合备注信息,对照报考条件,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审核不通过,不接受报名。

(2)如考生符合报考条件,须在审核截止时间前,按备注提示填写正确个人信息,并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状态显示为“待审核”即表示重新提交成功,可等待再次审核。超过审核截止时间仍未提交正确信息的将视为放弃报名,不安排补报名。

如考生符合报考条件,检查确认个人信息填写均无误仍审核不通过的,请考生在“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上传证明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须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六、报考费用

59.报名笔试/面试,广西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答: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桂价费〔2016〕79号)及“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笔试收费标准为70元/科;面试收费标准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300元/人次,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350元/人次。

60.报名笔试/面试,可以现场交费吗?

答:不可以。

审核通过的考生即可在报名系统中支付考试费。考试费只能网上支付,不安排现场交费。

61.报名笔试/面试,审核通过后无法交费,怎么办?

答:可能是电脑浏览器或网络的原因,考生可更换电脑浏览器,或避开网络繁忙时段进行交费。如还不能解决请拨打报名系统的“在线客服”寻求帮助。

62.报名笔试/面试,重复交费了,怎么办?

答:等待退费。

重复交费的金额将在报考结束后约10个工作日原路退回。一般退回第二次交费的金额,请考生注意查收。

63.错过笔试/面试交费时间,可以补交费吗?

答:不可以。

交费截止时间到,逾期未交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不安排补交费。

64.笔试/面试报名交费后,如何申领发票?

答:考生交费后如需发票,可在当次考试结束1个月内,自行登录以下网站填写有关信息申领。

(1)笔试开票网址:https://bill.gxeea.cn:8089/rikimaru/externalSystem/teacherWritten

(2)面试开票网址:https://bill.gxeea.cn:8089/rikimaru/externalSystem/teacherInterview。

65.笔试/面试报名后,因工作、生活等其他个人原因不能参加考试,可以申请退费吗?

答:不可以。

考生交费完成即报名成功,除政府行为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外,概不退费。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名须进行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立即按报考数据安排考点和考场、制卷、配置监考员和考官等,考生是否参加考试均会产生费用,因此不接受考生的退费、转考、延考申请,请考生慎重报考。

七、信息更正

66.报名笔试,发现身份证号码有误,怎么办?

答:分2种情况处理。

(1)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发现有误的,请考生重新注册后报名。如考生已完成交费,报考费用不予退回。

(2)在报名截止时间后发现有误的,不能重新注册再报名,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本次报名因身份证信息与《准考证》信息不一致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负。

67.报名笔试/面试,发现名字、照片有误需要更改,怎么办?

答:分以下5种情况处理。

(1)注册完成但尚未提交报名信息前发现的,请考生在“填报个人信息”中进行修改、保存。

(2)提交报名信息后处于待审核状态发现的,请考生在“笔试/面试报名信息”取消报考科目,返回“填报个人信息”中进行修改、保存,并在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结果。

(3)审核通过未交费状态发现的,请考生联系所报考区的主管单位,申请取消审核。考生登录报名系统,在“填报个人信息”中进行修改、保存,并在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类别、考试科目,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结果。

(4)审核通过已交费状态或考试之前发现的,考生须在当次笔试/面试公告规定的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前,向所报考区的主管单位提出更正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5)报名信息更正申请截止时间后发现姓名有误的,不能更改。

68.报名笔试/面试,发现性别、民族、学校名称、年级班级、学历层次、学习形式等非关键信息有误,怎么办?

答:考生填报的性别、民族、学校名称、学历层次、学习形式等信息为非关键信息,如审核通过后发现有误,无需更正。不更正不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和教师资格认定。

69.报名笔试/面试,发现选错考区、报考科目、多报或少报考试科目,怎么办?

答:分以下3种情况处理。

(1)在待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状态发现的,请考生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科目后保存,并在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结果。

(2)在审核通过未交费状态发现的,请考生联系所报考区主管单位,申请取消审核。考生登录报名系统重新选择考区、报考科目后保存,并在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报名信息,等待审核结果。

(3)在审核通过已交费状态发现的,不能进行更改。考生交费即报名完成,考试科目和考区信息均不能再更改,已交费用不予退回。

70.取得一科或多科笔试成绩后,发现姓名有误,无法报名面试,怎么办?

答:考生参加笔试或笔试成绩公布之后发现姓名有误,与身份证的不一致,一律不予更改,由此导致不能进场考试或报名面试等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可根据自身需要,按照有效身份证上的姓名重新报名笔试。

姓名容易输入有误的字一般为相似字(如:悦–悅,黄–黃,姬–姫,采–釆,畲–畬),请考生务必重视核对个人信息是否准确。

71.取得一科或多科笔试成绩后,更改了姓名、身份证号码,怎么办?

