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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怀化市沅陵县2023年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7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怀化市沅陵县2023年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73人公告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52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原则。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计划共73个。具体招聘计划、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报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年龄条件:报考人员年龄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上出生年月日为准,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7月5日后出生)。 

  6、学历专业:所有岗位均需符合《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及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的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研究生不限专业但须有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7、具备招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专业要求参照《2023年湖南省考生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8、小学教师岗位要求具备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初中教师岗位、高中教师岗位要求具备相应学科、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

  9、服从工作安排,所有招聘岗位均要求服务年限为5年。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

  1、现役军人;

  2、我县在编在岗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进编的特岗教师和2023年即将毕业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生;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4、违纪违法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尚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的;

  6、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7、有吸毒史或毛发毒品残留物检测不合格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或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所学校一个岗位,农村学校报名到岗。

  2、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7月7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报名地点:湖南省沅陵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填写《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3),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相应学科学段教师资格证、 “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后查询到的本人带二维验证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1寸免冠照片三张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在港澳台、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信息。报名与考试时所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需对所填报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023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在2023年8月31日前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资格审查:由用人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复核。

  6、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2023年7月10日-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湖南省沅陵县教育局三楼小会议室。

  (二)考试

  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按招聘学科分学科考试

 (1)时间:2023年7月12日

 (2)笔试地点及要求: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笔试总分为100分,其中公共知识占20分,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8年3月11日修正)、《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时事政治;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占80分。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有效报名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报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同意后,可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 面试

  面试采取试教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根据笔试排名顺序,按各岗位招聘计划录用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考生则一同进入面试)。

  面试时,如出现考生临时缺考、违纪取消面试资格致实际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及不能形成有效竞争关系的,设置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总成绩计算办法: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4.排名办法:将总成绩按报考岗位进行排名。入围下一环节人员末位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时,以笔试成绩的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如果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则另行命题加考笔试,按加考后的笔试成绩高低决定排名的先后顺序。

  5.合格分数线:总成绩60分为合格分数线,只有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参考人员,才具备体检、考察和聘用的资格。

  (三)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由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同时增加毛发检测吸毒史,有吸毒史的不予录用。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因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一次。具体体检时间另行告知。

  (四)考察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由考察对象本人填报提交《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考察情况表》,考察由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并审核,主要审核考察对象有无存在性侵害、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违法违纪现象。在考察过程中若发现不符合报名资格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所出空缺, 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报考农村学校岗位的,聘用后由教育局根据学校需求统一安排。聘用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公告在怀化人事考试网(http://www、hhrsks、com/)公示,公告及及其它信息在沅陵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anling、gov、cn/)进行公示,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保持本人所留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不及时关注或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引起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严格按照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对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3、本次公招工作全程接受监督。

  4、公告未尽事宜,由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45—4222045(县教育局人事股)

  举报电话: 0745—4221993 (县教育局纪检室)0745-4227265(县人社局)

  附件:

  附件1: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中教师岗位计划及资格条件一览表

  附件2:202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3:沅陵县2023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沅陵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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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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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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