答:考生如在取得笔试合格成绩后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了姓名、身份证号码,需要申请笔试成绩信息变更,否则无法报名面试。申请办法为:将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本人页、笔试成绩查询页面截图、申请书(写明申请更正事项、联系方式及手写签名)等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jszg@gxeea.cn。考生的申请材料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审核后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办理。考生须在当次面试公告规定的申请截止时间前报送申请材料,否则可能因来不及办理造成无法报名当次面试。

考生不能使用变更前的姓名报名面试,否则会因准考证和身份证信息不一致而不能参加考试。

八、考试内容

72.笔试主要考核什么内容?

答:笔试主要考核考生从事教师职业所应具备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理念、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科学文化素养、阅读理解、语言表达、逻辑推理和信息处理等基本能力;教育教学、学生指导和班级管理的基本知识;拟任教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教学设计实施评价的知识和方法,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还考核幼儿教育基本理论、原理,保教知识与能力。

考生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大纲备考。

73.《综合素质》(科目一)主要考查哪些知识与能力?

答:《综合素质》科目主要考查考生职业理念、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文化素养和基本能力。

74.《保教知识与能力》(科目二)主要考查哪些知识与能力?

答:《保教知识与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考生学前儿童发展、学前教育原理、生活指导、环境创设、游戏活动的指导、教育活动的组织与实施、教育评价。

75.《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科目二)主要考查哪些知识与能力?

答:《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考生教育基础、学生指导、班级管理、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

76.《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二)主要考查哪些知识与能力?

答:《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主要考查考生教育基础知识和基本原理、中学教学、中学生学习心理、中学德育、中学课程、中学生发展心理、中学生心理辅导、中学班级管理与教师心理。

77.《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三)主要考查哪些知识与能力?

答:《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主要考查考生相应学科知识、教学设计、教学实施和教学评价的内容。

78.笔试题型有哪些?

答:笔试题型分客观题和主观题。客观题为四选一的选择题,主观题题型包括:简答、论述、解答、材料(案例)分析、课例点评、诊断、辨析、教学设计、活动设计、写作等。

79.面试主要考核什么内容?

答: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主要考核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交流沟通、思维品质、了解幼儿、技能技巧、评价反思等教育教学基本素养和技能。

报考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主要考核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考生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大纲备考。

80.中职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有哪些规定?

答:(1)中职文化课教师资格考试的面试科目、内容、要求和方式与高中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相同。

(2)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由各设区市自行组织,不同考区面试准备教材和试讲内容要求各异,抽题和备课环节也不尽相同,请考生自行关注所报考区的面试规定或者当次面试公告。

九、考试要求

81.参加笔试/面试,需要携带哪些证件?

答:考生参加笔试/面试,须持有《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两证缺一不可。考生所持证件应与报名时填写的证件类型一致。

82.参加笔试/面试,身份证遗失或过期了,怎么办?

答: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必备的证件之一,如果遗失或过期了不能参加笔试/面试。考生考前应注意检查有效身份证,如发现遗失或不在有效期内的应及时补办。

临时身份证明须由公安部门出具,包含有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公安部门公章,并且考试时间是在有效期限内。考生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桂E+”查看附近的广西警e邮设备站点,前往自助机办理;或者前往公安机关办理。

83.身份证遗失了,凭电子身份证,或户口本、驾驶证、学生证、军官证、护照等证件,可以参加笔试/面试吗?

答:不可以。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只认可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其他形式的证件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考试的证件。

84.未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属于违规吗?

答:分2种情况处理。

(1)考生入场接受身份验证时,无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得参加考试,不进行违规处理。

(2)开考信号发出后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前,考生主动报告或者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考生未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的,违反考场规则。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为违纪,将被处以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罚。

85.参加笔试,在开考信号发出后发现坐错了位置(如坐到空位或他人座位),属于违规吗?

答:属于。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主动报告或者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考生不在规定座位参加考试的,认定为违纪,将被处以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罚。

86.在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属于违规吗?

答:属于。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认定为违纪,将被处以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罚。

87.携带手表参加笔试/面试,属于违规吗?

答:属于。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主动报告或者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考生携带手表(包含机械表、电子表)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参加考试的,认定为违纪,将被处以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罚。

88.携带手机、运动手环参加笔试/面试,属于作弊吗?

答:属于。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主动报告或者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考生携带手机、运动手环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参加考试的,无论手机等设备处于开机、关机、飞行模式等任何状态,或者考生有无使用手机等设备的行为,均认定为作弊,将被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

89.在《准考证》上书写文字或其他内容,并随身携带参加笔试/面试,属于违规吗?

答:属于。

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主动报告或者考试工作人员检查发现考生携带的《准考证》上另有书写内容的,无论该内容是考生进入考场前书写,还是进入考场后在开考信号发出前书写,均属于违规,但区分书写的内容是否与考试相关进行不同处理。

(1)与考试内容无关的,认定为违纪,将被处以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罚。

(2)与考试内容有关的,认定为作弊,将被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

90.笔试/面试结束后,将试卷(试题纸)、答题卡、草稿纸、备课纸等带出考场,属于违规吗?

答:属于。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试结束后,考生将试卷(试题纸)、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备课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认定为违纪,将被处以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罚。

91.参加笔试,考试期间可以离场再返场参加考试吗?

答:不可以。

考试期间考生不论以任何理由离开考场,均不得重返考场参加考试,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至考试结束前30分钟。如考生执意申请离场,需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未经监考员同意擅自离开考场的,违反考场规则,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为违纪,将被处以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的处罚。

92.可以携带计算器参加笔试/面试吗?

答:不可以。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2B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圆规、三角板、橡皮进入考场,其他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十、成绩

93.如何申请笔试/面试成绩复核?

答:考生如对本人的笔试/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自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将不再受理。

成绩复核只核查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评分细则,不提供查卷和重评。

94.在外省获得的笔试成绩在广西有效吗?

答:笔试成绩全国范围内有效。考生在多地、多次报名同一科目考试都会有成绩记录,在面试报名时,只要有相应的笔试合格成绩处在有效期内即可。

95.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多少年?如何计算?

答:笔试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为2年。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点击“成绩查询”,登录查看笔试成绩有效期限。

考生上半年参加笔试取得单科成绩合格,有效期至两年后的6月30日;下半年参加笔试取得单科成绩合格,有效期至两年后的12月31日。

96.笔试和面试合格后发合格证明吗?合格证明有效期多少年?

答:笔试各科成绩均合格不发合格证明,面试成绩合格后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点击“合格证查询”,登录查看和打印合格证明。

《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是认定教师资格证的必备条件之一,其上记载的教师资格考试类别和科目与面试报考类别和科目一致,认定部门将以此认定考生的教师资格类别和任教科目。

十一、其他

97.退役军人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以延长有效期吗?

答: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凭入伍通知书、退役证书等相关材料延长《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时间为2年。

98.笔试/面试是否指定复习教材?有举办培训班吗?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不指定复习教材,各级主管单位和考试承办机构不举办培训。

考生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资料下载”查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笔试/面试大纲自行复习备考。报考广西自命题面试科目的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考试命题→其他考试命题”(http://www.gxeea.cn/ksmt/qtksmt.htm)查阅试题示例。报考中职专业课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请自行关注所报考区的面试规定或者当次面试公告。

99.哪些途径可快速查询了解教师资格考试信息?

答:有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信息会第一时间发布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ntce.neea.edu.cn)、“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柳园清风”微信公众号、“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考生可密切关注。

100.如何进行教师资格认定?

答:考生如需了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如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等信息,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查阅广西教师资格认定的相关通知,或咨询当地教育行政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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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昌江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进一步加强昌江教育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我县教育发展水平,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琼人社发〔2020〕106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岗位名额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政治素质好,有志为昌江教育事业发展作贡献的工作人员。

(二)招聘岗位名额: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5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和名额详见《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科教研员岗位表》《昌江黎族自治县公开招聘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附件1-1至附件1-3,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3.户籍要求:具体见《岗位表》要求;

4.学历要求: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条件,毕业时获得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并能从学信网上查询到相关信息,《岗位表》招聘岗位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需有相关学位证书;

5.符合招聘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6.遵守宪法和法律;

7.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8.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9.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现委培、定向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故意隐瞒,不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者,由此产生的后果,考生自负;

10.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11.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接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3.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及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4.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务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5.失信被执行人;

6.本县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

7.曾有违反师德行为的;

8.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规〔2025〕2号)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changjiang.hainan.gov.cn)发布招聘公告。

(二)组织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自2026年1月23日上午8时起至1月29日下午17时止。

报名网站为:

http://test.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8770

报名网站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为主。考生自行登录指定网站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岗位要求的专业以《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7,以下简称《参考目录》)为准,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与岗位要求专业相符,报名过程中因专业存在异议的,由招聘工作资格审查小组审核确定。

2.报名流程

注册报名、填写并上传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

3.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报考人员登录“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系统”(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前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了解招聘岗位相关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网上报名。报考时查看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网上报名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应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系统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4.报名要求:

(1)选择岗位。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要求,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岗位要求详见《岗位表》。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通过注册后,如实、准确填写《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的各项内容,签署“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详见附件4),按网上提示要求上传本人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参考目录》《岗位表》等,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

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根据岗位报考条件应上传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2)。

②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学历学位证书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有效期内二维码标识。报考人员属于2026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可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学校公章的毕业证明(具体格式见附件5)。如2026年8月31日前无法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留学回国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④岗位学科所需的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暂时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的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后报名,未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报考岗位对应学科及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的,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⑤本人属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承诺书和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加按手印)(具体格式见附件6)。

⑥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

⑦委培、定向人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现工作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

⑧《岗位表》内容中各岗位所对应要求的其他材料:包括职称资格证、普通话水平测试证、英语专业等级证书、聘用证书及其他业绩材料等。

5.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考生要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相应岗位,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考试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处理。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期间,报考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情况,因无法按时补齐、修改报名材料等造成资格审核不通过者,视为自行放弃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要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系统将于2026年1月29日17时(报名期最后一天)准时关闭,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接受社会监督。考生自行登录网站查看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者方可参加笔试。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指定时间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3.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

(四)开考比例

岗位的招聘人数与报考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组织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指定时间内(时间另行通知),依据资格条件改报其他岗位,如不在指定时间内进行改报其他岗位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五)打印准考证

通过网上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应在改报时间结束后(时间另行通知),随时关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关于打印笔试准考证等相关信息的通知及要求,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提示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按笔试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逾期未打印笔试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自负。

(六)组织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种形式进行组织。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岗位: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②教研员岗位:现场撰写学科论文;

③中小学教师岗位:教育公共基础知识+岗位专业基础知识;

笔试科目均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3)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准考证打印:网上自行打印,打印时间段以昌江黎族自治县政府网公告为准。

(5)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进入相应考场参加笔试。

(6)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7)笔试合格分数线: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和岗位实际需要划定,一般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其中,教研员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及以上;除教研员岗位外,如其他岗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的,应当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划定。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予入围面试。

(8)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和笔试合格分数线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

2.面试资格复审。

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岗位数,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招聘岗位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招聘岗位数在9人(含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同分数者,一并进入面试。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和需提交的材料届时以公告为准。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结束后,将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公示期3天。

3.组织面试。

(1)面试人选: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排名和招聘岗位数,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2)面试形式:

①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面试主要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

②县教育研究培训中心教研员岗位主要采用答辩方式;

③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主要采用试讲加答辩方式。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养和专业基本功。

(4)面试时间、地点将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5)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6)面试合格分数线: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7)面试成绩发布:面试成绩在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考试综合成绩。

(1)综合成绩计算方式: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考生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同一岗位中招聘人数末位考生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笔试成绩并列的,须进行面试加试,按面试加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排序。面试加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考生考试综合成绩通过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报考人员需及时登录网站查询,不再另行通知。

(七)体检

1.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以考试综合成绩按照各招聘岗位计划1:1比例从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在指定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2.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向招聘工作小组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在另外同级别或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只能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及聘用资格。

3.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4.体检由县教育局负责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

1.考察主要以政审的方式进行。政审内容主要是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情况,核实考察对象人事档案以及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2.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小组研究,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九)拟聘公示

由招聘工作小组成员集体研究,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招聘工作小组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公示期间,如有自愿放弃的或公示有异议经查实被取消拟聘资格的,空缺的名额从报考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拟聘用人选报县政府审定后,由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

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年(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须承诺服务所报考单位满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间不得报考其他事业单位,其他单位不得以借调、帮助工作等任何方式将其借出或调走。 

三、聘用人员待遇

聘用人员使用昌江黎族自治县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管理,享受昌江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四、有关问题说明

(一)海南户籍:是指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常住人员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海南生源是指被高校录取时登记户口所在地在海南省的人员。

(二)2026年应届毕业生

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比如三年制专科的大三在校生、四年制本科的大四在校生、三年制研究生研三在校生等。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我县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小组无关。

(四)报考人员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无法联系导致招聘事宜无法通知的,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具体时间和其他相关事宜以县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

(六)县教育局地址:石碌镇东风路39号教育局办公楼。电话:0898—26630505。

五、招聘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及社会各界监督。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重要信息的,取消聘用资格;已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六、联系方式

监督举报电话:089826631029

咨询电话:0898—26630505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98—31272831

咨询时间均为工作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附件1-1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综合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表

附件1-2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学科教研员岗位表

附件1-3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中小学紧缺学科教师岗位表

附件2 昌江黎族自治县2026年公开招聘教育事业编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 诚信承诺书

附件4 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附件5 2026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明

附件6 2026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

附件7 海南省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昌江黎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6年1月20日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教育教学工作需求,按照国家及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河北区教育系统2026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9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
      二、招聘岗位
      详见《2026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三、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毕业生是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退役士兵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的志愿。
      3.应聘人员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的,年龄应在18周岁及以上、43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2月1日至2008年2月1日期间出生)(退役军人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6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原则上要求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
      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的人员,需同时取得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且能够通过国家学历学位认证;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为准,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温馨提示:有研究生学历学位的考生①招聘岗位学历要求“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若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但本科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可凭本科专业报考;②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若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凭本科专业报考;③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研究生”、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若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但硕士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可凭硕士研究生专业报考,年龄限制为18周岁及以上、38周岁及以下。
      符合招聘岗位其他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时,在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时,笔试和面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退役军人优先,其他人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的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1〕83号)文件要求,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与大学本科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6.报考教师岗位的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考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可先参加报名和考试。教师资格证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届时未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7.报考财务岗位的,需在报考前具有助理会计师(初级会计)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8.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5.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9.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0.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2.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3.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4.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公告,报考人员从2026年1月20日在下列网站查询:
      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
      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tjhb.gov.cn/
      (二)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上进行。
      1.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至2月7日14:00
      审查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至2月8日14:00
      笔试缴费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至2月9日14:00
      报名期间,每名考生只能报考河北区教育系统一个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审查者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在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
      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缴费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6年2月11日9:00至16:00。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确认后不能退费,不能改报,请考生慎重报名。提交后暂未审核或通过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可报名其他岗位。报考申请提交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报名时间内报考其他岗位。考生宜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次提交报名申请或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报名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的技术支持及具体实施工作,保障网络的安全及正常。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在缴费期间内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办理时间:2026年2月1日-2月7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办理地点: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
      报考面向退役士兵的“退役士兵小学教师岗”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所从事岗位领域的基本知识。
      报考其他教师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学科专业知识和教育综合知识》(其中,学科专业知识占80%,教育综合知识占20%),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教育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报考财务岗位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财务综合知识》,主要测评应聘人员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
      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笔试设定成绩合格线,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笔试时间:2026年3月14日9:00-11:00(具体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2026年3月11日9:00至3月14日9:30。
      报考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不再另行通知)。
      2026年3月31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5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方式
      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上发布的资格复审通知中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本人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不真实材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请考生在招考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请考生按照规定时间提前准备相关材料。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1)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2)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和本人页;如为集体户口,需要集体户口首页复印件并加盖户籍管理部门公章);
      (4)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需要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提供承诺书一份,教师资格证原则上要求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研究生学历需同时携带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同时携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以辅修(双学位)专业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携带主修、辅修(双学位)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复印件及同时携带主修、辅修(双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2026届毕业生,需携带毕业生推荐表(加盖院系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入职手续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按照《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2〕99号),应届毕业生学历证、学位证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如到2026年8月31日前仍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6)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6年2月1日及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一份;
      (7)岗位招聘条件明确要求其它证件的,要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顺序叠放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
      3.面试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二代身份证原件,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1)天津市第五十七中学等四所学校岗位面试
      天津市第五十七中学、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河北外国语中学、天津市河北区经纬中学和天津市第一中学河北学校涉及的岗位见《2026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面试详细内容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
      天津市第五十七中学等四所学校岗位面试采取学科教师进班授课方式,应聘人员根据授课内容,面向学生群体现场教学,由考官根据教学情况给出分数。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2)其他岗位面试
      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模拟授课+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部分岗位面试含有技能展示,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素养;“退役士兵小学教师岗”和财务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形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职业素养、应急应变能力等。试题由市级专业考试机构统一命制。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达不到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成绩发布方式: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
      4.总成绩的核算与发布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面试结束7个工作日内,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将通过报名网站以公告的形式另行通知。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应聘人员自理。
      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五)考察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岗位的要求,主要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按照《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对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得聘用。此外,在考察阶段将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对考生是否存在失信联合惩戒情况进行查询。存在上述相关情形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
      (六)公示
      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北方人才网、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和天津市河北区人民政府网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
      (七)报到和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由于考生自愿放弃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并列且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以面试主考官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递补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一并确定为递补人员。
      公示结束后,办理聘用手续前,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提供虚假证件、证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用人单位为拟聘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录用人员备案手续,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
      拟聘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完成报到手续(特殊情况需经招聘单位同意,延期最多不超过规定时间2个月),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受聘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完成入职手续后,因个人原因解聘,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一)2026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部门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河北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公开招聘过程中凡发现考生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考生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进行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考生提供伪造的身份证件和招聘公告要求的学历(学位)等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考生涉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等规定执行。
      (四)咨询、监督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22-26288256
      网络咨询电话:022-28013603、28013570、28014067
      监 督 电 话: 022-26288189
      咨 询 时 间:工作日 9:00-11:30  14:30-17:00
      六、其他问题
      受聘人员纳入事业编制,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国家、我市规定的标准执行。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考工作的,调整后信息将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未尽事宜,以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招聘提示:在招考期间,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的畅通。
      附件:《2026年天津市河北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
天津市河北区教育局

2026年1月20日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系统202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红桥区教育系统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6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5〕33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红桥区教育系统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7名(含高层次人才11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2026年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
      二、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及天津籍退役军人。
      应届毕业生指2026届高校毕业生(2024、2025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
      天津籍退役军人是指具有我市户籍且由本市应征入伍,服役满两年(含)以上,光荣退出现役的士兵,不包含已按有关规定安置工作或自动放弃安置工作资格的退役士兵。
      (二)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终身从事教育事业的志愿。
      4.身体健康且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5.高层次人才岗位年龄要求45周岁及以下(1980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人才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其他岗位年龄要求为38周岁及以下(1987年2月1日及以后出生)。
      6.高层次人才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他岗位需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考人员须于报到前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逾期未取得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7.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一致(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5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15年)》《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等。如果毕业证上标注为所学专业一级学科,需提供成绩单和毕业生推荐表证明所学方向与招聘条件要求专业相一致。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以辅修专业(双学位)报考的,需同时取得主修专业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专业的辅修(双学位)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温馨提示:①研究生学历考生报考岗位学历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位要求为“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岗位,若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本科所学专业及毕业证类别符合岗位要求,并具有本科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可以凭本科专业报考;②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若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不可凭本科专业报考;③招聘岗位学历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要求为“硕士及以上学位”,若博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不符,但硕士所学专业符合岗位要求且具有硕士研究生阶段的毕业证及学位证的,可凭硕士研究生专业报考。
      8.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需具有高中学段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他教师岗位需具有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
      9.中学语文教师岗位普通话等级需为二级甲等及以上。
      10.报考思政教师岗位人员政治面貌需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
      11.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需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高层次人才财务岗位需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
      12.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
      13.符合回避的有关规定。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受过党内警告或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曾被开除公职的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10.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11.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2.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3.参加过邪教组织的人员;
      1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此次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面向社会实行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无需笔试,其他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程序如下: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招聘公告于2026年1月20日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红桥政务网(http://www.tjhq.gov.cn/)网站发布。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本次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1.报名
      报名缴费网址:https://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 至2026年2月7日14:00 结束。
      资格审查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 至2026年2月8日14:00 结束。
      笔试缴费时间:2026年2月1日14:00 至2026年2月9日14:00 结束。
      报考人员在正式报名前需将本人近期1寸半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背景色为蓝、白、红三种颜色之一),通过扫描仪、数码相机等设备制作成电子文件,务必按要求提前准备并在填写报名表时上传至相应位置。
      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考。考生在提交报名表前,可以浏览、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报名表一经提交,不能再做修改。每个岗位的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原则上不能低于1:3,未达到该比例的不能开考,并相应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报名岗位不能开考,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6年2月11日9:00-16:00。
      2.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公布的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报名审查通过后,不能改报,请考生慎重报名。考生宜尽早提交报名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无法再次报考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申请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擅自涂改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录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负责网络报名和缴费等技术服务支持,保证网络的安全及正常运行。
      3.缴费
      笔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的报名无效(高层次人才岗位无需笔试、笔试环节无需缴费)。
      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于2026年2月1日14:00-2026年2月9日14:00,凭本人身份证及低保证原件、复印件和户口本等材料,到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三)考试
      高层次人才岗位无需笔试,其他岗位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笔试、面试过程中,报考人员缺少任一科目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3月14日(周六) 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2026年3月11日9:00 至 2026年3月14日9:00。
      教师岗位笔试学科专业知识占比80%,主要考察所任工作岗位领域的基本知识;教育综合知识占比20%,主要考察教育从业者应该具备的基本职业素养。财会岗位笔试为财会类综合知识,主要考察从事财务相关工作应具备的理论知识和职业素养等。笔试设定成绩合格线,未达到成绩合格线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①报考人员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②2026年3月31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合格线及资格复审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③按照笔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上述比例要求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2.资格复审
      面试前,进入面试的人选须本人(不得他人代办)持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高层次人才岗位,网上报名通过人员均可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复审时间等具体安排在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时一并告知。
      对资格复审不合格、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未按照发布笔试成绩时告知的资格复审安排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以及在资格复审时弄虚作假、提供材料与网上报名所填内容不符或提供不真实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由于上述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原则上递补至参加面试人员数符合1:3面试比例要求(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要求的除外),递补考生需通过资格复审取得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需带材料:
      ①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登记表(正反面打印并签字)。
      ②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6届毕业生,如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则需提供加盖院系公章的学业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毕业证和学位证核查时间可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需提供本科和研究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博士研究生以硕士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硕博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硕博研究生“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以辅修(双学位)专业报考的考生,需同时携带主修、辅修(双学位)专业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主修、辅修(双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④岗位条件要求具备教师资格证的,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及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的查询截图;如资格复审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到前需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岗位要求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⑤报考岗位其他招聘条件中要求的各项内容对应的相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如:英语、普通话等级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退役军人入伍、退役和户籍证明等)。
      ⑥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6年2月1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一份。
      ⑦高层次人才岗位还需提供招聘条件所明确的职称证书、获奖证书、任教经历等其它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⑧资格复审时,如社会人员处于在岗状态,需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说明》。
      资格复审时,以上材料的复印件请按上述顺序叠放装订,上交存档备查,不再退回(原件审阅后退回)。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请注意查看报名网站的面试缴费及下载面试准考证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上网缴纳面试考务费,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复审合格且完成缴费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下载面试准考证。
      3.面试
      面试缴费和面试准考证下载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请务必准时到场,迟到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缺少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高层次人才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含现场答题)两部分,其他教师岗位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含板书设计),主要考察专业素养、与拟任岗位的匹配性等素质和能力。在模拟授课时,体育学科包含专业技能展示,展示现场不提供任何器材,展示内容仅限体育类,考生不得自带器材,场地有限,请提前做好准备活动。
      财务岗位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谈。面试结束后当场确认成绩。面试成绩合格线设定为60分,达不到合格线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计分
      (1)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分
      无需笔试,面试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按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含现场答题)5:5的比例合成;结构化面谈和模拟授课(含现场答题)各保留1位小数,面试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2)其他岗位计分
      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③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方法按照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情况,通过加试确定体检人员,加试内容为《专业测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在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总成绩,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总成绩及体检相关信息。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在指定的综合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招聘单位或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报考人员自理。
      (五)考察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注重实绩、突出能力、综合择优的导向,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发函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报考人员须进行学历、学位认证,认证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按照《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等要求,对进入考察阶段的考生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得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得聘用。此外,在考察阶段将按照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对考生是否存在失信联合惩戒情况进行查询。存在上述相关情形的,按考察不合格处理。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后,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https://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https://www.tjrc.com.cn/)、红桥政务网(http://www.tjhq.gov.cn/)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选岗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报考同一个岗位的考生,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依次选择招聘单位。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具有优先选择权。对自愿放弃、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选岗,或其他情形导致的岗位空缺,依据该岗位报考人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报到、聘用、报批备案
      应聘人员须按照通知统一办理报到手续,对于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受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区教育局将相关备案材料报红桥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递补
      对于在招聘过程中出现自动放弃和不合格人员的情况,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也出现并列情况,通过加试确定递补人员,加试内容为《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四、纪律与监督
      (一)2026年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和上级监督,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红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三)对提供虚假材料、考试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招聘规定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四)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22-63015386
      考务咨询电话:022-12333
      技术咨询电话:022-28013603、022-28013570、022-2801406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监督电话:022-63015383
      五、其他事项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二)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报考人员在招聘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违纪情节严重的,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在本次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因素,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调整后的信息将通过发布公告的网站发布。凡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报考人员应随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通知及报考系统中的考生状态,并保持报名表中填写的手机号码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考试等招聘环节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2026年天津市红桥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高层次人才)计划
天津市红桥区教育局

2026年1月20日
安徽省凤阳县城区学校2026年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师资源均衡配置,激发教师工作热情,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开展,经研究决定,2026年凤阳县城区学校面向本县中小学、幼儿园公开选调教师16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与岗位

选调岗位A(48人),面向本县范围内二、三类中小学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教师。(具体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件1)

选调岗位B(94人),面向目前已在本次选调中小学校工作,但人事编制关系未转的教师(交流轮岗教师),报考时仅限报考现工作学校。(具体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件2)

选调岗位C(10人),面向本县范围内二、三类幼儿园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教师。(具体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件3)

选调岗位D(11人),面向目前已在本次选调幼教学校(幼儿园)工作,但人事编制关系未转的教师(交流轮岗教师),报考时仅限报考现工作学校(幼儿园)。(具体选调岗位和人数见附件4)

符合选调岗位B的教师可以报考选调岗位A;符合选调岗位D的教师可以报考选调岗位C,但不得同时报考两个岗位。

三、选调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和职业道德。

(二)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报考选调岗位A、C的:男年龄在50周岁及以下(1975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女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1月28日及以后出生)。

(四)在我县有连续三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不含试用期)。援疆、援藏的人员不受任教年限限制。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不低于选调学段、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以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为准,未注明学科的以教师资格注册系统中注明的学科为准;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学科不一致的,需提供转岗培训证书或现任教学校出具的近三年以来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的连续任教证明,并由校长签字盖章)。

(六)报考选调岗位A、C的,需由人事编制所在学校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学校应允许有报考意愿的教师有序参加考试。属于交流人员的,同时须由现工作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

(七)2022年以来,师德考核和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2022年以来,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过处理的人员;

4.“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一)选调公告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统一发布。

(二)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1月28日—1月2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体局北一楼人师股。

3.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比例须达到1:1.5(计算时四舍五入),不足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被取消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2026年1月30日下午14:30—17:00到报名地点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4.现场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附件5《2026年凤阳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须正反面打印),并由编制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属于交流人员的,同时提供现任教学校同意报考证明。

(2)本人有效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学历证书、专技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二寸照片3张。

5.领取准考证:报考人员于2026年2月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县教体局人师股领取准考证。考试时报考人员须凭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考场。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及聘后管理的全过程,报名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时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教育政策法律法规等相关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分值为150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培训班。

2.笔试时间与地点:见准考证。

(五)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为确保选调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90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选调。

(六)考察

笔试成绩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后,按选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成绩相同者依次以学历高(同等学历同等效力,不区分学习形式与毕业院校)、职称高(同等条件下取得时间早者优先)、教龄长的优先。(递补、择校均参照此办法)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工作态度、能力素质、学习与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共递补1次。

(七)公示和择校

考察合格的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组织报考A、C岗入围人员进行择校,择校按照报考该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报考B、D岗位的入围人员,自动确定选调学校。不能按时参加择校的,视为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留任期间考核

择校后,所有教师继续在现任教学校工作至6月底。7月初,县教体局组成考核组进行工作考核,主要包括师德师风、工作量、工作实绩等内容。在此期间,如果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量明显不足或在上级组织的抽测监测中教学质量明显下降或不达标的,经教体局会议研究,原则上取消其选调资格并退回原单位工作。

(九)调动

县教体局按程序为选调人员办理调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选调人员需在选调学校空缺岗位内重新进行岗位聘任,若相应岗位无空缺,则须低聘至空缺岗位,不得超岗位聘任,工资待遇按照实际聘任岗位确定。进入调动程序后的教师不得放弃选调,否则取消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选调考试。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选调工作进行指导,县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

(二)公开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会各界和纪委监委的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人员选调资格,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教师选调,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本公告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6730877 (教体局人师股)

监督电话: 0550-6730859(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附件1:2026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选调计划表.xlsx

附件2:2026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选调计划表.xlsx

附件3:2026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选调计划表.xlsx

附件4:2026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选调计划表.xlsx

附件5:2026年城区学校选调报名表.doc

凤阳县教育体育局

凤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凤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0日

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6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区教育系统公办中小学面向2026年本科及以上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招聘录用的人员均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公办教师。现就公开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未受过任何刑事、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无失信记录。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师工作,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吃苦耐劳,身体健康。

3.年龄要求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且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

5.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

(1)2026届本科毕业生在报到录用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2)2026届毕业研究生报考教师岗位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7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3)2025年1月1日至今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暂不要求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但在聘用后一年内(2027年8月31日前)必须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水平要求二级甲等及以上,应聘其他教师要求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招聘对象

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并且毕业时能如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2026届普通高等院校的应届毕业生。

招聘对象为以下四类人员:

1.具有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毕业生。

2.具有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大学期间获得过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二等奖等奖项或荣誉称号,或研究生阶段年级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50%。

3.具有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党员)、优秀学生(党、团)干部、国家奖学金(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省级师范生技能大赛一等奖等奖项或荣誉称号,或本科阶段年级综合(专业)成绩排名前20%。

4.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2026届公费师范生、浙江省高层次复硕培养试点2026年毕业生和“国优计划”2026年毕业生。

2025年1月1日之后毕业于国(境)外大学的留学回国人员,同时符合以上招聘条件可按应届毕业生报考,但需在报到录用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招聘形式及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6年1月23日上午9时—1月29日中午12时可提交报名。1月29日中午12时至下午5时仅限已报名但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修改提交报名材料。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方式报名:

 (1)登录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教师招聘平台:http://qtqjyjzp.ehrel.com/apply/index.action

 (2)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钱塘教育发布,进入互动空间—招聘微官网报名。

根据招聘单位要求和个人实际情况填报个人简历并扫描上传报名所需材料原件(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完成报名后,应聘者需关注招聘平台(或钱塘教育发布—互动空间—招聘微官网)的个人中心—我的进度,查看个人报名资料审核状态和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向招聘单位了解。

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3.资格审核

时间:2026年1月23日上午9时—1月29日17时。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进入下一步考核环节。对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岗位,原则上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入围区里组织的集中面试环节人员于面试当天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带至面试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二)考核

考核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考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综合素质。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1:3比例的,按该岗位实际参考人员确定面试人选。面试采用模拟上课、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模拟上课就是应聘者模拟上课的情景,把考官当作“临时学生”,但考官不互动,不回答问题,应聘者自问自答。不使用电教设备,不做演示实验,只使用粉笔、黑板、肢体动作等。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以笔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60%的比例折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所有成绩都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加试成绩高的确定为考察、体检对象。

笔试时间暂定2026年2月5日上午9:00-10:30,考生可于2月6日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笔试成绩。面试时间暂定2026年2月7日。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由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自理。应聘者如患有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等,应向体检医生说明,如隐瞒不报,一经发现,不予聘用或解除聘用合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经招聘单位申请,并经区教育局和人社局同意后,可在该岗位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如考察中发现有不合格或不符合招录条件的,不予录用。考察由区教育局会同招聘单位一起组织实施,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杭州市钱塘区政府门户网政务公开版块(https://www.qiantang.gov.cn/col/col1229608410/index.html#reloaded)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在钱塘区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将取消聘用资格:(1)拟聘用人员逾期不能报到或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2)2026届毕业生不能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3)2026届毕业研究生及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聘用后一年内(2027年8月31日前)不能取得适用的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4)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未能在报到录用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其他

1.报考者按招聘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一经报名不能更改,不得重复报名,所学专业需与报考岗位学科专业对口。专业条件参考附件4进行审查。

2.资格审核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本公告由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1-89536166、0571-89536132

监督投诉电话:0571-89536138

 

附件:

1.钱塘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6年优秀

应届毕业生计划表(2026年1月批次)

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3.报名表及亲属关系申报表

4.专业目录

                                                                                                                               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           

                                                                                                                                2026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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